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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山名帝焱

      繁星点点,东面的天空蒙蒙透出光亮。整夜无眠的沈韩披上一件外衣,探身从帐篷中钻了出来。
    返回跟庄,大概需要一整天的路程,如今他们走了还不到一半。
    破晓时分,山中异常潮湿寒冷,凉凉的风吹到身上,人瞬间变得清醒了许多。
    极度疲劳之下,却又无法入睡的情形,很多人都曾体会过,那并非是什么美好的体验,头脑中便像是植入了一个剧场,跑马灯似的上演着一幕幕画面……
    先入为主的沈韩,起初绝然不肯相信,自己会和八百年前的人扯上什么联系。但到了后来,他的心中竟也开始变得不确定起来,一切的转变,皆因沈元义口中说出的那六个字——
    “父姓沈,母姓韩!”
    沈韩的父亲是燕大一名普通教授,却并不姓沈,而他的母亲也不姓韩……
    父母并无意隐瞒他什么,沈韩从很小就知道,自己并不是他们亲生的儿子,父母收养他的时候,他尚还是个婴孩。
    至于自己的亲生父母是什么人,为何忍心将他抛弃,有段时间,沈韩也曾迫切地想要知道。养父母非常豁达开明,想尽办法去帮他四处寻找,不过最终却苦于并无多少头绪可以追寻,慢慢地,大家也就淡化了这方面的念头。
    若说线索,终归还是有一点的……
    养父母在自家大门外捡到他的时候,曾在那个苏绣的襁褓之中发现过一张字条,在沈韩成年后,养父母把这张字条也交给了他来保管。
    沈韩将其装入一个项坠,这些年一直挂在脖子上。与金兵交手之时,他担心项坠遗失,这才摘下来,揣入了上衣怀中。
    此刻,沈韩从怀中掏出那枚项坠,轻轻打开,再一次取出那张字条,展了开来。
    借着蒙蒙的光亮,六个遒劲的小字清晰映入眼帘——
    “父姓沈,母姓韩!”
    仅凭这张字条或许无法说明全部的问题,毕竟很可能只是一个巧合而已,但既然连穿越这种离奇的事情都发生在了自己身上,谁又敢说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沈韩不得不从心底里正视起来……
    以当时的状况,沈元义一口认定绝不会有错,而沈韩又从断然的否认,转而变得犹疑不定。作为旁观者的赵均把这些都看在了眼里,便站出来圆场,言道事关重大,不如大家去一趟绍兴,也好将事情搞清楚。
    若事实真的如此,便可一家人团聚,何乐不为。若不是也没有多少关系,赵均本人便是生长在绍兴,至今仍有家人在那边,照应一下自是没有问题。如果众人不想留在绍兴,亦可以到临安做客,权当是让他有机会一尽地主之谊。
    对于这个说法,包括苏烨在内的所有人都未提出异议。
    一来,赵均对沈韩他们并未隐瞒自己即将成为沂惠靖王的事情。大家刚到这里,人生地不熟,世道又不太平,有这样的一个人相助确实会少很多麻烦。
    再者,也是更为重要的一点,他们和赵均,以及艮庄的这些人虽然相识不久,却一起共过患难,自然也就成为了朋友,互相之间还是信得过的。
    简单的商量过后,事情便定了下来,大家同行返回艮庄,在那里赵均还有些事务,需要逗留上几天,然后众人便会一同启程,赶赴江南。
    通过与艮庄人的交谈,沈韩已经知道了他们所处的位置,大概是在后世湖北省的神农架林区之中,距离绍兴尚有两千多里的路程。
    穿越,炎帝庙,神通,白狼王,艮庄,赵均,还有自己的姓名,一系列的事情看上去扑朔迷离,却似乎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总要去搞清楚才行!
    临行前,赵均觉得此山无名,颇为不美,后人很难知道,在那里曾经发生过什么;而知道的那些人若是回忆起来,也只能说在“某一座”山中,曾经历了何等的惊心动魄。
    他一时兴起,便想为这座山起一个名字。以赵均行将成为沂靖惠王的身份,为一座山赋名也足够有那个资格,但人情练达的他却不愿专美,而是将这份殊荣交给了沈韩。
    沈韩推辞不过,倒还真的用心思索了一下。
    神农架在民间亦有神农山之称,再将这座山叫做神农山,显然并不合适。其实,神农与炎帝所指的,本来就是同一个人,在那座无名山上又恰好有一座炎帝的庙宇。沈韩想了想,说不如就叫它“帝焱山”,三火之焱,取炎帝之音,又暗喻山中有此一番的火劫。
    赵均听后抚掌大笑,“好!好名字!神农架中帝焱山,帝焱山上炎帝庙,炎神帝前斩恶狼……自此之后,帝焱山之名当永传千古。”
    他当即下令,在众人中找出一个能工巧匠,选取了一块醒目的山岩,刻上了“帝焱山”三个大字,并在其旁又留下一行小字“宋人于此,斩白狼,屠金兵!”
    这一次虽然危机重重,最终却可说是皆大欢喜……
    宋金世代血仇,近些年面皮撕破之后,刀兵再起,连年征战不休,一场大胜所带来的畅快本就是题中之意,而除此之外的所获之丰,同样让众人狂热不已。
    白狼的尸体一直被艮庄人带在身边,自不必说,连之前丢弃的那上百具狼皮也都失而复得。
    沈韩或许还不清楚这些东西的价值,赵均和沈元义这些人当然明白。
    宋朝人虽多好文,但骨子里又极其仰慕血性和勇武,狼这种动物恰是此种性格的最好代表。也是因此,狼的皮毛深受上层官绅士族的喜爱。
    即便到了京城那种地方,一张完整的上好狼皮都是千金难求,而上百张加起来,必然是个令人咂舌的天文数字,就算是富贵如金承麟也不能无视。若非如此,他又怎会将这些东西一件不差地收集起来,带在了身边。
    但话又说回来,这些狼皮多数都是沈韩他们的战利品,无论赵均还是艮庄之人,对此都从未动过什么心思。
    真正让他们兴奋的,是另外一些东西……
    当初沈元义为了防止金兵逃脱,曾经刺伤并驱赶了十几匹战马。
    由于山路难行,这些马并未跑出多远,便委顿在地,被那些追杀金兵的艮庄庄众悉数找了回来。
    沈元义自己也是爱马之人,加之原本就只是想驱散它们,下手自然不重,此刻在经过一番救治之后,大多都已恢复了生机。
    倘若仅仅是这样,也还称不上惊喜。
    众人审讯那些被生擒的金兵时,在秦舒瑶的协助下,还发现了更多意外的收获——
    原来,这些金兵竟都是骑马而来,只不过进山之后被迫改为徒步,这才将马匹暂存在了一处地方,留了十几人的一个小队负责看守。
    以艮庄少年对这里环境的熟悉,借由那人口中语焉不详的描述,轻易就判断出了那个地方的所在。
    战马,在冷兵器时代是决定战力高下的重要因素之一。
    澶渊之盟后,宋朝再无一块像燕云十六州那样的养马之地,优良的战马即便在军中,也是紧缺之物,更不要提他们艮庄。如今乍闻对方手中尚有近千匹战马,且无重兵看守,少年的心中便如同长了草一样,片刻也不想耽搁。
    与赵均简单商议之后,少年当即分出一半兵力,甚至调走了刚得到的几匹马,亲自带队,向着那处地方奔袭而去。
    福祸相依,因祸而得福,远比唾手而得更让人欣喜。
    其他人将战场中的武器和盔甲收集起来,又将金兵的尸体掩埋在帝焱山下,方才在兴奋的情绪中,踏上了归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