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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不待见的人

      “唔,好吃!”
    薛婉绝不是故意这么说,而是真的觉得好吃。
    “就像在吃黄油一样。”
    的确,羊眼睛咬进去里头是脂膏的口感。
    这是水煮的,林羽觉得是最为恰当的做法了。
    如果是白灼的或是小炒,那羊眼睛里头还会有一股水分,咬开来的时候,就像是爆浆一样,有些人会受不了而直接呕吐。
    这水煮的羊眼睛奇奇怪怪的感觉是最少的,也最适合没有尝试过的人尝试。
    一吃不知道,一吃忘不了,说不定这辈子都是羊眼睛的拥护者。
    羊身上有三宝,这羊眼睛就是其中之一。
    “好样的!”
    “太棒了!”
    “真不错孩子!”
    几个老人都开始鼓掌,笑的格外开心,就像是他们刚刚品尝了山珍海味一样,无比的知足。
    刚才说要打赌的那个老人掏出了皮夹子往桌上一放,手往皮夹子上一压,另一只手朝着宋五嫂一招。
    “宋五嫂,这两个小年轻的单我们替他们买了。”
    他说话的时候有一股不容拒绝的威严,就仿佛是对着千军万马发号施令一样。
    宋五嫂连忙笑道:“反正你退休工资高,多请几顿也没事。”
    “这怎么好意思,本来就是开个玩笑的,闹着玩的!几位大爷你们喝开心就好,别管我们。”
    林羽朝着宋五嫂打了个手势,示意老人这一桌他来请。
    不过宋五嫂笑着摇摇头。
    “小伙子,你是想要让大爷我食言吗?”
    那脸上有斑的大爷大拇指朝着自己示意,“我可是说一不二的!谁跟你闹着玩呢!”
    “对!愿赌服输!老吴就应该请你们吃一顿。难道遇到这么不矫情的孩子。”
    旁边有老人帮腔。
    林羽明白过来,这些老人是真不差钱,应该退休前各自有点社会地位跟成就。
    “eats杂志的美食编辑安德鲁说,当你吃下这颗羊眼球时,你甚至会有一种正在啃食淤泥和凝胶的感觉,不过当你把眼球含在嘴里,纳瓦霍人的孩子们会冲你微笑:嗨,你正在品尝彩虹!”
    其中一位儒雅的老人,说话文绉绉的,文人气十足,不过,却没有文人的骄傲,而是有一种平易近人。
    说起话来,还带着些网络词汇,一看就是经常在网上冲浪,跟各路网友交手的。
    林羽顿时暗乐,这些紧跟着时代变化的老人,要是在网络另一端,或许会以为是二三十岁的文艺青年呢。
    “大爷你们喜欢吃爆浆的羊眼睛,还是吃这种凝实的羊眼睛?”
    毕竟被人家长辈请客,也要表示一下亲热。
    “那当然是爆浆的好吃啊!这眼睛可是好东西,是很多动物身上水分最为充足也最为纯净的器官。干旱时候,或者野外能捉到条鱼,把那鱼眼睛吸上一吸,唔!小老弟,保管你从今往后啊,都忘不掉那种久旱逢甘霖的幸福感。”
    这些老人说话一点都没有市井烟火气,反而有一种带有深沉阅历之下的广阔性。
    不像跟老曹喝酒聊天,老曹永远都是走南闯北的经历,那些与天斗与人斗的乐趣。
    而这些老人像是都经历了很多,却真正悟透了的。
    吃着美味,喝着米酒,格外的爽快。
    那种感觉,就像是心一直被暖暖的熨着,舒服又妥帖。
    大概糯米酒的确有益于气血,薛婉吃了不少酒酿,脸上有些红扑扑的,眼睛也更灵动,嘴唇娇艳如花。
    她向来身体好,气血充沛,不涂口红也能有娇艳的颜色,只是没有魏晴那样仙罢了。
    这时候的她看起来格外的可爱可亲。
    偶尔也会听老人们聊一些话题,纵谈时事,也谈一些生活上的小事情,也谈的津津有味,细微处能够体会到不少生活智慧。
    “米酒虽好,切莫贪杯,年轻人,适可而止啊!”
    才没喝多久,就有人提醒。
    林羽酒量其实不错,但他不太喜欢喝多了不受控制的感觉,所以从来不贪杯。
    只是因为薛婉此刻秀色可餐,才多喝了些。
    美人在旁,佳肴在前,心情格外畅快。
    “这边的羊肉啊,就是这样,主要靠葱花跟酱油提味,吃的就是这羊肉的鲜美。”
    吃一口羊肉,喝一口酒,谈会天,林羽觉得,年纪大的时候也能这样,算是挺美的吧。
    尤其是能跟婉儿在一块。
    外头又有客人进来。
    林羽端着酒碗,随意看了一眼,没想到走在最前面的居然是见过的,正是那个曾经跟他们借车的聂忠浩,那个金一伦团队的工作人员。
    他眼皮子耷拉下去,低头喝酒,装作没看到。
    剧组前段时间已经撤了,说是要搬去其他地方继续拍,然后开过年才会过来拍最后的一点镜头。
    这剧组走了,这聂忠浩还在这干嘛?
    前段时间也实在是鸡飞狗跳,有不少东华各个学校的学生冒充东华大学的学生进入校园,然后追星,主要以女生为主。
    真的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自找到办法混进去。
    甚至很多都是中学生,根本就不听学校跟剧组的劝阻。
    最后学校花了大力气,才算是将这事堵上了。
    可这也给东大学生带来了太多的不便,于是怨声载道。
    归根结底,这剧组有些人也不是什么好鸟,比如这个所谓金一伦身边工作人员的聂忠浩。
    上次在古镇,居然有脸说跟他们借车,还一副借你车也是看的起你的样子。
    要是客客气气地说能不能捎带一下他们,说不定还能勉强答应。
    可是这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高人一等的自我感觉良好,谁高兴跟这种人一般见识。
    所以林羽再次看见这货,没有任何打招呼的想法,只当不认识。
    不过,薛婉还是太显眼了。
    聂忠浩进来第一眼就看见了薛婉。
    然后就看到了林羽。
    本来还挺高兴的,但是看见林羽就不高兴了。
    上次很不爽的记忆还在。
    不爽归不爽,店面不大,只有林羽他们前面一张桌子大一点,几个人便往那边一坐。
    林羽随意一扫,发现这跟着来的五个人,有四个是女的,其中两个看起来还格外的稚嫩,应该岁数还不大。
    “这一家的羊肉啊,是我在东华吃过最地道最好吃的!今天你们有口福了!”
    聂忠浩有些微胖,戴着黑框眼镜,笑起来的时候有双下巴。
    “是吗?我可喜欢吃羊肉了。”
    “有机会去我老家那边吃羊肉,宁夏滩羊,可好吃了。”
    “哎,可惜我对羊肉敏感,吃不了,太膻了。”
    聂忠浩哦了一声,笑道:“那可惜了!那你吃点别的。”
    “不可惜,只要一伦哥哥喜欢吃羊肉就好。”
    那个说不吃羊肉的女生居然笑的甜甜的。
    林羽听了一句就听不下去,直接忽略掉,跟薛婉随意地说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