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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消失了的被害人(五)

      说时迟那时快,我这刚抬头朝那男人的去路看去的时候,那原本还站在我们面前,较小而又甜美可人的女警顺手就将腰间的手铐直朝那小偷丢了过去。
    只听“哐当”一声,手铐的确丢中了小偷的脑袋,显而易见的,这手铐虽说有些分量,但根本不足以让这小偷摔倒在地。
    可我看的真真的,这手铐的确拖慢了小偷逃跑的速度,因为就在手铐丢到他后脑勺的下一刻,他摸了摸后脑勺,稍事停步的往我们这里看来。
    这女警倒也不含糊,直朝那小偷所在处迅猛跑去。
    这一跑,可把靳岩急坏了,立马拉着我下车就朝女警追了过去。
    我不是傻子,就从靳岩刚刚直勾勾的看着那个女警,连一旁庄晓曼的正眼都没瞧过一眼我就知道,靳岩在那个瞬间,应该已经喜欢上了这名女警。
    “别去了,她一个人搞得定。”这时,庄晓曼一个抬头,直朝我们二人说道。
    下一刻,只见那女警矫健的快步上前,伸手就抓住了小偷的肩膀,紧接着,女警沉劲直将小偷拉翻在地,小偷不甘,拼命挣扎,从地上站起,女警一个后空翻,再次将这小偷摔倒在地。
    我和靳岩倒吸了一口冷气,只见那女警在小偷倒地之后,又是一个反手擒拿,直将手铐锁在了小偷的手腕之间,靳岩饶是不敢相信的看了我一眼,这眼神就好像是在说他到底有没有看错。
    我抿嘴摇了摇头,转身就朝庄晓曼说道:“一个过目不忘,一个身手矫健,我很好奇,你们怎么会被分配到档案室工作的?”
    “对于警队来说,我们两个人的特长不算什么本事,而且我们也才刚实习,实习期,上级本就不会让我们到一线部门工作,所以工作分配到文职,再正常不过了,就像你,一个被那位先生誉为三十年都不可能出一个的犯罪天才,不也在毕业之后,被分派到了南城派出所当起了协调民警么?”
    我心头一阵咯噔,犯罪天才……
    要不是这四个字,我也不至于差点儿毕不了业。
    “既然你们已经来了,那我就把慕南乔交给你们了……”我的脸色一下就冷了下来。
    我讨厌听到这四个字,但她却说的那么振振有词,当然,我并没有往心里去,我只是单纯的讨厌而已,但却并不讨厌庄晓曼这个人。
    庄晓曼点了点头,伸手就从包里拿出了一份公文袋交到了我的手上,轻声说道:“慕南乔这里你放心,这是来之前阎队长让我给你的,她让你去一趟一队,但是在去之前,请你把有关于这个案件的所有细节全部看完,阎队说,这是为了节省大家的时间。”
    我悄然接过了这份文档,顺势又朝那边的女警看去,低声问道:“你叫庄晓曼,那她……”
    “我叫顾君如,叶警官,靳警官,不好意思,刚认识就让你们看到这场面,这样,我先把人送到就近的派出所,一会儿再回来。”说话间,顾君如一把就将那小偷从地上拉起,而后更是心不跳气不喘的直将其带到了她们的车上。
    “哎,我陪你去吧……”
    我顿时瞪了靳岩一眼,低声说道:“没有你的引荐,慕南乔怎么会相信她们?你一会儿带着她进去,跟慕南乔说清楚原委,我就不进去了。”
    “合着,你没把这件事情告诉慕南乔?”靳岩一脸诧异的朝我问道。
    “这不是刚刚才接到通知的么?”说话间,我转身就回到了监控车之上,而后拉下了车门。
    虽说阎栩的确是提前跟我说过要跟我们部门换人的事情,但我也没有想到她的速度居然会这么快,不过想想也是,对于刑侦一队接手的案件,上级一向都非常重视,别说调个人了,就算调整个部门,只要对破案有利,上级也会毫不犹豫的发下调令。
    庄晓曼给我的这份文件内绝大部分都是一些有关于方正案的现场照片,还有一份交警队做的车祸现场鉴定书。
    按照鉴定书来分辨,这一起车祸,原始于方正所架势的那辆跑车车速过快,直面撞上了正在正常行驶的大卡车。
    我又看了一眼从现场拍摄的照片按照照片所示,这两辆车损伤都及其严重,特别是这辆跑车,车身直接被竖向压扁,而其挡风玻璃也被从卡车上掉落的钢筋贯穿到底。
    车内满是血渍,可我翻了很久,却依旧没有找到任何肇事者和伤者的照片。
    看来,这事儿还真像阎栩说的那样,在两辆车撞击之后,肇事者和伤者都不知所踪。
    是有人在出事之后,把他们两个人都带走了?
    还是其中一方把另外一方带走了?
    但其实,从现实意义的角度来出发,应该是肇事者从现场将伤者带走了才对。
    如果从这一条线上来走的话……
    我拿出了我的笔记本,将我的所有疑虑都记了下来。
    如果是肇事者将伤者从现场带走的话,这件事怎么都说不通。
    像一般的肇事逃逸,肇事者在撞了人之后,是不可能将这个人带走给自己徒添麻烦的,毕竟将人带走后,他要怎么处理这个人?
    既是两车相撞,警方一定会从车辆登记处找到伤者信息,继而再从大卡车处调取肇事者信息。
    但这两大卡车是被套牌的,所以这里,我就不说了。
    单从知道伤者信息一论,卡车车主根本就没有必要将其带走。
    而且,就算这一切都说得过去,要将一个满身是血的人从现场带走,现场一定会留下一些痕迹,可这些照片内除了这两跑车内的血渍之外,我愣是没有在车外的石板路上找到任何血渍。
    这一点,我也可以不算,两辆车都在车祸现场停着,地上又没有属于第三辆车的压痕印,那么,肇事者又是怎么带走伤者的?
    徒步吗?
    不,那一条虽说是一条小路,但不管往哪里走,都是大路,如果有那么两个奇怪的人出现在监控范围之内,交警应该会在第一时间去和阎栩报告。
    所以,就算是要逃离,他们两个人,一定是坐着某辆车走的,又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