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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种群灭绝

      威廉·沃尔夫形容枯槁,拄着拐棍在自家的花园里颤巍巍地走着。
    他已经很久没有从轮椅上站起来了。
    今天的天气不错,几朵白云悠悠地挂在瓦蓝的天空,太阳不温不火地晒着,刚刚修整过的草坪踩上去很软,几只乌鸦在不远处的树上纵跃。
    除了一位服侍的女佣紧紧跟随在威廉·沃尔夫的身后,随时准备去搀扶外,其他人都被执拗的老头儿赶得远远的。
    “离我远点!我还有多少次自己站着的机会呢!”他朝保镖和佣人们吼着,“你们要是不放心,就让玛莎跟着我吧。”
    就连他的儿子——钦定的家族接班人——奎·沃尔夫也只能站在花园边远远地看着。好在这里是温哥华,没有人敢到这里来打沃尔夫家族的主意,这个花园除了老沃尔夫信任的人,方圆两公里内,连只猫都不会被放进来。
    当然,鸟除外。
    那些自由的小家伙在天上飞来飞去,叽叽喳喳地吵闹着,像永远不能安静下来的孩子。不过这也给宁静的花园带来的生气,它们才不管下面那个可怜的只能迈着不超过一掌的小碎步前进、随时会被风吹倒的老头是什么大人物。
    一只乌鸦呱呱叫了几声。
    黄粱抬头看了一眼,想起了青木的煤老板。他其实并没有见过那只神奇乌鸦的真身,从第一次见到它就是在梦里。后来在监狱里,他倒是经历了另外的一世。在那一世里,他见到了死去的乌鸦的标本。现在想来,那种感觉就是做梦,但他知道那一定不仅是做梦那么简单的。
    仔细算算日子,他越狱已经两年多了。这两年多来,他一直没见到青木。照理说,他不需要再为他和青木之间的约定负责,而且他和青木其实也没见过几次,谈不上什么深交,可他就是觉得这世上只有青木是值得信任的。
    自从越狱以后,一直有一种深深的孤独感萦绕在黄粱的心头。他像一个行走在冰天雪地里的孤独的行者,像一颗飘荡在幽暗宇宙中的孤独的陨石,不知自己的宿命,却又无法摆脱宿命。
    他看了一眼旁边的奎·沃尔夫。这个魁梧的家伙倒是个值得一交的朋友,他和他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朋友一词对他们来说竟是如此奢侈,尤其是黄粱,他连自己究竟是不是个“人”都不能确定。
    一只灰色的鸽子突然闯进来,扑棱棱落到了花园里的草坪上,提着一只脚,好奇地打量着这里的人。
    “你家养的鸽子?”黄粱问道。
    “我们养的鸽子都是白色的,而且养鸽场也不在温哥华。”洪奎说。
    “哦,我还以为是来送信的。”
    “通讯那么发达了,谁还用鸽子送信啊!”
    “那你们养鸽子干什么?”
    “我们家族起源于阿拉斯加,在通讯不发达的年代,那里和南方几乎是隔绝的,我们的祖先来到南方以后,就开始饲养能够适应寒冷气候的信鸽,以方便南北通信。我们有专门的养鸽场和训练员,这已经成为一个传统被保持下来,只不过规模不如从前,也失去了通信的功能了。”
    老沃尔夫还在用艰难的小碎步颤巍巍的走着,女佣玛莎神情紧张地跟在他身后,保持着两个身位的距离。
    “你父亲真是个固执的人。”黄粱说。
    “人老了难免都这样。何况他一直是个说一不二的人,喜欢一切都在掌控之中,可现在他连自己的身体都掌控不了。”
    “他很努力,会好起来的。”
    “这都是拜你所赐,我父亲心里是很感激你的,他只是不怎么喜欢说肉麻的话。”
    黄粱笑了起来,看着那个在平坦的草地上蹒跚着的老人,感叹人生真是一个循环,人越老越像个孩子!
    那只鸽子还在草坪上,并没有因为有人而不安。它歪着头看了一会儿,大概觉得离它最近的老头走路都艰难,不会对它造成威胁,便在草坪上大摇大摆地走动起来,寻找着草地里的食物。
    老人走到了它旁边,它也不躲,眼瞅着老人的脚要踩到它了,它就忽然轻轻一跃,跳到了边上,反到把老人弄得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它却挑衅似地仰起头,咕咕咕地叫几声。
    玛莎赶紧上前扶住沃尔夫,却被老头一把推开。他愤怒地挥舞着拐杖,“shoo——shoo——”地驱赶着,那鸟却还不走,气得他大吼“getout!”
    玛莎有点委屈地看向洪奎。洪奎正打算走上去劝劝父亲,却被黄粱拦住了。
    “让他发泄一下,对身体有好处。这么久了,不是躺在床上,就是坐在轮椅里,早就憋屈坏了,好不容易能自己走了啊!”
    洪奎停下了脚步,朝玛莎点头示意不要着急。
    老沃尔夫气喘吁吁地拄着拐杖,却拿眼前的鸽子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听说加拿大有很多野生的鸽子,这只是野生的还是家养的?”黄粱问道。
    “家养的吧……”洪奎也不太确定。他对养鸟不怎么感兴趣,除了那次在青木那里见识到了神奇的煤老板后,回到加拿大研究过一阵乌鸦——加拿大有很多乌鸦——但他没能驯化成功,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他最感兴趣的动物还是狼,尤其是来自寒冷地带的白狼。
    黄粱也觉得野生的鸽子不会这么不怕生。他把目光转向玛莎——这位天生丽质的女佣如果换一身衣服出现在别的场合,人们一定以为她是哪家的贵千金,但她在沃尔夫家族的庄园里却只是一位平凡的仆人,每天在老沃尔夫炯炯的目光下小心翼翼地侍候着,生怕犯什么错。然而,她又是老沃尔夫除了自己的儿子以外最信任的人,这当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玛莎服侍你父亲很久了吗?”黄粱问道。
    “有些年头了。”洪奎说,“她父亲是芝加哥的一个黑帮小头目,被人开枪打死了。她的母亲找到我父亲,那时候她们已经没有活路了。我父亲收留了他们,后来还帮她们报了仇。她母亲不久后也去世了,玛莎就留下来在庄园里帮忙。父亲对她总是很严厉,但又十分信任她。严格来说,她不算女仆,也不是佣人,所以她身上有种奇怪的气质。”
    “也是个可怜的女人。”
    “是啊,就像她的名字——玛莎——世界上最后一只旅鸽的名字。”
    “旅鸽?”黄粱再次把目光看向草坪上的灰色鸽子。
    “在欧洲白人登陆美洲前,北美旅鸽的数量超过五十亿只。每年到了秋季,他们从加拿大的东北部开始南飞,到佛罗里达和墨西哥过冬。他们成群结队,每一个鸽群都超过一亿只鸽子,飞过的时候遮天蔽日,在天空形成一条超过六公里长、一点五公里宽的鸽云。”
    洪奎抬起头,看了一眼远处干净的天空。
    “十七世纪,登陆美洲的欧洲人发现鸽子的美味后,旅鸽的噩梦就开始了。1900年,俄亥俄州一位十四岁的少年用气枪打死了最后一只有记录的野生旅鸽。到1910年,人工饲养的野生旅馆也只剩下一只了。这一只的名字就叫‘玛莎’。她孤独地活了一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甚至没有同类……直到它死亡,它们的种群就彻底灭绝了。”
    洪奎的眼里突然闪过一抹蓝光,“奇怪的是,北美有很多大型生物种群几乎是在二十世纪初的同一时期灭绝的——旅鸽、落基山蝗虫……还有基奈山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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