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猖狂的中书令与门下令
神都洛阳锦衣卫指挥使总部门口,中书令与门下令联手闯入锦衣卫总部。
锦衣卫之人没有一个人敢阻拦这两人,纷纷给这两人让开了路。
中书令对着锦衣卫的人说道“赶紧把你们锦衣卫的诸葛指挥使叫出来!”
还没有等锦衣卫的人去通报,诸葛神算已经从正堂之中走了出来,来到了中书令和门下令的对面。
诸葛神算神色淡然的说道“中书令与门下令联手来我锦衣卫总部,还真的是十分给我诸葛神算面子。
两位是来祝贺我荣升锦衣卫指挥使的吗?要是来祝贺我荣升锦衣卫指挥使的可能来的有点迟了,因为我已经晋升锦衣卫指挥使有一段时间呢,该办的庆祝已经全部办完。”
中书令冷冷的对着诸葛神算说道“区区一个锦衣卫指挥使,有什么资格让我们两个朝廷的正二品大员前来祝贺。
诸葛神算,你不要在这里给我们装模作样的,我们为什么来这里,我想没有人比你更清楚了。
我也不想多说什么,赶快将我们两个人的儿子给放了,否则的话让你吃不了兜着走,今天你们整个锦衣卫的所有人都要倒霉。”
锦衣卫的众人听到唐园的画之后,内心都是十分的郁闷,你们大人物之间的交手,为什么要拿我们小人物作为出气的人呢。
不过在场的锦衣卫却不敢说出什么反驳的话!
诸葛神算淡淡的说道“中书令,饭可以乱吃,但是话却不可以乱说。
让我们锦衣卫的所有人都倒霉,我看中书令你还没有这么大的本事吧。
而且中书令与门下令你们两个的儿子,不仅私闯民宅!奸!淫!良家妇女。而且还擅闯民宅残杀无辜的老人,最后当着锦衣卫的面都还敢乱杀无辜,而且还出手威胁锦衣卫的人,你觉得这样的人,我们锦衣卫能放吗?”
诸葛神算并没有等中书令回话,而是继续说道“不能,这样的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警示天下人。
中书令赶快请回吧,不要再锦衣卫过多的浪费时间了,毕竟你还有其他的朝政大事要处理。
至于中书令大人你的儿子,等锦衣卫将他审理完毕之后,自然有律法会处置他,如果律法规定放了他我自然会放了他,如果律法规定要杀了他的话,那我也只好杀了他了。”
中书令冷冷的说道“诸葛神算,你不要给脸不要脸,今天我必须把我的儿子带走!
不管你答不答应,我的儿子今天必须跟我走,有什么事情让你们锦衣卫的四大神使来跟我讲,你还没有与我对话的资格。”
中书令说完之后,一股属于王境强者的气息瞬间就锁定了诸葛神算,舍得诸葛神算十分的不舒服。
不过诸葛神算并没有反抗,也没有施展自身的气势,因为他知道这样做是没有任何的作用的,他现在的修为还抵挡不了王境强者,所以他的气势自然也抵挡不了王境强者的气势。
中书令唐园冷冷的说道“诸葛神算,我今天再问你一遍,你到底放不放人!”
唐园心里十分的震惊,因为诸葛神算今天真的像换了一个人一般,根本不像那天在蔡家那样丝毫的没有骨气。
甚至连自己那个正五品官职的儿子的话都不敢反驳!
诸葛神算淡淡的一笑,十分不在乎的说道“不放,像唐三金这样的人必须明正典型,否则的话我怎么向天下人交代,我怎么向当今圣上交代。”
中书令冷冷的说道“诸葛神算,你是当今圣上册封的正三品官员,我自然不敢杀你。
但是我想要在锦衣卫之中带走谁,你照样阻拦不了。”
中书令说完之后收起了自身的气势,然后向着锦衣卫的诏狱中而去,很明显他知道自己的儿子就关在锦衣卫的诏狱之中,门下令也跟着中书令一起走向锦衣卫的诏狱。
诸葛神算对着正厅之中叫了一声,“两位大人,你们再不出来的话,锦衣卫就要成为别人的后花园了。”
中书令与门下令听到诸葛神算的话音之后,顿时感觉到有一些不好!
果不其然正厅之中走出来了两人,其中一人自然是诸葛神算的顶头上司白虎神使,而另一人这是皇上的亲兄弟青龙神使。
青龙神使对着中书令与门下令的两人冷冷的说道。“两位,你们这样做是不是太过了,居然敢擅闯锦衣卫的诏狱。
难道真的将整个大明皇朝当成了你们两个人的天下,或者说这大明王朝的江山不姓朱了,而是姓唐或者姓水。”
唐园与水无情止住了它们的步伐,对着青龙神使淡淡的说道“青龙大人,您这是什么意思,我们只是想保住我们的儿子,难道这也有错吗?”
青龙神使冷冷的说道“两位的儿子做了什么,你们不知道吗?
大明皇朝有大明皇朝的律法,只要违背了,大明皇朝的律法都会被大明皇朝的律法所制裁。
就算是天子犯法也要与庶民同罪,更不要说你们没有官职在身的儿子呢?
如果两位不想造反的话,就请你们离开锦衣卫,如果两位想要造反的话,那你们就不用在意我所说的话了。”
中书令冷哼一声,然后对着诸葛神算说道“诸葛神算,做任何事情都要三思而后行,想要动我们的儿子,你可要考虑清楚了。”
中书令说完之后对着门下令使了一个颜色之后,两人直接退出了神都洛阳锦衣卫指挥使总部。
诸葛神算看着两人退走之后,心里总算松了一口气了,不过他实在想不明白,中书令与门下令为什么这么的猖狂,居然敢直接强闯锦衣卫,这是诸葛神算根本没有预料到的事情。
而且青龙神使和白虎神使也不是诸葛神算叫来的,而是他们自己来的锦衣卫,就在刚刚诸葛神算还在于两人交谈,中书令与门下令就直接来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