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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琴声

      看着林意欢直接去往三楼,吴珍德才反应过来。
    那双眼睛为什么会有那样的眼神?为什么刚刚她会觉得有些怕她?
    看着那个背影消失在楼梯口,吴珍德的目光暗了暗,迸出几丝怨毒的光芒。
    不过就是一个被历家抛弃的丑女,没了历家,在林家更加什么都不是,竟然还敢无视自己。
    因为刚刚自己竟然被唬住了,吴珍德生气的拿起莲子羹一口就往嘴里送。
    “啊……”却被烫得哇哇叫。
    甜到发腻的糖水,简直包容了高热度。
    三楼的琴房比林意欢想象中的大多了,而且里面不仅有钢琴,还有小提琴,大提琴,竖琴,甚至连琵琶,萧、笛子都有,林林种种居然有十来种乐器。
    难道林家有精通乐器的人?林意欢在记忆里找了找,并没有找到相应的人事,于是作罢。
    只是这琴房虽大,却疏于打理,琴面上都覆盖了厚厚一层灰,林意欢的手指刚碰上,上面就落下清晰的指印,显然许久没有人动了。
    不会,悠扬的琴声就从别墅里传出来,让原本就立于绿树丛林旁的郊区别墅别有韵味。
    因为又赶不走林意欢而生闷气的林意双在外面溜达一圈回来后,听到了最后两个琴声。
    那声音悠扬悦耳,回荡盘旋,让她没办法忽略。
    “谁在弹琴?”林意双下意识的往三楼望去,刚刚的声音好像是从楼上传来的。
    被问的佣人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
    林意双随眼又看到了佣人手上的袋子,叫住了要进门的佣人:“等等,你手上拿的是什么?”
    被问的佣人如实回答:“刚刚有人送来的,说是大小姐的。”
    “大小姐?”林意欢已经将袋子拿过去,听到了这是林意欢的,狐疑的看了一眼。
    这一眼却直接让她惊艳不已。
    原本袋子是纯白色的纸袋,没有任何logo,但是里面躺着的衣服,样式太过别致。
    “太美了,居然是老吉祥家的衣服。”
    见二小姐这样贪婪的目光又爱不释手的样子,佣人弱弱的开口:“那个二小姐,我给大小姐送去。”
    林意双一听,立马变了脸色,手上更是抓得紧紧的。
    “什么大小姐的?你家大小姐现在被厉少休弃你知道吗?哪里有钱买得起这样的衣服?这是我的。”
    说完,林意双也不搭理佣人是怎样的目光,直接提着袋子欢脱的就进去了。
    进去的时候,更好碰上从楼上下来的林意欢,林意双下意识的将手往后面放。
    林意欢注意到了,但是那个袋子是白色的,并没有任何标识,林意欢以为是林意双又用家里的钱偷买了什么奢侈品,不敢让她知道。
    “你要出去?”见林意欢的目光好像在看着那个袋子,心虚的林意双急忙问道。
    可殊不知这样的她更令人狐疑。
    林意欢暗暗的将她打量了一下,发现这两母女今天真是奇怪,难道昨晚她不在林家又发生了什么事?
    “嗯。”她淡淡应了一声,便往着门外走去。
    见林意欢走了,林意双才松了口气,但是随即又更加的怨毒上了。
    为什么?明明还是林意欢,最近她总会越来越怕她的感觉?明明在跟林意欢之间,她总是出于上势的林意双对这个意识非常不满。
    特别是那双眼睛,看着人的时候,好像都能把人看穿一样,让她极为不喜欢。
    一定是因为那个面纱,对,因为那个面纱遮去了原本属于林意欢的印记,她丑陋的印记。
    林意双冷笑,眼里全是诡计:“林意欢,走着瞧。”
    因为吴珍德的打扰让她的创作进行到了一半,思路现在被中断了,这让林意欢觉得很燥郁。
    林意欢立于门前的花园中,看着一角盛开正旺的花朵重重吐出一口浊气。
    这会门口驶进来一部黑色宝马轿车,不会下来了林大民跟林森。
    林大民手上还拿着公文包,小林森身上还背着书包,显然是下班的林大民去接了儿子一起回来。
    林大民下车就看到她了,但是直接瞪了一眼就装作没有看到,在经过林意欢身边的时候更是很重很气一般的哼了一声。
    林意欢侧眼睨着后面,那个身材已经发福的中年男人,跟她房间里,照片中那个一脸笑意,身姿笔挺的男人简直判若两人。
    这家,真的令人呆得压抑。
    林意欢有些烦躁的将帽子往下一眼,垂眼之间却发现了又跑出来的林森。
    小胖子身上还背着书包,这会正在对着她笑,肉呼呼的手朝着她递过来,手上是一个银色的镯子。
    “大姐姐,给你。”小男孩笑得灿烂。
    甚至仰着头,脸上还披洒了一层落日的余晖,简直像一道光一般。
    “给我?”林意欢接过,却有些不明白。
    林森却直接指上她左手的手腕:“很痛吧!”
    三个字让林意欢觉得心口像是被撞击了一下,令她瞳孔猛缩,目光里全是难以置信。
    “小森你在干什么?还不快进来。”屋里响起吴珍德的怒叫,只见小男孩又跑了进去。
    这会,林意欢只觉得手上的镯子好像有千斤重一般。
    她的左手,有一道原主割腕自杀后留下的伤疤,她精通医术,知道那么深的伤口留下来的疤痕是去不掉的。
    她看着手腕上那条粉色像是蜈蚣一样的疤痕,当初,原主一刀下去就没想过留后路的吧?
    因为被丈夫彻底伤了心,又因为这一家人早已寒透她的心。
    没有依靠,也没有避风港。
    银色的手镯,是对半打开的,宽版面,林意欢将它扣好在手腕上,正好能遮去那道疤痕,而且手镯的大小也刚好卡住,不用担心走动,会露出来。
    她回到这里也有半月了,无人发现她的伤痕,想不到最后却是被一个毛头小孩发现了。
    低垂的头令人看不到她的表情,只听到她几乎低吟的声音。
    “这就是你眷恋这里的原因吗?亲情的感觉吗?”
    侧颜上,一个尖俏的嘴角微微扬起。
    “好像,还不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