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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目标达成

      一个人要是十二秒跑完一百米,那他什么大型运动会都参加不了,但要是能跑进十一秒,那就能参加很多大型比赛了。
    要是能跑进十秒钟,那就不仅能参赛,而且大小比赛的冠军拿到手软了。
    要是能跑进九秒钟,那可就不只是拿冠军的事情了,而是要在人类体育史上写下重重的一笔,而且极可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牛人。
    百米速度上仅仅是差了两秒钟,就可以把普通人和人类里的佼佼者给区分开了,可是高远呢。
    速度上的优势,给高远带来的不仅仅是格斗上的优势,而是全方位的优势,其他人别说模仿,就连仰望都跟不上的优势。
    潘新和李金刚训练一辈子也不可能跑出百米十秒的优势,他们是战士,不是短跑运动员,但高远就能在背负重物的前提下,在根本没路上的陡峭山壁上,以百米四秒五秒的速度跑他哥几公里都跟玩儿似的。
    这就是差距,就是高远能创造奇迹的本钱。
    走山壁能避开敌人的视线,尤其是坦克上热成像的视野,能让高远靠近坦克时,不被一个人发现。
    高远在山壁上停了下来,他先将三个手榴弹都拔下了拉环,在他所处的位置,能看到下面也就是三辆坦克,转了一个弯之后是两辆装甲车,这数量比他预料的少多了。
    跑得快,力量大,关键还能把手榴弹扔的又快又远还贼他妈准,你说气人不气人。
    高远在山壁上,找了个稍微凸出的石头站了上去,坦克在他下面大概也就四五十米的距离,高度差嘛,也得有将近三十米。
    然后高远挨个把手榴弹从敞开的坦克舱盖里扔了进去。
    至于装甲车,装甲车的舱盖儿也开着呢。
    这一点上倒是不能黑阿三,因为全世界的坦克兵或者装甲兵在没有战斗,还停在自家的基地里,而且还没有出发又准备要出发的时候,舱盖儿都是开着的。
    再拿出两个手榴弹,拔下拉环扔进了装甲车。
    然后就是等了,好在不用等太久,也就三秒钟时间,第一个手榴弹爆炸了,然后是两个手榴弹一起爆炸,再接下来又是两个手榴弹先后爆炸。
    手榴弹的爆炸声不小,但也没多大,而且又是在坦克舱内部爆炸的,声音在远处听着就更小一些了。
    但是爆炸声突然想起,还是让所有人都集体得先愣一下,反应一下。
    装甲车后面就是大约一百来人,队列松松垮垮的,还有军官在大呼小叫,阿三在集结步兵呢,看样子是打算步兵伴随坦克前去自家的指挥部看个究竟。
    不得不说阿三还是挺谨慎的,知道让步兵伴随坦克行动,可高远不理解的是他们的指挥部都炮火连天了,怎么他们还有工夫在这儿冷静呢,难道这时候不该派跑最快的车去看个究竟吗。
    高远希望能引起殉爆,可是他失望了,因为t90s这坦克还是不错的,而手榴弹的威力又小,不至于引起坦克内部的弹药殉爆。
    但是也够了,至少坦克里面的乘员绝对死翘翘了,设备也被破坏了,手榴弹威力再小那也是手榴弹,不是炮仗,在坦克炮塔内部狭小的空间里爆炸,人还不死就没天理了。
    五个手榴弹不能说击毁五辆坦克装甲车,可是五个手榴弹让五辆坦克装甲车瞬间失去作战能力,这绝对是手榴弹所能创造的史上最强战果了,没有之一。
    高远在峭壁上把手榴弹扔进了人群,一个接一个的扔,一口气儿连扔了五个,百十来人的队伍怎么也得给他放倒几十个,然后高远很心疼的,把剩下十个手榴弹全朝远处扔了过去。
    范围大,距离远,速度快,所以爆炸声一瞬间响成了一片。
    单凭个人能力,使用手榴弹这种最基础的武器,瞬间制造一大片爆炸的人,高远应该是唯一一个。
    一片鬼哭狼嚎的惨叫之声立刻就响了起来。
    高远的二十个手榴弹用完了,但是没关系,他还有呢。
    既然手榴弹才是高远的主武器,那么潘新和李金刚怎么可能会不给他多带些呢,虽然高远对重量不敏感,但是挎包的带子对重量敏感啊。
    一个m67手榴弹的重量是400克,20个就是八公斤,这重量不算大,包带也能承受,但问题是高远在使用手榴弹的时候,不是把包提在手里闲庭信步一般走着扔的。
    高远要做复杂的战术动作,尤其是极快的反复冲刺,所以包里的手榴弹数量太多,重量太大,都有可能因为惯性的作用把包带给扯断了。
    至于为什么用挎包而不是背包,那是因为挎包就在高远手边,伸手一掏就行,而双肩背包是可以承受更大的重量,但问题是高远把手伸背后去掏手榴弹的话,他也没那么长的手啊。
    所以双肩包是有车的时候用的,而现在呢,高远就有一个装了四十个手榴弹的双肩包。
    挎包里手榴弹用完了,高远把双肩包拿了过来。
    拉开拉链,把rgo手榴弹掏出来一个,拔下拉环就扔了出去,拿一个扔一个,片刻的功夫,高远又扔了二十个出去。
    最远的扔出去了得有七八百米,有的是在空中就爆炸了,因为还没等落地,延时引信就引爆了手榴弹。
    现在是不求伤敌,只求袭扰敌人,恐吓敌人。
    爆炸声响成了一片,虽然声音没有155毫米炮弹那么惊天动地,但是爆炸声密集而且范围大啊。
    就像在慵懒的羊群上空抽了一鞭子,只是一瞬间,整个营地都骚动了起来。
    自始至终,也没有人往高远所在的高处开上一枪,甚至都没人往这边看上一眼。
    迫击炮发射还有声音呢,但手榴弹就是无声无息的可以扔出去,所以这种武器太适合高远了。
    高远也爱死手榴弹这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一样的武器了。
    就在下方,坦克和装甲车始终没有动静,但那些被打乱的士兵却有人开始往前从,跑到坦克后面开始朝着公路胡乱的开枪,还有人想要拖着受伤的同伴离开,还有人往两边跑,试图寻找能够提供掩护的地方。
    敌人还没有太乱,这可不行,高远犹豫了两下,又从上往下丢了两个手榴弹下去。
    直接朝着人最密集的地方扔,手榴弹落在地上蹦了两下,那些士兵发觉好像有东西落在了身边,但是不等他们找到落地的手榴弹,也不等他们跑开,手榴弹就爆炸了。
    这时候其实真不能怪阿三的士兵太废,要怪也只能怪高远的作战方式太过逆天。
    正常人做不到啊,那么很自然的,正常人也想不到了。
    就是听不懂那些大呼小叫的人喊的都是什么内容,这个未免有些美中不足,因为没办法判断敌人的应对方式嘛。
    终于,最前面的敌人扭头开始往回跑了。
    开始跑了就行,高远在对讲机里极为小声的道:“可以了,开火吧!”
    潘新和李金刚开着车下来了,他们绕过了一个弯,然后开始用吉普车上的重机枪开始扫射。
    先打了一个一百发弹链,不求伤敌,只求能吓到敌人,所以李金刚打的是连射,到后来根本就不知道子弹飞哪里去了,但是没关系,只要枪声密一些就行。
    曳光弹暴露了李金刚的位置,可是红色的弹道从高处往下倾泻过来,足以清晰的表达一件事,那就是有敌人从后方杀过来了。
    有人在组织还击,而李金刚已经换好了弹链,然后潘新一手开车,一手拿着步枪胡打一通,而李金刚就在车上,尽量把子弹朝着敌人所在的位置打了过来。
    在车开着的时候,想要用车载重机枪准确射击基本就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距离还有上千米远。
    但是能营造出一种敌人在快速冲过来的景象就够了。
    平心而论,一个几千人的大营地,看着对面有人有车开着枪就冲过来了,那个智商正常敌人会想对方只有两个人?他敢这么想吗。
    所以这仗就是一打就乱,一冲就散。
    “继续往前冲,敌人根本没有能威胁到你们的能力,继续冲,顶住坦克了再停!”
    高远还在对讲机里指挥,他这边看的真真切切,既然知道敌人的位置,那就当然知道敌人是否能给潘新他们造成威胁。
    何况真有威胁的话,高远一个手榴弹下去也就解决了。
    一公里的距离开着车片刻就到。
    当潘新停下了车,两人从车上一跃而下,开始绕过始终就没动的坦克往前继续冲锋的时候,李金刚吹响了他的玩具喇叭。
    滴滴滴哒哒哒。
    玩具喇叭吹不去什么复杂的变化来,但是,当这个对敌人来说充满了不祥的声音能响起来也就够了。
    果然,敌人立刻开始溃散。
    高远在对讲机里急声道:“前方没有威胁,继续前进。”
    潘新和李金刚转过了石岬,他们来到了装甲车前面,然后潘新毫不犹豫的跳上了最后面那辆装甲车,他探头往里面看了一眼后,立刻道:“试试能用吗!”
    稍过了片刻,高远就看着那辆bmp2装甲车上的炮塔转动了,紧接着,三十毫米机关炮开始喷吐出了火舌。
    人死了,炮留着,这对敌人来说真是人生最大的不幸。
    李金刚就站在装甲车旁边继续吹着喇叭,而高远这时候跑了下去,从峭壁上直接跑下了公路,然后他端着步枪开了火。
    打一个短点射,然后用快的不可思议的速度跑出十几米再开几枪,然后再跑再开。
    在远处看来,就像是有十几个人在连续的开火。
    于是敌人彻底乱了,零星的反击迅速消失,高远触目所及之处,所有的人都在扭头开始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