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页
我声音嗫嚅,而后将毛绒绒的脑袋蹭在父皇的后背上,用手去够他的手,轻声道;“父皇,儿臣的病与他们无关,实在是,心病所至。”
心病这个解释也恰好印证了赵太医那句非药石所能医治。
父皇紧锁的眉头这才舒展开来,他轻声道:“乐安是什么心病?是想吃西域的葡萄还是海南的荔枝亦或是想要海边新打捞上来的螃蟹,你想要什么父皇都可以给你。”
我摇了摇头。
这些我都不想要,既劳民又伤财。我意不在此,也并不想让父皇这样耗费国力在无用的事情上。
天子有些犯了难,他轻声道:“那乐安想要什么?凡这天下所有,只要乐安想要,本朝所有,朕能给你的,都依你。”
“我只想要一个人。”
新科状元,谢煜。
二
没过多久,这消息就传的几乎满朝皆知。
乐安公主得了病,病中向皇上请求新科状元,文渊阁新进的大学士谢煜做她的老师。这消息传的沸沸扬扬,等谢煜进宫授我诗书的时候,我抬起头,轻声开口道:“少师怎么看我强让你入宫的事?”
“公主殿下自有决断,臣不敢妄加揣度。”
他回答的体贴礼貌而又恰到好处,七月的槐花刚好落在他的肩膀上,混杂了他身上的茉莉香,更带有别样的一番风情。
我趴在石桌上,手里拿着本倒了的《世说新语》,随手扣在脑袋上,看着面前的少年郎把《资治通鉴》放在桌子上轻声道:“殿下,这页你还没有读完。”
他说得一本正经,声音带着些温和的宠溺的意味,像是在哄一个孩子。
“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我再读。你知不知道满朝文武对我那些传闻?”
我说得这样清楚,料想他该是知晓的。
什么传闻?
无非是公主殿下得的是相思病,对新科状元谢煜见色起意,让他来当自己的老师,只是因为喜欢他罢了。
面前的少年听到这话一愣,他轻轻抓紧了石桌上的《资治通鉴》,声音压地低了又低。
“公主殿下自有公主殿下的道理,无需听那些坊间传闻来毁坏公主殿下的名声。清者自清的道理书中都写过了。”
他果然知道,只是避而不答。
聪慧灵巧如他,选择性的避开了这个敏感的问题,但被我逼问,又不得不去直视。
“那如果——”
我眼睛直视着他,而后将声音拉长了些。
“就是他们说的这样呢?”
我要他一个答复。
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想要把满腔赤诚的喜欢捧到他面前,让他知晓。我喜欢一个人,从来不是什么见色起意,而是,一旦认定了就是一生。
他莞尔一笑,正午的阳光倾泻在他身上,给他渡上了薄薄的一层金色,映照得他整个人如同世外谪仙。
我表面坦荡,实则内心波涛汹涌。
好像只过了一瞬间,又恍若山中不知日,醒来已千年。
听他这样开口道:“殿下现在还小,等到殿下遇到自己真的心悦的人,未来再这样表白心迹也来得及。”
他只不过虚长了我两岁,就把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话说得这样冠冕堂皇。
可我偏偏不信邪,他现在都不知道我哪里好,怎么会知道以后不会喜欢我?
“可我觉得你才是最好的。”
“会有比臣更好的。”
这话我听了不以为然,我已经见过最好的那一个了,便不再把其他的人和事物放在眼里。我这人说话一向直来直去,随心所欲,径直开口道:“谢煜,我觉得没人比你更好,哪怕是前陈那四岁就能诵读《天问》、《招魂》的小太子在我心里也比不过你。”
面前的人有一瞬间的哑然,而后摇头道:“殿下说笑了。”
我只当他是在谦虚。
但我心里果真是这样想的。
谢煜是个很有才识的人,他将那些经天纬地的道理讲得头头是道,确实是一位很好的先生,我历来的先生都不如他,这也是为什么父皇破例将他授与少师这一头衔,教我经世明理之道。
他的策论写的切合时弊,一语惊人,总能抓住最根本的民生问题,那篇《论得失赋》我拜读过后只觉得更将他惊为天人。
我朝成立之后,土地兼并和豪强的问题并未解决,加上祖父将得来的土地大面积分封给功臣,均田法的存在名存实亡,百姓受剥削苦不堪言。
北部有突厥人骚扰边境,再加上征服原有的前陈和其他小朝廷统一天下就已经耗费了不少国力,横征暴敛用作扩张的军饷的同时,父皇又耽于享乐,将沉重的徭役加诸于百姓,大兴土木和水利。
尽管从长远上看,土木和水利都有助于后世。
但我心知这样快的节奏是行不通的,终有一日,会大厦将倾。
父皇对他看重得很,太子哥哥虽然年长于他,却也跟从谢煜读书明理。
毕竟这样好的先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得来的。
只可惜父皇虽然对谢煜的策论点头称是,却并不打算付诸实践。
我心下惘然。
“先生。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我倾身一拜,而后轻声道:“感谢先生教我治世之道。”
他颔首低眉:“公主谦虚了,一日为师终身为师,这只不过是下官该做的而已,分内之事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