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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打劫

      大漠烽烟,长河落日!
    半个落日已被太平山山头遮住,西边天空被夕阳映托,如火、如血!
    西风强劲,吹起的砂石打得脸上生疼,可这一队骑兵却毫无知觉,仿佛被击打得麻木的脸与自己无缘!
    碗大的马蹄狠狠敲打在砂石道上,不时溅出一丝丝微不可察的火星,高大的战马已筋疲力尽,鼻孔中喷出一股股白雾,但马上的骑士却没有任何同情之心,夹着牛皮制成的马鞭仍一下下抽打在马臀上。
    最前面的一人,秃顶鹰目,右耳上挂着的一个硕大的耳环,不知是在显摆,还是真的不怕冷,小羊皮夹袄直接敞开,露出胸前狰狞的狼头纹身,铜铃似的双眼向左一瞟,而后大声喝道“老三,再加把力,今晚无论如何要赶到独狼沟!”
    三骑并行,中间一个面色青白的马脸瘦高个没有吭声,只是把眼光往左侧瞄了一下,只见最左边一个同样敞着怀的刀疤脸轻哼一声,淡然说道“放心吧,老二,还有五十里就到,误不了大事。”
    说话的同时,一双三角眼向右一转,马脸瘦高个只觉得心头一乱,额头的汗水不知不觉又多了一层,地包天的嘴唇向上翘了翘,就回过脸看路,理也不理这个只知打杀的浑货。
    队伍最后面,有两骑已遥遥落后,一个半长寸头,夹着花白头发的半百老头喘着粗气,对身边一个半大小子说道“虎娃,再撑一下吧,快到了。”
    叫虎娃的小伙大概十五六岁,圆脸大头,浓眉下一双大眼特亮有神,只听他盯着前面老三脑后那标新立异的独特小辫,恨声说道“哼,赶着去送死呢……”
    “莫说,虎娃,被三爷听到了又得挨鞭子,前阵他打你还轻吗?”
    一听这话,虎娃身体在马背上忽然抖了一下,感觉背后纵横交错的鞭痕象是擩动了一番,一股热血忽然涌上面门“哼,总有一天,我要他死!”
    半白老头微微叹了口气,轻轻抖动缰绳,让马再次降低了速度“娃呀,这乱世里,能活下来就不错了,到处是军阀马匪,你就是杀了他,又能跑到哪去?”
    “我不管,就是想杀了他,他不是人,是畜牲!哪天我要是杀人,花叔你别拦我。”
    半白老头摇了摇头,没再回话,而是紧了紧缰绳,带着半大小子继续赶路,而半大小子旁边并牵着的一匹马上,传来一阵叮铃当朗的脆响,马褡裢里装的好象是各种铁器零件。
    没错,里面装的都是修枪工具,这个虎娃,大名叫赵虎,原先是一个乞儿,被走南闯北的修枪匠王老根收留,认了义子,从此,这个乞儿就跟着老根一路帮人修枪,混口饭吃。
    说起来,大西北这一片,不管是马匪、政府军还是地主,每家对修枪匠都特别客气,凡是两人所到之处,都是好酒好肉供应,原因中有一个,枪,就是保命的家伙,而大家伙却对机械知识一窍不通,枪支只要稍微有点故障,只能留给修枪匠处理,一百多大洋的二十响,只要上手至少两块光洋,所以修枪匠,走到任何地方,都能混个肚圆!
    只是关老爷也会走麦城,两人云游到此处的时候,老根被马匪灌得有点大,修枪时手滑了一下,结果出师不利,驳壳枪走火,将老大的唯一儿子炸瞎了眼睛,还没带回老窝就挂了。
    马匪头头西北风带着老二老三找到老根时,二话不说,拔枪就射,也不知是不是命中注定,他的枪也卡壳了,结果被老根一根长枪管给钉到了脑门上。
    西北风的铁杆老三一枪干掉了老根,再想打死小虎时,却被老二给拦住,说全打死了就没人再修枪了,于是,小虎就在这个匪窝里免强生存了下来,要不是老二的命令以及花头发粮台,也就是花叔平常小心照顾,小虎早就命归黄泉了。
    老大死了老二顶,这个西北风的名头落在老二头吴风头上时,疤脸老三崔名畏,人称摧命鬼的家伙就很是不服,一心想要抬头,只可惜这家伙有力无脑,手下的兵被老二一个个收服,现在都快成了光杆司令了。
    至于兼任花舌头的老四阮剑雄,则是两面讨好,一边都不落空,更是仗着自己有半袋子墨水,什么人都没瞧在眼里,以他的伟大志向,那是将来受招安做大官的料,这帮麻雀是岂能懂得老鹰志向?
    夜暮降临,一行二十多人也在一个半敞的山洞里休息,准备天明进行留财运动,篝火点燃,羊腿和面饼烧得喷香,当然,这些高级粮赵虎是吃不到的,他只能和匪群中的杂牌一起啃硬得硌掉牙的杂面饼。
    马匪等级分明,匪首吃饱睡觉,喽啰站岗放哨,临睡前,几个头目都把枪内子弹卸了,交给赵虎仔细保养,至于摧命鬼,更是狞笑着说道“小狗,把爷的枪擦好,要是上了场有一发子弹卡住,回来就嫩死你个小崽子!”
    赵虎一声不吭,拿起枪就一一拆开,对于反抗,并不能表现在口头上,这是他五年来总结出来的经验,刚开始,由于嘴犟,再加上业务水平不精,很是受了摧命鬼的毒打,后来,打着打着,楞是把一个半调子擦枪手变成了一名精通各项的修枪匠,可以说,目前只要经过赵虎之手的枪械,他都能说出个一二三来,要是有材料,都能仿出一把象模象样的十响驳壳枪来。
    马匪队里总共有十六把短枪,象西北风和摧命鬼用的都是双枪,原装德国进口的,两人还把前面的准星给磨去了,说是嫌挂腰带,但他们的枪法赵虎很清楚,从来都是拔枪即射,根本不用瞄准,而且两人枪法都极准。
    至于老四软舌头的枪法就差得很了,这家伙嫌大枪不好看,硬是花高价淘到了一把花口撸子,这枪一入赵虎的手就舍不得松开,凭什么这家伙枪都拿不稳,还用这么好的小枪?
    当然,这个每晚擦枪的福利只有拿短枪的大小头目能拥有,至于其他用老套筒的匪众,平时也不注意保养,赵虎更没那个闲心去管,十枪能打中两枪,这些人就是大爷了。
    枪多,也杂,有德造,有大沽造,还有晋造,甚至还有两把大红九,所以子弹也是五花八门,763的,九毫米的,还有大眼盒子1143毫米的。
    现在,赵虎的手法已经熟练,十六把枪只用两个小时就擦好,还有时间拿出去试射一下,要放以前,十把枪就要擦大半夜。
    两个匪兵拿着四把德造手枪,带着赵虎出门,然后交给他四发763毫米子弹让他试枪,这也是老大死后,另两个头头忍痛想出的办法,每天晚上,都要把枪调好,免得临战前误事丢了性命。
    四发原装弹到手,赵虎拿起一把手枪,拉开枪栓,右手往左袖里一伸,已掏出一颗复装弹,反正天黑,这两个家伙也只是听个响,多搞一颗是一颗。
    “叭、叭、叭、叭”四把枪全都试射,无一臭子,两家伙这才放心地收枪回去,赵虎摸了摸夹袄袖口,又是四发好弹到手,嘴角也微微拉起一丝弧度,心里却在咒骂傻蛋,晚上打过又不擦,早晚这枪得废!
    迄今为止,他已集齐了三十发子弹,有时是从臭子里掏药,有时那些不懂的家伙只拔了弹匣,膛里的子弹忘了,都收归已有,反正这些大老粗,平时只管吃酒喝肉,对自己的子弹根本没有比数。
    第二天,一大早,二十多人就已占据了沟口两侧有利地形,远远的,看到有一股烟尘由远而近,所有马匪也整装待发。
    当然,赵虎以及管粮台的花叔是没有资格上战场的,另外还有两个看马的跟着他们保管后勤物资,离谷口就有了一段距离。
    渐渐,马蹄声近了,只听西北风举枪大喝一声“并肩子!”
    一群马匪就象喝了药似的,全都扯着嗓子,发出声声怪叫,一股脑冲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