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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3章 好肥的腰子

      牧歌扛着被他打晕的公山羊在林间穿越着,目光犀利而冷冽。时不时地抬头看一眼,然后脸色逐渐变得凝重起来。
    天空之中,有一道金色的身影正在盘旋。
    牧歌对那道身影很是熟悉,为了一株红色的异果,他曾经在那道金色身影的巢穴边缘踅摸了将近十五天的时间。
    那金色的身影是一只变异的老鹰,巢穴边上正好长了一株异果,也不知道是真的巧合,还是这家伙看到这里有一株异果,于是就特意把巢穴准备在了这里。
    守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之后,在那金色的老鹰出门找吃的那分钟的时间里,还没成熟的异果就让牧歌给摘了,直接塞进嘴里,也没擦擦灰。
    老鹰察觉到果子消失之后,尖叫一声,立刻回来追牧歌,一个在林子里跑,一个在天上飞,牧歌很灵活,再加上善于隐藏自身,又有无数的大树遮挡,很快就把金色的老鹰给甩掉了,但是那老鹰比之前任何一个异兽都有耐心。
    一直追了牧歌半个多月的时间还锲而不舍的,这家伙眼睛尖的很,而且和森林里的其他鸟都很熟悉,总是能找到牧歌的身影,而一旦发现牧歌,就会大声尖叫,把周围的一些被牧歌偷过东西的受害者也都叫过来,围殴牧歌。
    被按在地上锤了一顿之后,牧歌断了三根肋骨,手骨和脚骨也都折了一根,这才从那些下死手的家伙手里跑出来。
    养了好几天的时间,才把身体养好,这也多亏了牧歌的身体素质好,抗揍,要是换一个弱一点的,早就让那些家伙打死了。
    当然,混到今天这一步,都是牧歌自己咎由自取,他对此是非常知道的,也很清楚自己现在所处的状况,一旦被发现,那就是个被围殴的下场。
    牧歌抬头看了一眼,发现那只鹰虽然没发现自己,但是和自己前进的方向还是一样的,说明这家伙不知道又从什么地方得到了小道消息,知道自己大致上往这个方向走了。
    “靠!这些鸟真烦人!”牧歌小心翼翼的躲避着飞鸟的视线,如今这个地步,就连特么的鹌鹑都不可相信了。
    那些鹌鹑都会告状!把牧歌的踪迹泄露给那只记仇的鹰。
    当然了,牧歌也知道那只鹰为什么记仇,大概是准备用这个异果突破吧,牧歌看得出来,那只鹰现在陷入了一个瓶颈当中,只要能够突破这个瓶颈,它就可以跨越一个层次,成为更高级的生命体。
    但是现在都让牧歌给搅和黄了。
    当然,牧歌也并不是没有什么收获,从那些异果里面,牧歌提取到了很多有用的东西,身体素质变得更加的强大,要是再遇上金刚王那个大猴子,他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就把那大猴子解决掉。而不用动用全力。
    灵气和肉身融合的速度变得越来越快了。这跟牧歌潜心修炼有很大关系,当然,也和这段时间他经历过许多次战斗有关系。
    战斗,总是一个人提升战斗力和整体战斗吧素质的最快方式。
    就比如,一个人如果想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棋艺,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断的对战,和高手对战,每一次的失败都会有所得到。
    和强者对战,输了,可以学习很多东西,会变得越来越强大,而和弱者对战,就只会越来越懈怠,以至于最后输的彻彻底底,干干净净。
    就连咸鱼都不如,因为咸鱼还有翻身的机会。
    牧歌几个闪身,小心翼翼的避过一些飞鸟和其他的动物之后,掀开一块儿树皮钻了进去,这是他临时开辟出来的住宅,一个树屋。
    树屋他住着比较习惯,毕竟在幽灵学院那边的时候,就是住的树屋,只是这个树屋和那边的树屋自然没有丝毫的可比之处。
    很是简陋,只有一张床还算是凑合,在这大森林之中,有这么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和一张舒服的床,就很是奢侈了,还能要求什么更多的东西呢。
    将公羊扔在一边,牧歌一屁股坐在床上,大口的喘粗气,潜行实际上是非常耗费力气的,就比如说,一个人的呼吸是固定量的,如果他想要尽量的减少自己呼吸发出的声音,就要减轻自己呼吸的力气和质量。
    短促,而轻柔,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呼吸地空气减少,而憋气,耗费的力量增加。、牧歌的隐藏之法并非是从传承那里学来的,一楼没教过他这些,一楼教的东西总结成一句话,大概是,莽就完了。
    而这一套隐藏自己的方法是牧歌经过不断的摸索而自己创造出来的,虽然未必完整,不是很好用,中间会浪费掉许多的力气,但是却是最适合牧歌自己的一套隐藏方法。
    就如同前世的时候,在火车站,那地方的人都很谨慎,但牧歌会装,他会把自己伪装成一个旅客,如果不是干了太多年的老警察和熟悉他的人,根本就察觉不到,这个看上去是个乘客的家伙,实际上是个小偷。
    看似在看风景和微笑的眼神,实际上却是在寻找着下手的目标。
    那演技,牧歌一直都觉得,要是小金人不给自己,自己这么多年简直是白演了。而他最佩服的人是老头子。
    老头子还没住院的时候,那真是人生如戏,到处都在飙演技。这家伙一边当小偷一边当乞丐,每天都收入不菲,演可怜的时候,真叫人流眼泪,就连那些为富不仁的家伙,看到老东西,都忍不住给扔几个钱。
    而在这个时候,他就会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和钱包一起不见得还有车钥匙啥的。虽然车钥匙啥的并不是很重要的东西。
    但他妈配钥匙不要钱么!
    那玩意儿还是电子的,更贵!
    这样想着,牧歌起身,拧断了公羊的脖子,开始熟练的扒皮烧水,这树屋被他挖了个洞,可以排出去烟气,不然的话,吃生食牧歌有点接受不了。
    公羊的肉最适合烧烤,烤羊腿的滋味牧歌一直都很想念,不需要精细的作料,只要烤好了之后撒上一层不太细碎的辣椒和芝麻,就会很香。
    而且很有嚼劲。
    “红烧,烧烤,羊肉串,啊哟!好肥的腰子,不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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