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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风吹散垂柳上新发的芽包,落了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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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奴的房里来了一个新丫鬟,叫红霜。
管家带着红霜来的时候,傻奴正在喝药,自从李远山走后,她就病倒了,是风寒,连躺了三日都不见好。
老夫人心疼极了,但她自己也病着,无力照顾傻奴,只能让管家多费心。
管家左右为难,爷走的时候可是吩咐过的,要让夫人自己学着做事,不能什么都依赖老夫人,否则夫人将永远离不得人。
“夫人,这是红霜,是我新买来的丫头,人勤快,还会写字。”管家笑眯眯的,“这是爷临行前特地吩咐的,怕您无聊,找个读过书的丫头教您学字,也可以打发点时间了。”
傻奴被药苦得皱脸,管家的话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管家没有一点不快,从怀中掏出一封信,递给傻奴,“夫人,爷来信啦!”
傻奴愣了一下,拆开一看,除了李远山三个字,她什么也不认识。
管家的笑脸越来越大,“以前爷的家书最多三个月一封,现在真是有空就写……要我给您念念吗?”
傻奴小脸惨白,但眼睛很亮,点了点头。
“他说一切安好。”就四个字,且龙飞凤舞,纸张上有着被雨水沾湿的痕迹,可以看出李远山是如何在紧锣密鼓的路程中挤出时间来写信。
又过了半个多月,李远山的家信又送了过来,这次写了满满一张。
管家乐开了花,“爷说路上好多士兵都因为淋雨而得了风寒,连一向健康的苏将军都不免小病一场,只有爷没事。爷还问您,有没有……”
管家顿了顿。
傻奴被红霜打扮得像个火红的狐狸,一身红衣娇艳如在雪地中打滚玩耍的妖狐,合上嘴唇上的口脂更是美得惊心动魄。
她着急地看向管家,“问什么?”
管家笑道:“问您有没有好好如厕……哎哟,您快学写字吧,老奴的脸皮子薄,念不得了。”
傻奴的脸一红,拉着红霜的手说:“教、教我……”
红霜很为难,她教了,但是教不会,就是她家里五岁刚开蒙的弟弟也没这么难教。
管家继续打趣道:“爷还说了,让您不要总去老太太屋子里,自己多学学写字,回来要查功课的。”
管家把信折好,放在了桌上,这封家书不必给白氏看,完全没提到。
与此同时,整队休息的李远山给自己的骏马卸下马鞍,拍了拍马儿的脑袋,温顺的骏马低着头,眼睛黢黑。
他闻了闻自己身上的臭味,想,若是傻奴闻到自己身上现在的味道会如何?
付全走了过来,挑眉道:“桃子。”
李远山低头一看——油桃。
他面色立马变得古怪起来,“这都什么时候了,怎么还有油桃?”
“不吃拉倒!”付全想缩回手,但论速度,无人能比得上李远山,他被李远山结实的小臂牢牢压住,听着那人沉沉的低笑,纳闷问:“一个桃子,至于那么高兴?”
李远山眉目愉悦,隐约骄傲,“你懂什么。”
无毛的桃子,鲜嫩多汁,饱满甜美……
他眼睛半眯下来,身体燥热。
他想傻奴了。
一口吞掉半个桃子,放在口中回味,一手摸出羊皮纸和远山黛,他洋洋洒洒写了整整三张。
额角的碎发落下,他的脸上还有着许多来不及擦干净的灰尘,汗珠顺着额头滑落至挺拔的鼻子,又从鼻尖滴落在羊皮纸上。
落款利落,在最后一笔却顿了很久。
他确定,他想傻奴了,不仅是男人对女人的想,更是夫君对妻子的想。
作者有话说:
男主又想歪了。
宝贝们,明天9号,停更一天哈,要上榜单了,压一下字数,嘿嘿嘿
第13章 危机
李远山把信封了起来,交给一个驿卒。
他每到一个驿站就要送出自己的家书,但越是靠近西南边疆,驿站的数量便越少,而距离上一次送信已经过去了五六天的时间,这次是三封信共同寄出,十分厚实的一叠。
他穿着沉重而冷厉的铠甲,上挑的凤眼摄人心魄,弥散着属于上位者的强势,因为长期骑马而布满茧子的手不耐地敲击着柜面,指尖隐隐还沾着不知道属于谁的血迹。
驿卒不敢耽搁,当即收了信件,牵了马儿就要走。
李远山喊住他:“等下。”
此处驿站距离他所在的瑶水只有半天脚程,若是傻奴回信,或许他还能收到。
他心头一动,“可否请京城的驿卒带回一封信给本将。”
驿卒不敢怠慢,连忙称是。
他以前就听说过这位将军的名字,但还是第一次见到真人。
这位大将个子高出常人许多,身材魁梧,投下的影子如同山一般笼罩了他,身上的血腥气和压迫不由得让他想到这次瑶水之战的残酷。
昨天瑶水传来消息,说是敌军被打得落花流水,对方大帅一看大势已去,就下令撤兵五十里,落荒而逃。
这本是好事,谁也料不到之前在瑶水瑶南烧杀抢掠的一支军队居然这么快就被打退了,镇国大将军果然名副其实,是个战无不胜的传奇。
但问题就出在,这个李将军率领几十精兵不依不饶地追出了国界几十里地,把敌军全部歼灭了不说,还把对方大帅的人头悬在两国交界处的瑶水城门外,那双含恨的眼睛就那样不甘地圆瞪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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