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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呼吸

      郁溪桥出现在这里,并不在意料之外,他来这里仿佛只是为了喝茶,并没有多说什么。
    一直到沈灵雨和王霁云准备离开,才叫住沈灵雨,问道:“你刚才去做了什么?”
    沈灵雨看着郁溪桥微微有些严肃的脸,直觉告诉她,他对答案早已知晓。
    “去杀了个人。”她说。
    “贾英英。”
    “对。”
    这一个笃定的答案惹得郁溪桥双眼染上一抹愤怒,他的声音有些急促,有些苦恼的成分在其中:“你杀掉贾英英?她是个重要人物,杀了她,你准备拿什么去翻案?杀人灭口的事情本该是s组织做的,你倒是好,替敌人解决了一块心病!”
    沈灵雨不知道郁溪桥是如何在这么短时间内知晓她的行踪的,见他这样愤怒,赶忙解释道:“想要越过这些潜伏在官家的s组织成员翻案,本就是难于上天。贾英英是个沉不住气的人,她参与在陷害我的事情里,知晓了s组织一定秘密,s组织把她收到势力中的可能性大,还是杀人灭口的可能性大呢?依我看,我这次越狱正好给了他们机会,他们杀掉贾英英,黑锅一定也是扣在我的头上……”
    所以,先下手为强,借着陈玉蓉的手杀掉贾英英,同时可以卖贾兴文一个人情。
    听到她这样解释,郁溪桥的神色变得有些晦暗。
    “离开酆城以后,记得保护好自己,不要冲动冒险,也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就算是为了许砚,也不要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许砚是我的好朋友,我见过他冰冷麻木得不像个人时的样子,也不想再见到他变成那个样子……”
    说到最后,他的语气之中浮起了忧虑,目光变得悠远,大概是想起了和许砚来往的旧时岁月。
    沈灵雨的心跟着他的语气一起沉下去,忽然有些惶恐。她才二十岁,没能见过许砚离开归墟来到酆城时的样子,也没有人和她提起他那时的模样。
    以前也偷偷做个猜测,心里大概知道那时许砚的状态也不会很好,现在才明白,他那时候岂止是不好?
    沈灵雨郑重地向郁溪桥承诺,一定会好好活到去归墟把许砚接回来,之后才跟着王霁云潜入夜色之中,远远离开酆城。
    宋宇开着一辆吉普车,载着王霁云、沈灵雨,还有一个自上车就一直在副驾座睡觉,用鸭舌帽遮住了脸的胖子,飞驰在去往高速公路的路上。
    车载里放着无聊的感情纷争调解节目,王霁云嘲笑了几次宋宇不肯更换,终于,顶着一脑袋红头发模样十分脱离俗事牵绊的王霁云被拉入了家庭纷争的漩涡之中,忍不住和宋宇一起开口骂起自称是找过八个女朋友,每一次都是女朋友问题导致分手的渣男嘉宾。
    沈灵雨在旁边默默听着,并没有开口插话。
    忽然,一阵紧急的警笛声划破了俗世的温馨,沈灵雨拉紧扣在头上的宽檐帽子,瞥见对面车道上有七、八辆警车飞驰而过,不断变幻闪烁的红蓝灯光昭示着事态紧急。
    “他们发现了,”宋宇说,“那是监狱的方向。”
    沈灵雨抬头去看时,恰好从后视镜里看见宋宇在舔他干燥的嘴巴。
    王霁云忽然探出身子,不轻不重在宋宇头上敲了一记爆炒栗子:“好好开你的车,看你的老鼠胆。”
    宋宇忙不迭地应一声,咬着下唇,将注意力都放在了开车上。
    车子里沉默了一阵,王霁云叹息一声,对沈灵雨说:“我本来不知道你出了什么事,该出发前两天去事务所发现找不到门,找到周叔,辗转从郁溪桥那里知道你出了事。话说,你也真牛,想要杀警察,又当着一群警察的面杀人?”
    沈灵雨心里原本塞满了悲伤,这会儿被他一串话闹得哭也不是,笑也不是,只好摇着头否认:“我是被陷害的。”
    “哦,原来不是。”不知道是不是沈灵雨听错了,王霁云的声音中居然有一丝失落。
    “但今晚贾英英真的死掉了,你杀的。”
    “陈玉蓉杀的。”沈灵雨回道。
    “你不该知道是谁杀的。”
    沈灵雨微微一怔,随即反应过来,将表情换成恰到好处的惊讶:“出来以后我没来得及见贾英英,她出什么事了吗?”
    王霁云和沈灵雨相视而笑,他很自然向前探过身子,吓得宋宇一个激灵。很快,宋宇发现这一下不是朝自己来的,王霁云将车载节目调到欢天喜地的口水歌频率,一颗火红的脑袋随着节奏轻轻摇晃起来。
    车子径直拐到高速,顺利上了高速,沈灵雨紧绷的神经才微微放松一点。这时,王霁云从座位下的背包里翻倒了一阵,摸出一只精致的盒子,摸出盒子里的人皮面具递给沈灵雨:“戴上它。相信很快下高速的路口就会设置关卡逐一排查过往车辆。”
    沈灵雨接过面具仔细贴在脸上,接过王霁云递来的镜子左右端详,居然一点看不出自己原来的模样。
    王霁云又递过来一盒隐形眼镜:“日抛美瞳,大牌子,效果十分自然。”
    接过美瞳,用夹子轻轻夹起这小小的镜片,随着车子行进手抖了好一通,最后不得不使用瞳术,才把美瞳成功贴上了眼睛。
    “对不起,”王霁云就要憋不住笑了,“早知道应该在咖啡馆时就把美瞳交给你。”
    沈灵雨无话可说,打量着镜子里自己偏褐色的眼睛,只见原本充斥威严的双眸已然失去原本神采,经过遮掩的这双眼睛,普通得扔到人群之中就再也找不到了。
    王霁云说:“时间太紧张了,想要最大可能降低风险,就该连你的身形一起变掉。那样也有一点不好,那就是不便于打斗。”
    他没有说下去,但沈灵雨知道,王霁云会冒着风险带她离开酆城就是看中了她的战斗力,为了伪装失去战斗力是万万不行的。
    车子在黑夜之中一路飞驰,跑了三个多小时,拐下了一个出站口。
    车轮轧在减速带上,颠醒了车上迷迷糊糊睡去的王霁云,他看了一眼身边的沈灵雨,又望一望收费路口外面,笑着说:“来了,要闯龙门了。”
    此时收费口外路边停了好几辆车,都是在接受检查。
    沈灵雨面色不变,下意识将手抄进衣兜却摸了个空。她有些失落,这次离开没能将那一柄陪在自己身边的鱼肠剑带走,连防身使用的发簪都不得不小心藏好,免得被哪个早已盯上事务所的人看见,给自己招来灾祸。
    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把鱼肠剑收回来呢……
    叹息之间,宋宇已经顺着警察的指示把车子停靠在路边,拔下车钥匙,四个人下车去,在警察面前站好接受检查。
    看得出跑过来的这个年轻警察工作认真负责,拿着几张照片将眼前的四人和照片上的人来回比对,收了身份证细细查验,又仔细询问过四个人的去处。
    “你们这一车人年纪并不相仿,姓氏也不相同,气质和衣着档次也相去甚远,怎么会凑到一起去,这么远从酆城来到泾南是做什么的?”
    经年轻警察这一提,沈灵雨才看清之前坐在副驾上,一直没有吭声的那个胖子。所谓衣着档次相去甚远,指的是胖子和其他三人的衣着档次。
    这胖子下巴壳上留了一圈胡子茬,眼睛下方挂着两个堪比熊猫的黑眼圈,衣服虽然干净,即便是对穿着不讲究的人也能看出那是从地摊上买过来的,绝对不会超过二十块钱。
    胖子的裤子上甚至还打着补丁,那自然不是为了赶潮流设计出来的补丁,从补丁的边缘看,他的补丁没能完全遮住裤子原本磨坏的部分。
    “这年头居然有人穿着打补丁的裤子,还是个年纪不到三十的年轻人。”警察难免有些感慨。
    打补丁的裤子,在城市里连老人都很少会穿了。
    “没办法嘛,”胖子懒懒地回答,“这是我妈去世之前给我留下的最后一条裤子。穿烂了我也要穿下去。”
    警察被说得愣住了,眨着眼睛,上下打量胖子,企图从他的话中捕捉到一丝破绽。
    可是胖子的脸上太过自然,无所谓之中带着那么一缕逃避的伤感。
    “警察同志,”宋宇连忙上前一步,“我们是来自同一个恐怖故事爱好社的,这一次来到这里,是听说了这里有一座鼓楼,以前有个戏子死在里面,而后鼓楼就一直闹鬼。我们想去看看,这到底是真是假……”
    “哦……”警察有些无奈,警察对一些没事找事的人总是觉得无奈,尤其这些爱好探险,丝毫不计后果的笨蛋,他们总是不听人劝,自以为是闯到一些危险的地方去,然后死在里面或者其他。总之,这样的人是给警察添加工作量的。
    “别没事找事,出了事,家里的人会伤心的。”警察果然这样说了。
    “您放心,”宋宇连连哈腰,“我们只在外面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