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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了一眼日历,今天七月十一日。
最近气温升高,天气热的不行,公司里的员工都说着今天是酷暑,这个夏天恐怕要好好熬一熬了。
正好,封亦征想着,恶劣的天气会让沈宁更快回来。
封亦征在沈宁离家出走的第二天依然回到了这里。
这里其实不是封亦征经常居住的地点,但自从沈宁住在这儿之后,他无知觉中回到这儿的次数也增加了。
沈宁大部分时候是一个很听话柔顺的性格,封亦征大部分时间回来时,能碰到她。那时沈宁一般在做饭,她似乎挺喜欢做这件事。
封亦征坐在空无一人的客厅,面色微沉,他打了电话给助理,让送来晚餐。
他抬眼,便看到放在茶几上的日历,这应该是沈宁买的,日历上面还有一些标注的字迹,被沈宁当做备忘录来用了。
七月十一日,沈宁离家出走的第一天。
沈宁现在是不是尝到了生活的不易,知道了自己的处境?
封亦征微扯起嘴角,端起杯子,轻抿了一口水。
此时的沈宁正在超市买着菜,她没有犹豫地拿起一袋包装好的鸡胸肉放进了购物车里,然后又买了一块今日烘焙的甜点。
她现在住的地方是A市的老城区,小区外表看上去有些陈旧,但生活配套十分全面,交通也便利,小区外三百米便是一个大型超市。
沈宁住在五楼,也是顶楼。
沈宁离开封家后,便找了中介,租了一个短租房,现在正是暑假,假期里空出来的短租房源不少。
交了一个月房租后,沈宁手上还有五百块,只要不过分浪费,五百块够用两周了,但沈宁知道,她在外面肯定住不了两周。
这也是她选择租房而不是去住旅馆的原因。
封亦征现在一定以为她会主动回去吧,但沈宁偏偏不如他愿。
其实沈宁没想过真离家出走,再怎么样,封亦征那儿也是一个不错的居住地,每天都有人把食物送上门,沈宁想吃什么只用对送货上门的工作人员说就可以。
更何况以封亦征和易洺的敌对关系,让封亦征是她最好的选择。
只要沈宁待在封亦征身边一天,无论理由是什么,易洺心里都不会好过。
要得到一个人的爱意,绝对不是一味的讨好,把所有东西都送到他眼前。
男人的天性决定了他们喜欢狩猎喜欢追逐,既然如此,沈宁很乐意制造出这样的错觉给他们。
只是,封亦征的病得治治了。
沈宁想,要她真的是个心理脆弱的,被封亦征这样一搞,得吓出应激反应。
沈宁买了菜回家,把鸡胸肉煮熟给年糕吃。年糕很听话,似乎知道他们现在换了居住地方,就连吃的东西比不上以往,也没有挑食,一边吃还一边用头蹭蹭沈宁的手。
沈宁摸着小狗柔软的皮毛,漫不经心想着,人还没有狗听话。
年糕吃着煮熟的鸡胸肉,沈宁吃着甜甜的点心,就着买回来的奶茶,一人一狗相处得十分和谐。
沈宁抬眼看了下日历,今天是七月十一日,或许再过不到一周,封亦征就会来找她了。
而她要做的,就是把这段时间过好。
*
七月十五日,沈宁离家出走的第五天,封亦征回到这间房的第五个连续天数,看着仍然和以往一模一样的房子,封亦征的脸色已经冷得快结冰。
封亦征终于打了电话给助理,让助理去调查沈宁最近住在哪儿。
拿着高薪水的助理行动力很强,几个小时后,封亦征的邮箱里收到了一些照片,全是沈宁的。
沈宁现在的住处很容易被找到,她当时去找中介签合同时,都是光明正大,用的本人姓名。
而此刻,封亦征看着邮箱里的照片——
沈宁在超市购买食物,手里拿着两包夹心饼干,似乎在仔细比较哪一袋比较好吃。女孩的嘴角天然性地往上微扬着,一点不见苦楚烦闷。
沈宁在小区里遛狗,就算夜色阻挡,依然可以看清楚女孩的笑脸。
封亦征唇紧抿着,目光很冷地盯着这些照片。
看上去,沈宁过得很好。
封亦征拿着车钥匙,打开了门。
“砰”的一声,门重重掩上,男人的背影离开的背影很洒脱利落。
封亦征驱车开往助理发来的地址。
这是一个老小区,大门敞开,穿着黄色衣服的外卖员进去时也没有登记任何信息,门卫坐在亭子里看着电视,仿佛只是个吉祥物。
封亦征小时候住过这样的地方,知道在这里面生活的怎样的人,他们大多做着社会底层的工作,将人性的恶意发挥到了极致而毫不掩饰。
每晚睡前时,楼上的夫妻会经常性的吵架,摔东西,噼里啪啦的声音几乎传遍整栋楼,然后旁边的邻居会气势汹汹地上楼敲门,吵架的声音尖利,最后不欢而散。
但楼上似乎并不服气,还会时不时搞出一些小动静,封亦征睡不着时,他母亲就会安慰他,忍忍就好了。
真是一个把忍让刻进骨子里的女人。
封亦征厌恶这样的地方,厌恶生活在这种地方的人,自从回了封家后,封亦征再也没有回去过。
而这时,千篇一律的环境又勾起他不好的回忆。
男人的面色微冷,眼瞳漆黑,目光幽暗,一步一步朝着手机上的地址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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