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离别相送
“童话世界”充满了童真、美好,在里面既可以和采蘑菇的小姑娘一起采蘑菇,也可以跟汤姆猫一起开派对、音乐会,和辛巴一起冒险,和三只小猪一起盖房,可以找白雪公主的后妈看一看神奇的魔镜,也可以和小矮人一起在森林中冒险……但“童话世界”虽好,却不是每天都可以玩儿的。韩莎只许她们一周玩儿一次——利用了一种极为奇妙的计算机制,作为一种锁,游戏启动一次,冷却的时间必须是一周!
王佳乐还是第一次玩儿,整个人就像是进了光怪陆离的游乐园——不,这个游戏世界可比游乐园有趣多了。
应该是一只小老鼠掉进了米缸里才对。
一直玩儿了游戏时间足足一日,现实时间则是过了一个时辰,游戏就主动关闭,几个人也自然而然的,就离开了游戏。
这“一日”是从早到晚,大概十来个小时。并非是一天一夜加起来的二十四小时。
但即便如此,几个人也玩儿的精疲力尽。
游戏一日,现实一时辰——这一种比例关系,很好的照顾了几人的精力。游戏一结束,也都是该洗澡、睡觉的时候了。韩莎领着王佳乐一边洗浴,一边问她:“童话世界好玩儿不好玩儿?”王佳乐满口道:“好玩儿,妹妹们带我去唐老鸭大叔家里做客呢——不过唐老鸭大叔真小气,每个人就给一点点糖果……”虽然唐老鸭很小气,但是唐老鸭却是有着一个有趣的灵魂,可以逗得人欢笑不停。而米老鼠的性格,则让人有些讨厌,尤其是见过一面之后,就更不喜欢了……王佳乐掰着手指,给韩莎讲自己在“童话世界”中见到的各种各样的人物,哪一个喜欢,哪一个不喜欢,性格怎么样之类的。韩莎不时的轻声应一声,做出一幅很认真的倾听的样子。
当自己说话的时候,被身边的大人认真倾听的时候,那种感觉是很好的。洗完澡后,王佳乐就自己换上了练功服去睡觉,这一整套程序她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韩莎让她:“把你哥哥叫进来。”
王佳乐便叫风尘进去……
脱去了衣物,只剩下那一身天衣,钻进了水里。韩莎轻轻的将水撩在风尘的肌肤上,爱怜的说道:“一天天的,给小的洗完,还要给大的洗。宝宝,喂……你说天底下,还有比你媳妇更贤惠的人吗?”
风尘作思考状,似乎很认真的比较了一下,摇头说道:“没有。”
“我猜也是。”
“莎莎可是这天底下独一无二的奇女子呢。”风尘笑嘻嘻的在韩莎身上一阵抚摸,韩莎的肌肤温润、轻柔,手感有些让人上瘾。二人足足泡了半个小时,才是从水里出来。遂以阵法驱动,蒸干了贴身的紧身衣,便穿上了这里女娲日日都穿的那种白衣,作为睡衣。稍作入静之后,过上一个时辰,便去睡觉。第二天的时候,练完功,风尘、韩莎就带着王佳乐找了阿姆辞行!
来这里拜访、做客日久,足是月余。也该是离开的时候了……后面可还有一部电影和二人的婚事要忙,实在是耽搁不得。
村中的女娲们却是有些不舍——这里毕竟太久没有来外人了。别说是风尘、韩莎在这里待上一月,就是一年、十年,她们也不会感觉厌恶的。更何况彼此之间,每日闲暇的时候坐而论道,都是一件快事。
听闻三人决定要走,女娲们便送了三人许多礼物。有几只活着的无翅鸟,一盒子钟乳石,阿彩、阿青则分别送了一根玉笛,一只还没有长大的小句芒,其他人还有送胭脂水粉的——都是一些女娲一族特有的东西。而这其中,最为贵重的一件礼物,也是一件极具象征意义的礼物,则是一副规矩。规是用了一种动物的骨头制成,足尖尖锐,矩则是使用的一种玉石,却并不是脆的。
一规一矩为阿姆所赠!
“风尘、韩莎,还有你这个小家伙儿……真的舍不得你们呢。”阿彩说:“你们走了,我们就要着手去地面了,下一次我们就在上面见面……一路保重!记得了,有时间咱们就用芯片说话吧。千里万里,也是比邻。不在身边,也在身边。”
“你们保重……乐乐,不要忘了阿奴姐姐啊……”
一千三百多人,几乎每一个人都相处的熟悉,也付出了真挚。于是离别的时候,就也分外的难舍难分。
一个人一个人的道别,一个人一个人的道一声珍重,等终于说完了,时间也不算是早了。一群人直接送风尘、韩莎和王佳乐三人到了地下洞窟的洞口,走过了幽蓝之后,就是来时那幽冷的地下。
“别忘了啊……”“路上慢点儿……”
韩莎将厚实的羽绒服给王佳乐穿上,又将围巾系好,一层层裹住。为了防止外面的雪的反光伤害眼睛,便也就没有留缝,将一个人打包的严严实实。韩莎深吸一口气,说道:“不要送了,我们走了……下次,我们在外面见。”
风尘道:“若有什么需要,可以和我们说……”
一人牵了王佳乐一只手,拔地而起,须臾就没了踪影。
终究是离别。
三个人快速的上升,王佳乐问二人:“哥哥,姐姐,我们以后还会回来吗?”
韩莎一笑,说道:“会呢。别多想了,你的芯片不是有大家的信息吗?想了,就找她们一起玩儿。芯片是没有距离的,天涯海角,也是比邻。”
头顶的洞逐渐变大。
三人腾空而出。
风尘将自己的阵法撤去,那云便落了回去,将那一只眼睛遮蔽起来。只能看到下方一片云雾凝聚不散,却哪里还有什么昆仑之眼的踪迹?看一眼周围皑皑白雪,山川如削,风尘说道:“咱们走吧,先去找一找魔鬼之语呢?还是先找旅店?”韩莎看一眼天色,说道:“光道别就用了一天,咱们直接住店吧。明天开始行程第二弹,寻找魔鬼之语——然后,咱们就该回去了!”
于是便朝最近的一个小县城飞去,句芒等一些物品的踪迹则被阵法掩盖,不虚被人看去,就近住下来。
二人开了一周的房,这一周就用来找魔鬼之语。如果一周时间找不到,那就要回去了。
在最好的客房里,王佳乐终于被解封,给放了出来。
小人儿终于不再憋闷。
王佳乐表示:“包了一层又一层,连气都喘不过来,又闷又什么都看不见。风吹在羽绒服帽子上和打雷一样。”
韩莎问她:“那我们去找魔鬼之语的时候你是要一个人留在旅店呢,还是和我们一起去呢?”
王佳乐忙道:“我不要一个人留下来。”
就算是包成粽子,什么都看不到,耳朵旁边轰隆隆的响,就算是气闷的厉害,就算是会冷,她也要跟着一起去——当她的左手和右手分别牵在风尘、韩莎温润、纤柔的手掌中的时候,那一种安心和温暖,是什么也无法代替的。
“那还说什么?这样吧,明儿咱们看看能不能给你买一块头巾,虽然头巾蒙起来看东西视线会很模糊,但多多少少也可以看到一些,也不怕刺眼……这地方别的不好卖,但头巾应该很容易吧?”
毕竟……宗教习俗嘛!
在旅店内舒舒服服的休息了一个晚上,第二天的时候韩莎就打发风尘自己去买头巾,韩莎则是陪着王佳乐,留在旅店之中——外面的气候很恶劣,王佳乐又功法未成,更无先天之能,一冷一热容易生病;又不能把王佳乐一个人留在这里,让孩子患得患失,生怕二人扔下她不管了。
经历过那种苦,好不容易获得了家的感觉,王佳乐是分外的拿心的。
这一点韩莎、风尘不说,却也都明白……这一种生命历程中经历的创伤,即便是岁月也都很难弥补。
韩莎在风尘练完功后,一边给王佳乐嘴里塞了毛巾,开始操作王佳乐练功,一边吩咐风尘:“头巾买好看一些的。拿我手机去……”有了生物芯片之后,风尘的手机已经成了过去式,而各种网银各种支付的软件都绑在了韩莎的手机上——而韩莎的手机也只剩下了一个支付的功能。除此之外,基本上没什么用了。风尘搞怪的拿起手机,一阵摩挲:“我终于又摸着钱了,苍天啊,大地啊……”
财政大权终于回到自己的手里了。
韩莎“噗嗤”一声,掩口笑道:“你快去吧,记得多挑一挑,别买一个就回来。多买几条……这也算是一种特产呢。我算一算啊,你、我、乐乐、落落、雪姐……六个人呢!买上十来条吧,咱们自己多留点儿……”
“嗯,知道了……乐乐,我先走了。”
风尘摆摆手,就出了旅馆。
冷硬的风扑面而来,街面上也异常的冷清。风尘一身衣服看着单薄,行走之间如纸鸢一般一跃一纵,不多时就进了一家单门卖头巾的店。店里的光线昏暗,老板是一个八字胡,小方帽,眼窝很深,高鼻梁。一口普通话却很流畅,见了风尘就过来招呼,风尘挑选头巾,他就在一旁介绍、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