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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恐老祖不知道自己有个恋爱系统 第10节

      敖乌立刻跟上:“我是白露的弟弟,我叫白乌!”
    林剑心也随口改了名字:“长宁宗符箓峰白剑心。”
    听到长宁宗三个字,景琛心里立刻稳了稳。
    长宁宗是修真界的隐世宗门,非常神秘,据说有数位高阶修士坐镇,其中修为最高的白霜老祖是渡劫期修士,实力常年稳居百人榜第二。
    白露……白霜……
    怪不得那位出窍期的前辈对这女修这么唯唯诺诺,此女八成和白霜老祖有什么关系!
    景琛向身后众人使了个眼色,示意这三人可信。众人也松了口气,在魔窟这种地方,朋友总比敌人好。
    三人问了妖冢的方向,率先走入迷雾中探路,众人急忙跟随上去,隐约听见三人在说着什么,却听不真切。
    敖乌看起来欢欢喜喜:“白……咳咳姐姐我以后就跟你姓吧,我发现我叫白乌比叫敖乌好听的多诶!”
    白霜一如既往拒绝:“我吞着封禁丹,你想让你父亲把我碎尸万段吗?对了,师侄你为什么说自己是符箓峰的人?”
    林剑心从怀里掏出一大把黄符:“我出发前专门摸上符箓峰偷了他们的符库。有什么事不方便亲自出手,扔下几张,嫁祸张稻黎即可,他虱多不痒!”
    张稻黎是长宁宗符箓峰的峰主,天赋斐然,可凌空做符,无须借助外物。然而其人却极为疯魔,仇人能一路排到众仙之巅。
    白霜:“……师门不幸啊,你分我几张。”
    敖乌:“我也要!”
    ··
    众人又行了小半个时辰,一处洼地出现在眼前。
    这里位于石林丘陵深处,四周都是浓郁得三步远就看不到彼此模样的浓雾,即便是修真者的神识,也最多穿透百步距离而已,可见其隐蔽。
    妖与人不同,人有事死如生的传统,对待死亡也总会有诸多思考,临死之时,会将自己生前拥有的思想或者物质进行传承。
    而妖更趋于本能,意识到自己大限将至的时候,它们便会找一个足够隐蔽的地方藏起来,安静等待死亡。
    所以妖冢传世不易,更何况据景琛他们所说这还是一个大妖冢,所谓大妖,基本等同于修真界合体期以上的修士了,这样的妖冢,更是世所罕见。
    完整的妖冢,妖怪的尸骨、皮毛都是宝物,而最为贵重的,非妖丹莫属,若能得到妖丹,便是获得了妖怪的千年传承,可以说是一件至宝!
    刚刚与景琛一行人同行的四人会起独占之心,也是确实是因财帛乱人心。
    景琛在一旁向三人解释,眼前这片洼地中心处就是刚刚他们发现的妖冢,即便刚刚那种可怖的怪物是那四个人骗他们的谎言,可这洼地里的危险却绝不作假。
    众人在洼地外观察了一阵,林剑心发现石林中有两道残留的剑气波动,他上前探查一番,随口询问景琛:“他们四人是什么修为?”
    “两位元婴期,两位出窍……”景琛回答。
    林剑心看向白霜:“师叔,应该是有人只用两剑制服了那四个修士。这人亦或者是修为超过四人至少两个大段,亦或者是剑术高超已入化境。”
    景琛看看周围没有什么血迹,补充了一句:“人应该没死。”
    “自然不会死在这里。”白霜看向雾气越发浓郁的洼地深处,“那人应该需要他们来试探尸气。”
    越是大妖的埋骨之地深处,尸气越重,也越是危险。
    “我们还进吗?”林剑心询问。
    白霜点头:“我先进,你们随后。”
    “是。”
    景琛制止不及,只能看着那青色衣角一闪而入,他震惊回头看向林剑心:“前辈,她只有元婴期修为,这合适吗?”
    林剑心浑然不知自己已经被景琛当作吃软饭的渣男:“无妨。”
    敖乌倒是读懂了景琛眼神的意思,但是……他本来就是致力于吃软饭的赘婿龙啊!
    景琛有些气恼,一甩袖子追随白霜的脚步,直接沉入了掺杂着尸气的迷雾中:“白露道友稍等,你我同行。”
    林剑心连忙跟了上去,“你这人,别给我师叔添乱!”
    白霜虽然吞了封禁丹,但是多年的积累在那里摆着,即便只能动用元婴期的灵气和修为,她跨阶杀敌也问题不大。
    若是真遇到什么危险,她但凡拔一下剑,她那亲老婆怎么可能让她受了委屈。
    林剑心冲进了尸气迷雾,然而下一个瞬间就傻眼了。
    他周围霎时万籁俱寂,刚刚只离他有两步远的景琛也不见了,他想往后原路退回,却发现早已没有退路。他好像沉入了一个迷宫之中。
    糟糕!从外边根本看不出异样,没想到居然是十死无生的尸瘴!
    林剑心谨慎拔出了剑。
    与林剑心的小心翼翼不同,白霜则大步行走在尸瘴中,目不斜视,如履平地。不过也释放出神识绕身,时刻防备危险。
    她身形隐于黑暗中,似与黑暗同体而生。
    本来应该是隐蔽得无懈可击的,但是趴在她肩膀上的毛球一直嘤嘤嘤叫个不停,因为语速太快,时不时都被口水呛得直咳嗽。白霜不得不示意它慢点,别把自己叫得撅过去了。
    “你又饿了?吃玉髓吗?”
    “嘤嘤嘤!”
    “里面有你想吃的?”
    “嘤嘤嘤!”
    “还往里走?里面尸气越来越重了。”
    “嘤嘤嘤!”
    白霜按照毛球指的方向一路行去,渐渐的,她能看到脚下开始散落的一些巨大的骨骼,每一块几乎都有合抱粗,可以猜想这个大妖活着的时候,体型是何等庞大。
    白霜放慢脚步,解开储物袋,遇到一个捡一个,连最小的骨头渣子都不肯放过,看得趴在她肩膀上的毛球都面露嫌弃。
    堂堂大乘期修士,这处大妖冢对她来说唯一有用的只是妖丹而已。即便是最珍贵的头骨,对她来说来只配用来磨剑,其他的更是根本不值得她弯腰。
    可白霜偏偏没有这种身为高阶修士的自尊。
    而且她对自己捡垃圾的行径不以为耻:“家里那么多人要养呢,你当我这个老祖宗好当吗?”
    第14章 .  旧人旧事   白霜不仅喜欢捡垃圾,还喜欢……
    当年白霜初来长宁宗的时候,整个长宁宗只有主峰上那两间房是不漏雨的,穷成这样的宗门,自然不会人丁兴旺,区区不足十个修士,都只到炼气期,倒不是修为不够筑基,而是拼凑不到筑基用的灵石。
    从那以后,白霜就养成了到处捡东西的习惯。
    人家嫌弃品相垃圾的灵草,她捡回来种在山头,日日浇水施肥。
    人家祭祀用罢了的黄表纸,她捡回来给小修士们学习画符箓。
    人家丢掉的破烂法器,她捡回来溶了重铸,终于解决了宗门上下九口人共用一柄剑的难题。
    她不仅捡物,后来还捡起了人。
    现在的长宁宗主,是她当年在别的宗门门口捡的筑基失败只能等死的大可怜。
    绯艳绝世的苏履青,是她捡来的被家族抛弃又被未婚夫退婚的小可怜。
    除此之外,还有宗内那只三条腿的看门狗,被她捡回来之后跟着弟子们上课,硬生生熏陶出了金丹修为,被弟子们尊称为犬先生。
    所以,白霜这习惯,根本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改的,更何况她也没打算改。
    毛球此刻即便再饥肠辘辘,也只能把口水往肚子里咽,等白霜把这片地面彻底打扫干净,这才嘤嘤嘤叫着继续指路。
    熟料白霜蹲下摸了一把地面:“这土很肥啊,适合养灵药呢。”
    毛球:“……嘤”
    还好白霜没有把地皮铲起来带走的意图。
    一人一球融入黑暗中,继续往前走去。
    不多时,白霜眼尖又看见一根妖骨,可惜妖骨另一头被人踩在脚下,她刚要示意那人挪一挪,那人却早早就发现了她,他将食指放在唇上,做了个噤声的姿势。
    白霜这才发觉这周遭气氛有些剑拔弩张。
    一个红衣女子正在和三个魔窟修士对峙,魔窟修士眼睛血痕鲜艳,情绪非常激动,而那红衣女子长剑撑地,有些慵懒,但是从剑柄上常年累积的血垢来看,女子应该不是什么善茬。
    向白霜示意噤声的男人跟在红衣女子身后,一只手被拴在绳上,被红衣女子牵在手中,状如牲口。
    像他这样的人还有三个,只是除了他之外,另外三个看起来都仿佛行尸走肉一般,一看就是吸入尸瘴过多,损了本源。
    白霜认出另外三人的穿着打扮,应该是那四个骗了景琛的骗子中的三个,看这模样,另外一人估计已经凶多吉少了。
    红衣女子开口说话:“想好了没有?”
    三人忿忿扔过去一袋灵石:“我们没带多少,就这些了。”
    红衣女子点点头:“可以,赶紧滚吧。”
    三个魔窟修士恨恨记住了她的面容,后退狂奔,看架势这事没那么容易解决,八成是去搬救兵了。
    红衣女子也不介意,没有斩尽杀绝的意思,甚至颇有些期待回头再钓个大鱼。
    她将刚刚用来当拐杖的剑往肩膀上一扛,撇了一眼身后的尸瘴深处,眉头一皱,手腕藏着的一道引雷符迅速出手。
    结果那符箓飞了一半就被人抓住。
    看到尸瘴中显露的身形,红衣女子拔了一半的剑重新合了回去:  “挺巧啊,这不是白瞎吗?修为怎么到元婴期了?老天终于开眼降了道天雷把你劈回去了吗?”
    白霜:“……压制了修为而已,让你失望了。花掌门不是也一样压制修为了吗?”
    红衣女子是白霜的熟人,姓花,名怨晚。花间派的掌门,也是那个叫了十万人来围观二人比斗的老阴比,给白霜的战绩簿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从那以后,白霜就再没敢接过其他修士的挑战。
    两人彼此对视,眼神里都没有任何他乡遇故知的惊喜。
    白霜看了眼她雪白胸脯上无意间沾上的血迹,很是抵触:“这里虽然不是修真界,但还是少杀生为好。”
    花怨晚翻了个白眼:“修士哪有不沾血的,你以为你是佛子吗?”
    白霜摇头。
    还是算了吧,宿微那佛子是不沾血,但是他沾脑浆子。
    花怨晚上下扫她一眼,忍不住说: “说实话,你还是这副有气无力、臊眉耷眼的丧气模样顺眼,这二十年我见你都恨不得躲着走。”
    白霜无法解释那不是她,只能避过不答。
    “你来此也是为了妖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