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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晚上,所有人都可说是各得其所。想要结婚的结了婚,想要摆排场的摆了排场。连Victoria也如愿跟一个叫Howard的帅哥交换了电话号码。跳过第一支舞之后,我们准备出发去机场。许多人过来道别,爸爸妈妈过来抱了抱我,对我说小心身体。我有点不耐烦地回答知道了,其实是怕流下眼泪来花了妆。回过头,看见一只握着一副宝蓝色缎子手套的手,好像不经意似的擦过Lyle的手背和衣袖。Lyle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倒是我抬头看了一眼,周围都是贺喜的人群,连个背影也没看见。
    我抓住最近的一个现场指导,要他安排车子送我父母和伴娘回家。他回答早就准备了,再一次让我觉得这场大戏里面,我就是个不明就里、不知所措的客串演员。我去卸妆,换衣服,走进电梯的时候,发觉Lyle已经不在我身边了。我觉得开口问别人,他在哪里,很傻很尴尬。不自觉的想起刚才那只手,手很白,手指修长,指甲修成干净好看的椭圆形,只带那么一点点尖,涂着透明的珍珠色指甲油……就像拍电视剧那样想下去,我知道自己不是认真的,而且下一秒钟就开始在暗地里自嘲,结婚不过几个小时,我就像许许多多要面子的已婚妇女一样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维护纯洁、幸福、理想化的家庭形象了。
    这样或者那样的想象继续着,直到我推开化妆间的门,看到朝向Greendale花园的落地窗开了一扇,狭长的窗帘在风里向房间中央散,Lyle就站在窗边,听到声音回过头,向我伸出手来,把我拉到他身边。他喝过一点酒,嘴里有酒精和玫瑰香葡萄的气息。他拥抱我,吻我的样子让我觉得自己刚才的念头很可笑。
    “要来不及了。”过了很久,我对他说。“会等我们的。”他喃喃的回答。
    大多数时候,我们两个人中间,我总是比较现实的那一个。
    再美的仙女也要刷牙,再帅的王子也要放屁。
    53)托马斯?曼的幸福
    我们飞越大西洋,抵达圣莫里兹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我不太理解旅行手册上说的“清爽的香槟气候”指的究竟是什么,不过,我们在那里度过的三天时间,每天都是干晴朗的。天空碧蓝,朝任何一个方向看过去,白雪皑皑的山峦似乎触手可及。森林苍翠,湖泊纯净,托马斯?曼曾经说过那里是极少数能让他觉得幸福的地方之一。但我在那里的每一天都在为同一件事情发愁。那个时候,Caresse在我的肚子里长到十八周半。就在婚礼之前的两三天,我开始能捕捉到胎动的感觉,尽管只是一天当中的某些时候,而且隐隐约约,像蝴蝶扇动翅膀那样细微,它确实在那里动了。但是,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之后,它有整整三天一动不动。
    不知道是不是很多第一次怀孕的人都有相似的感觉。一开始,我觉得不是怀孕而是误诊。然后开始怀疑它可能长得不大正常。十六周之后它总是不动,又害怕它是不是已经死了。我总是觉得会留不住它,看不到它足月出生的那一天。虽然,在知道它存在之前那一个多月里面,我又跑又跳还做过瑜伽,加班熬夜,吃饭有一顿没一顿,做爱的时候百无禁忌,它也过的安安稳稳的,一点问题都没有。反正,不管怎么说,在圣莫里兹的那三天里面,我都在为Caresse担心。
    每天我都说很累,不舒服,在床上躺上大半天。累是真的有点累,但更主要的还是不想错过肚子里面任何细微的动作。我没敢跟Lyle说,不知道他会是什么反应,是无所谓的笑我胡思乱想,还是郑重其事的带我去医院检查?我们是为了这个小孩子结婚的,如果它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事情可能会变得很讽刺。
    因为它,Lyle最近变得从来没有过的殷勤亲切,寸步不离的陪了我三天。大多数时候我们在房间里吃饭,从阳台上眺望白色和冰蓝色的远山,入夜之后,会有一条蜿蜒璀璨的灯带一直深入到山谷里去。最远也只到酒店楼下和附近商店和餐馆而已。那里是德语区,但店员或是侍者总是跟我说英语,跟他说法语。在圣莫里兹的最后一个晚上,Caresse还是没动静,我慌了,忐忑不安的告诉Lyle,他开头安慰我说肯定没什么问题,过了一会儿伸手过来放在我有些圆鼓鼓的肚子上,又把耳朵贴在上面听了听。他也有点担心了,我们到达洛桑的第一件事变成了看医生。 一个中年男医生给我检查,告诉我一切平安无恙,用钟型听诊器就可以听见胎心音清晰平稳,每分钟大约一百五十五次。接着又说:“十九周了,你们想不想知道性别?”
    我们几乎同时回答,Lyle起先说不想,听到我说想,又改了口。于是,在那个无数山坡和无数深谷组成的小城市里面,那个水晶球里的童话之城,我们的手拉在一起,第一次看到Caresse的脸,也终于知道,它是个女孩子。B超照片印出来有A4纸那么大,一片温暖的橙色里面,细小的五官柔和而含糊不清,眼睛闭着,一只手做着个招手似的动作。
    可能是超声波吵到她睡觉,离开诊所之后,她又开始动了。
    54) 超重
    蜜月旅行在两周之后草草结束。既没有满一个月,也没有太多甜蜜的感觉。
    白天,我每个小时都要去一次厕所,抱怨天气太热,鞋子紧了,脚疼。有一天,我们几乎逛遍了所有地方,只为挑一双舒服的鞋子。而Lyle总是从店员手里接过鞋子,跪在地上帮我穿了又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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