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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特殊元素变化多

      铁青脸翟政改说的没错,丁小峰的命大,换句话说就是丁小峰的生命力极强,是不会那么轻而易举地在人间消失掉的,当年在高家大院外的井边,被高家的家丁打得昏死过去,经过三天三夜的生死煎熬,竟然从阎王爷那里逃了回来,之后在批斗大会的现场心脏病复发过几次,也没有让死神夺去性命,仍然活在世上,乃是不幸中的幸事,何况胳膊肘上戴着“专政大军”红胳膊箍的那帮家伙能把他怎么样呢?
    丁小峰在抗倭战争、国内战争和高丽战争的战场上,不知身上受过多少次伤,到阴曹地府那里报到过多少次了,结果跟阎王爷没有缘分,硬是让阎王爷给他撵回阳间来,何况到了革命党执政时期呢?虽说他头上顶着“汉奸、叛徒、特务”等莫须有的反革命大帽子,全家人回到了老家三家子,同家乡父老乡亲们一同煎熬岁月,吃糠咽菜,但是这些对他而言,那都不算个什么事情,因为他是从苦海里长大的人。尽管家乡的百姓可怜他、同情他、帮助他、怕他吃不了那些苦,但是他总是对大家感激地说“你们的日子比我还难熬啊……大家对我的一片心意,我丁某人时刻记在心里,没齿难忘。”
    活在世上的每一个人,无论其职务高低,贫富之差悬殊,只要其为人质朴、虔诚、善良,心里装着他人,乐意为他人服务,人们就愿意接近他,帮助他;反之,若是为人狡黠、奸诈、虚伪,就像一条咬人的恶犬,人们不是远远避之,就是手持器物击之。
    犬跟狼比之,狼更恶毒,更狡猾。
    狼是一种极残忍、极贪婪的食肉动物;是一种吃人不吐骨头,吃红肉拉白屎,并且毫无同情之心的野性动物。为了保持生态平衡,看来不能让这种野性动物灭绝——除非人类社会自行消亡,否则,只要有人类生活的地方,就有狼的生存之地——因为它生存能力极强,不管严寒酷暑,都会出来活动,寻觅猎物,这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人跟狼并存在地球上,有时搞不清谁是人,谁是狼。虽说人跟狼一眼看上去,有着截然不同的外表,但是,有些狼披着人的外衣,甚至就长着人的外表,并且外表极其漂亮,雄的胜似西晋有名的美男子潘安,雌的赛过春秋末年越国的美貌女子西施。这种有着华丽外表的狼,姑且称之谓狼精吧,可是狼的野心那是永远也改变不了的。这种狼千变万化,比孙悟空的七十二般变化还要多上几倍。长着外表华丽的狼,也可能是狼和犬杂交而产生的新品种,并且与人类居住在一起,那么咬人就不足为奇了。
    在狼受宠的年代里,狼的胃口增大、食量增多,咬人几口吮吸几滴血那就不算个什么事情了,可恨的是胃口大的狼想将一个大活人囫囵个儿吞噬到肚子里,并且肚子里还不觉得堵胀,这样的狼就太可怕啦!
    ——唉,高东彬和高升他们那些人跟这样的狼有什么区别呢!?
    他们那些顶礼膜拜的真理,息事宁人的哲学,对于自己的德行,永远脱离不了吃人的本性。人要生活在这个地球上,狼要生存在这个大自然里,因此,人和狼永远是死对头,人想方设法消灭狼,而狼千方百计想吃掉人,就像《祝福》里祥林嫂的儿子阿毛被狼吃掉那样,草原牧民的羊被狼叼走,狼不会感到惭愧,更不会感到愧疚,在良心上更不会责备自己。
    ——唉,说来道去,还是人主宰这个地球啊!
    狼吃人时,人还能怨恨自己没躲避好吗?还能怪罪那些狼吗?
    在人类社会里,过去有狼,现在有狼,将来还会有狼,只要是人类社会存在,狼就不会自行消亡,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狼吃人的本性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否则,狼就无法生存下去,这可能就是弱肉强食、物竞天择吧。
    从这种关系来看,高东彬想吃掉丁小峰那些老家伙就不足为奇了。
    在高东彬年轻的时候,就一心一意想将金荣弄到手里,或许满足他一次生理上的要求也罢。然而,金荣那桀骜不驯的性格、倜傥不羁的气质、横眉立目的面孔、冷若冰霜的言语,不得不让高东彬灰心意冷。
    大多数女人的性格温柔软弱,架不住男人三句好话,容易遭到男人戏弄。
    “异性吗,总有追求异性的内在规律,当女人遇到男人甜言蜜语及无微不至的体贴和关怀时,就会将其最宝贵的东西献给这个男人,男人从而得到自身的满足。”——这就是高东彬总结出来的经验。高东彬用自己总结出来的经验对付金荣,想将金荣弄到自己手里,结果不管用不说,还多次当面遭到羞辱,这在高东彬心灵深处是个永远解不开的疙瘩。多少年来,高东彬一直没有寻找到合适的机会,始终未能如愿,是一块去不掉的心病。
    自从丁小峰当上高东彬的顶头上司之后,高东彬对金荣的非分之想就更不敢轻举妄动了。在这方面的事情上,丁小峰是蒙在鼓里的,因为金荣从来没跟丈夫说过——当然,那是年轻时候的事情了。本来,爱情这东西是两厢情愿的事情,不能剃头挑子一头热。这话对当年的高家少爷来说不尽其言,他的本性是想得到谁,就千方百计、想方设法不让其逃掉,至今,这种狼的本性未曾改变。
    现在高东彬认为丁小峰是一头奄奄一息的雄狮,尽管当年四面玲珑,八面威风,但是,却永远翻不了身啦。高东彬当年对金荣那种垂涎欲滴的色欲心理已经消失了,因为金荣早已失去那美丽魅人的青春了,可是,他的注意力依旧落在丁家,落在那个跟金荣年轻时一样妩媚迷人的丁玉娟身上,不得不使他垂涎三尺。
    女孩子嘛,是父母的心头肉,是母亲的贴心小棉袄。女儿有什么心里话不避讳母亲,这就是高东彬想达到目的难以攻克的堡垒,看起来不除掉这个堡垒,即使能达到目的的话,后患无穷啊!当然,要想除掉这个绊脚石不费吹灰之力,就金荣和丁小峰俩人头上顶着“汉奸、叛徒、特务”等大帽子,昼夜批斗上刑,就是一个钢筋铁骨铸成的人也会倒下去的,何况人乎?金荣这个贤妻良母,最后忍耐不了人间的折磨,含恨告别了丈夫,离开了女儿,投井自尽了。丁小峰得知消息之后,心里能不悲愤吗?能不在心里诅咒吗?可是诅咒能解决什么呢?不过,不骂出来,不痛哭一顿,心里憋闷得慌。诅咒吧,痛哭吧,要不然的话会憋死的……但是,在那个年代里,即使能将天咒塌,谁能安抚丁小峰那颗受伤的心呢?
    然而,在金荣出事之后,高东彬坐着吉普车来到了三家子,为了安抚丁小峰和丁玉娟,把那帮打星们通通地臭骂一顿,并对那帮打星们声严色厉地大吼道“逼死人是要追究责任的,通通给我滚出去……”然后转过头来扫视一眼丁家爷俩,猫哭耗子假慈悲地说“怪我呀,都怪我呀,我实在对不起你们爷俩呀……如果我常来的话,我的好嫂子她……她哪能就这么走了呢……咳,千不该万不该呀……这事都怪我呀……”他假惺惺挤出几滴眼泪。他从兜里掏出手绢,揉了揉眼睛,完后不时地盯着丁玉娟那张美丽魅人的面孔,并安慰道“玉娟啊,不要哭了,人已经走啦。人死不能复生,自个的身子骨要紧呐……往后有什么困难找高叔叔,高叔叔会竭尽全力帮你解决的……”
    ——啊,不对劲呀!不是眼睛花了就是眼睛出了毛病,要不然的话,狼怎么变成人了呢。
    在高东彬身上,可能有一种特殊的元素,元素周期表里找不到的一种元素,恐怕今后的科学家无论如何探索,也无法发现的一种元素,姑且称之为“变”元素吧?他太会变了,太善于变了,至少比齐天大圣多出一变。一会儿变山,一会儿变水,一会儿变天,一会儿变地,一会儿变黑,一会儿变白,一会儿变紫,一会儿变红……赤橙黄绿青蓝紫无所不变,让人弄不清变成什么色彩,弄不清变成什么物件。这样的人,在他拥抱你的时候,阳奉阴违地留下不赞成的、甚至不惜任何代价除掉你的因素;在反对你的时候,千方百计地使你感到温暖,并且这种温暖让人说不清楚是同情你还是支持你?当他需要你的时候,可以跪下去用嘴吻你的脚后跟,或者到茅房里给你舔屁股,反之,会一脚将你踢开,还会带着眷恋不舍的样子给你磕头作揖。他会笑着哭,脸上的皱纹舒展开地流泪;他也会哭着笑,眼角上的轮廓肌松弛地湿润。他善于冠冕堂皇,伶牙俐齿,巧舌如簧,能把死人说活,睁着眼睛说瞎话,连眼皮都不会眨巴一下,在众目睽睽之下,让你弄不清在你面前的人是死人还是活人;他能把死人说活,更能把活人说死,甚至眼珠子都不会转动一下,在你不注意的时候,猝不及防将你推进万丈深渊。他从来不会落井下石,甚至不到井边看一眼,认为那样做,非君子,小人也,唯恐闻到人的血腥味儿;到了夜晚,趁人不备之际,将人推进井下,不声不响,干净利落。至于亲吻你的时候,摸一摸你的腰包,钱到手了避之;拥抱你的时候,自己得到了满足,一脚将你踢开;跟你贴脸的时候,听听你的呼吸匀不匀称……倘若不然,会将你的腮帮子咬出血来……总而言之,万变不离其中,孙悟空变庙宇时,旗杆只能立在庙宇的后边,何况高东彬呢?
    然而,要想识破其中的猫腻,没有丰富的经验,没有二郎神那种独特的慧眼,不经过时间的推移,那是一件极其不容易的事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