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这个是高手!
这老板年纪不大,大概三十来岁,按照现在的叫法,应该算是青年。
这种年纪应该见识不多,未必能看出是婉如皇后的翡翠项链,所以,陈三顺沉住气,走了过去。
“老板,全都是好东西,看上的便宜卖给你。”
青年面带笑容道。
“先看看吧。”
陈三顺不慌不忙,故意在地摊上扫了一眼,最后目光落在了那条项链上。
“这项链看起来挺不错的,不过就是太绿了,有点假啊,人工合成的吧?”
陈三顺故意道。
“老板,你也别开玩笑了,我这摊上的东西全都是正货,这可是正宗的翡翠,糯种满绿色翡翠,你要喜欢,便宜卖给你。”
青年解释道。
陈三顺眉头微皱,没想到这家伙,竟然还能看出是糯种满绿色翡翠,看来这功课做得不错,在翡翠方面下了不少功夫。
“挺喜欢的,说个价吧。”
陈三顺已经考虑过这种情况,被人看出来是真翡翠的话,大概要用150-200万才能买下。
对方直接竖起了一根手指头。
陈三顺直接道:“十万?”
青年摇了摇头。
陈三顺接着道:“大哥,你不会是要一百万吧?这也太贵了吧。”
“不好意思,不是一百万,是一千万。”
青年语不惊人死不休。
随即,青年的话锋又一转,道:“不瞒你说,这翡翠可是好东西,听说过婉容皇后的翡翠套装吗?”
听到这里,陈三顺心中有些哇凉。
没想到这家伙年纪轻轻的,竟然有如此见识。
不过,他还是沉住气,就算是一千万,他还有一倍的价格来赚,所以,陈三顺笑了笑道:“不认识,说来听听。”
“婉容皇后本名郭布罗.婉容,满洲正白旗人,中国最后一位皇后,清末皇帝溥仪的妻子,婉容特别喜欢翡翠首饰,她的一套翡翠首饰比较出名,分别是项链、手镯、扳指。2014年,在苏富比拍卖会上,经过一番争抢之后,最后以560万人民币,被神秘买家拍走。”
“但现在已经过去六七年,价格早就翻了十几倍。五千万这一套东西都会有人抢着买,只可惜我只有一只,单只卖,没有太大的收藏价值,要不然,我也不至于一千万卖给你。”
青年如实道。
陈三顺深深地舒了口气,原本以为这家伙是偶尔看过这东西的图片,无意中捡的漏。
现在看来,人家是对这套东西十分了解,看来是忽悠不了了,便直接坦白道:“行吧,你既然知道单只收藏价值不高,那你还要一千万?”
“说实话,单只真不值这么高的价格。”
陈三顺道。
“我知道,单只是不值,但你不是马上就找到一套了吗?”
青年脸上闪过一抹邪魅。
陈三顺倒吸了口气,没想到,这家伙这么厉害,竟然看出来了。
“我刚才无意中就看到你了,在二十多米的地方,就看到你一路盯着地摊,走马观花地走过来,好像在寻找什么似的,最后来到我的摊位上,又特意看了一眼我的翡翠项链,然后故意看其他的,搞了半天又转回项链上,我就确定你是为了这个而来。”
青年继续分析道:“如果我没猜错,那个黄毛也卖给了你一个吧,至于是戒指还是手镯,我就不太清楚,但你肯定是想过来,找齐那一整套的。”
“实不相瞒,那黄毛是个小偷,我在这里待了两年了,见过他很多次,也卖给我差不多五六次东西了,每一次东西都不错,肯定是偷的,要不然,哪个这么有钱的人会来卖东西给地摊,而且还是好货。”
青年接着道:“婉容皇后的翡翠三件套,基本上是一整套在一起的,不会单独卖出,而小偷黄毛既然偷出来了,那肯定不会只偷其中一只,毕竟小偷不会嫌弃东西多,既然是一套,其中一个卖给我,那另外两个,肯定也会卖给附近的人,是地摊,或者街上的买家。”
“我说的没错吧?”
青年最后看向了陈三顺,脸上露出了一抹淡淡的邪魅。
“你懂得不少,知道这么值钱的东西,怎么还一千万卖了,难道你不想找齐这一套,然后卖五六千万吗?”
陈三顺倒是反问道。
这人一看就不简单,竟然在摆地摊,倒是让他有些不解。
“我杨逸做事是有原则的,摆地摊就有摆地摊该有的样子,东西是好东西,到了我手里也成了地摊货,老板来买地摊货,自然价格会锐减。”
青年笑了笑,道:“既然你先主动找齐套装,那如果我再纠结,最后咱们谁也找不齐,找不齐的话那就不值钱,我是个生意人,自然不想看到这种局面,所以,原本两千万的东西,一千万卖给你,希望能做个朋友,以后多光顾小摊生意。”
听了这番话,陈三顺倒是挺满意。
毕竟各行有各行的规矩,这位叫杨逸的倒算是爽快,说出了大实话,不像其他摊主,满嘴跑火车,没一句是真话。
“好,交个朋友!”
陈三顺很喜欢这位大哥的性格,倒是直接答应了下来,道:“我叫陈三顺。”
“什么?陈…三顺?”
杨逸吞了一下口水,不可思议地看向陈三顺,嘴巴有些打颤。
不过,很快他又反应了过来,苦笑道:“你说我这脑子,真的是没谁了…”
“怎么了?刚才你听到我的名字时,貌似有些不妥的样子,能说说原因吗?我有点好奇。”
陈三顺如实问道。
“行吧,既然你答应做朋友,咱两也算是朋友了,我就如实告诉你吧,你的名字,跟我祖先的师父,名字一模一样,一个字也不差,要是让我爷爷知道你叫陈三顺,估计也会吓一跳,那是我爷爷的爷爷,也就是我高祖父的师父,他正好也叫陈三顺。”
杨逸道。
“你高祖父怎么称呼?”
陈三顺突然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在他生命中,极其重要的人,也是一个让他觉得最亏欠的人。
“我高祖的名字很霸气,叫杨威风。”
杨逸笑道。
听到这名字的一瞬间,陈三顺的眼泪禁不住滑落,他急忙转过身子,假装眼睛不舒服。
他之所以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那是因为杨威风不是别人,正是他最疼爱的大徒弟。
一个全能的人才,各类水平,近乎于他的绝顶人才。
当初被洋人威胁的时候,陈三顺最想保住的人,除了小八之外,就是老大杨威风。
只可惜,杨威风第一个坚定不移地跟着他,义无反顾,视死如归。
而当时,杨威风的儿子已经十岁,他就站在旁边,看着自己,陈三顺永远忘不了那个乞求的眼神,好像在说,师公,你别让我爸去好不?
但他最后还是让杨威风跟去了,这一去,就成了父子永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