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篇 第一百九十四章 大兵法家(上)
随后不出意外百里屠苏获得了第一名,而晋文豪得到了第二名,最意外的是商毅这位茶馆老板的儿子居然获得了第三,他是作为晋文豪出色的助手而成为第三的,可以说他和这两人不同,他是没有任何的背景的,而且他这这家还比较值得怀疑,当然就算是细作也无所谓。
可以说经过百年已经没有什么细作可以在大周的领土上发挥作用了,而大周对成品管制不是太严,但是你要带上什么书籍或者是图纸就想也不要想了,不管是你怎么夹带都逃不过白玉京的扫描,更不要说海关的红外线扫描了,可以说这些实物对这些走私的人网开一面的话,只要你携带书籍那对不起你的整船货物会被全部罚没,而携带的人会被处以十倍的罚金,可以说就是要罚的你倾家荡产为止,在这样的重罚下可以说已经没有人敢铤而走险了。
而这获得了状元,榜眼和探花的三人收到了周太宗的接见,随后颁下了圣旨把三个县的县丞的官职授予了这三人,而这三人也获得了后世一样的待遇骑马游街,可以说他们开创了这大周帝国科举游街的先河,当然了虽然科举是一年一次,但是要在这千军万马的士子中脱颖而出,诸侯获得前三名可以说是千年万难,所以这也是让更多的人力争高下的原因,当然这既然有文状元也肯定有武状元,这武状元被先轸的曾孙先縠获得。
这先縠可以说是历史上有名的奇葩,历史上公元前597年,中军将荀林父、中军佐先縠、上军将士会、上军佐郤克、下军将赵朔、下军佐栾书率领晋军救援郑国。荀林父听说郑国已经和楚国求和,就要返军。先縠不同意,坚持要渡过黄河,与楚国决战,这样才能保持晋国的霸主地位。于是单独带着军队渡过黄河。荀林父无奈,只好带领全军渡河。荀林父接见楚国使臣,使臣返回的时候,先縠私自派人追上楚国使臣说把话人说错了,让楚国马上撤离郑国。因为荀林父、先縠的矛盾,所以邲之战,晋国惨败,楚庄王饮马黄河。当年冬,先縠在清丘主持与宋国、卫国、曹国的会盟,想稳定同盟国家。但宋国奉晋国之命讨伐陈国时,卫国却出兵去救。
公元前596年秋,先縠通翟人攻打晋国,冬天事发,晋国人追究翟人攻打晋国和邲地失败的责任,归罪于先縠,先縠及其族人全部被处死。
可以说如果按照历史这先縠可是不折不扣的坑货,可以说如果不是他不会坑的先轸的后人香火断绝,让这先轸这样的春秋无敌战神没有了后人,从先轸岛先且居再到先克可以说,先轸的后日都是历史上的名帅,当然现在先縠已经来到了大周,而他原本历史上犯下的错误的确是不会发生,而出名的“为将者三世必败”应该也不会重演,这也要归功于大周完善的制度,也不存在什么功高震主,随后找个什么莫须有的罪名而被帝王咔擦了。
李宏明可是创立除了所谓勋章制度,而这勋章又分好多级,当然勋章只能代表功勋还有稍许补贴,当然什么见官不拜这样的好处当然是有了,不过这勋章也不是这么容易获得的,还有就是李宏明还发明了所谓的纪念章,某某节日,或者某某战役获胜,当然还有后世万恶的圈钱大计的纪念币,正所谓有事没事发行纪念币,这财政收入滚滚而来,他作为太祖继位的时候发行纪念币,退位的时候还发行纪念币,还有什么每年一枚的十二生肖纪念币,重大节日纪念币等等等,当然这不是后世的烂发,这只能去银行的网店排队才能买到,而且是限量供应的。
而他的儿子周太宗也很好的延续了他的制度,把这纪念币玩的很溜,只有户部尚书蹇叔每次看到发行纪念币脸是黑的,他不是在乎这些所谓的金属货币,而是他看不下去这皇帝两父子的贪婪的嘴脸,这可以说是赤露露的打劫自己民众的钱袋子,可惜这些愚民虽然每次大骂皇家无耻,为何发行数量如此之少,如果再不加大发行量就再也不买云云,但是只要得到通知每次发行后这银行门口还是门庭若市,只是蹇叔觉得如此下去自己会不得好死,被自己的良心责备死,不过看着银行金库里的小钱钱一天天增加,蹇叔果断的抛弃了他的良心,经过了这么久蹇叔已经脸皮厚到被问是否对发行纪念币圈钱良心是否会痛时回答道:“这良心能吃吗?”
扯远了,在这科举考试和这状元游街轰轰烈烈的时候,一位华夏历史上著名的兵法大家也悄悄的来到了大西州,此人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孙武也就是孙子,同样也是伍子胥的好朋友,可以说“伍子胥”死后,孙武就郁郁寡欢在家著书立传,可惜害死“伍子胥”的太宰伯嚭并不准备放过这孙武,他也没有明着怎么样只是派遣了卫兵日夜待在孙武的家门口,美其名曰为孙武护卫,怕他一家会因为伍子胥的死悲痛欲绝后自杀而让吴国失去栋梁之才,而真实目的当然是为了监视孙武一家。
随后吴国在伯嚭这位猪队友的帮助下走起了下坡路,最后夫差还悲愤自杀,如果按照历史上孙武是在吴国还没被消灭的情况下郁郁而终的,可惜李宏明化名宇文士及后加速了吴国灭亡的过程,而孙武最终也没死成,不过越国攻破吴国后,勾践想起了孙武这个人,随后他派出了文种来劝说孙武为他效力,不过很可惜孙武以好友逝,无心朝堂为由而拒绝,而随后勾践也非常忌惮这位在野的兵法大家,而在吴国灭亡的半个月后原本已经消失在孙武家门口的卫兵再一次出现,只不过现在的卫兵从吴国人换成了越国人而已。(本章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