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救场
海莱集团大楼。
一年时间转瞬即逝,跟赵璐弦离婚之后的萧逸初,事业发展得越来越好,而宋晴雯在他的悉心照料之下,也早就已经出院,在外人看来,他们两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只是……他偶尔还是会想起赵璐弦。
想起她入狱前那个绝望的眼神,那句撕心裂肺的呐喊。
一想到她,萧逸初心里总是莫名的烦躁。
“逸初。”手机铃声适时想起,是宋晴雯打来的,“我们很久没一起吃饭了?今晚有没有时间一起吃饭?”
“今天不行。”萧逸初站在偌大的落地玻璃窗前,看着脚底下的车水马龙,“约了叶霖和陆骁。”
“那好吧。”宋晴雯的语气难掩失望,尽管她已经稳坐萧逸初女朋友这个位置,可一年时间过去,依旧没有更进一步。
最主要的是,她听说赵璐弦出狱了,危机感立刻从四面八方涌来。
“明天可以吗?明天中午我去接你吃饭。”察觉到宋晴雯的失望,萧逸初忙安抚道,听到宋晴雯的声音重新变得高兴起来,萧逸初这才挂断了电话。
他长腿阔步,拿着车钥匙径直往地下停车场走去。
白金会所。
赵璐弦成为啤酒小妹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每天晚上,为了多挣几个钱,她都陪客人喝到很晚。
“璐璐,你快点,五号桌的客人已经等你很久了。”金嫣冲赵璐弦招了招手。
“来了。”赵璐弦理了理身上的衣服,会所提供的是一身套装,短裙的长度只到大腿,赵璐弦很不习惯,拼命的往下扯了扯,这才拖着不太方便的腿走向五号桌。
来白金会所消费的,大部分是有钱人,但这些人基本都有自己固定的包厢,里面有专门为他们服务的公主,而大厅里这些呢,基本都是些打肿脸充胖子的伪富豪,喝高兴了,给个几百一千的小费也是正常。
“王总。”五号桌的是熟客,赵璐弦第一晚卖啤酒的时候,接待的就是这位王总,当天晚上赵璐弦整整喝了一箱啤酒,让王总心服口服,所以他现在每次来白金会所,都是指定赵璐弦作陪。
“来啦?快坐。”赵璐弦在王总的身边坐下,刚开了一瓶酒,舞台那边就起了骚动。
“你们白金会所这是怎么一回事?这么大的会所,连个驻唱歌手都找不到吗?”舞台边上,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不满的嚷着。
“实在不好意思,歌手失联了,要不您先坐会,我去……”工作人员生怕打扰到其他的客人,连连致歉。
“这么大一个白金会所,连个会唱歌的都找不到?这不是店大欺客是什么?我花了钱就是为了听两首歌,你们连这点要求都没办法满足?”
“实在对不起……”
工作人员是个十八九岁的小姑娘,赵璐弦接触过,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才被迫来白金会所工作,一看就没经历过这样的场面,眼眶都红了。
“我不管,要是没有歌手,就你上去唱一首……”
赵璐弦没打算管这件事,白金会所不是一般的夜总会,像这样的事情,迟早会有人出面。
赵璐弦继续陪王总喝酒,小姑娘一直点头哈腰的道歉,对方却不依不饶,看到这样的情况,赵璐弦实在没忍住,挡在了小姑娘面前。
“先生,您少安毋躁,歌手这边临时出了点状况,您看……”
“你谁啊?”男人不屑一顾,“多管闲事。”
男人说着又拉住了小姑娘,逼她上去唱歌,小姑娘吓得脸都白了。
“璐姐……”小姑娘求助的看向了赵璐弦。
音乐适时响起,是她曾经最喜欢的一首歌,《白月光和朱砂痣》。
赵璐弦叹了一口气,“是不是只要有人上去唱歌就可以?”
“是。”得到肯定的回答,赵璐弦一步一步的走向舞台,她坐在舞台中央的高脚凳上,灯光打在她身上,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
赵璐弦握住话筒,优美的歌声从她的口中缓缓流淌。
“再无激荡的波涛,也从不在梦里飘摇,白月光在照耀,你才想起她的好,朱砂痣久难消,你是否能知道,窗前的明月照,你独自一人远眺,白月光是年少,是她的笑……”
在监狱待了一年,虽然腿脚不便,声音也变得沙哑,但是唱起歌的时候,反而平添了几分阅历,她的歌声悠扬,如夕阳照耀下波光粼粼的湖面。
赵璐弦唱得深情款款,有些说不出口的话,借着歌声,彻底释放了出来。
包厢里。
原本靠在沙发上闭目养神的萧逸初,听到外面传来的歌声,倏地睁开了眼睛,锐利的黑眸里闪过一道光,宛若闻到猎物气息的老鹰,双眸似剑,嘴唇轻抿。
虽然很久没有听过赵璐弦的声音,她的声音也由甜美转为沧桑,可不知道为什么,萧逸初还是第一时间就认出了她的声音。
鬼使神差的,他站起身,骨节分明的双手拉开包厢门,站在二楼扶手旁,恰好能将舞台上的景象尽收眼底。
一年时间没见,她变了许多。
她瘦了许多,略微有些自然卷的长发在脑后扎起了一个高马尾,发尾乖巧地遮挡着那白皙的脖颈,原本晶亮的眸子此刻也像是蒙上了一层尘埃,就像无边无际的深海。
这个女人,明明坐了一年牢,为什么反而更好看了?
看着台下那帮男人如狼似虎的眼神,萧逸初的内心莫名的烦躁。
就在他出神的时候,赵璐弦已经唱完了一首歌,她朝着台下鞠了一躬,刚下舞台,就被两个男人挡住了去路。
“美女,一起喝一杯。”
赵璐弦闻到两人身上的酒味,微微蹙眉,“先生,不好意思,我那边还有客人……”
“怎么?是看不起我们?”男人不依不饶,“老子看上你那是你的福气,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都是出来卖的,卖给谁不一样?”
“一个瘸子,有什么资格挑三拣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