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交手(1)
天才!无广告!
对于天人之说,董宣武也有对策。
董宣武当然不敢直接挑战天人感应之说,直接挑战天人感应之说,就等于向儒家开战,向君权神授挑战。以儒家的强大,结果肯定是九死一生。不但他要完,就连董家也会受到波及,前景会极端不妙。
董宣武并不打算做一名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的英雄,也不想为了开启民智,不顾个人荣辱。说到底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与这个时代普通人最大的区别就是他多了几个世纪的智慧和见识。
天人之说,董宣武挑战不了,但是他把控着舆论的喉舌。大明目前最有影响力的几家报刊,如《大明周报》、《明刊》、《时势介要》、《商报》等都控制在五行集团手下。
做为一名穿越者,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媒体对舆论的影响力有多大。
京城发生大爆炸,这是事实,无法改变。但如何解读,利用这些媒体,董宣武完全可以掌握。只要将此事的影响力着意缩小,自然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董宣武专门派人给各个报刊掌事人,要求他们端正对王恭厂大爆炸这件事报道的态度,把目标主要对准官府对军火库管理的失责,以及民间需要得到官府哪些方面的帮助上。将这件事降格为一起普通的意外事件,就好像是一起火灾,只是规模大一点。
大明恐怕天天都有火灾发生,可是谁会认为这是上天对警示与不满?
只是这次火灾,恰巧引燃的是火药库,谁都知道,火药的威力巨大,而王恭厂火药库又是一座大型火药库,库存的火药较多,造成这么大的危害又有什么奇怪?
董宣武亲自撰稿,写了一篇文章,披露了收复大琉球岛的整个过程。其中对三号炮台下那座军火库爆炸情况做了详细描述,有意夸大了爆炸对荷兰人杀伤力。
董宣武要通过这种方式告诉百姓,火药爆炸,威力会有多大,远不是他们日常生活中的鞭炮、烟花可以比拟的。
在文章中,三号炮台下那座军火库的爆炸,足足造成了荷兰军队极其附庸军三千多人的伤亡。荷兰人的那座军火库当然不能与王恭厂火药库相提并论,但也能造成如此大的杀伤力,京城王恭厂爆炸破坏力巨大又有何奇怪。
为了增强可信性,董宣武还特意请旨,希望允许京城的五行卫以演习为名,举行了一次大爆破,模拟火药库爆炸所造成的种种异常现象。并允许百姓在安全线外观看。
董宣武要向百姓们证明,这次完全是因为管理不善造成的意外事件,并不是不可理解的神秘事件,更不是什么天谴。这种事情,随着热武器的出现,这种威力的爆炸在战场上将会频繁出现。
同时,董宣武也希望通过此次模拟演习,让那些对火药威力知之甚少朝廷大臣和大明官兵一个直观的影响,以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五行商团所控制的各大报刊,统一了口径,集中对火药各方面的知识进行了系统的报道,并对市井间流传的各种谣言进行了驳斥,各种反驳天谴论的文章层出不穷。
一篇文章中直接指出,如果王恭厂大爆炸真的是天谴,真的是因为朝廷中出了祸国殃民的大奸佞,那老天爷为何不直接将灾祸降临到奸佞身上,反而惩罚京城中的良善百姓?难道上天也是这般善恶不分?
在董宣武的授意下,将王恭厂大爆炸事件定性为人祸。是负责火药库管理的官员疏于防范于未然而酿成的惨祸。
有些文章甚至揣测,这次爆炸,是否是大明的敌人,故意潜入火药库所为,目的是为了引起大明的内乱。这已经很接近事情的真像了。只可惜,大爆炸毁灭了所有的证据,揣测终究只是揣测。
还有些文章,还罗列了自天启皇帝朱由校登基以来,大明取得的种种成果,平辽东,定川黔,解决粮荒问题……反问道如此天子,自古以来,又有几位?如果这样的天子,上天也要惩罚,那华夏数千年,该受到惩罚的天子又有多少?
在京郊举行的模拟演习,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演习使用了两千斤火药,远不及王恭厂所储备火药的百分之一,但造成的毁灭结果,几乎跟王恭厂大爆炸造成的一模一样。故意套在木头人身上的衣物,被强大的冲击波撕成了碎片,飘出数里外,一朵巨大的蘑菇云冲天而起,久久不能散去,爆炸发生后,天昏地暗,尘埃如波涛般翻涌……完美解释了王恭厂大爆炸中所出现的诡异现象。
这次朝廷一改以往拖拖拉拉的行事作风,迅速接纳了董宣武的建议。在模拟演习结束后,立刻宣布,将以王恭厂为中心,方圆两里之内,建立起一个纪念公园。
纪念公园中将设一座巨大的纪念碑,上面刻满遇难百姓的名字,还会在王恭厂建起一座日月神教的教堂,悼念那些在大爆炸中不幸遇难的无辜百姓,接受百姓的哀思。
在爆炸原址,朝廷还举行了隆重的水陆大会,超度那些亡魂,祝福他们,希望他们早升天国。
董宣武的那份文章也再次引起了轰动,百姓们这才知道,在一个月之前,五行卫一部和大明水师联手,一举击败了为患东南沿海的荷兰海盗,并收复了大琉球岛。让百姓再次了解到,原来大明是如此的强大,舆论一度被引向这场大捷。
文章中,董宣武特意介绍了海洋对大明的重要性,大琉球岛对大明的重要性。并断言,未来的世界将是海洋的世界,谁掌握了海洋,谁就掌握了世界。
这一论断也激起了一大批大明男儿的热血,立志要投身大明水师,为大明争取到更大的生存空间。大明掀起了一股海洋热。
议会提出议案,提交内阁及皇帝批准同意,拟定了国家赔偿法。正式立法,对那些由于官府的过失,造成的无辜百姓生命、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并由这次王恭厂大爆炸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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