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和谈(6)
此次,董宣武正好接着与德川幕府和谈之机,把虾夷及其附属岛屿的归属定下来。
后俄罗斯人南下,出于国防需要,开展了对北海道、千岛、萨哈林岛等地的探险活动,不久北海道就成为幕府的直辖地。
董宣武可谓是狮子大开口,青山幸成却被吓蒙了。
首先不能接受的是,董宣武竟然要求倭国的天皇对所有的事情做出正式的道歉。在这个时代,倭国的天皇虽然手中无权,天皇的那个小朝廷也是有名无实。但是让天皇道歉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因为在普通倭人的心中,天皇就是神,是在人间的神。神会犯错吗?如果天皇道歉,那么原本加在天皇头上的那一圈光环很可能因此而消失。
而江户幕府也需要这么一尊神,来加强自己的权威性。这就好比天皇就是庙里的菩萨神像,幕府是庙祝。庙祝自然不希望菩萨过问自己的收钱大计、财务往来,但是希望庙里所供的菩萨信的人越多越好。
让天皇道歉认错,就等于告诉大家,自己庙中供奉的这尊菩萨不灵验,这让庙祝日后怎么混啊!
所以,青山幸成坚决不同意让天皇为此而道歉。
高达两千万两白银的赔偿金额(不包括对琉球的赔偿),青山幸成虽然感到不可接受,但是由于心中早有预计,反并不是那么惊讶,只是表达了金额太高,江户难以承受。
对于第五条要求,青山也表示难以接受。
至于第六条,董宣武对虾夷土地的声索,青山根本没有预计到,甚至对虾夷这块地方,他也只有模糊的印象,只说要回去后与德川秀忠商量后才做决定。
对于要求以大明货币作为流通货币,青山幸成与其他的大名一样,直接答应了,反正现在倭国流通的货币,也是以大明的钱币为主。即使仿造的铜钱,也是仿造的大明的铜钱。在青山幸成看来,大明的铜钱精美,倭国又缺少铜矿,明国愿意为倭国提供货币,倭国又何乐而不为?
至于严惩责任人,青山幸成倒是不太在意。不过是找几个替罪羔羊出来罢了,大明要的只是脸面,至于谁来当这几只替罪羔羊,谁会在意?
双方的第一会谈就这么结束了。
青山幸成带回的消息震惊了德川秀忠,德川秀忠没有预料到董宣武居然下手如此之狠,居然通过预先出售战舰来瓦解江户幕府的权威。
目前江户附近集聚着倭国两百多艘大小战船,其中大型战船十四艘,中型战船三十五艘,其余都是各类型小型战船。这已经是倭国残余水军的部了。而且这些水军战船并不属于德川家,其中有一大半都归属于沿海各地大名。
琉球海战已经证明了大明战舰与倭国战船之间的巨大差距。几年后,一旦沿海的大名拥有了大明联合舰队的战舰,那么对江户幕府所形成的威胁将是致命的。
相比于这种威胁,目前并没有推翻德川幕府打算的大明联合舰队的威胁反而小得多。明军来了,迟早都会走的。但是如果任凭某一个大名崛起,那等待德川家的结局可能比织田家、丰臣家好不到哪里去,甚至会更惨。
而化解这种威胁的唯一途径,就是尽快达成和谈,从董宣武手中购买更多的明国战舰,平衡各地大名的力量,对各地大名保持压制。
德川秀忠紧急找来了土井利胜,三人关门密商此事。
面对如此险峻的形势,即便是强硬的土井利胜也沉默了。
即便打败了董宣武,即便明国忽然间大乱又怎么样?能改变得了董宣武出售战舰给各地大名的事实吗?
幕府与各地大名实力的平衡一旦被打破,倭国必然会再次陷入诸侯争霸的乱局之中。而德川幕府根本没有把握能强压下各地大名,取得最终胜利。
如果德川幕府被推翻了,再谈其他的又有什么意义?
见土井利胜终于不再反对和谈,德川秀忠望向青山幸成,缓缓说道:“事到如今,江户幕府就算有心抗衡明军也不可得,可恨那些大名各怀鬼胎,为了自己的利益,置倭国的存亡而不顾。
青山君,辛苦你了,这次和谈,你务必促成江户与明国之间的战船交易,务必要在其他大明得到明国战舰之前或者同时,保证江户也能得到可与之抗衡的战船。
老夫想,明人既然向你透漏了这个消息,一来无非是要逼我等就范,二来无非是想敲诈点银子。
至于明人的条件。
第一,天皇不能道歉认错,可由幕府大将军代为道歉认错。德川家光这次兵败被俘,已经是声誉尽毁,而且当初偷袭明国和与明国一战的决定也是由他定下来,让他来道歉认错,也不算是委屈了他。
而且他那高傲不可一世的性子也的确改磨砺一下。不然,老夫又怎么放心将幕府交给他。
这一点一定要坚持,天皇的尊严不容冒犯。
第二,至于赔偿明国的银子,两千万太多,幕府根本拿不出来,要尽量跟明人谈。明人不是有句话,漫天要价,就地还钱,总不能说他们说多少我们就给多少吧。
明人不是想要虾夷吗?反正虾夷那荒蛮之地,天气寒冷,也本非我倭国故地。明人想要就给他们,不过,也不能白给他们,毕竟那地方是我倭国先占的,他想要,就拿银子来买。正好可抵付赔偿的银子。
还有对于琉球国的赔偿款,也不能容琉球人狮子大开口。这一点,还要拜托青山君你了。
实在要出银子,也不能以赔偿的名义出。不妨可采用犒劳的名义进行,以免对幕府的声望造成太大的影响。
第三,针对明人提出的以明国货币为流通货币这件事,老夫虽不知董宣武究竟打的什么心思,但肯定对我国有所企图。不过我国缺铜,如果自己铸造铜钱,不仅质量不如明国所造货币,而成本很高,不妨答应。但也要尽可能争取保留我国自己的铸币权。
第四,明人要求,明人在我国犯法,必须要经过明国官员的同意才可以处罚。这置幕府于何地?倘若明人私相包庇又当如何办?这一条不能准许。
不过可以通融一下,与明人商讨一个办法,在不损及我国尊严的基础上,保证明人可得到公平的对待。
老夫想,董宣武提出这一条所求的无外乎是这一点。
还有明人提请在江户等地开设钱庄的想法,既然并不损及我国的利益,可以同意,不过也必须遵从幕府的律法。”
“是!”青山幸成一一记下德川秀忠所说的几点,思索着该如何跟明人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