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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尊之试药郎 第1节

      女尊之试药郎
    作者:又逢年
    一句话简介:我捡来的试药人最后成了我夫郎
    第一章
    传闻药仙谷四季如春,谷内景色如仙境般,令人流连忘返。
    可惜山谷周遭常年浓雾不散,若非有人指引,寻常人只会如鬼打墙般在山中打转。纵然碰上有几分真本事的,大多也会被更内层的瘴气挡住。
    原因无他,只为图个清净罢了。
    一间宽敞明亮的庭院内,翠色藤蔓缠满房梁,新长的嫩芽已快够到屋内,但庭院的主人却任由它肆意生长。
    堂前空地上摆放着三架簸箕,每个都铺满草药,趁着艳阳日翻晒。
    正值盛夏之际,暑气闷热难消,不仅人满头大汗昏昏欲睡,连院内的三只犬畜也早早吐着舌头缩去阴影处打鼾。
    一位身姿欣长的年轻女子从内堂走出,她面容姣好,身周气质如水温润,嘴角总噙着抹淡笑,看着便给人亲近之感。
    女子将手中几株草药在簸箕上摆好,又熟练的将下面一层翻了个面,这才从怀抽出帕子,慢条斯理将指尖泥污擦净。
    忽而一道爽朗的女声由远及近传来,打破谷内难得的寂静,“师姐,都准备妥当了,我们几时出谷?”
    曲雁将染了泥污的帕子收起,抬眸看向声源之处,来人正是她的师妹梁纪倩。
    梁纪倩并未进入院内,只停在门口看向自己师姐。只因方才还在打鼾的三只犬畜此刻全部醒来,谨慎盯着来人的举动,个头最小那只甚至已呲牙威胁,好似她再上前一步便会狠狠给她一口。
    梁纪倩瞥了那只毛绒绒小狗一眼,很是无奈的往后又退了一步,语气藏着几分幽怨,“阿黄,你再这般凶,下次厨房剩下的骨头便没你的份了。”
    她说的诚恳,根本不在意面前的狗能不能听懂人言。
    曲雁扫过对峙的一人一狗,面上划过抹好笑,接着径直抬步向门口走去,顺便打断了她们的交流。
    “走吧,早去早回也好。”
    两人一前一后从堂内走出,庭外一片盎然春意,飘荡空中的丝缕药香与花香交叠一起,沁人心脾,真似人间仙境一般。
    谷中正当值的弟子此刻见了二人,也都低头问好。
    梁纪倩今日出谷是照例巡查药堂,药仙年少时曾云游四海,心中不忍见人间疾苦,便在十三城内设立济善药堂,每逢初一十五便无偿施诊。偶有罕见的疑难杂症,多会记录成册,最后都交于药仙谷。
    世间更有传闻,集天下药学之大成不太医院,而在药仙谷。
    当年这般说法愈演愈烈,令药仙谷在江湖中名噪一时的同时,朝廷的人亦暗中来访。
    彼时曲雁尚年幼,她只知晓,那夜师母与那些外来人秉烛夜谈过后,便将谷外设下瘴气,自己则逐渐退隐江湖,不问世事。
    如今这药仙谷真正掌权的,便是药仙的首徒,曲雁。
    出谷之路有两条,曲雁偏生选了路窄且偏僻的土路,这条路出去后距离后山村落颇近,谷中负责采集之人偶尔会去村中收药,走的便是此路。
    梁纪倩看着身侧曲雁不缓不急的步子,眼中不免透出些许疑惑,早上两人在前堂碰见,梁纪倩说自己要出谷,谁料师姐思索片刻后点点头,说她也有此意,正巧一起出去。
    曲雁这两年极少出谷,梁纪倩本以为她有急事,现在看着也不像如此。
    “师姐久不出谷,此行是为何?”
    曲雁脚下步伐未停,闻言只幽幽道:“寻一位有缘人。”
    她说的不紧不慢,语气听着也不像是什么正经事。
    梁纪倩足下一顿,不知该如何接话,只好抿住唇角未再开口。师姐不愿说的事,她也不好再过问。
    曲雁此行确实是来寻一位‘有缘人’,她此前将师母留下的百毒谱研究透彻,那谱书是抄本,许多方子都有残缺,清晰记载的不过尔尔。
    她闭关五月,在残方的基础上自己研制了几味新药,只是未在活人身上试过,不知药性如何。
    今日她出谷,就是为了寻一位试药人。
    “时候不早了,那我便先入城了。”梁纪倩顿了顿,又补充句,“祝师姐早点寻到你的有缘人。”
    在与梁纪倩分离后,曲雁便朝着村落的方向一路行去,这条路不仅离村中近,离荒集亦近。所谓荒集,便是一处贩卖奴隶的集市,买家只需出钱便能令人回去,此后死活皆由买家做主。
    试药人不同于常人,需得体格健壮,无其他繁杂病症之人。
    曲雁想着那几味新药的作用,足下步伐又加快几步。荒集在村口,每日都有奴隶出售,她从谷口绕至后山下,准备抄个近道去碰碰运气。
    后山下挨着一处山崖,其崖上之路陡峭荒芜,前些年有不少村民在打猎与采药途中葬身此地,后来事情传开,此地便少有人涉足。
    曲雁踩在半人高的荒草之上,草中窸窸窣窣的声响不断,她却神态自若丝毫未在意那动静。几条草蛇隐在荒草中逐渐靠近女人的身影,又在几尺之外蜿蜒爬走。
    此地毒虫蛇蚁四季常存,谷中人自有方法可避开它们的侵扰。
    就在路过那处山崖不远处时,曲雁足下步伐忽而一顿,继而转身朝向右侧走了几步,鼻尖轻嗅一下,那股若有若无的血腥气又清晰几分。
    山崖下野鹿成群,这血腥气颇为新鲜,说不定是那头倒霉的鹿刚被狼猎杀,若是运气好,也许还能拾顶鹿角回去入药。
    原本想离去的步伐硬生生扭回来,寻着血腥气的源头走去,随着距离愈来愈近,空中的血腥气愈发浓郁,周遭却无半分野兽捕猎留下的痕迹。
    曲雁心间升起一丝异样,那常年挂着淡笑的唇角也跟着抿平。
    直到走到那处山崖下,那是一处陡峭斜坡,坡上原本乱石杂草丛生,此刻却被生生压出一道痕迹,像是什么东西从上面滚下来。
    曲雁抬头眯眼看过这斜坡的高度,又顺着痕迹一路撇过,在看见那具鲜血淋漓看不清模样的人影时,神色难得一凛。
    那人侧着身子躺荒草中,身下草地已被鲜血洇透,呈现出大片黑红色。一身黑色血衣早被乱石划至破烂,裸露的肌肤上亦全是血迹与污泥,散乱的发丝糊了满脸,看起来与死人无异。
    曲雁走到人影前蹲下身子,修长白皙的指尖探出,那具不知死活的人影发丝被轻轻拨开,露出一张被鲜血与污泥糊满的脸,看起来骇人异常。
    她指尖探到那人鼻下,在感受到那抹微弱的呼吸时,曲雁难得挑了挑眉。本以为这人是活不成的,还想当回好人就地埋了,也算功德一件,结果这人竟如此命大。
    救死扶伤本是医者天职,即便她不觉得自己有多心善,但秉承着来都来了的心态,曲雁抬头看向坡顶,神情若有所思,荒集便在坡上三里之外,离此处极近。
    她来都来了,总得带个人回去。
    曲雁仅思索一瞬,便再度垂眸看向地上之人,低声轻语道:“叫你碰上我,也算有缘。”
    在确定此人未有致命外伤后,便小心将人打横抱起,此人虽穿的不少,但抱着却并不算沉,曲雁回头撇了眼那处被血浸透的草地,转身便离开此处。
    仍旧是那条谷内小路上,正说笑的弟子们见到不久前刚离去的师姐行色匆匆,怀里还抱着具鲜血淋漓的肮脏人影,纷纷放下手中事,面色担忧围过来。
    “大师姐,这是怎么回事,可要我们帮忙?”
    曲雁看着小师妹试图伸手接过的模样,又看向她那稚嫩的小身板,只摇摇头走向前方药堂,几步路的功夫,她便抱着怀中人踏入院子。
    那三条放养的犬嗅到血腥气,此刻皆围上来吠叫,一声比一声吵闹。曲雁眉头一蹙,跟来的小师妹便十分会心将房门合拢,只将犬畜挡在屋外。
    “可是山下来求医的人,怎伤的如此重?”
    任玲看着那被血色泥污糊满的脸,简直像个怪物一般,语气不自觉有几分害怕,待大师姐将那人放在软榻上后,又自觉将药箱搬出来。
    “不是。”
    曲雁忽视小师妹讶异的神色,只吩咐了句,“去打些热水来。”
    待任玲离去后,曲雁看向那人破破烂烂的衣裳,眉头微微蹙起一瞬,接着便利落伸手便扯开她的腰封。正值盛夏季节,身上外伤若不及时处理干净,很可能引起高热,那时比现在麻烦百倍。
    外衫容易褪下,但里衣却早已与伤口黏在一处,硬扯只会使伤处损伤更大。曲雁抹出剪刀,动作轻巧熟练的沿着边际将里衣小心剪下。
    在动作间,她摸到块硌手的牌子,曲雁随手将它抽出,那牌子是铁制,通透漆黑,有股子难闻的血腥锈气。她只看了两眼,见上面的图案被划花,索性将它放在一旁,救人才是当务之急。
    最后一层衣衫被剪开,曲雁在看见塌上之人平坦的胸膛时,动作难得怔住一瞬,而后下手更轻几分。
    虽然他服饰不辩男女,面容又脏到看不出模样,但曲雁一路皆默认他是女子,甚至以为他是荒集偷跑出来的奴隶,走投无路才跌下悬崖。
    毕竟这世道下,男子大多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更遑论来这荒郊野岭处,倒是她先入为主错认他的性别。
    曲雁行医多年,无论女男的身子,此刻在她眼中不过是一团肉,待将他身上多余的衣衫彻底剪去,她看向这具称得上血肉模糊的躯体,缓缓蹙起眉头。
    “大师姐,水来了!”
    曲雁的思绪被任玲动静打断,她起身将软榻旁屏风拉开,挡住小师妹欲看向榻上的目光,接着从她手中接过那盆热水,颔首示意她离去。
    大师姐以往给人治病便习惯独身一人,任玲未多想,只乖乖阖好门离去。
    软榻上的男子身材清瘦,但又不似寻常男子那般单薄,应是常年习武之人,只是身上几乎没有一处好地,除去新鲜的擦伤外,他肌肤上有着数量惊人的旧伤。单是一眼望去,她便能分辨出两处刀疤与几处鞭痕、针刑。
    曲雁指尖停在他腰腹上,捏住那最后一片与肉黏在一处的衣衫。
    丝丝鲜血顺着肌肤流下,这种痛苦即便是晕死之人也能感受到,可他却好似无知无觉,只有微微起伏的胸膛证明人还活着。
    在处理完他身上的擦伤与右臂的骨裂后,曲雁看向男人最为凄惨的腰腹处。那伤莫约一寸,周边已有些溃烂的痕迹,血迹微微发黑,看起来应是久不愈合的旧伤,在摔下山崖时重新撕裂。
    赭色药粉被洒在骇人的伤处,只要伤处仍有余毒,此药便会有种极重的烧灼感。当初曲雁试药时不过在手上割个口子,洒了把常见之毒便疼至咬牙切齿。
    可他只蹙起眉头,其他什么反应都没有。曲雁端详着他的反应,眸中划过一丝趣色。
    “倒是能忍。”
    第二章
    清水很快变成混着泥污的血水,她唤来守在门外的任玲重新去打盆水。在等候的时刻,曲雁未看向他被自己擦干净的面容,反而盯着他胸口处的一抹红痣片刻出神。
    这是男子贞/洁的象征,自出生便会点上守宫砂,在破/身后才会逐渐消退,只是研磨守宫酿朱砂之法价钱不菲,小门小户出身的男子身上并不会有这东西。
    曲雁少时还曾好奇研制此法,后来还真叫她磨出小叠,只是碍于身边未有男婴,她还试图将这东西点在师妹身上过,后来被师母知晓,只将她痛骂一番,那小叠至今还放在仓库。
    后来出谷游历,肯让女子医治的男子皆为人夫,这倒是她头一次亲眼见到男子身上的守宫砂。
    曲雁指尖轻落在那处,神情极为认真,未有半丝轻浮之态,只全心全意研究朱砂痣是如何牢牢印在男子身上的。
    几声急促的犬吠与任玲喊叫的动静混在一处,曲雁指尖一顿,起身走到门口探查这吵闹的来源。
    在开门的那瞬间,一条黄色小狗飞快沿着门缝跑进来,身后的端着水的任玲急得不行,恨不得马上将它捉出来。
    “大师姐,我拦不住阿黄,它非要进来!”
    任玲情绪激动,手中水盆也跟着荡漾,眼见着便要洒出来,曲雁抬手接过,嘴上安慰道:“无妨,它不碍事,水给我吧。”
    任玲显然不是很放心放狗进去,在她记忆中阿黄一向很凶,但师姐都这般说了,也只好点头离开。
    软榻旁,阿黄前爪趴在软榻上,黑色湿润的鼻尖一个劲的在男人身侧嗅来嗅去,见主人坐在自己身旁,它摇了摇尾巴,便哼哼唧唧凑过来撒娇。
    手中木盆被放下,曲雁盯着软榻上不省人事的男人,手却抚上阿黄的毛绒绒的小脑袋,嘴中呢喃轻语。
    “你也闻见了,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