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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审案

      说完了张府,咱们再说说这次明火执仗,夜宿钟山客栈一刀连伤六命的这几位“好汉”。
    太乐安霖将几人捆着送进官府,就因为这案子就是定了,审一下几个能说出来话的强盗,签字画押之后,身上的伤都不用医治,到时候午时三刻往菜市口一押,师爷再一念罪状书,刽子手鬼头刀手起刀落,就低斩立决了。
    可还真就不是太乐安霖所想,这六位强盗送到官府,和这赵掌柜一起被拉去医治,赵掌柜虽然受伤面积最大,但是受的都是皮外伤,当天就被送到了赵掌柜的朋友家疗养,这几位,重伤肋骨都打折了几根的,该治疗治疗,有这么三个人受伤轻的,治疗完清醒了,县老爷就开始审案,看看事情是不是太乐安霖和赵掌柜描述那样,是不是这六人将钟山客栈屠了个遍,再怎么糊涂的县令,也不能说只听两个人的只言片语,就转手把晕过去的六个人直接砍头。
    这三个受伤较轻的强盗呢,一个是那个刀插在小腿那个,一个是鼻子被打碎的那个,还有一个就是往外跑的那个。其中呢,鼻子有被打碎那个,由于碎的是鼻子,压根说不了话,嘴张开喘气都喊疼呢!
    所以呢,这县老爷只能审剩下这俩强盗,最开始刀插在腿上那个站不住,还想要个凳子坐坐,不过县老爷聪明:跪着吧!跪着就不用凳子了,这县衙里,除了老爷我,还没人能坐着审案呢!
    前文书也说了,这群人是有周密的计划的,所以来的时候,也是分批来的,例如:今天一个强盗打扮成挑夫来客栈,明天两个强盗组团打扮成小贩一起来,他们不是一天进来的,所以呢,这客栈的账本上呢,也都记载他们每个人入住的时间,姓名什么的!
    至于姓字名谁,没有必要写,活不过几章就注定被砍头,读者还得记名字,太累!
    而县太爷知道钟山客栈被屠,也找来仵作,进行验尸查案,仵作就是现在的法医,仵作一查钟山客栈的这些尸体呢,最基本的,这些人应该是同一时间死亡,每个房间里呢,多少都有点反抗的痕迹,但是死者都没出去自己的房间,就被杀了,这就说明这凶手不止一个,要不然这头杀人那么大的动静,睡得再沉,也不至于说,一个人没跑出去就都在自己的房间里被杀,而且凶手对整个客栈都特别熟悉,因为杀完人刀是滴血的,顺着每个房间的血迹来看,是好几个人都往楼下那个赵掌柜住的房间走,再有,就是从楼上楼下的血迹来看,这里的确发生了两场打斗,因为第一次杀人的血都干了,而且渗进地板了,可是第二次打斗的血,有的还没完全干呢!还有就是,案发当天晚上时候,第一次与第二次打斗的中间某一段时间,有人用炉子烧热水洗澡了,而且,点炉子所用的引子,是用衣服点的!
    从以上种种,仵作基本就认定是这几人为非作歹,图谋赵掌柜家财,持刀行凶。但再怎么认定,你也是推断,那时候,还是以审为主的,以证为辅的,该审还是要审的。
    询问了跪在堂下的二人姓名,翻开钟山客栈的账本一查,还真巧,两人是结伴而来到钟山客栈的,是一伙人。那就审吧!因为什么来的钟山客栈!又在钟山客栈里做了什么!你二人还不从实招来!县太爷当时一拍惊堂木,连喊!带吓唬!
    而堂下这两人,包括同伙的四个人,在干这种事的时候,早约定好了,谁要是出事了,再怎么严刑拷打,不许供出其他人,而且,两人去客栈时的身份,是贩枣的客商,就连名字,都不是自己的本名。到时候就算是县太爷审案,也能对答如流。唯一可惜的是一伙六个让太乐安霖一窝端了。
    而这功夫,就能看见出这俩人谁聪明谁傻了,其实之前也能看出来,当时第一个冲向太乐安霖的,是现在腿上有伤,被太乐安霖一脚踢到刀把,刺到小腿的那个人就不怎么聪明,要是聪明,这种玩命的事,冲到第一个,必然会第一个受伤。而另一个相对就聪明,看到事情不好,第一个想法是跑,虽然最后被太乐安霖打晕了,但是人家还知道跑!
    而在在大堂上,县太爷刚问完话,还未等旁边的同伙说呢,这个逃跑的强盗抢先开了口:“禀......禀......禀......报!大人......小人......。”
    “停!停!停!啊!是个磕巴啊!那你身边那个,是不是和你一伙来的客栈啊,你俩认不认识啊!县太爷一听,这一句话吭哧了半天没说完,这案子要审完他,下了堂能去喝明天早上的豆浆,得了,不能说一个结巴两个都结巴啊,问问身边那个腿上有伤的吧!”
    “对!俺俩......同伴......问......问他!”说完,这逃跑的强盗一指身边的这位。
    腿上有伤的这位都诧异了,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一起杀人越货都有两年多了,也没见过这位磕巴啊?一起闲聊的时候,就他能说,絮絮叨叨的,整个一话痨啊,这让人揍完,打成结巴了?”还未等这个有点笨的强盗想明白呢!
    这头县太爷可听明白了,啊,一伙的,问他吧:“是不是你杀的人啊!他是不是你同伙啊!”
    这事,你要说是你干的,六条人命,要是把这几年杀的人统计起来,给自己剐了都不冤。腿上有伤这位,一口咬定:“不知道!”
    “不知道?好办!来老爷大堂上的,刚开始都不知道,后来一顿板子下来,知道的比老爷我都多!俗话说得好:人是苦虫,不打不行。人是木雕,不打不招。来人杖打二十!”
    那时候,审讯就靠打!而一般用刑最多的就是打屁股。因为这打屁股吧,量刑大,你要说这人重刑犯,罪都定下了,还死活不招,几板子给人打死,也不是不能做到,打屁股的时候,稍微往上移,一棒子抡腰上,几下就能给人打死,而且说是重打二十,打的时候报数就有讲头,啪!啪!啪!啪!一!啪!啪!啪!啪!二!打去吧,说是二十,能给你打到一百都停不下来。但你要说往轻了打,罪本身没多大,再加上给这些执行的衙役上下打点好了,打的时候就不那么打了,第一板子抡到地上,啪的一声!第二板子抡在第一根板子上,声音还大,还没打到人身上。报数的时候也不一样,啪!一!二!三!四!五!啪!六!七!八!九!十!打一下报好几个数。当然,这么被打,你得叫的惨点,要不然县太爷听不到可不行!白天打完了,提着裤子就跑了,转头就能看见坐在饭馆请衙役吃饭呢!
    而向这样的命案,大案!上面催的急,再加上这人也没打点衙役,这二十大板啊!是实实惠惠的打在了屁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