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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篮

      “什么真命天女?”
    芙提坐直身体,不敢说话。
    季明信把最后一道菜摆上桌,伏玥又想先尝,被他制止了,“我请了一个朋友过来吃饭。”
    芙提问,“什么朋友?”
    “普通朋友。”
    季明信朋友不少,但能请来家里吃饭的少之又少。更何况今天还有侄女在。
    普通朋友?芙提心想,不会又是给她相亲吧。
    还没从小叔平淡的语气里想出个所以然来,就看见伏玥咬了下筷子,说。
    “我也请了个朋友来吃饭。”
    *
    指针滑过一刻,季家的饭桌上静悄悄的。
    两夫妻只需要一个眼神就心照不宣,只剩芙提还云里雾里地想,多一个人在,即便是相亲,她也能不那么尴尬吧。
    季明信看看侄女,再看看伏玥,率先开口道,“你怎么不早说?”
    “那你怎么不早说?”
    “我……”
    门铃响了。
    芙提急着逃离战场,于是主动请缨,“我去开我去开。”
    伏玥制止的语气词都还没从喉咙里飘出来,芙提就已经拉开椅子往玄关走了。她求救一样看了眼季明信,季明信也看着她,面面相觑。
    而几秒之后,芙提拉开门看见外面站着的两个男人时,叁个人也是同时陷入了尴尬的沉默里。
    但芙提的视线从应卿的脸滑到段昱时的眼睛,心里突然冒出一种感受:尴尬的应该只有她。
    “你们……是?”
    应卿微笑着举了举手里的红酒,“明信哥说今晚他亲自下厨,我便厚着脸皮过来蹭饭了。”
    段昱时也不甘示弱,单手拎着个果篮,甚至还有心情挑眉,“伏玥说要谢谢我这些年来对她的照顾,死活要请我吃晚饭。”
    声音飘进里面的折角餐厅,伏玥原本站起来想过去缓和气氛的动作一下子暂停,直接坐回了座位上,还不自然地撩了下头发。
    “……”芙提其实是想问为什么你们会同时出现!
    她硬着头皮,“都先进来吧。”
    两人一副毕恭毕敬的模样踏进家门,季明信再怎么不爽也还是出来迎接,接过他们手上的东西时,顺便和他们打招呼。
    应卿和他交集不少,语气也便也熟稔,“明信哥。”
    季明信接过他手上的红酒看了看,年份标着的四个数字,换算一下,大概猜得出多少钱。
    真舍得啊。
    季明信说,“来就来了,破费什么。”
    应卿没什么表情,笑意不减,“应该的。”
    段昱时听得笑了一声,应什么该?
    他主动伸出手,和季明信握了握,“好久不见了,季先生。”
    “段导。”
    芙提见季明信握完手以后居然没有一点想要接过段昱时手里的果篮的意思,心惊胆战地伸出手,“给我吧。”
    “家里不是很缺水果。”
    “……”
    芙提被他的语气吓得赶紧缩回去。
    大家长冷言冷语,将原本就有些微妙的氛围弄得更加微妙。
    应卿站在一旁,即便没人告诉过他什么,面对这样的场景,想必也是心如明镜的。
    最近新闻闹的沸沸扬扬,即便事不关己,但芙提相信这两人都必定有所耳闻。
    季明信不爽的是应该的,段昱时喜欢硬碰硬的性格不是她一下子能够改变的。但应卿是客人,芙提不希望他无缘无故陷入这样的尴尬里。
    哪知还没等她出声圆场,段昱时就已经自顾自地把果篮放到茶几上了。
    那只松开的手重新握上来,甚至还多添了一只。
    季明信看着自己被段昱时双手包裹住的手,眼皮一跳。
    在芙提震惊的视线里,段昱时以一种尤其亲切的笑容,说了句。
    “没事,小叔不吃扔掉就好了,主要是图个心意。”
    “……”
    伏玥从后面探出个头来,“咳,吃饭吧?吃饭了!”
    应卿都愣了一秒,才从善如流地上前。
    芙提捂了捂自己的胃,也跟着走了。
    留下季明信和段昱时两个人大眼瞪小眼。
    季明信狠狠地握了握那只和他掌心契合的手,“段导。”
    段昱时以相同的力度回敬,“我已经有两年没拍过电影了,不介意的话可以叫我昱时。”
    季明信额角的青筋暴起,声音生硬,“段总。”
    段昱时面不改色,“小叔生分了。”
    “我和段总非亲非故,没必要叫这么亲密。”
    “迟早是一家人,我不会让小叔等太久的。”
    两只手互相较劲,松开的时候甚至还残留一个红印。
    一直到坐到饭桌上,季明信额头的青筋都还没消下去。
    他把应卿送的红酒搁到桌子上,砰的一声吓到芙提连碗都拿不稳了。
    应卿替她扶了扶,换来段昱时一记眼刀。
    对方毫不示弱地看回来,眼神之间交汇成一缕缕丝线,空气中稀少的水分都能引发噼里啪啦的声音。
    彼此依旧笑着,却都各怀心思。
    最悠闲的人当属伏玥。
    她怀孕怀得轻松,肚子里的宝宝乖巧懂事,从不让她这个在乎形象的女明星有一点难受。
    不仅不忌口,还常常食指大开。
    “都尝尝吧,”她张罗着几位男人吃饭,一点都不受氛围影响,“季总日理万机,下一次厨可是很难得的。”
    明明在家都是季明信做饭,也不知道良心是不是喂了狗了才说出这种话。
    于是大家长的脸色更差。
    偏偏还有人当出头鸟。
    段昱时问,“我刚才就觉得很眼熟了。没记错的话,我是不是和应先生见过几次面?”
    见了几次都不记得,却记得人家姓应。
    应卿倒是临危不惧,“是的。我大哥和段总有过几次合作,我作为他们公司的法律顾问出席过相关会议。”
    “是么。”段昱时漫不经心地点点头,“好像在别的地方也见过吧?”
    “是啊。”说到这个,应卿眼里的锋芒更盛,“在医院还见过一次。那时候芙提受伤了,我去给她送饭。在走廊里碰到过段总。”
    多贴心。
    伏玥看了他一眼,“你也会做饭啊?”
    应卿答,“会的。”
    季明信说,“下次过来,让我们尝尝你的手艺。”
    如果说伏玥只是纯粹惊讶,那么季明信就是明晃晃地把应卿当成自己人了。
    输在起跑线可不是什么好事。虽然段昱时清楚从前他就没得到过认可。
    到底为什么这么招人喜欢。
    他目光看了看那往嘴巴里塞小排骨的罪魁祸首,从头到尾都想把自己置身事外,太可恶。
    于是段昱时冷不丁地看着她,问了句,“好吃吗?”
    芙提:“……”
    她不说话不代表她没在听,天知道每嚼一口她的心跳都要跳叁下,都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
    他简简单单一个问题,替她集齐了饭桌上所有的目光。
    就连应卿,都笑意吟吟地看着她在修罗场里煎熬。
    芙提抿了抿唇,还能尝到葱香的味道。她于是又夹了一块塞进嘴里,犹犹豫豫地开口。
    “嗯……小叔做饭一直都很好吃啊。”
    结果话一说出口,就看到坐在对面的大家长狠狠地翻了个白眼。
    侄女长大了,学会拿小叔挡枪了。
    *
    如果我是季明信我就把这个男的给刀了???看了心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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