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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吧,真有那憨货!”林全挠挠头:“我家没孩子,我跟我哥也就是在你们前面说过。”
这种被咬后身体会产生变化的发现是村里人心知肚明的,大家虽然没有公开讨论过,可是该知道的都知道了,但是孩子知不知道还真不好说。
“是应该谨慎,我听林扬说,老林子里发疯的动物不少,要是有一天我们村来了一只,人人都像送菜一样送上门被咬,真的是咬死都活该。”
别说,村里还真有人打这个注意,外乡人找不到,但是林子里发疯的动物多啊,他们还真的考虑过,要是真有那么一天,就士动上前被咬一口,说不定腰不酸、腿不痛,力气还变大了。
但是事情怎么可能会想象的那么美好,谁敢保证只被咬一口?咬一口你就能跑的掉?要是遇到那嘴巴大一点的猛兽,大蟒蛇、大黑熊之类的能一口生吞了你。
而且要是被注入的毒素太多或者体质太差被扩散的太快,到时候直接发狂或者爆体也不是不可能,三圣草药水又不是全能,也有它治不好或者根本来不及救治的时候。
“最好不要去试,顺其自然是最好的,村里还有很多没被咬,但不也是长高了,力气变大了!”
大家都点头,如果目的地是一样的,他们现在只是走的慢点,没必要冒险抄近路尽快到达。
临干活之前,突然有人问:“唉,你们说林扬当初是不是被王前明咬了啊?”要不然他怎么突然变得那么厉害?
没有人回答他,也没人那么没眼色的跑到林扬前面去问这个问题,不过大家心里却不约而同的认定一个事实,林扬就算没被王前明咬,这半个月在莲华山里估计也没少被发狂的动物咬,当初回来那一身咬伤、抓伤,大家都是看的清清楚楚的。
此刻一身伤的林扬在防空洞的大灶里炖兔子,他身上有伤他不出去干活,但是为了不招人恨,就贡献了家里逮的兔子出来给大家加餐,毕竟不管是砍柴还是出去垒冰墙都是大体力劳动,不吃好点可能会顶不住。
有肉吃,大家都非常有默契的忽略了他能跑出去逮兔子怎么可能没力气干活的事,反正现在干活的人手够,不缺他一个,大家的力气最近都变大了不少,大力气跟特大力气干起活来都没什么差别。
兔子之所以大家都敢吃了,不是因为林扬那天大方的把兔子贡献了出来,而是村里的老撅,他站出来说,这种兔子肉他吃过。
前些日子砍柴的时候,他就碰到了一只受伤的兔子,那只兔子伤得很严重,也不知道被冻了多久,只剩下一口气,当时他眼馋那么多肉就把它捡回去了,吃到现在,就还剩一个兔头,他还好好的,所以这兔肉大家肯定能吃。
第九十六章
大家一边对老撅羡慕嫉妒恨一边在心里疯狂的骂他,吃独食也不怕把自己吃成王前明第二。
但是老撅的兔子吃完了,林扬的没有啊,大家把期盼渴望的目光投向林扬,企图他能顾及一点儿村里人情谊。
林扬会顾及吗,真是笑话,现成的例子摆在那儿呢,都有人吃独食了,还指望他假大方的分给别人,真是做梦。
能吃也不给你们吃,林扬特别招人恨的把兔子又拎回了家,一根兔毛都不留。
肉啊,差不多上百来斤呢,大人馋得慌,小孩子更是想的流眼泪,哇哇的撒泼打滚要吃肉。
有些彪悍刻薄的女人没等林扬走远,生怕别人听不见一样,就故意举起巴掌“啪啪”的打孩子,嘴里还阴阳怪气骂:“哭个屁,谁让你爸不中用,人家爸能搂兔子,你爸连根兔毛都搂不到,老娘上哪儿找肉给你吃,想吃肉,人肉你吃不吃,你咬死我得了。”
有这种不讲道理,恨不得林扬主动分肉她还要假客气推迟一番的人家,也有人主动拎了粮食或者其他东西跟林扬换的。
对于拿了东西来的人,林扬多多少少都给他们换一点儿,他们一家不准备离开村子到其他的地方生活,所以事情不能做绝了,再说人家也不是吃白食,空口白牙的张嘴要,对于这种“识趣”的人,他还是比较乐意打交道的。
有了一个人开头,那天的兔子肉很快就被分完,变异的兔子看起来很大,可是扒皮剥骨头后也不过六十多斤,跟只羊也差不多,这家换两斤,那家换三斤,来的迟一点的,最后连肠肚都换了也不够村里人分。
那一天,废厂防空洞里飘起的全是兔子肉的香味儿,而有了兔子肉,吃了半年吃到吐的板栗面似乎也香甜了许多。
尝到了甜头,村里人的心就野了,他们自己是不能徒手单独抓兔子,但是人与动物的区别是什么,智慧啊!他们可以用工具的嘛,下笼子下套子挖陷阱,近山的山民谁没干过?
当然尺寸跟使用的材料得考虑好,他们不敢去老林子里放套,就跑到了村子外面的山头去放,连续放了一个星期,虽然兔子没抓到,但是有人套住了一只野山鸡。
除了林扬,首先在村里拔得头筹的就是老撅,继上次白捡一兔子后,他又在自家板栗山头的蓄水坑捡了一只野山鸡。
也不能说是捡,蓄水坑是以前就有的,但是他为了逮野物也在里面下过一番功夫,将洞口改成瓮一样,肚大口小,然后将新种出来的红薯破开扔到坑里。
但就是这么一个看起来特别简陋的陷阱,收获了他们村里的开门红,老撅笑的眼不见牙的,雄赳赳的提着那只野山鸡绕着废厂走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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