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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4章(求票~~)

      吃完羊蝎子,方默南和贺军尧在店里的水龙头下,洗干净油腻腻地手,结账出了小店。玉哥儿是人见人爱,结账的时候,人家掌柜的那盘生的,人家给玉哥儿的。
    “小吃!还是在胡同里最有韵味儿。”方默南侧头看着贺军尧意味深长地说道,“离开了胡同,离开了寻找的京城小吃,味道是不一样的。”
    “胡同没了,四合院没了,就不是京城了。”贺军尧拉着方默南的手附和道,“东单西四鼓楼前,王府井前门大栅栏,小小门框胡同‘一线天’。这短短一句京城小吃顺口溜要是用京腔、京味、京韵的京片子讲出来会是何等亲切。人为堆砌起来的小吃街,始终少了文化的底蕴。”
    方默南看着站在他的肩膀上站着吃的饱饱的玉哥儿道,“去飞吧!”
    玉哥儿带着鹰啼飞向天空,直插云霄,在明媚的阳光下,它美的令人屏息。
    一路走来,路两旁有各式小吃店、修车铺、倒弄古玩的小店,这里到处都可以听到原汁原味的京腔,使这条小胡同,处处散发着浓郁的市井气息。坐三轮车游后海的胡同是一大特色,然而现在三轮车夫们都冻得直跺脚很难有生意上门,因为在寒风中坐三轮确实需要些勇气,偶尔有老外光顾也是里三层外三层裹的只露出一双眼镜。
    后海,是一个可以让你放松脚步的地方。后海的冬天十分宁静,这里也别有一番风味,方默南他们站在岸边,便被什刹海刺骨的寒风抽了个激灵,尽管二人不怕冷。
    迎着寒风,方默南他们二人走近湖边,树木早已凋零,草木上的雪已经化的不多了。抬眼望去,槐枝在冬日中苍然虬立,柳条在宁寂中默然垂挂,一枝枝、一条条,像天幕上分明而纤细的笔触,在勾画着这里冬天的冷静和生命的深沉。湖面已披上了御寒的冰甲,薄薄的一层,幽幽地反映着天光,对岸的屋舍高墙似一排黑黢黢的剪影投射在冰面上,影影绰绰像洇化漫漶的水墨。
    自清代以来,冰上运动就已在京城盛行了。“冻合琉璃明似镜,万人围看跑冰来”。还真有像方默南他们不怕冷的,虽然冰面较薄,不能冰上嬉戏,但可以冬泳,可真令人佩冬泳爱好者在众目睽睽之下麻利将衣服脱下,没有丝毫的犹豫,简单活动两下便跳下水去,看的方默南无不感到一阵凉意窜上心头。冬泳的人们在里面十分惬意的畅游着,游完上岸浑身冒着细微的白烟,一种畅快流离的感觉溢于颜表。
    玉哥儿在空中撒欢儿的飞,方默南则和贺军尧坐在岸边,“冷嘛!”贺军尧问道。
    “嗯!”方默南摇摇头,抬起两人交握的手,“热乎着呢!”朝湖水努努嘴,“那些冬泳的老人,我看着冷!”虽然他们自个一点儿都不冷。
    贺军尧抓着她温润细腻的小手,热乎乎的!揣进他的口袋里,熨帖着他的心。
    方默南看着一个年龄稍大的老人上了岸,站在岸边等候了老伴儿赶紧把御寒的衣服披在他的身上,穿戴整齐后两人相携离开。
    贺军尧顺着方默南的目光望去,眸光微沉,抓着她的手紧了紧。让他想起,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
    方默南看着两位老人消失在眼前,平静的说道,“能经得住时间考验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
    贺军尧侧着头,漆黑如墨的眼神凝视着她,感觉到他灼热的目光,方默南仰起头,两人相视,莞尔一笑,看进彼此的心中。他们不羡慕花前月下,山盟海誓的卿卿我我,也不羡慕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朝朝暮暮,他们羡慕的是在平淡日子里的相濡以沫,在寒凉岁月里的安暖相陪,在夕阳的余辉中,白发苍苍相互搀扶蹒跚的身影。
    时间可以让深的东西越来越深,也可以让浅的东西越来越浅。轰轰烈烈爱的很深的爱情,经不起平淡的流年,那还是爱情吗!岁月告诉人们,爱必须与时日一起成长,最好的爱情是在时光最深处。
    玉哥儿好似箫声的鹰啼,渐渐了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大家都仰头看它。这家伙人来疯,更加的傲娇,俯视着人们,当真傲视一切。
    “这家伙!”方默南看着天空中的玉哥儿,好似感觉到她的目视,飞的更加起劲儿了。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训鹰可是个难题,一般训鹰是在鹰进食的时辰将鹰带到空阔的地带,解开脚扣,让鹰自由飞翔,然后举起平时架鹰喂食的一只手臂,喊着口令,让鹰飞回手臂吃食。训练开始是在人少的地方,然后是在人多的地方,直到在任何地方只要鹰听见口令,就飞回主人手臂上才算大功告成。
    鹰这种猛禽是性情刚猛的动物,对人类的世界很陌生,受到惊吓的鹰可能会性情大变,难以驯服。
    贺军尧抬眼看去,勾勾手指,玉哥儿看见后,一个俯冲下来,直接站立在了长椅的椅背上。
    虽然玉哥儿非常眼馋方默南的肩头,但看着眼前的煞神,他还是不敢造次。它也唾弃自个儿没骨气,但是玉哥儿看向不远处的人群时,又找到了它霸气的自信。
    “欺软怕硬的家伙。”方默南嗤笑道。
    “哼!”玉哥儿轻松的一蹦,站在了贺军尧的肩头。
    不想再被当成猴子围观,贺军尧和方默南起身离开,为了避免麻烦,方默南让玉哥儿飞在空中,呵呵……有点儿掩耳盗铃了。
    坐进车里,贺军尧抬起手腕看了一下表,十一点多了,没想到不知不觉间,在后海坐了一上午了。
    “去哪!”方默南问道,看向玉哥儿又道,“飞了一上午,也不嫌累!”
    玉哥儿太久没飞,飞起来就忘记了时间,甚至忘记了自己的翅膀刚刚好!这后遗症就出来了,翅膀不自觉的抖动。
    方默南招招手,玉哥儿欢快的飞下来,站在她的腿上,展开玉哥儿的翅膀,她抓着翅膀,灵气环绕着它的翅膀,很快玉哥儿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舒服。
    待方默南松开它的翅膀后,玉哥儿跳到车后座,展开翅膀忽闪忽闪,一点儿事都没有,高兴的它欢快的鸣叫了一路。
    贺军尧把车停了下来,“这是前门大街!咱们来吃烤鸭!”方默南挑眉说道。
    “烧麦!”
    听他说起烧麦,方默南就想起,大名鼎鼎的“都一处的烧麦馆!”开业于清乾隆三年,有些年头了。
    有藏头诗赞曰:“都城老铺烧麦王,一块黄匾赐辉煌。处地临街多贵客,鲜香味美共来尝。”
    二人一鹰站在大门前,这时候的都一处的建筑风格上还保持着一些原汁原味,毕竟前门大街还没改造嘛!
    小楼三层,门口立着戴毡帽、梳长辫的清人铜像,却是乾隆正在题写“都一处”匾额的场景。
    贺军尧拉着方默南轻轻推门进去,站在光滑洁净的地面,顾不上仔细打量两边的桌椅摆设,因为眼球已被正前方坐北朝南的玻璃罩所吸引——里面俨然摆放着堪称都一处镇店之宝的虎头匾。只见这块传说中乾隆皇帝御赐的虎头匾与别的中规中矩的匾额不同,是憨头憨脑的椭圆形,黑漆油饰字贴金箔,而其亲题的“都一处”三个大字刚劲洒脱,尽显天子风范。匾的四周刻有蝙蝠图案,暗喻“有福”。
    方默南扯扯贺军尧的衣袖小声地嘀咕道,“听说这块儿匾在动乱期间被重重过一刀,是真的吧!”
    “嗯!幸亏它的“骨头”硬,只留下一块刀疤,后被员工们藏在了库房的杂物底下。81年恢复老字号时,它才被重新取出,油饰整理后刷成金字。”贺军尧也小声地说道。
    就餐时间店堂内人声鼎沸,几乎每张桌上都摆着一屉烧卖,只见其花边褶皱层层叠叠,宛如一朵朵精美的绢花。一律黑木椅、玻璃桌,白瓷餐具,屋顶为金色基调,墙壁上还有记录着整个都一处创业故事的漫画,既富丽堂皇又稳重典雅。
    玉哥儿叨叨贺军尧的肩膀,目光灼灼地盯着餐桌,看样子是饿了。飞了一上午不饿才怪。
    贺军尧预定的房间在三楼,二楼仍是就餐大厅,颇为清爽。
    三楼则是豪华雅座,幽雅安静。
    “你干什么?”贺军尧看着她拿着筷子在烧麦上一点一点的。
    “数数是不是二十四个褶儿啊!”方默南头也不抬的随口回道。
    “傻丫头!”贺军尧宠溺地摇摇头,伸手揉揉她的头顶。“他们包的都是有讲究的,皮薄如蝉翼,最少要二十四个褶儿,不用数的。”
    “喂喂!头发弄乱了。”方默南嘟着嘴不满道。
    贺军尧看着她小女儿的娇俏地样子,粉嫩的唇,心猿意马起来。
    方默南看着他灼热的目光,“喂!吃饭时间不许胡思乱想!”
    “南儿知道我在想什么?”贺军尧漆黑如墨的眼神沾染了一抹氤氲,低沉如大提琴的嗓音迷人且性感。
    “吃烧麦!”方默南夹起一个烧麦,塞进了他的嘴里。“现在吃饭皇帝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