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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西北来京的路上,气候渐渐变得温暖起来。
霍时序身上也不用总穿得像个毛球一样,只不过他早年受伤颇深,身子骨依旧是脆弱得很,时不时咳嗽几声,双腿也依旧没法动弹。
“快要到江州了啊。”他忽然感叹了一句。
“你是江州人?”马车里,已经换下了盔甲的商渝江问道。
他是从大草原的狼群嘴里把霍时序救下来的,那个时候,这个长相漂亮的年轻人伤得很重,忘记了自己的姓名,来历,甚至连如何穿衣,如何使筷都遗忘得一干二净,只能从头学起。
霍时序摇摇头:“我是皇都人。”
“哦?你想起来了?”商渝江为他高兴起来。
他望向窗外,从车窗的窗帘缝隙飞进一缕细细的雨丝:“这一路上的景致都很眼熟,我......我突然想起来,好像,我家旁边有个皇都钱庄?”
皇都钱庄。
很直白的名字,就在老梨树巷子出来左拐约莫四五十步的位置。
沈静华领了这个月柳曼露发给自己的零花钱,先去布庄扯了几块料子,又咬咬牙买下几尺绸布丝线,数下生活费,便将余下的钱全部存到钱庄里。
她原只是伺候柳曼露的小宫人,后来被柳曼露收徒,便提前脱离宫人籍,以柳曼露学生的身份在书库里打杂,并不是正经的女官,只算个编外成员。
从钱庄出来,她拢了拢怀里的包袱,正想着今天可以去吃个火锅,一不留神,脚下一滑,险些摔倒了去。
沈静华费力站稳,脚踝却扭伤了。
怀里的包袱也不小心扯开,一张轻飘飘的绸布掉了出去,落在一双黑底云纹的鞋子旁边。
沈静华抬头看见那双鞋的主人,暗道倒霉。
五皇子——吴王弯腰拾起绸布,酒色过度的脸上露出一抹自以为风流的笑:“又见面了,沈姑娘。”
自沈徽被殷盛乐掳进宫去,到如今已经快要有半个月了。
陈小顺依旧守着沈徽的小院子,打扫打扫,还从路上拐了只小狸花猫来养。
这一日,他依旧遍地“咪咪——”“咪咪——”地找猫,院子里每一个角落都寻遍了,最后却发现小狸花缩在门槛外头,陈小顺打开门,与面色略微发白的沈静华撞了个正着:“这位姑娘,你是?”
“我姓沈。”好不容易才把吴王甩掉的沈静华平了下气息,道,“请问这位小哥,沈太傅可是住在此处?”
陈小顺点头:“我家主人入宫去了,不在家中,姑娘若是寻他,得换个时候来。”
沈静华余光瞥见巷子口飞速地闪过去一道气急败坏的身影,面上不由带了几分哀求:“小哥,我是沈太傅的堂妹,今日前来,是寻求庇护的,还请您行行好,且叫我先躲上一躲。”
沈静华只是临川侯府的远亲,在家里不受重视,还没有亲娘,不然也不会被送进宫里去当宫女了。
她本来就生得不差,随着年纪的增长,面容身段也愈发地靓丽曼妙。
吴王与吴王妃夫妻生活十分不睦,吴王妃给吴王甩脸色,吴王便拼上一对肾不要了地往府里纳小妾。
这一次他盯上了沈静华,已经骚扰了许久了。
而沈静华这些年断断续续地与沈徽也有联系,横吃飞醋的殷盛乐自然也不敢遗忘这个在原书里亲手了解暴君的狠人,早早就交代过一众心腹。
陈小顺也是知情之人,见沈静华似乎真是遇上了麻烦,便把门槛外头的小狸花抱起来,请沈静华入了小院。
而沈静华前往沈徽家里求助的事情,还不到一个时辰,就已经送到了殷盛乐的案头。
他们正在宣德殿寝宫外侧的小书房里,沈徽抱着小太子教他认字,殷盛乐拿了密报到两人身边坐下:“阿徽,不如叫你那小堂妹也参与这回的‘选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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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重新搞了点粗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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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新的变数已出现
沈徽很少会直接反驳殷盛乐的决定, 他更习惯先问,问清理由之后,若是觉得不妥, 才会从旁劝诫。
“怎么突然说起她来?”
殷盛乐地上密报:“我那五哥近来在纠缠她呢,把人逼得去你住处求助, 陈小顺就给报上来了。”
时间过得太久,殷盛乐对原作的记忆也所剩无几, 而这个世界原本该有的走向已经被他搅得乱七八糟——太上皇和商皇后好好地活在南宫, 而沈徽也还没和他的君主互相戒备提防以至于到了冷战的地步。
对于沈静华此人, 除了她最后亲手杀死暴君之外,殷盛乐就只隐约能回想起, 她家里情况不怎么好, 亲娘早逝, 有个体弱多病的弟弟, 当爹的不是啥好玩意儿, 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被赶出皇宫, 又被男主刚好认出来是过得不好的堂妹,两人就此相识。
殷盛乐专注地看着沈徽,看着他眉梢轻轻地一动, 眉头似乎往中心略进了半寸,但很快散开,眼底的色泽随着他的动作由深至浅,从阴影里转出来,迎上了光, 愈发地像是剔透明亮的琥珀了。
“若能得个官身, 确实可以护她一二。”沈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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