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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觉碰了壁,依然不由自主地注意宋珂。
宋珂也在听歌,只是没有睡觉。他大概有点晕车或是有点冷,四肢始终不是很舒展。他的睫毛很长,头发很柔软,窗外橘红色的路灯在他脸上一晃而过时,间或带来一种奇异的效果——
陈觉会有种心脏被舔舐的感觉。
那种感觉丝丝麻麻,爬上他的背,抽紧他的神经。
起先陈觉不懂得,也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只是觉得心神不定。时间一久却渐渐开始管不住自己。
他脱下外套,过去不由分说地披到宋珂身上。
宋珂没想到他会这么做,反应呆滞。又因为喝了酒,眼角眉梢都是不设防的错愕。
他给他穿上,他又强行脱下来。
“穿着。”
“不用,真不用。”
“赶紧穿着,别到时候感冒了又说我们主办方照顾不周。”
当然没有这一回事,但这套说辞足够唬住一个半醉的人。
宋珂披着衣服继续听歌,陈觉重新坐到他旁边,见他没再打喷嚏才摘下一只耳机,波澜不惊地塞进自己左耳。
宋珂转头,看了他一眼,可最终只是把左边那只换到右边,好让线足够长,长到够他们两个人听。
连姓名都还不知道,他们就开始共听一首曲子。
或许陈觉早就忘了,但那首歌直到今天宋珂都还记得,歌名就叫《应许之期》:
亲爱的你,
别把爱想得太轻易。
在分手之前,
每一晚的时间,每一次想念,
吻我直到天明。
也许终有一日,你将忘记我姓名,
忘记我声音。
假如那天来临,盼你施舍我怜悯,
怜悯我爱你已无药可医,
怜悯我寻你却无处可去,
应许之期。
亲爱的,
能否别将我忘记。
——
这首歌伴着他在大巴上入眠。
梦里一直有薄荷烟的气味,淡而冷冽,车厢渐渐升温,温暖的空气包裹着他,淡薄的烟味萦绕着他,令人心安至极。
再醒来,旁边已经空了,衣服却还披在自己身上。
上面留有淡淡的体温,同时也沾染了另一个人的气息,短绒的里衬摸上去舒服又暖和。
没来得及问他的名字,似乎是这次比赛唯一的遗憾。
回到家,宋珂大睡特睡,第二天日晒三竿还没有起。室友早起跑步锻炼,跑完回到家,搜罗脏衣服的时候发现了那件外套。
“珂!”听见外面扯着嗓子喊,“你的衣服我也帮你扔洗衣机了?”
宋珂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空白三秒后,从床上一跃而起。
“等等!”
他冲出去抢救下那件衣服,把室友吓得一愣一愣。大概也意识到自己反应过激,回过神来,只好故作镇定地解释:“西服不能水洗。”
“喔。”室友拍着胸脯顺气,“我还以为兜里有东西呢。”
一语点醒梦中人。
等室友走开他才去翻兜,没想到真的有。有人在右袋留下纸条,上面一行龙飞凤舞的水笔字,漆黑的墨迹洇透纸背:
“我的号码:139********,名字见面告诉你。”
差一点就错过了。
当时觉得庆幸,三年过去,他只觉得凄凉。开始像一场梦,眼睁睁看着自己沦陷,结束更像一场梦,再多不舍终有醒来的那天。
第4章 别把它抢走
打从铭途杯初见,掰着指头数完一周他们才联系上。
宋珂发短信给陈觉说寄外套,陈觉提出见一面,顺便把欠的那顿饭还了。思来想去,最后宋珂还是咬牙答应了,不好意思说不请。
你这人就是单纯,人家诓你还帮着数钱,事后陈觉曾这样评价他。
第二次见面他是骑自行车去的,不到两公里距离脸都快被风吹裂了。
把车锁到路边的铁架子旁,他抬眼打量这间路过好几次都没舍得进去的火锅店,想到空空的荷包,不免觉得乌云罩顶,脸上一副不走运的模样。
结果一进门,镜片直接起了雾,人倒显得呆了。
刚把眼镜取下来,就听见不远处有人出声:“犯什么傻呢,这儿!”
哪儿?
扭过头有片刻离神,陈觉一直在侧角看着他。跟初见时的冷淡傲娇截然不同,此时的宋珂脸上写着三个明晃晃的大字:好欺负。
戴好眼镜他才找到陈觉在哪。
那天陈觉穿了件机车夹克,领口横钉着三颗锃亮的金属扣,头发还短得直贴头皮,整个人看起来既精神又有棱角。
旁边的椅子也是空着的,不过宋珂最终坐到了对面。
“干什么,怕我对你不利啊?”
“我不习惯跟人坐得太近。”宋珂说。
陈觉冷哧一声,把菜单扔过来:“我就点了两三个菜,要加什么自己写,反正是你掏钱。”
知道知道,不用时时提醒。
看架势他来了有一阵子了,可手机显示五点一刻,离约定时间才过去十五分钟而已。想必这人是打定主意狠宰自己一顿,所以才提前过来找个好位子的吧?
陈觉的字不算难看,就是总不肯好好写。菜单上潦草地列着:毛肚、黄喉、肥牛x2、手切羊肉、腐竹、油面筋、糖蒜,外加啤酒四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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