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7)
预谋大事者,必得先对自己狠心,周峰躺在刀剑里滚了几圈,把自己搞成一个血淋淋的红人。
不是要血吗,给你就是。
周峰兵行险招,知道需得赌,他本就是赌徒,临到陌路尽头,更像是卧久了的豺狼,不管不顾。
给我一把刀。
周峰心里发苦,身体很痛,当时滚在刀刃上,也用了不小的力气。
给他一把刀吧,在刀刃上翻滚的时候,周峰痛苦的想了千千万万遍。
他不怕痛,只盼着这番苦肉计,能让归隐的侠客成为他的刀。
幸运的是,命运好像一直也站在他那头;
代价只不过是几道皮肉伤,周峰觉得很值。
玄柘身处遍是豺狼虎豹的江湖,只杀人,不救人,看多了农夫与蛇的眼前故事,绝不去以身犯险当那蠢笨莽夫。
毕竟从成名到如今,他的弱点不是没人知道,数不清的人因为血脉原因把自己搞成一个血人,杵在玄柘跟前,等着让他救。
每次玄柘都是无视。
可这次的小白脸儿明显比别人高几个段位,玄柘喝醉了酒,酒酣之时行动就有些迟缓。
他分明可以躲开周峰「别有用心」的那一撞,可对上那张脸,玄柘莫名的心头狠狠一跳,错过了最佳时期。
周峰踉跄着来这片树林里求生,指缝里滴落的血成串,溅在某刀的刀尖儿上,令玄柘感到奇怪的是,那滴血并未像往常一样顺着刀脊滑下去,而是让某刀吸干了。
前因已种,只待因果。
玄柘醉眼里全是白面书生坚毅的瞳,漆黑的仿佛缀入无星无月的夜幕。
几乎是情不自禁的捏住眼前一把纤纤腕骨,触手滑腻,仿佛胭脂铺的膏脂。
可能是假酒误人,一股火撩到肺腑又滚到舌尖儿,玄柘忍不住说了鬼使神差的醉话。
某刀认了你,你我血脉相融。你应该也知道,我从不信什么,只信血脉。今天这事儿是天意,我不缺什么,只差个妻子,你既然正好赶上了,以后便是我妻。
玄柘没有兄弟姐妹,父母至亲,某刀算他的朋友,思来想去,这一根筋的侠客觉得,他还缺个老婆。
周峰眉毛敛的死紧,终于松了口气,玄柘甚至怀疑这人都没来得及思考他到底说了什么,就从苍白的嘴唇里吐露出一个字。
是好。
玄柘莫名的心跳加快几分,听完这个字,眼前那个血人就倒在了他怀里。
玄柘探手轻轻触碰了一下月色下,周峰似乎透明的脸颊,伤势其实不重,也不知道哪里会流这么多血。
传送一点内力就稳住这身太过于敷衍的伤口。
玄柘把周峰搂在怀里,心想,以后这个尚且不知道命姓的人就是是他的妻子了,某刀是他的好友,自此人生已然圆满。
玄柘生而孤独,虽然他从来不害怕这些,六感天生本就少几窍,可偶尔也是耐不住寂寞的。
从前只他行走江湖,在酒馆听书时窥见过人情世故的一角,柔香软玉,侠肝傲胆,或是家国忠义,难免生出过艳羡。
玄柘曾经路过江南,石桥下流淌溪流,他玄色衣衫像个误闯入其中,格格不入的过客。
桥上撑伞的姑娘在等待意中人,她可能是舞女,是离家出走的小姑娘,是小家碧玉,是大家闺秀
良人可能是征战沙场的将军,是进京赶考的书生,是卖货郎,是摆渡翁。
行走江湖的侠客佩剑出行,他的剑锋三尺肯把月光震碎,也许还有私交甚笃的知己,配刀,是个络腮胡子硬朗的汉子,闲暇之余就把酒言欢,醉时还要争论刀更锋还是剑更利。
也许他们的武功都不如玄柘,可又都比他快乐。
纨绔子弟心却有英雄梦,偷溜出家门又栽倒温柔香,埋在楼里姑娘水袖,还要度几重春宵。
采花贼男女不忌,看上这个揩油,那个也窃玉偷香,若是哪个看得英俊面容非他不可,倒是要被拒绝了。
卖糖葫芦的和隔壁温柔小姐私奔了,县令家的羊丢了几只,河边垂钓的摆渡翁年少轻狂时做过很多错事,改邪归正只等心上人,可他不知,那貌美姑娘等不到他跳了河,就是他每天摆渡的那条。
话本子里的故事,总是那么诱人。
如今尘埃落定,玄柘想,他的缘分是天定的,不比那些有故事的人差。某刀从来不曾吸过谁的血,只有他和周峰有此待遇。
佳偶天成,不外乎此。
没有龙凤红烛,也无高堂清辉,玄柘便同已经醒来的周峰在破庙里拜了堂。
周峰原本想召来个打手,却莫名其妙同别人拜了堂,说鬼迷心窍算不上。
倘若非要和这头栓不住缰绳的野狼打交道,非亲友父母,也就伴侣的牵绊最深。
一切都是顺从天意罢了。
周峰不知道玄柘为什么非要娶他,但知道结果尽如人意,也就心满意足。
从未想过在这破烂的时局里娶妻生子,夜行多了,哪里懂得人味儿,婚姻大事在特定的人眼里也是小事。
再说,周峰觉得玄柘很好,三庭五眼,五官端正,剑法又高超,没有什么可以指摘的毛病。
玄柘,你为什么抱刀使剑?成亲之后,周峰好奇的问。
某刀从我出生起就在身边,我只知道要替人守着它,死了也要护着,到底是为什么,我却不清明。
玄柘垂下眼皮,那墨点小痣有发些痒,令他忍不住挠了挠。
小周,不如我教你练刀吧,随然我的刀术不比剑法,可总归是会点儿。你懂点武功,也好自保。
好。某刀给了周峰。
总算是物归原主。
好景不长,周峰同他相处也有把月之余,短短的时日也令玄柘心生欢喜。
周峰是什么人,玄柘心里并非不知道,他只是觉得,无数个梦中人的模糊面孔,自从碰见了这个人,头一次开始具体化。
这是「命数玄因」。
其他的什么,都可以不用在乎。
玄柘总算知道,那些酸掉牙的穷秀才说出口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不是瞎话。
作者有话说:
本章引用。
乐府诗集:积石如玉,列松如翠。
屈原: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尤未悔。
牡丹亭: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第11章 上林苑(七)
离开
可能,美好的时光大都短暂,就显得那点儿须臾也弥足珍贵。
玄柘在月色下望向眼前人被酒气熏红的眼,往日里喝酒总是一个人,这一次,周峰开始陪他。
两个人对杯一碰,发出清越的脆鸣。
也许事情到了要摊牌的时候了。
玄柘,如今山河未定,当今圣上非名主,我当居庙堂之高以济世。
周峰目的总也是为此,鬼魅行之人也不愿眼前的这个人误会他,到底是为什么,他也说不上来。
也许玄柘会把这句话,当成蛊惑人心的谎言,但却从不会点破。
周峰知道玄柘不傻。他只是,不管自己说了什么,玄柘都奉为圭臬。
还来不及心头苦涩,就望进玄柘宽阔如海,剔透如玉石的温柔眼眸。
其实玄柘最爱周峰这番清洁碧血姿态,他根本不在意如今朝堂之上,是多么的民不聊生,哀鸿遍野。
那些人的生死,同他何干?
他只是喜欢,所有样子的周峰罢了。
玄柘能触摸得到,周峰那把嶙峋的傲骨。
我想帝王能克勤为治,以德化民,以义待士,虽不求能绵延国祚无僵,但只求百年无恙。
海内兴礼仪,懂得何为道,何为德。
武将镇四海,仁法并济修天下。
周峰渴望,有人能理解他。
玄柘的手掌握住那节梦里也在摇摆的洁白腰肢,俯下身,亲吻周峰的眉目。
不论周峰说什么,他都低低的应声附和,音色里透着沙哑。
周峰原本一片漆黑的瞳孔,在玄柘劈头盖脸的吻里,终于缀满了星光。
即是我妻邀许,我便为你杀干净这些魑魅魍魉。
大楚三百一十八载春秋,山河破碎飘摇,国祚耽于佞臣当道,妖妃祸国,民智未起。
大厦将倾的时候,总有人避之不及,或是寻求安逸,或是绝望度日,所有的忠臣都死干净了,在朝堂上的,都是披着人皮的鬼。
尤其是最顶头的那只厉鬼,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设计谋拉出隐于江湖的玄柘,让其成为他手中,最快最的一把刀。
丞相帝王都以为周峰是一只左右摇摆,但是好用的哈巴狗,都说会咬人的狗不叫,他俩谁也没把周峰放在心上。
没想到这条整日里鞍前马后,替他们收拾烂摊子,干脏事的「衷臣」,竟然是一头蛰伏已久的豺狼。
为时已然晚了。
朝堂之上风云变幻,在众人来不及反应的时候,周峰已然将半数文官握在掌上,虽无实质上的兵权,但暗地里的桩子并不算少。
周府,万籁俱寂,唯有烛火影影绰绰,映在遮掩的屏风,成双的影子。
树林里的虎狼在面对心上之人时都会低头,何况玄柘正在亲吻的是亲吻怀里这团流淌的月光,哪里有光便吻哪里,下颌,脖颈,锁骨,还有胸膛。
他翻腕扣过那被愚民恶官拖累已变得嶙峋的掌,是十指相扣,是连心之姿,温柔的眼眸里满是心疼。
小周,你瘦了。
玄柘此生孤寂至斯,除了某刀和木石剑便再无旁的什么,没有遇见周峰之前,不曾懂爱恨贪嗔,亦不明家国大义。
如今被周峰教导着,一一尝尽这人生百态千味。
唇舌过处撩起翻烧的火,燃的心肝脾肺都烫,末冰之暖竟可以让灵魂颤栗。
小周。声如刀刮,哑的仿佛沉缀了木石的锋刃,玄柘摸过手下寸寸肌肤,这个人是他木石剑的剑鞘,是心念所在,命之所系。
玄柘因他暴戾,因他妒忌,也因他收敛住满身的锋芒,飒爽的江湖人也能活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深渊朝堂。
他把满腔滚烫的血浇灌出温柔的韧草,紧紧的束缚住周峰,江湖险恶皆豺狼,而他深爱的人身处泥泞幽谭,也能从中抽条出一支濯青莲。
清白二字,涤荡恶势为清,莲抽淤泥是白。玄柘,你当知我,所谓何求。
周峰瞳仁深重,风雨欲来,棋局逐鹿还差一着,他需借玄柘的力,哪怕是以卵击石,不自量力。
玄柘最是厌烦勾心斗角的弯弯绕绕,没有脑力也不通人情世故,只甘心做周峰的刀和盾,是他义无反顾的前锋,也是他最坚实的后盾。
那个老匹夫当初杀了前丞相,你若是讨厌他,木石剑出,我替你讨个欢喜便是。
玄柘说的这是假话,佞臣之一的丞相在今晨便已葬于木石剑下,是他单枪匹马潜入丞相府,割老匹夫的脖子。
奈何那丞相也不是省油的灯,看似整日花天酒地,玩弄权势,身边也并非没有衷心的走狗。
万箭齐发只是让玄柘受了小伤,可百里奔波去躲避丞相门客的竞相追击,不但损耗心神,更有折寿命。
纵使玄柘一击便退,还是受了极重的伤,在来找周峰之前,他用冰水洗刷满身血腥三遍,只求周峰不得知。
可周峰又怎会不知?
自当为国,为民,为天下。
周峰立誓时候,从没有想过会有人替他的誓言背上满身的伤。
玄柘是江湖里畅游无顾忌的蛟龙,是长空翱翔的苍鹰,沧海何其广阔,苍穹何其宽广,他当自在,却为周峰入樊笼。
玄柘素来不解风情,直来直往,他只知道往日里平民百姓交相议论的奸佞,其实最是讨厌权利争斗。
朝堂制衡之术,向来是诡谲盘根交错,是斩不断理还乱的线团,他不懂,只学会一味的支持。
玄柘,丞相那里我别有安排,想借刀杀人也想让他们狗咬狗,你
罢了,杀了也好
虽坏筹谋,却也无伤大雅,周峰的手指摸过他胸口缠绕的纱布,眼帘垂着想,玄柘不该受如此重的伤。
玄柘借着一汪月华去瞧那双漆黑瞳孔里的浅淡幽怨与情深,恼自己多此一举,坏他大事,仿佛在这无边里,才能攀得一角他傲骨身姿,补偿已故之失。
他怕是死在温柔乡也甘之如饴,玄柘无家无亲朋,出生之地也甚是模糊,但当炙热铁枪破开层峦叠嶂,就能抵达他的故乡。
他想将高高在上的肱骨之臣拉入万丈红尘,对他极尽宠溺,钢铁汉也化绕指柔。
是我坏你筹谋。
玄柘叹一口气,去捉他指尖放于唇边轻吻,是蜉蝣一场春梦,千秋抵此间。
男儿也当拜于情动如潮,玄柘俯首吻他赤红的水色眼尾,粗糙的指腹搅弄滑腻的软舌,盯他嘴角的涎水湿亮。
京都虎狼如今都葬于木石剑下,你再无威胁,朝堂之术我没什么用处,不如为你戍边,护大楚无虞。
他的周峰该居庙堂之高,放手权术,为黎民谋安康,如今再留在他身边,只会成为令人诟病的掣肘,玄柘苦涩的想,不如离开罢。
江湖后摇落,亦恐岁蹉跎。
玄柘曾经不过长剑一杯酒,杀人也剑过念消。如今却无数次从没有周峰的梦里惊醒时,魂灵都在肆虐叫嚣。
也许是他往日视人命如草芥,妄图只用一双满是罪孽的掌,撑起周峰的天。
冰凉夜色如水,刀尖舔血的营生渡心尖尖上的周峰至彼岸。
那就脏我,痛我一人吧,只盼大楚有朝一日如他所愿,海晏河清。
玄柘绝望又痛苦的想,甜蜜又温柔,垂下头轻吻眼前垂落的鬓发。
周峰的回答是一只沉默下去,像是同意他的要求,玄柘黯然离开,此间再无话。
怎么会放玄柘走?当真是因为,鸟尽弓藏吗。
周府凄清孤苦,唯有自小留下来的小兽咕噜咕噜睡在鼾梦里,卧在脚边。
这不知道品种的四脚兽同他很是亲昵,头上最近长了两只凸起,寻医问药过,搞不清楚究竟是病还是本身就长的。
他摸着乖巧小兽的皮毛,柔顺齐整,突如其来的悲怆和孤寂袭来,周峰在月下好像流了一滴清泪,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吱吱,我只有你了。
其实周峰都懂,那傻子无非是怕影响他的前路仕途,玄柘以为杀了丞相后,狗皇帝会把怒气撒在周峰身上,令他为难。
恐怕玄柘真以为周峰一直在利用他,也心甘情愿的被利用。
被人用完就走,还真当我是始乱终弃的渣男啊。周峰又自嘲一笑,不知何时,竟然也学会了饮酒,是跟玄柘学的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