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
修无情道后我飞升了
作者: 松木石
玄柘:本想追妻火葬场,奈何道侣是木头!
食用指南:
1 .强强,双洁,1v1。
2 .疯批戏精美人攻佛系潇洒事业受。
周峰生于刀冢,浮萍身遇清荷塘,让垂髫小儿也能探寻,云海翻腾,朝菌晦朔。他只认手中的利刃,名为某,周峰因刀而生,刀是前因,也是归途。
刀痴周峰此生唯一的错事就是救下那风清月白的好剑仙玄柘,将情根深种。他奉上半生修为,一颗真心。
当污水和骂名一齐泼向周峰时,修无情道的心上人为了所谓人间正道,干脆利落的一剑痛穿了周峰的心脏。他自问把一颗真心捧给那高高在上的仙人,却被弃之如敝履。
周峰这才幡然醒悟我本潇洒道中人,为何自囚囹圄,沾染红尘俗气?重活一世,无情大道参青天,他可扶摇九万里。
这一世,剑仙玄柘,因他而死,因他堕魔,因他将天下倾覆。如果前世皆是虚妄谎言,你能不能再修一次红尘道?
剧场
齐鲁山问周峰若天下人皆误你,毁你,恨不得以刀剑杀你,扬灰挫骨以解心头之快,你当何如?
周峰一笑以置之,只回问他。那玄柘如何?
玄柘只管信他,爱他,护他,佑他,劈开天道中,揪出来藏纳其中的污秽,蝇营狗苟,转而牵起他的手,带他回草原去。
所以周峰时常想,就算天道不容许再蹦出来个刀神,那唯独有这样一个剑仙,也算无二了。
内容标签: 强强 江湖恩怨 虐恋情深 仙侠修真
搜索关键字:主角:周峰 ┃ 配角:玄柘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只想修无情道!
立意:大道参天,谁会耽于儿女情长?
第1章 重生(一)
重回人间
周峰有意识的时候,正在和牛头马面打架,用着一根秃噜皮的桃枝,上头连朵花都没有。
我的刀呢?周峰来不及发出这个疑问就被天道的大巴掌甩飞。
曾经的天下耍刀第一人,视刀如命的刀客,如今正在遭受对他而言如此沉重的惩罚
他的刀没了,周峰觉得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莫名其妙。
没拿什么不行,怎么偏偏是他的刀找不见了?
周峰的大脑空空,像是把原有的记忆抽干净,再灌进去一堆没有味道的水一样。
你死了。牛头马面淡定的说,昔日人人喊打的刀客落难落到如今这个局面,不能说活该也得说个阿弥陀佛,罪有应得。
牛头马面翻看着凡界记录册,像读话本一样的,翻着那本记载着来这报道的「死鬼」生平,仔仔细细的查看这位「大神」的过往经历。
好家伙,不是偷了人家的钱袋子,就是砸了同为道修的飞升塔。
全天下的佛修,刀修,剑客,几乎都跟他有仇。
什么仇什么怨?
刚才看到的钱袋子,飞升塔,都算小事情,大事可就了不得了,不是杀了人家儿子兄弟,就是打折了小叔子的腿。
深仇大恨!
好在没有碰上什么夺妻之仇这种八卦事儿,现在得罪的人本身就够罄竹难书的了,桃色轶闻偏偏为零,还算痴情。
因为,这周峰,是个断袖。
故事的起源,一切的一切都要从百年前说起。
周峰在百年的基础上往前倒三年,也是多少姑娘家的春闺梦里情郎,一把潇潇君子刀,意斩尽天下风流。
从名门正派到人人喊打到了阴曹地府这种局面,追根溯源,「痴情」二字可谓是所占良多,剩下一半的原因便是天下人刻在骨头里的贪欲作祟。
某刀周峰痴恋天上地下唯一的飞升境剑仙玄柘,早就是公开的秘密。
玄柘当年可是以无情道证道飞升,怎么可能对旁人动心?
这周峰竟然傻乎乎的舍尽一身修为来篡改天道,妄图让这剑仙转修红尘道,说上一句脑子进水了都不为过。
二来要怪就怪这世道忒不公平,给了周峰一张顶好皮囊,浩然刀意的同时,又给了他一把绝世好刀,那把宝刀,名为「某」,刀身材料用的据说是和天地同寿的好物。
上天的贪心本意就是让这宠儿受尽磨难。
众人便也就心照不宣的往他身上泼脏水,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抹杀内心的那些阴暗存在过的痕迹。明人不说暗话,其实都来自于如影随形的「贪」。
谁不想拥有那把只要臻于圆满就能使主人立地飞升的「某刀」?
自从周峰被剑仙一剑贯心后,他的刀也碎成了渣渣,但就算是区区一个碎片都能引起轩然大波,引来众人的哄抢。
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剑仙玄柘在一剑捅死了这姓周的追求者,降下天罚之后也失踪了。
不过他本身就低调,失踪了也算不得什么江湖大事。
这都是后话。
周峰确实是死了,死的透透的,尸体被决战那天的雷霆轰成灰,和他师父的掺和在了一处,其实也算葬在了生他养他的埋骨之地。
怎么自圆其说,都是不得善终。
不得善终的周峰正坐在轮回桥旁的石头上,终于脑袋不空,逐渐的填满记忆,他开始走马观花的回想自己这短暂一生,真真是一事无成活成了笑话。
心心念念的人对他弃之如敝履,宛如亲父的师父为了救他而死。
他本来就什么都没有,如今还丢了自己的刀。
周峰想讨一碗孟婆汤,又不想以另一种身份活下去。上辈子的情情爱爱他是不想再继续下去了,可欠下的债实在是太多,倘若带着一身不清不白的罪孽赶去轮回,怕是无论如何也得不到心安。
要问结局惨烈的原因,周峰想破脑袋总能摸出来点门道,世人都挑软柿子捏,周峰武功高的时候,大家还能装聋作哑容忍他有那宝刀,后来他没了武功。又被剑仙厌弃,不欺负他欺负谁?
那自然是有什么骂名脏水的尽可能的往他这废了的刀客身上泼。
好在地府也够地道,还回了周峰鬼迷心窍,被猪油蒙了心祭出去的道法,可周峰实在是太过不甘心在地府当一只厉害的鬼,只能以怨报德,再讨一条重回人间的命。
他闯过奈何桥,途径三生石,又和那里头的恶鬼阴差阳错的斗了一大圈,绕过鬼门关活了下来。
其实周峰也不算活,是向老天借来的命。
天道总会对能人异士网开一面,世道万千,有类便是天下间有大气运的人死去后因执念而存于世,周峰是飞升境界之下的第一人。
像是天道的仁慈,执念达成那一刻,即刻便可以飞升,倘若是胆敢戏耍天道,把续命的执念丢了,就是一个魂飞魄散的结局。
周峰的执念,上一辈子,是玄柘。
仙人的模样在脑海里刀凿斧刻一般,怎么也割舍不掉,是周峰,是他自己熏心,活该落到现在的局面,怨不得旁人。
可死过一回,往事如烟,曾经刻骨铭心的音容笑貌也渐渐变得模糊起来,藏在心尖尖上的人被蒙了层看不清猜不透的纱,情爱来的时候了无痕迹,如今消逝的也无影无踪。
时光不能回溯,就算重活一世,被命运推着往前走,失去了的永远回不来,所做的只能是弥补。
总好过聊胜于无。
周峰释然一笑,飞升境的仙人应当有能力颠倒轮回,救那些无辜枉死的人。
如今自己有了返回阳间的机会,定然要找到碎了的某刀,飞升成仙,弥补过错。
至于玄柘。
孟婆汤一喝,他带着肉壳子出了阴曹地府,谁还记得谁?
你名周峰,曾经飞升境下第一人,重活一世,所求为寻某刀碎片,来日道法飞升,只求救师父一命。执念,为刀。
为了以防万一,怕这孟婆汤肚子里转一圈真能把记忆抹杀个彻底,连复生的目的也不记得,周峰还是写了个字条来提醒自己。
一抹流烟,魂归故里。周峰尸体已经成了渣渣,现在能用的只有灵体,还得等个机缘才可以重塑肉身,天材地宝如此多,时间又还长,倒是不急于一时半刻。
阳光通透,大梦十年醒,梦醒已是百年身。
周峰还是被地府那群成了精的老头们算计了,记忆半点没少,功法还在,只是忘了一个人罢了。
作者有话说:
谢谢大家支持!
不想让自己的作品沾上一丁点灰尘,哪怕是空穴来风,已修。
第2章 重生(二)
金都城
所谓江湖,无非就是时运相聚凝成一汤水,每个誉满天下的侠客都是其中的鱼,只不过有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区分。
愚者终其一生也在里头翻滚,智者才能跳脱出来,鲤鱼跃龙门,证道飞升。
古来一剑开天辟地者有之,以沙场名枪饮血入魔者亦有之。
刀枪棍棒的纷争,在众多大能一窝蜂抢完天地之间最后那一丢灵气之后可算落个句号,只是这个时间,再也出不来能以一己之力成仙的人了。
因而在这天地间,满打满算只有玄柘这么一个剑仙。
玄柘是谁?周峰没听说过。
周峰刚从阴曹地府出来的时候还悬着一颗心,后来发现记忆没什么丢的,师父师兄弟妹们也还记得。
上辈子自己鬼迷心窍非要篡改天道妄图以红尘道飞升成仙,惹来了雷霆,师父他们受自己拖累死了。
这回他便听天命一次,无情道亦能潇洒天地间。
在周峰眼里,能赶上滔天的水运泼下来,淋落满身赠他通透浩然的眼,再予一把收纳无形刀意的绝世好刀,就是顶级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某刀魂体不大好找,毕竟已经碎成渣渣了,可要说某刀的体还是很好铸造的,寻常的铁匠就能用最粗糙的凡铁打出来某刀的壳子。
某刀之体,一则在于暮光温养,二来在于浑厚刀意的加成,二者缺一不可。
某刀之魂,天地间仅此一个,在百年前随着主人周峰的死亡也消散成碎片。
碎了魂的某刀,威能虽然大减,立地飞升功能不复存在。但是某刀之魂的碎片,依旧是练刀用的首屈一指的顶尖材料。
普通凡刀的炼制过程中,只需要加上一点点某刀之魂的碎片,都能立刻变为众人哄抢的上品宝刀。
且不说这魂不魂的有什么用,单是某刀的魂陪了周峰那么久,他就舍不得遗弃。
此刻周峰正坐在金都城的小酒馆里等待破晓前的最后一线暮光锁进刀鞘,来人间三年春秋,他除了隐姓埋名低调的打探某刀之魂的存在之外,也在日日孕育某刀之体。
三年的勤恳只棋差一招,只再添上今日的暮光就能臻于圆满。
他修的是至上无情刀意,需要日日以暮光温养锋刃,才能显露出最加锋利的刀芒。
相隔不远的金都城偏郊,桂子飘香十里的尽头,有座二层竹楼,小巧精致,别有风趣。
最为稀奇的是,远远看过去是一番景致,可临到跟前儿,睁眼一瞧,空空如也,只是片不生寸草的空地罢了。
大家都说那竹楼里住着的,是那只在天上有,不曾下人间的仙人。
诶呦,诶呦,那仙人不还是下人间来了。竹楼这不就是在人间里嘛!
金都城熙熙攘攘的酒楼里,一个嗑瓜子的行脚客翘着二郎腿,听说书的老人闭着眼睛瞎扯。
听的人都一拍大腿,这老头说的前言不搭后语,估摸着以前的说书也是信口开河,忽悠人,为了赚银子的。
白发老头无奈的轻轻叹一口气,如今世界上,哪里还有那风清月白的剑仙呢。
天下大势,无不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片土地分崩离析得太久,以至于濒临聚合的苗头刚刚窜起火星,就被寒霜一样的剑光冻了个彻底,没人不胆战心惊。
传说仙人有排山倒海之能,翻天覆地之势,一个挥袖就能倾覆一个国度。
世界上出现了如此的大人物,谁能独善其身?
可自从婆娑剑仙玄柘的道侣,在他飞升当日身归天地后,那仙人就消失了。
大家战战兢兢了没多一会,就发现剑仙是个不顶用的,死了老婆之后一蹶不振,只在一个角落里隐居,不怎么见人。
百年过去,你平庸,我也平庸,领头的人跟死了没区别,知道他在哪儿呆着,呆着就呆着,反正也不出来。
堂堂一代郎艳独绝的谪仙人,如今都已经沦为酒后杂谈的笑话。
没人知道,剑仙玄柘不能说入魔,也差不多算半个疯子了。
可此等秘辛,又怎能为外人道。
竹楼,三尺冰封。
遥遥站着个白衣胜雪的男人,眉眼艳丽,虽美的极致,却因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仙气冲淡一些,五官恰到好处的精致。
谪仙般的人手上,掐着个纤细的脖子,有血滴滴答答沿着手骨往下滴,汇成一个小小的血坑。
你说,有他的踪迹了?白衣人的声音看似不慌不忙,可要是仔细听,能听出细微的颤抖来。带着某些说不清,道不明,孤注一掷的东西。
就就在金都城的边境客栈,剑剑仙!那人还没来及把话说完,就咽气了,死不瞑目。
玄柘恍然的撒手,任由沉重的尸体横在地上,他沉浸在无边的回忆里。
这些年来,哪儿哪儿都没那个黑影跟着,旁人做的云吞面总也不是那个味道,熏香里没有那股混着冷铁的味道,周峰
怎么可能习惯,怎么可能,就一剑那样杀了他?
金都城一百年了,足足有,一百年了。
玄柘勾起唇角,眯着眼睛伸出手,刚杀完人的那只,还带着血。对着高高天空上的太阳,光线穿插在指缝,骨节分明。
可他只能觉察到深入骨髓的寒冷。浑身克制不住的战栗被他强行压制住,几乎是瞬时,就化为一道流光,去到金都城。
说是流光,可毕竟手忙脚乱,又做了些见不得光的事儿,玄柘赶到时,已经是三天以后了。
三天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要发生什么了不得的大事的话,时间倒也够了。
大消息大消息,婆娑那个剑仙可算出了他那竹楼了!
一个书生还背着书篓,也没见读书,八卦事倒是喜欢凑热闹。
是吗,是吗,自从他死了老婆之后,就一直在那竹楼里带着。我也听说,今晨有人路过时发现,人去楼空,结界都拆啦!
旁边有个伙计兴致勃勃搭腔,扔一根筷子在桌子上,敲出音律来为这惊天新闻伴奏。
就是在这金都城的客栈里,来往的人们聊的眉飞色舞,恍若身临其境,像也见了那剑仙的传世风姿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