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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狗仔与狗

      但是,狗仔队之所以声名显赫,不对,应该说声名狼藉,就是因为他们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疯狂劲。虽然跟丢了李杰和盖尔,但总有些人不会轻易放弃的。比如准备以某某保镖阻塞交通为题的不满者,比如继续尾随保镖车而来的狗子们。
    再比如《soap?opera?digest(肥皂剧文摘)》的得力干将拉金?林奇。
    在夜色的遮蔽下,这位资深狗仔正小心翼翼地爬上一棵高大桑树,这棵桑树冠盖茂密、叶大如斗,顶端刚好对着李杰位于比弗利山的豪宅后院,中间只隔着一条十几米宽街道,与别墅主体的直线距离也不过几十米,对于300mm以上的长焦镜头来说不算太大问题。
    拉金小心翼翼地坐在枝桠上,用套锁固定住自己,关闭叼在嘴里的小手电筒塞到口袋里,然后拿出夜视望远镜,他身上那多达十几个口袋的马甲堪称百宝袋,能够确保关键时刻有称手的工具。
    从这个位置果然能够看到别墅的几个主要房间,靠向这边的窗口隐隐绰绰有人影闪动。拉金嘿嘿一笑,该死的黄皮小子,居然那么傲慢,压根不接受媒体的采访,等自己拍到他和盖尔的亲密照片,看他还怎么得意。
    有人喜欢就自然有人讨厌,显然像拉金这样在心里仇视李杰的人并不在少数,只是大部分人没什么机会找他麻烦,而拉金显然是位实干家,拍到劲爆新闻不仅能给这个华裔天才造成麻烦、出出丑,自己还能赚上一笔。以布鲁斯?李现在的知名度和最近火爆全球的风头,如果能拿到有料消息,六位数的美金是少不了的。
    拉金仿佛已经看到绿油油的钞票在向自己招手,不过他很快晃晃脑袋,回过神来,现在还是做好眼前的事情吧,要是出现精彩一幕,自己来不及拍照那可就要悔断肠了。
    他再次用望远镜扫视了一圈,嗯,还没有什么动静,而且有些位置是拉上窗帘的。没关系,自己有的是耐心,只是希望好运的自己能够拍到对方疏忽的样子,这些明星也总会有遗忘的时候,一天不行就两天好了。在等待的时候,拉金稍微调整了下姿势,让自己靠得更舒服一些,开始有些随意地用望远镜到处扫视着别墅区的情况。
    也许是天性如此,又或者是职业习惯使然,他特别享受这种暗地里窥视别人的感觉,好像能够满足自己心里那一丝阴暗欲望,让拉金甘之如饴、难以自拔。
    shit!有钱人真好!
    看到别墅里高度智能化的豪华设施和遍布各处的警惕保镖,拉金有些咋舌地腹诽着,又不自觉开始在脑中幻想自己有钱以后的生活,手上的望远镜继续到处东张西望。
    见鬼!
    在臆想到超爽的时候,一个硕大到恐怖的脑袋突然出现在拉金眼前,占据了整个镜筒的视线,差点把他吓到栽倒,如果不是有固定身体的套锁,搞不好就掉下去了。他心里大骂着,手忙脚乱再次稳住身形,举起挂在脖子上的望远镜小心翼翼移向刚才的位置,这才看清楚,原来是一只全身乌黑的大狗,在夜幕下很难发现,难怪会突然出现在眼前。
    这只大狗有着硕大的头颅、结实厚重的上唇、满是褶皱的脸,面部的皱纹重到耷拉下来,延伸过下巴几乎垂到脖子,着实是看起来有些丑陋似鬼怪,令人心生怯意,猝不及防难免被吓到。
    拉金从不养宠物,对狗的品种也完全不了解,压根认不出这是一只意大利的纽波利顿,只知道看起来凶狠,不太好惹的样子。不过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他是丝毫不怕的,放下心来暗骂了两句,刚想移开望远镜,却又觉得有些不对劲,只见那只漆黑的大狗一双绿油油的眼珠直直盯着自己这个方向,就好像能够跨越遥远的距离,穿透枝叶的遮蔽看到自己,特别是配合着那低吊的眼角,愈发显得冷漠而阴沉,让他觉得有点不寒而栗,下意识缩了缩身子。
    真他妈的邪门!
    拉金暗暗嘀咕,这么远的距离,那只丑啦吧唧的大狗不可能发现自己吧,他压下心里泛起的不安,再次把目光移向别墅的其他区域,还是没有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也没有看到自己想要的两位主角身影。
    几分钟之后,拉金有些鬼使神差般又把望远镜移动到刚才那只黑狗的位置。
    不见了!
    他来回在草地上看了几圈,都没见有黑狗的身影,只有两个保镖交谈走过。除非那只狗躲进灌木丛里了,否则多半是离开了。
    果然是错觉,拉金松了口气,但他很快发现有些不妙,因为有两个高大的保镖从别墅后门走了出来,一面用耳麦对讲机交流,一面朝着他所藏身的桑树指指点点,越走越近,明显就是冲着自己来的。
    不会吧!
    拉金脑中乱成一团浆糊,赶紧手忙脚乱卸下套锁,把东西收起来,几乎是用最快的速度从树上爬了下来,还差点一屁股坐到地上。不过总算是赶在对方走过来之前溜掉了,几乎是用百米赛跑的速度蹿到了街道拐角自己隐蔽停好的车里,一踩油门飚了出去,这才惊魂未定地喘息起来。
    这些该死的家伙也是狗鼻子吗?他们是怎么发现自己的?难道有隐藏摄像头?
    拉金?林奇满脑子疑问,实在有点想不通,不过开出一段路之后他也算是安心了,反正只要没被逮到就行,甚至他已经开始回忆还有没有其他的位置可以躲藏。
    想要就这样打发掉拉金大爷?没那么容易!
    正在心中得意发狠的拉金完全没有察觉到,在他行驶的车侧后方,一团黑影正以极快的速度贴住地面移动,紧紧缀在他黑色的现代劳恩斯车后保险杠下面。
    那是一只黑色的纽波利顿。
    虽然拉金并不太熟悉动物,甚至经常分不清狗的样子。但是如果让他看到这只纽波利顿,一定会坚信这就是之前自己看到的那只奇丑无比的大狗——同样的幽绿眼球,同样的低吊眼角,透着股阴测测的味道。
    而且他绝对能够看出这只纽波利顿和普通狗的不一样,它的脚爪在地面飞快跑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不像一般的狗那样把长长的舌头伸出口中,呼哧呼哧地散发剧烈运动导致体内攀升的热量,就那样始终没有其他举动,沉稳而犹有余力地随着汽车奔跑。
    说是极快的速度,好像也不太准确,因为这只纽波利顿的速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时与拉金的车保持一致,车速快它就快,车速慢它就慢。这就导致它始终恰到好处地隐藏在车身的侧面阴影中,像一个黑夜的幽灵。
    比弗利山的豪宅区晚上人并不多,而且这一段都是占地极广的大房子,间隔也非常大。因此,直到开出了五分多钟,仍旧没有人注意到这只奇怪的狗。
    车里的拉金大约是觉得有点气闷,随手把前面的两扇车窗都摇了下来,放慢车速惬意地吹着晚风,开始哼起歌来。他决定多兜两圈,看看比弗利山的其他明星们有没有什么新闻能够恰好碰到,如果实在没收获的话,那些保镖也应该放松了警惕,自己可以再绕回去杀个回马枪。
    这个时候,车子刚好拐到了一条没有人的路上,始终没有半点声响的纽波利顿动了!
    它一个加速就像利箭般蹿到了车窗的下方,随即高高跃起,在空中划出一个优美至极的弧线,精准至极地穿过车窗,钻入了行驶的现代车里。
    拉金?林奇正在摇头晃脑地边哼歌,边打量着道路两边的动静,想看看有没有夜晚出门的名人,恰好看到丑陋的纽波利顿鬼魅般凭空出现,从车窗里飞跃而入,顿时眼睛圆睁下意识踩住刹车!
    吱!!!!!!!!
    车轮和地面剧烈摩擦,发出令人心悸的刺耳声音,差一点撞上路边的大树。不过拉金?林奇已经顾不上这些了,因为纽波利顿厉鬼般的脸庞迅速在他眼前放大,那疯狂外突的獠牙、覆盖全身的发达肌肉以及细密光滑的短毛全都清清楚楚展露出来。
    紧接着他的喉咙就被瞬间撕开,鲜血飚射满整面车前玻璃。
    拉金抬到一半的手臂无力落下,只能抽搐着发出无意识的音节,很快便再也没有了半点生机。而纽波利顿则继续埋着脑袋,慢条斯理地品尝着嘴边的美味……
    几分钟之后,在五、六公里外的别墅里,格斯瞟了一眼手中的讯号接收器,看到代表着实验犬奥本海默的红点已经在返程途中,面无表情地继续坐在黑暗之中,显然已经确认了追踪的结果。
    纽波利顿本就是世界上最危险的犬种之一,因为它有着强壮彪悍的身躯,尖锐的爪牙,一旦发动攻击,就会不死不休,而且喜欢吞吃被它杀死的猎物,包括人。所以,这种犬也被誉为最残忍的杀手,成功训练之后就是最优秀的护卫犬,一度是黑手党的最爱,用来宣誓恐怖和权力。
    而这只被吉尔伯特?戈登命名为奥本海默的实验犬,智力水平非常高,能够准确识别训练师下达的复杂命令,看似和普通犬没有区别的身躯之中,则蕴藏着远超同类的战斗力,是最合格的黑夜杀手,对付一个普通人类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唯一要做的,就是让那个不识趣的狗仔死得远一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