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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1章 诗是好诗

      (上一章被屏蔽了,第一次修改申请解禁后没通过,还得等四十八小时才能再次申请。想跟审核的大佬说一下,那是经过严格审核,可以出版实体书的诗歌,鉴赏内容也是出自实体书,我还刻意去掉自认为会过线的东西……在网文怎么就不能通过审核哎。)
    余秀华和一些男性诗人最大的区别在于,她写诗,并不是为制造混乱而作。
    那些男性诗人毕竟是男性,他们用邪恶的人性写的诗歌,字里行间无不流露着男性的粗暴,有的甚至一副男人就该如此的狂野模样。
    余秀华作为一个女性,一个脑瘫的农村妇女,单从这点看,她创作出这样的诗歌,勇气可嘉,境界显然比那些所谓的粗狂流派的男性诗人高多了。
    从内容上看,她的诗少了几分粗俗感,多了几分艺术性。
    当然,这并不代表她不狂野。
    正如诗中描述的,那啥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儿,凭什么只能男人主动,女人就一定要是被动的?
    所以,余秀华嘶吼着,老娘穿越大半个中国去找你,去和你那个啥,并不纯粹地只是去被你那啥,去取悦你。
    老娘是为了(*^__^*)为了被你取悦而去的。
    于是,这首诗的题目,她干脆就叫这个名字。
    这正是她狂野的地方。
    老娘“穿过枪林弹雨”,奔跑过无数黑夜,历尽千辛万苦,穿越“火山在喷、河流在枯”的大半个中国,目的只有一个。
    (*^__^*)!
    这期间经历的所有艰难险阻,都不会让我退缩,只会让我更加坚定(*^__^*)决心。
    这首诗,几乎所有艺术性的描写都是在刻画为了(*^__^*)的目的,过程中我见到的一切、我经历的一切。
    而这一切,都是为了突出诗名这个简单粗暴的主题。
    诗的题目看起来很不健康,实际上,诗歌里面丝毫未提“我”如何如何(*^__^*),只是对1和0的区别作描述的时候,提到点不雅的描述。
    从这点讲,这首诗并不算什么不健康的诗,不算什么邪恶的诗作。
    它只是沉重生活下,一个普通妇女的几句呐喊而已。
    不然,它为什么能火,能出版,能被主流群体接受?
    真有问题,就不会堂而皇之流传,早就被封禁,封杀。
    就像余秀华的另一首诗《我养的小狗,名叫小巫》那样,它只是朴实、平淡、无华、接地气。
    它说:
    “我跛出院子的时候,小巫跟着
    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家
    我跌倒在田沟里,它摇着尾巴
    我伸手过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
    他喝醉了酒,他说在北京有一个女人,比我好看。
    没有活路的时候,他和她就去跳舞
    他喜欢跳舞的女人
    喜欢看她们的屁股摇来摇去
    他说,她们会(*^__^*),声音好听。
    不像我一声不吭,还总是蒙着脸
    我一声不吭地吃饭
    喊小巫,小巫,把一些肉块丢给它
    它摇着尾巴,快乐地叫着
    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
    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
    对于一只不怕疼的狗,他无能为力
    我和小巫走到了外婆家后
    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
    但,很多人跟李艺红一样,一看到这首诗的诗名,和开头都有(*^__^*)那两个字,就极度反感。
    低俗,猥琐,恶心,狂妄……
    各种贬义词充斥着他们的脑海,越有文化,能找出来的贬义词就越多,就越气愤。
    网上炸了。
    在他们看来,这首诗就是表达一种强烈的反价值观,而这种价值观包裹着诗人和爱人,并不是很复杂。
    整首诗重点不在过程,所有的表现都是修饰主题那两个字。
    它美化了邪恶的人性。
    他们觉得,这是王子安在表达现实生活中的现代人的主要关系。
    即使一个痴情的人,穿越大半个大宇,也只能找到这样一种关系。
    这个世界,没有爱与被爱,没有互相理解,没有彼此尊重,只有王子安说的那种关系!
    这怎么得了?
    “我和女友是异地恋,我在西南的某省设计院,她在华南某设计院。前段时间,女友去东北的某小城出长差,我想去东北找她。看到了一个学术会议论文征文通知,看到会议地点在东北某省会,于是果断熬夜两周,写了一篇质量上乘的论文,并成功获得参会的邀请。我也制造了出差去东北的机会,虽然是坐火车去的,三千多公里,辗转三十多个小时到达。在会上获得优秀论文,过后我又坐大巴三百多公里,去了女友出差所在的小城,终于找到她。只待了一晚,第二天原路原样返回。尼玛,刚回来就看到这首诗歌,这是对我和女友的侮辱!”
    “诗中表达的意思很简单,今晚我什么都不关心,只关心睡觉,主动被动无所谓。大半个大宇,发生无数的事情,都与你我无关。”
    “看到这首诗,我堕落了,人性膨胀,溢出我的心房,决堤而出的是河水,涌向你,眺望你。我穿行过的种种苦痛和美好,都不是阻碍我的栅栏,更让我迫切地找到你,我的爱人。”
    “以文艺的手法,写了一个那什么千里赴会的故事。”
    “后吊丝主义诗歌。在当今啥都被禁,扫黄肆虐的大时代背景下,表达了一代人苦闷的心境,呵呵。”
    “自始至终,就没觉得这首诗有多精彩,不过是因为一些人的口味越来越重才觉得惊艳,看看每天微博热点就知道了。其次是媒体也很无聊,抓住了大众爱看热闹的性格。最后,某些做出惊为天人的评论的大家们也很无聊。”
    “看题目,作者的意思是我们大宇人的人际关系就是那种关系!”
    “这个关系只有肉体的沉沦,没有精神上的独立和自由,没什么可骄傲的。”
    “这首诗歌,就是在说您只有交税的义务,没有不交税的理由。”
    “大宇这么大,其实只有两种人。就是交税的人,和收税的人。哪一个更好?大宇人都知道,能对准丹顶鹤的枪口肯定是坏人拿枪!”
    “诗人想要找到给自己灵魂收税的人,必须穿过枪林弹雨,必须等到黎明时刻的到来,必须坚强如一万次才能成功。”
    “当然还有什么都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如火山在喷,河流在枯。这些都在我们身边一遍一遍的重复着。”
    “最后是告诫我们别把他乡当故乡,别把故事当历史,别把睡觉当爱情。诗人看透这的一切,为了恰饭,却还骗我们说这是春天!”
    “为何会有如此之污的诗?真难看,赤裸裸的粗俗还要装逼,还让大半个大宇人躺枪了,打他丫的。”
    有人好认为,诗必须要有节奏感,否则不能成为诗。
    他们觉得,这篇作品开头的长句怎么断句都很难讲,更谈不上有节奏感,认为不算是诗作。
    网络上,大有全网征讨王子安之势。
    看到此景,宁云冲哈哈大笑。
    平阳王,你个白痴,你揭开了大家丑陋的面目,不声讨你才怪。
    不过,为什么你每次都是在我和美女运动之后写诗?
    啊啊啊,我的贤者灵感,被转移了!
    宁云冲想想很生气。
    一定是这样的,不然为什么我成不了诗人?
    都说上天是公平的,这个人倒霉,一定是另一个人把这个人的气运给夺走了。
    宁云冲不服气,静下心来,想好好看看,自己写的诗,是怎么样的。
    于是,他认真看王子安的微博。
    英文那段就算了,他看不懂,直接跳过去。
    然后,他发现,第一次读时摸不着头脑,再读一遍,一个字一个字的看,心都在颤抖。
    这应该是我写的诗啊,说得好像我!
    它仿佛在说我自己,因为此刻的我,宛若这首诗的作者,像是一只满身是伤的野兽,在奋力嘶吼着,而周围又是一个个不理解的环境。
    语言好有力,再读第二遍时,宁云冲的心还在颤抖。
    多读几遍,每一遍都有不同的感受,宁云冲觉得,好像自己啊。
    我希望爱情,努力追求爱情,但结果发现,爱情和自己期许的美好相差太远,心灰意冷。
    即便如此,自己依然期许,依然向往,依然在不断地努力。
    宁云冲都被自己感动到了,自己的人生中,有种凄凉中的美丽,有种悲凉中的不懈。
    读诗不一定要去理解诗人本身给诗的定义,诗只要让人在某个方面有触动,那就是有意义的。
    不管这个意义是读者说得出,还是说不出的种种。
    宁云冲读得懂,不然他也不会认为是自己写的了。
    “这首诗,真的让人眼前一亮啊,它看似低俗,被众人揶揄,但实则高过太多太多看似高大上的诗歌。”宁云冲惊叹。
    “冲冲,你跟平阳王和好了吗?”宁云冲旁边的小女粉翻身,趴在他胸口,看着他手里的手机问道。
    这又是另一个女粉。
    以宁云冲的外在形象,不用掏钱,一天换一个女粉都没问题。
    圈内有人因为找小姐姐被抓,事业一落千丈,宁云冲嗤笑。
    白痴,不知道那是犯法吗?
    跟女粉电话,联通移动,又不犯法。
    如果双方都有另一半,被抓到也顶多算是不道德。
    聪明人都应该知道怎么选。
    “这是我……”宁云冲差点就脱口而出,说是自己写的。
    最后收住了,我才没那么傻,这事我自己知道就好。
    这是我心底的秘密,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秘密,就像小时候偷看邻居家阿姨洗澡,看到吐的事,得带进棺材或骨灰盒,谁也不说。
    “我对事不对人,我没他那么小气,这首诗确实很好,说得很真实,你可以看看。”宁云冲把手机递给女粉。
    女粉眼冒星星。
    冲冲太帅了,迷死人。
    这才是我们家的偶像,不枉我们那么饭他。
    此时,遥远的某个地方。
    张宏窦刚睡醒。
    说好听赋闲在家,说难听没工作的他,最近日夜颠倒,作息有点混乱。
    虽然睡眠质量不怎么样,但想睡的时候,张宏窦必定躺下。
    多睡觉,这个年纪他是没法美容了。
    但可以节省能量。
    节省能量,就相当于省吃,省钱。
    省下来的钱,可以拿去找小姐姐聊天啊。
    男人,这一生不就是为了女人而努力挣钱省钱嘛。
    因为省钱,早就不敢随便买的喜欢喝的饮料断了,喝了几口白开水后,张宏窦没开电视,省电。
    他开手机。
    看了看电风扇,还是不开了。
    当看到王子安的微博,和这首诗歌的名字,张宏窦有些沉默。
    这个王子安,当真越来越厉害了啊。
    诗里说的,不是以前的我吗?
    几千里迢迢,就为了那事。
    好怀念!
    张宏窦忽然想断子绝孙,以前有老婆,有钱的时候,对女人不太热心。
    现在,那玩意儿完全就是累赘啊。
    假如可以无痛根流,张宏窦现在毫不迟疑。
    可现代医学似乎还没那么先进。
    又或许这是反人类研究和发展方向,没这个医学项目,所以这方面没什么进步。
    “他都能这么不要脸了,我为什么还放不下那点可怜的自尊?”张宏窦开始反思。
    他红过的,栾槁放弃他,但不代表不让他自己接活儿找活儿。
    只是酒吧卖唱之类的,张宏窦拉不下那个脸,还抱有惊喜从天而降的期望。
    就好比自己以前时不时给街边的乞丐扔硬币,现在让自己去跟那个乞丐并排乞讨,做不到。
    摸了摸光秃秃的脑瓜,张宏窦下定决心,等头发长起来,就去酒吧卖唱。
    于是,在希望头发快点长起来,又害怕头发长起来的张宏窦,刷牙洗脸去了,开始新的一天。
    香江。
    “饱汉不知饿汉饥,这么不珍惜来之不易的好日子。”看着这首诗,温乃华痛心疾首。
    王子安只要沉住气,或是别这么招黑,恶心网友,一年半载后,起点会非常非常高啊。
    可他就是不干,大好的前途不要。
    想想就来气,温乃华感觉自己损失了好几亿一般的难受。
    这世道,何其不公!
    我甘之如饴,你弃之如履。
    平阳家族群里。
    没人出声。
    表哥的微博,确实捅了马蜂窝似的。
    大家不知道怎么开口。
    诗是好诗,但是,怎么说呢?
    就像一辆机动车在马路上,在车流如织的街上,忽然来一个漂移,稳稳插入一个缝隙。
    车技是很赞。
    可是,好像违反了交通法规——危险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