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页
“哼!”
同样戴着墨镜的褐发男人跟同伴不一样,身上带着的是另一种惊人的气质。
虽然只从外表可以判断,他不是大美人,但绝对是一个挺拔高大的帅哥。
然而遗憾的是,大帅哥既不冰冷也不温柔,反而很凶。
如果说金发大美人给人的感觉是贵族,那他就一定是那个国家的国王本人了。
略微抬起一点墨镜,灼灼金眸从遮挡物下赫然显露,男人就这样淡漠地往不敬目光的来源之处扫去了一眼。
吓!
顿时间所有悄悄窥探的目光全都硬生生断成了两半,那边目光的主人想捡都捡不起来,可能被直接吓到缩头,等几人走远才敢小声嘀咕着埋怨……
只不过,奇怪的是,埋怨这一步被省略了。
路人们刚被点亮了这整整一条街的三个人——说不出“一家三口”,他们比起父亲与女儿,更像是哥哥和妹妹——惊艳到又被惊吓到,残留的情绪本来还很强烈。
可还没过多久,转过头的功夫,他们居然就脑袋空空,把方才发生的一切全都忘了,哪里还记得自己见到过太阳坠落于街头般的光芒集合体。
跟这些路人的记忆力没多大关系,也不是因为他们受刺激过度导致失忆,这当然是肯定的。
“吸取之前出门的教训,魔术用在这个时候就很方便了。”
光明正大用魔术作弊的大祭司大人淡淡地说。
他不会像失忆时期的自己那么愚蠢(重点强调),再在街头搞出寸步难行的丢人境地来。
几千年后的现世之人过于热情奔放,跟昔日只敢对美丽大祭司虔诚远观的埃及人民不是一个风格,让塔希尔非常不能适应。
所以,他十分干脆地就用魔术一劳永逸了。
路人们看见他们三人,最多只会激起极小的喧闹,过不了几秒钟,等他们走远之后,看到了他们的记忆就会自动从脑中消失,可谓是非常简单方便。
“——这还差不多。”
不用看都知道,这个透出不少酸气的发言,就来自于某自称要慷慨地让世人知晓他爱人的美(但大多时候还是非常不乐意要习惯性吃醋)的法老王。
“余王妃的美,尔等凡人能看上一眼就算是用光此生的气运了,怎么还敢得寸进尺!”
奥兹曼迪亚斯非常不高兴,觉得这些凡人真是厚颜无耻,看上一眼就行了,居然还有胆子盯着使劲看。
——谁给你们的勇气?谁给你们的资格?
法老王酸气惊天,表示他自己都没看够,哪里能容许凡人们(重点是当着他的面)觊觎他美丽非凡的王妃!
对此。
旁边的“公主”和“王妃”的反应很寻常,大概是一路上同样的情况出现过太多次,他们都习惯了。
“又来了。”
塔希尔表情不变,只用三个字就完美展现出他对法老王的幼稚行为看轻实重的抨击。
“隔个十分钟就摘一次墨镜瞪一次人,陛下,您真的不累吗。”
法老王:“!”
塔希尔:“没必要理会旁人的目光,过一会儿他们自己就忘了。啊,对了,您的措辞。”
法老王(有种不祥预感):“塔希尔,你怎么突然这么叫我?以我们现在的关系,也太不亲——”
“是呢,毕竟我并不是陛下您的王妃。”
“…………”
糟糕。法老王心说。
如果说现下还能维持的幸福中,还有什么遗憾之处,那果然就只有——
法老王的王妃还是不肯承认“王妃”这个称呼。
在王看来,他们既然已经互通心意,就已经是确定的关系了。死后没有在世时那些麻烦的世俗束缚,他想要迎娶谁做王妃,没有任何人能够发表异议。
……嗯。
行吧。
除非发表异议的人,是“王妃”本人。
那可是连法老王自己都无可奈何的棘手对象了。
塔希尔之前就否认过几次,没想到现在法老王随口说出来,他的爱妃还是不肯认——
“为什么?难道是因为!”
“不是,没有,不用说出来,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总之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是?”
“希望您能将注意力放在真正需要关心的正事上,而不是纠结这种没有必要关注的无关紧要小事。”
法老王:“?!”
得到王妃的认可,难道只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吗!
为什么王需要王妃来认可这种细节才是真正无关紧要的,此时此刻,只要知道王妃的冷淡,让王很是落寞就行了。
虽然他的落寞脸上显露不出来,但肯定是切实存在的。
塔希尔目不斜视,没有特意偏移目光去看他,权当做不知道法老王心中的耿耿于怀。
“这里已经逛得差不多了,还有什么地方想去吗?”
旁人视角里的金发大美人手里拿着普通游客的常见装备:相机,咔擦声刚落,以紫发少女作为主角的照片瞬间在底片表面成形。
他们用十天逛完了樱精心选择出来的最心动景点,有英灵和蛇杖这样强悍的存在同行,仅有的人类少女完全省略了旅游路上的奔波,把疲倦降低到了最低值。
远在冬木市的圣杯战争老早就结束了,大概已经被他们忘得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