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奇案(3)
在听完霍维华的供述后,董宣武与三司商量了一下,觉着这个静虚道长十分可疑,立刻传令拘捕静虚道长。
可是捕快传回的消息,静虚道长在昨日下午已经出城去各名山大川云游去了,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这么巧?昨天上午董宣武在朝会上向崇祯皇帝讨来旨意,彻查天启一案,消息一传出,下午静虚道长就出城云游去了。
这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这位静虚道长的嫌疑顿时急增。
事关皇家大案,哪个敢马虎?不到半日工夫,就传来消息,逮到了化妆成商人,正逃向山海关的静虚道长。
这个静虚道长就是当初与范文程勾结引爆王恭厂军火库的那一位。一个多月前,皇太极撤军,京城之围被解后,传出范文程被抓的消息,静虚道长就惶恐不安,深悔当初怎么就贪图一点鱼头小利,上了范文程的贼船。深恐范文程将他供认出来。
可是等了几天,静虚道长发现官府并没有动静,又一打听,得知范文程什么都没有说,在狱中整日一言不发,又将心放下。但不管怎样,这颗心总是悬着,一日三惊。他犯的那些事哪一件都不是小事,如果冬窗事发,将他千刀万剐都是轻的。
他也想过逃走,只是现在皇太极驻兵山海关,情况并不乐观,而他这些年来,在京师好不容易有了些根基,达官贵人结识了不少,要是就这么放弃,也未免有些可惜。而且,当初他与范文程是单线联系的,此事只要范文程挺住不说,他也没有太大的危险。
可是没想到,新皇登基的第二天下午他得到消息,新天子已经让董宣武会同三司衙门,彻查天启一案,这可吓得他不轻。
这件案子他也有参与。当初范文程吩咐他,要他无论如何要利用他手中的渠道,将灵露饮仙方进献给生病的皇帝服用。因为这灵露饮本身没有什么问题,静虚道长也没想太多,就找到兵部尚书霍维华,借霍维华之手,将灵露饮的仙方进献给了天启皇帝。办成了这件事,并从范文程那里得到一笔不菲的酬劳。
后来,就传来了天启皇帝病体益重的消息,静虚道长感觉不妙,其中的玄机他也猜到了几分。
别人不晓得灵露饮是什么东西,他静虚道长又怎么会不知道?那东西纯粹是糊弄人的东西,偶尔喝喝滋味还算不错,但是生病体虚正需要调养滋补的皇帝把他当饭来食用,迟早会出大事。
可是他不敢说。
事关弑君大罪,把自己搅进去,弄不好脑袋就要搬家。况且他静虚道长还有前科在身,贸然去揭发,朝廷不会放过他,范文程同样也不会放过他。
虱子多了不怕痒,死道友不死贫道。
静虚道长横下一颗心,决心跟范文程干到底。说不定范文程日后真成事了,那他就是新朝的国师,风头堪比当今的张三丰。
可是现在新皇帝要彻查天启一案,而且负责查这件案子的是董宣武。董宣武是什么人?先不说他破军星下凡的身份是真是假,可是他做的那些事情,哪一件不是震动天下的大事?这样的人,静虚道长翻遍史书,都没有找到第二个类似的例子,京城中百姓更已经把他传成神人了。
纸包不住火,董宣武来查这件案子,恐怕这其中玄机很快就会识透。霍维华跟范文程不同,他可没有那跟根骨头,把他静虚道长招认出来只是时间问题。
思来想去,本就惊惶不安的静虚道长仓促之间做出了一个决定:逃,先逃到皇太极那边避一避风头,若是京城无事,再回来也不迟。
可是静虚道长怎么也没想到董宣武动作这么迅速,这么快就查到他的头上来了。他才逃出京城五十里地,就被捕快给抓了回来。
见到吓得面无人色的静虚道长,董宣武冷笑一声:“静虚道长,白云观主,你胆子好大啊!你是打算现在就招认,还是打算领教完东厂十大酷刑,被弄得不成人形后再招认?”
一句话,将静虚道长的心理防线完击破,“扑通”一声,静虚道长软倒在地上,连连磕头,痛哭流涕,哀求道:“董大人,贫道……不,小人现在就招,小人什么都招了!求董大人饶小人一条狗命,给小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于是,静虚道长一五一十,将如何与范文程相识,又是如何被范文程收买,如何听范文程唆使,借霍维华之手将灵露饮进献给天启皇帝的事说了一遍。可是静虚道长留了一个心眼,仍旧没有将当初王恭厂爆炸案的事情说出来。
天启皇帝驾崩虽与他有关,但毕竟他无刺驾的心思,此事还有转圜的余地。如果将王恭厂的事也抖出来,他真的没活路了。不说别的,那些死难百姓的亲属,也会活撕了他。
“小人实在不知,那灵露饮会害了皇上啊!灵露饮虽不是什么灵丹妙药,但是也是不错的饮品,对身体没有丝毫的损害。小人也就是想从范文程那里弄点银子花花而已,求大人明鉴!”
说到此处,静虚道长鼻涕眼泪糊得满脸都是,裤裆下还湿了一大片,哪里还有当初仙风道骨,世外高人的模样。
原来这件事是范文程搞出来的,难道跟倭人无关?还是说范文程原本就与倭人有勾结,甚至就是倭人的奸细?
董宣武心中疑窦丛生,扫了静虚道长一眼。董宣武前生是警察出身,看到静虚道长那闪烁的眼神,不敢直视自己,凭着警察的直觉,董宣武总觉着静虚道长还有些重要的东西还没有招认。
“啪”的一声,董宣武猛地一拍惊堂木,紧盯住静虚道长,目光咄咄逼人:“静虚啊静虚,你可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你犯的那些事,就只这些?
你再想存心隐瞒,就算本官有心留你一条活路,国法也容你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