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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

      “嗯,出的汗比我多。”大壮的短布衣上也有汗干透留下的痕迹,不过没有二子衣服上多,二子衣服上大量的盐霜明显是反复湿透再变干后留下的。
    “吃完饭休息一会还得练习,长官说了,跟不上训练强度的会被退回山谷。”二子是奴隶士兵中的佼佼者,他一点都不担心会被刷下去。
    “退回山谷?不说每月五金没有,脸还要丢尽。”大壮摇了摇,然后把头凑到二子耳朵边悄悄说话。“在山谷外只有贵族老爷家的子弟才可以当兵,你说护卫以后会不会转成兵?”
    “转成兵?做虎贲?”二子嘴巴停止嚼动,眼睛里闪着光芒。这个时空的士兵都是贵族子弟,平民和奴隶只能做后勤,也就是辅兵。楚朝辉本意就是想把奴隶训练成兵,但口头上只说是训练成护卫,用来保护山谷。
    “大壮,大人以后要是为吴王效力征伐,我们跟着上战场就有可能立功脱掉奴籍?”二子不敢幻想自己变成虎贲,但从奴隶变成家奴是可以的。
    有许多奴隶跟着主人出征,在战场上救助了主人,或者是杀死了敌人,战争结束论功行赏,这些奴隶会脱去奴籍变成主人的家兵。家兵身份和平民差不多,日子比平民好过。
    “可是我们现在好像比家奴过得都好,如果脱掉奴籍要到山谷外去怎么办?”二子激动过后,忽然想到这几月的山谷生活,是他做梦都想过的生活。
    “对啊,变成家奴肯定会被赶出谷。”大壮老爹经常到南埠去有事,许多流浪到南埠的饥民如果不肯卖身,郑楚两人只允许他们在南埠当临时居民,以苦力换取粮食,南埠什么时候不需要苦力了,这些人就得离开南埠,只有奴隶才会被带到山谷,吃喝住由主人全包。
    “我才不要出山谷,我以后要一直住在这里,以后成了家,子孙也要一直住这里。”二子坚定的发誓,他没见过比山谷过得舒服的平民,这里是他的理想之地。
    楚朝辉和奴隶士兵一样训练,一起同甘共苦,不过吃饭穿衣睡觉没跟士兵一样,要什么都一样,他就不是奴隶主,不是有封地的小贵族。楚朝辉从来不认为人可以真正平等,二十一世纪再民主的国家,都存在事实上的不同等级。
    这个时空没有什么蔬菜,那时人们常食用的蔬菜只有二十多种,味道苦而涩,口感不好,大部分到了现代,已经从蔬菜行列中退了出来,成为野草。先秦和秦汉的蔬菜到现代还被人食用的只有韭菜、萝卜、葱和蒜等几个品种。二十一世纪常见的茄子、黄瓜、菠菜、扁豆、刀豆等蔬菜都是在魏晋至唐宋时期陆续从国外引进来的。
    托郑钰铭的堂嫂买的一大包菜籽种之福,茄子、黄瓜、菠菜、扁豆、刀豆,西红柿、蚕豆都在温室里栽种,这些菜除了留种外,多余的就进了郑楚两人的肚子,跟着沾光的只有三个孩子和苏妇。令人可惜的是别墅里没有花生和向日葵种子,这两种作物要到明朝才由美洲传入天朝。
    今天苏妇为楚朝辉做的菜是黄瓜炒野鸡蛋,野猪肉炖刀豆,黄鳝筒子烧茄子,汤是西红柿野鸡蛋汤,饭是白米饭。别墅的粳米已经吃完,现在做饭的粳米是筛选稻种后淘汰下来的稻谷,用石臼和舂米杵捣鼓出来的。
    楚朝辉的午饭放在木桩上红红绿绿的很好看,看看都让人食指大动,奴隶们伸头看着主人享用的饭菜,一个个口水直咽,听说到了明年,主人现在所吃的东西,山谷中的所有人都可以享受到。这个消息从别墅流传出来没到一天,奴隶便都知道了,他们好像对吃最追求。
    就在人们饭吃得差不多时,长河中有一串木船朝西部码头驶来,那是南蛮部落掐着点来给山谷送铁矿石了。
    南蛮部落和达城隔江相望,风平浪静时,木船从南蛮到山谷只要两个小时就可以到达,南蛮部落的人往往在前一天把矿石装上木船,第二天一大早出发,在上午八九点就可以到达山谷码头。一个月中,南蛮部落会往山谷运送三次,卸完便回。本来这样卸货的时间都可以固定下来,不想有一次风大耽搁,晚了两小时木船才抵达码头,当时,码头不远处的伐木奴隶正在吃午饭,负责人见到南蛮部落的人还饿着肚子,便把剩余的饭菜端给他们,伐木奴隶的一次热情,改变了南蛮部落以往的送货时间,他们把送货时间推迟了一个时辰,专门赶在山谷伐木工奴隶饭点来到。
    楚朝辉叼着根烟站在林荫小道上,笑眯眯看着码头处一个皮肤黝黑矮个子年轻人从木船跳上来。
    这个个子只有163厘米的年轻人,是南蛮牛部落的勇士拓素,是船队的负责人。
    “楚大人!”拓素上岸看到站在小路上的楚朝辉,让族人先把木船停泊在码头旁,自己小跑到楚朝辉面前右手抱胸行礼,南蛮部落行礼和大秦很不相同,部落保留着远古礼节。
    “拓素勇士,请你们的人先在山谷用过饭再卸货吧。”楚朝辉邀请。
    “哈哈!尊敬的南埠知事大人,拓素和族人晚点从家里出发,就是想在山谷吃午饭的。”拓素是蛮部落的勇士,蛮部落人好像都不知道客气为何物,说话向来直来直去。拓素和族人偶然间吃过山谷的饭菜后,便对山谷饭菜念念不忘,不过拓素虽然毫不掩饰自己的嘴馋,但他们遵守等价交换和公平原则,每次到山谷噌饭总会带点南蛮的土特产。今天带的是一根人参,这棵人参比较粗,要在二十一世纪就是非常珍稀的名贵药材,但在这里,从四周的山上经常会挖到拇指粗的人参,拓素所带的人参也只比拇指稍粗。人参算不上珍贵和珍稀,不过交换顿饭吃还是绰绰有余的。
    “谢谢了。”楚朝辉接过人参扔给二子。
    “这是什么?”拓素见楚朝辉收下人参,便理直气壮地朝骡车走去,准备到那里取饭。眼睛瞥见楚朝辉吃剩的几盆红红绿绿的菜,惊奇询问。他是第一次碰到山谷主人用餐,当然就是第一次见到二十一世纪的蔬菜。
    “山谷中种植的蔬菜,拓素要不嫌弃楚某先用,可以在这里品尝。”
    “盛干饭来。”拓素脑海里都没有卫生这个概念,当然也就不会嫌弃楚朝辉的口水。米饭已经吃完,木桩上只有几盆菜。
    骡车送饭菜不会多送,但干饭会多送。今天的菜已经被奴隶吃光,只剩下点粟米饭和菜汤,菜汤里有几根一丝肉都找不到的大骨头。
    山谷中做菜方式已经逐步向二十一世纪靠拢,除了酱油和糖没有制作出来,其他能找到的调料都在菜中使用。烧肉放生姜和酒去腥味已经成为山谷惯例,做出来的肉香而没有腥味。
    “楚大人,你们山谷中的饭菜就是好吃。”拓素和族人吃饭是用倒的,所以没要几分钟,拓素就倒饱了肚子。
    “那就多送点矿石来,这样就可以常常来山谷吃饭。”楚朝辉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递给拓素:“抽一口,饭后抽支烟似神仙。”
    “烟?”拓素接过香烟,放到鼻子闻了一下。“好香啊!”
    拓素说完便要把烟直接塞嘴巴吞下去。
    “别!这不能直接吃下肚子,这是用鼻子吃的。”幸亏楚朝辉手脚快,赶在拓素吞烟前阻止住。
    “鼻子吃?”拓素兴趣大增。
    楚朝辉手把手教了拓素十几分钟,又亲自示范一回,拓素终于把烟点着,‘吃’上了烟。
    “咳咳!不错,很呛人,很辣!”拓素开始以为香烟就是呛人,不过看到楚朝辉悠闲地吐着烟圈后,才知道‘吃’香烟的方式。
    拓素在连续浪费三支香烟后,终于学会从鼻子往外喷烟。被拓素一下浪费四支香烟,楚朝辉没有一点心疼。
    “哈哈,不错!你们山谷的东西很不错。”拓素领悟力还不错,可以从鼻子哼出烟圈了。
    “我这里还有把长刀,送给你们鹰部落的勇士。”楚朝辉抽出一把锋利的长刀,双手捧到拓素面前。
    “神刀!”拓素身子一下就从木桩上爬起,长刀刀面反射着日光,晃得他眼睛都睁不开。
    楚朝辉说刀是送给鹰族的勇士,拓素是族里第一勇士,这刀当然是送给他了。
    “这刀太宝贵了,我不能要。”拓素嘴巴和手在推脱,脸上却全是不舍。
    “只要贵部落多挖点铁石来,这样的宝刀要几把都可以。”
    “可是部落已经没有人手来挖铁矿了。”拓素看着长刀恋恋不舍。
    “鹰部落人手不够,可以请周围小部落的人来帮忙挖矿。”楚朝辉肚子里有千百种增加矿工的方式。
    “请周围小部落的人来帮忙挖矿?”拓素觉得要请的话不会有太多人肯来,当他看到闪着亮光的长刀后,琢磨着可以用长刀去请他们,多了铁矿,部落就可以多粮食和布帛,现在还有长刀,以后部落就可以更加强大,就不会再怕南方的虎部落,至于用刀请来的小部落,可以给他们一点粮食做报酬。
    楚朝辉满意地看着鹰部落的船队卸完货离开码头,送给拓素的长刀只是把没有完全钢化的铁刀,只比这时空的青铜刀锋利一点,在他眼里只能算是次品武器,以一把长刀触动拓素自主寻找劳力,是个不错的买卖。
    楚朝辉在山谷用一把次品刀诱惑拓素到小部落拉丁时,郑钰铭正在南埠的泥房办公处忽悠着鹰族的族长,拓素的父亲拓雄。
    第 36 章
    拓雄所乘坐的小船上午十点左右来到了南埠码头,上岸后没先到纺织厂找郑钰铭结算货款,而是带着小女儿拓菁在码头边闲逛,拓菁每次看见父亲和哥哥外出都想跟随,拓雄从女儿长到十岁后,感觉女儿太野了,便把女儿关在部落寨子里,不准女儿到处乱跑,想把女儿教养得像北方达城城中女子那样温柔有教养。
    南埠码头边停泊了许多货船,码头苦力们正在卸货,码头石阶上一些年老的妇女正在洗涤衣服,岸边有四五个货郎在卖各种生活小百货,每个货郎身边都围着些村人。买小百货的村人都是年纪比较大或者年纪比较小的。年轻力壮的村人全去干活了。
    “阿爹!我要买这个。”拓菁在货郎的担架上翻到一根紫红木的发簪,紫红木被雕成锦鸟形状,雕工精致,锦鸟栩栩如生。
    “东家,这木簪要多少吴币?”拓雄摸摸口袋,今天因为可以从郑钰铭这里结到矿石款,拓雄便没有带多少钱币在身上。
    “这位大人,你家女郎眼光真好,这个木簪子是我货担中最好的东西,只要一金,100吴币。”货郎看拓雄穿着一身考究的提花印布夏衣(郑钰铭送给他的礼物),笑着报上价钱,这个时空的人们基本不讨价还价,卖东西的商家定价大都看市场需求。价位一般不会太离谱。
    “100吴币!”拓雄听得货郎一声大人称呼,心里非常舒畅,他即使贵为一族之长,可到了吴国后,身份还没有吴国平民的地位高,长河北部的人们普遍看不起长河以南的部落人,认为他们是没有开化的野蛮人。
    本来拓雄心情在愉快着,但当货郎报出价格后,拓雄尴尬了,他出门随手抓了一把吴币放到口袋,数目显然不到百数。
    “阿爹,钱给货郎啊!”拓菁翻来覆去的瞧着木簪,越看越喜欢,这木簪不但雕工好,选取的质材也不错,拿在手里鼻子可以闻到一股股清香。
    “阿菁,这木簪不好,没有金簪子好,阿爹以后给你买金簪子。”拓雄不好说口袋钱不够,只好嫌东西不贵重。
    “金簪子?金簪子有这木簪子漂亮吗?”拓菁拿着锦鸟簪子不舍。
    “金簪子当然比木簪子漂亮。”
    货郎重新打量眼前的这对父女,感觉眼前这对父女看起来皮肤黝黑,长得如南蛮人,但穿得起印花布的绝对不可能是南蛮子,南蛮子的首领在他的印象里都穷得像个农夫。
    印花布比丝绸的价都高,丝绸又比黄金贵重,这对穿着同样印花布料的父女绝对不是普通平民,定是达城哪个地方的贵族。“大人如果想要金簪子,偶家三天后可以为女郎带来。”
    “好啊!好啊!你三天后可一定要来,金簪子也一定要比木簪子漂亮!”拓菁把木簪子放进货框里,她长到十三岁虽然像个男孩一样好动,但女人天生爱美的本性没有因为好动而变没。
    “咳咳!这个金簪子要多少金币?”拓雄可没有像女儿一样忘记问价钱,这时空的人们信诺,说定的事就如现代签了合同,不遵诺的人会受人鄙视,以后做什么事都会因为你曾经失诺而受质疑。现在说定要金簪子,三天后拓雄就一定要来这里交易。
    “不贵,只要十金!”货郎把手掌伸到拓雄面前翻了一下,表示是两个五金。
    “十金!”
    货郎声音刚落,就把拓雄吓了一跳。他因为货郎一句尊称不想失掉这个‘大人’身份,不好意思让货郎知道‘大人’身上连一金都没有,只能推脱想买比木簪贵重的首饰,他以为货郎不会有那么贵重的东西,不想货郎这里没有家里有。早知道就反驳货郎称呼了,直接说自己是南蛮部落酋长,这样的话,货郎就没有兴趣跟他做生意了。
    拓雄经常来南埠码头和人交易货物,在没有铁矿石卖给郑钰铭前,南埠码头的一些货郎都不怎么搭理这个南蛮酋长,鹰部落虽然是个大部落,却也是个出名的穷部落。今天来卖木簪的货郎是个新人,闻听南埠生意好做才到这里来做生意的。
    “阿爹!十金很贵吗?”拓菁眨巴着乌溜溜的大眼,她对货币的价值不太清楚。
    “十金再贵也没有女郎身上的衣服贵,女郎你和你阿父的两身衣物最起码要百金的。”货郎到底是做生意的,很了解各种货物行情。
    “百金?”拓雄本来觉得神上的提花薄夏装穿在身上很凉爽,现在被货郎这么一说,只觉得衣服像火一般烙他的身体,他的身上竟然穿了几条船的黑石头。一条木船的黑石头可以卖到十几金,整个部落的劳动力挖上一个月,不过能挖到二十几船,部落人就靠这二十几船黑石头卖来的钱换粮食换日用品生活。
    “额,大人,三天后要偶家带金簪子来吗?”货郎看着拓雄变得扭曲的脸,不由再次确定这个订单。
    “带!三天后你带来这里,拓雄一定会带十金来取。”拓雄一只手摩搓着衣服,一边咬着牙一字一字往外蹦承诺。
    “好咧!偶家三天后一定会为女郎带一支最精致的金簪过来。”货郎确定订单,心里高兴,果然南埠这里有钱人多得很。
    和货郎订好口头协议,拓雄不准女儿再逛货担了,拖着拓菁就往纺织厂方向走去。
    “阿爹!跑这么快干什么?”拓菁不满,她今天就是来这里逛码头的。
    “我们把身上衣服脱下来跟郑大人换金子,换来金子够你买十支金簪子了。”一想到几船的黑石头穿在身上,拓雄就喘不上气。
    “不!阿爹!我不要换掉这身衣服,这衣服最好看了,我穿出去全寨子的人都说菁好看。”拓菁嘴翘鼻子高。郑钰铭只送了一匹提花薄布给拓雄,拓雄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家中最受宠的是拓菁,只够做两身衣服的提花布就只能给一家之主拓雄和最受宠的拓菁先做。
    “换成青布一样好看。”拓雄原来连达城青布都穿不起。
    “不....”拓菁被父亲拖着,一边走一边抗议着,她情愿不要金簪子也不想换衣服的,父亲大人可不可不要这样固执!
    “把衣服换成金?”郑钰铭张着嘴巴看着脸涨红的拓雄。
    “这衣服值好几船黑石头的。”拓雄非常不好意思,他身上的衣服并非是用铁矿石换来,而是郑钰铭赠送,现在跟郑钰铭换金子,好像很无赖。“郑大人,这两身衣服我们只要五十金。衣服昨天刚做好的,我们今天才穿,洗洗就是新的。”拓雄说话越说越低。
    “拓酋长,你不需要把衣服换成金,你们鹰部落以后会越来越有钱,只要你们努力,鹰部落以后人人可以穿上印花布。”郑钰铭满脸诚恳。
    “郑大人,我们鹰部落怎么会以后越来越有钱?”拓雄长叹一口气。
    鹰部落在十几年前并不住在南埠对面,南埠长河对岸是连绵的丘陵,没有多少平地,当然也就没有多少耕地,鹰部落本来的寨子在丘陵的南方,那里有一大块平原,土地肥沃,即使部落种植是刀耕火种方式,每年从土地里还是可以收获到保持温饱的粮食,加上鹰部落勇士还能打到猎物,寨子里就有些许余粮,可以和别处的人们交换日用品,鹰部落的人们自觉过得很幸福。
    可是就因为有着一片肥沃的土地,引来了本性凶残的虎部落的垂涎,虎部落比鹰部落强大,部落人生性凶残,鹰部落全体勇士虽然竭力保卫家园,终因实力有悬殊,在让侵略者虎部落付出极大代价后,自己因损失惨重,不得不让出家园,迁移到平原北部的丘陵里居住。拓雄的父亲是老酋长,在那几次对抗虎部落的战争中受了伤,带领幸存下来的部属迁移出平原后,老酋长就因伤口发炎死去。
    老酋长死后,部落的人们选举了拓雄继承父位,做了鹰部落的新酋长。鹰部落在丘陵中安居下来,人口只有原来的一半,夺取了平原的虎部落也减少了三分之一人口,两大部落因为争夺平原大伤元气,两边都没有力量再发动战争,隔着丘陵,在之后的十几年里,两部落各自修养生息,相安无事。拓雄的长子拓素,是在部落迁移到丘陵的第一年降生的,部落称呼原来的平原叫‘素’地(郑钰铭估计‘素’应该是‘谡’,鹰部落没有文字,南埠半调子文化人翻译过来就变成了素字),拓雄思念故土,用平原地名为大儿子取名。
    丘陵地带生存环境不如谡平原,但靠着鹰部落人们的勤劳,在山坡平缓地栽种粮食,到丘陵里狩猎野物渡江跟南埠交换粮食(肉可以交换到更多粮食)。鹰部落的人们在南埠对岸顽强地存活下来,部落人口经过十几年休养生息,人数恢复到以前规模。
    鹰部落人性格比较温和,南埠人对这样的南蛮子没有太大排斥。
    “鹰部落没法挖出更多黑石头,部落中除了老人孩子,其他人都下洞去挖石头了。”拓雄也想多挖那个山洞中的石头,可是有黑石头的山洞在半山腰,在山洞里挖到黑石头,还要用箩筐背在肩上运送下山,很费人力,加上挖石头的工具很简陋,拓雄想增产也无余力。
    “拓酋长,贵部落为南埠挖石头真是辛苦万分。”郑钰铭说话有点斟酌。
    拓雄抬眼看着郑钰铭,心里很感动,这位南埠知事大人和鹰部落的交往中,一直给予了部落尊重。
    鹰部落是在一年前发现山洞中有黑石头的,部落中没人懂矿,部落人在半年前到南埠铁作坊跟铁匠交换东西,无意中说出了自己部落有比铁匠使用的铁矿石颜色还要深的石头。南埠铁匠因为缺少铁矿石炼制,当即上了心,让鹰部落把那种黑石头带来给他鉴定,如果黑石头含铁,铁匠就用达城地区铁矿石的价格收购。
    事实证明,鹰部落的铁矿石质量比达城好了许多,不过因为大秦统治阶级对铁矿石管制很严,不准私下交易,铁匠和鹰部落的铁矿石交易一直是偷偷摸摸,量也非常之小,部落每月只需派几个人进山洞挖矿就能完成交易量,直到郑钰铭接管南埠后,鹰部落挖矿量直线飙升。
    就因为铁矿石交易量急剧增加,鹰部落这几个月的日子过得非常舒心,许多老人都说部落生活水准已经恢复到了在谡平原时的水平。
    “既然贵部落挖矿太辛苦,以后黑石头收购价就提高三成吧。”
    拓雄正感动着郑钰铭对鹰部落的体谅,下面却被郑钰铭的主动涨价涨得脑子发晕。
    “提高三成?”拓雄在郑钰铭说完这话后,连忙用从衣兜拿出筹数计算每月可以增加多少收入。
    “这次运来的黑石头就按这个价格计算。”
    “不!不!郑大人,这怎么行!要提高也得等下次,这次运来的黑石头是定好价的。”拓雄连连摆手,郑钰铭的善意让他有点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