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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长兄如父

      “汗血宝马?”凤清歌下意识地回头看拴在门外的两匹骏马。
    只见那两匹马体型生得饱满优美、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站在原地微微踱步,步伐轻灵优雅。
    最完美的,则是它那纤细优美的躯体,再衬以弯曲高昂的颈部,勾画出它高大又纤细的身躯;其肩部和颈部染上些许潮湿,配上其枣红色的颜色显得更加鲜艳,给人以“流血”的错觉。
    凤清歌对这神驹早有耳闻,关于汗血宝马的传说最早始于一千年前的大汉,当时的大汉官吏张骞两次出使蛮境,也就是如今的大夏西境一带,带来汗血宝马的传说。
    元鼎四年秋,西境的一个囚徒捕得一匹枣红色奇马,献给汉武帝以求赦免。
    武帝得到此马后,欣喜若狂,称其为“天马”,并作歌咏之。
    汗血马体形好、善解人意、速度快、耐力好,适于长途行军,非常适合用作军马。好战的武帝一眼看出了此马的军事价值。
    然而,仅有一匹千里马不能改变整个大汉的战马品质,为夺取大量神驹,大汉与大宛国发生过两次战争。
    最初,武帝派百余人的使团,带着一具用纯金制作的马前去大宛国,希望以重礼换回大宛马的种马。大宛国王或许是爱马心切,亦或者从军事方面考虑,毕竟在蛮族以骑兵为主,而良马是骑兵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故而不肯以汗血宝马换汉朝的金马。
    汉使归国途中金马在大宛国境内被劫,汉使被杀害。
    武帝大怒,遂作出武力夺取汗血宝马的决定;之后武帝命大将率领骑兵数万人,行军八千里,到达大宛边境郁城。但初战不利,未能攻下大宛国,只好退回边城,回来时人马只剩下十之一二。
    三年后,武帝再次命人率军远征,带兵六万人,马三万匹,牛十万头,还带了两名相马官前去大宛国。
    其时,大宛国发生政变,只能与汉军议和,允许汉军自行选马,并约定以后每年大宛向汉朝选送两千匹良马。而引进了汗血马的汉朝骑兵,果然战斗力大增。
    史书中记载,甚至还发生了这样的故事:汉军与外军作战中,一支部队全部由汗血马上阵,敌方人数众多,刮目相看。久经训养的汗血马,认为这是表演的舞台,作起舞步表演。敌人用的是矮小的战马,见汗血马高大、纤细、勃发,以为是一种奇特的神兽,不战自退。
    后来,随着汉朝的覆灭,汗血宝马渐渐绝迹;历经三国,魏晋,乃至前朝,终是彻底灭绝。
    至于史书上的大宛国,更是湮灭于千年的尘嚣与洪流之中,再无此国。
    “太一贡兮天马下,沾赤汗兮沫流赭。骋容与兮跇万里,今安匹兮龙为友。”凤清歌默念着武帝当年咏颂此马的歌,眸中光华涌动,“这就是传说中的蛮族神驹吗,果然名不虚传!”
    “既然你喜欢,我让人给你府上送两匹。”宇文烨见她眼中写满了喜欢,不假思索地道。
    凤清歌先是一喜,反应过来忙摇头道,“君子不夺人所好,还是算了。”
    她虽然很喜欢,但并没有据为己有的想法。
    宇文烨一噎,心里微微不舒服。
    他主动送,她居然拒绝?
    凤清歌怕他那张嘴又说些什么刺人的话,遂又补了一句,正色道,“师兄,我在京城里哪有什么骑马的机会,这等神驹还是留给你跟军中将士用,才不算是折辱了它们。”
    “给你,你就收着。”宇文烨哼了一声,皱着眉道,“区区汗血宝马,又不是什么价值连城的宝物,本王送的起。”
    “……”凤清歌面露难色。
    宇文烨:“有话直说便是,扭捏什么。”
    “那我就说了,”凤清歌叹口气,道,“我没有养马的地方。”
    这种神驹,进了凤府,难免会被凤钦抢走。
    她是有点武力,有皇帝师父撑腰,明面上却还是凤钦的女儿,对方占着父亲这一天然的有利位置,纵使是抢了,她也没处说理去。
    传出去,还会被扣上“不孝”的帽子。
    况且,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眼下她只想静静地提升自己的实力,为了两匹马而跟凤钦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冲突,太不明智。
    宇文烨黑眸盯着她,似长夜幽星,清冷而深邃。
    凤清歌任他看着,无奈地耸耸肩。
    “那便先养在烨王府,你什么时候想骑,过来便是。”宇文烨顿了一下,“俞老头门下就你我两个徒弟,你跟我不必客气。”
    反正两座府邸离得近,来回花不了多少时间。
    凤清歌这下没再拒绝,凤眸弯成一条线,“谢谢师兄。”
    没想到啊,拜师除了能跟五位大儒师父学本领,还能理直气壮地占师兄的便宜。
    再想着其他四位师父门下还有几十弟子,加起来足有百数,那她岂不是……下一瞬,凤清歌的脑海中闪过师兄们身后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势力背景,瞬间恢复了清醒。
    即便是京中的同门师兄不多,她这段时间通过师父偶尔的只字片语,和前世对于朝中势力的记忆,也明白这些师兄们日后待她不会真的像拜师那日和善。
    一旦发生利益冲突,他们忠于的是自己的立场,不会因为这层师兄妹的关系,而对她手软。
    不会有人像眼前这个刀子嘴豆腐心的烨王殿下,待她好得跟老父亲一样。
    这样一想,凤清歌甚至觉得以前他损自己的样子,都闪烁着光辉。
    宇文烨好久没听到她说话,下意识地回头,结果就看到她两眼灼灼地盯着自己,眼神里似乎带着……几分孺慕之情!
    嗯?孺慕?
    宇文烨眯眼,“蠢丫头,你在想什么?”
    凤清歌对于皇帝师父与面前的男人,除了重生这个秘密相关的事甚少有隐瞒,她轻咳一声回道,“人说长兄如父,师兄可比我父亲慈祥多了。”
    “……”宇文烨脸一黑,险些喷出一口老血。
    “你拿我跟你那个老狐狸父亲比?”
    乘风低头无声狂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可怜主子未老先衰,居然被凤小姐当成父亲了。
    叫他装不在意人家!
    叫他装对凤小姐没有男女之情!
    再装下去,“长兄如父”的这顶帽子就要彻底扣死在他头上了。
    凤清歌察觉到对方语气里压抑的不快,在低下头前又飞快地扫了他一眼,见他面色肉眼可见的黑了下来,连忙摆手认错。
    “对不起师兄,是我失言了。”
    宇文烨憋了一肚子气,视线落在她头上的那根簪子时,又莫名其妙地没那么气了。
    他转过身,面色恢复如常,双手背负,漫不经心地开口。
    “今日怎么穿着学子服?”
    还怪惹眼的。
    “五位师父让我来跟人比文,方便起见,便穿了学子服。”
    宇文烨抓住了重点,挑眉,“你跟人比文了?”
    “嗯。”
    “赢了还是输了?”
    对自己师妹就这么没信心吗?凤清歌腹诽了一句,语气带上了她都没有意识到的得意,“自然是赢了,我是魁首。”
    “哦,还行。”
    还行个狗屁啊,乘风听到自家主子又快将天聊死了,急得心里的小人抓头挠耳。
    凤清歌本来还想嘚瑟两下,但想起面前的男人像自己这么大时,就已经征战沙场,大杀四方,手刃蛮敌将军的头颅。
    好吧,好像真的只是“还行”。
    毕竟只是春日宴的一场文比,很多才华出众的人并没有下场比试,她赢这一场确实证明不了什么。
    真正能证明实力的比试,还得是春日大比。
    “师兄教训的极是,我会努力做学问,争取明年在春日大比上夺魁!”凤清歌潋滟的凤眸中闪过一丝势在必得的光芒。
    今年她没有机会参加,希望明年,五位师父会同意她参与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