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页
吃过晚饭不久,陶秩家门口就停了一辆陌生的车,王思宇站在庭院里大声喊陶秩的名字。
陶秩急匆匆放下手里的水果,往外探了一眼,很快缩回头来,对余彦伦和严述说:“有人来接我啦,我走啦。”
说完他就一蹦一蹦跑了出去,头上的头发跟着他的动作像一颗蓬松的蒲公英一样晃动。
“这么着急啊?”余彦伦探头探脑,看清站在庭院里王思宇的样子,“嚯”了一声,戳了戳严述小声说:“这小子长得不错啊,陶秩就喜欢漂亮的,看见漂亮的就走不动道。”
“他俩好像信息素契合度也不错,那么容易就留下味道了,我回去得查查是谁家的小子。”余彦伦搓了搓手,兴致高昂,转头一看严述那张如丧考妣的脸,兴致一下去了大半,“你今天咋一直都闷着张脸?”
“叫他八点半回家。”严述看着王思宇接过陶秩的书包,又给陶秩开了车门,陶秩的身影一缩,缩到车厢里看不见了,他才收回了目光,余彦伦稀奇地说:“你咋那么专制呢?舍不得了吧,以前他老黏你的时候,你还觉得人不独立,后悔了吧?”
“小孩就是一转眼就长大了。”余彦伦眼里慈爱满满,一边往回走一边翻找自己的手机,“不过八点半还是太晚了,八点就得给我回来。”
严述站着没动,他在缓慢地思考,好像缓慢迟钝的思维能延缓他的痛苦一样,但还是难以遏制,哪怕他的理智告诉他,他没有权利去阻止陶秩交友,也没有权利阻止陶秩恋爱。
他和陶秩的信息素契合度太低了,只是一个勉强达到不互相讨厌的程度,他在陶秩的面前是一个无趣严肃的Alpha,连信息素都是寡淡无味的,哪怕严述把自己腺体挤扁了,也无法在陶秩身上留下多浓的味道。
而王思宇轻而易举的接触就能留下让人难以忽视的信息素味道。
按照信息素的吸引定律,王思宇在陶秩眼中会比严述更耀眼百倍,严述觉得残忍,谁都不想自己在心爱的人眼里是黯淡无光的,哪怕他和陶秩一起走过了十几年,他熟知陶秩每一次的欢乐、悲伤、痛苦和成长,也无法改变这一切。
坐在后座上的陶秩看了一眼手上的衣服,一把丢回了王思宇腿上,气吁吁地说:“什么嘛,你还说会帮我缝好,你看看你的破针脚!”
在严述看来在陶秩眼中是耀眼存在的王思宇捏着粉紫色的裙子,梗着脖子和陶秩争论:“拜托,我缝得超级棒好吧?你看看,你看看,这里还有我辛苦缝合留下的血迹。”
“啊!”陶秩更加受不了了,嫌弃地说,“你还好意思说,你都不把它洗干净。”
王思宇也不干了,张着嘴巴学陶秩的样子嗷嗷叫,“好嘛,你嫌弃我,你居然嫌弃我!”
“这要是严述给你缝的,你还嫌弃不嫌弃?”王思宇咄咄逼人,把那拙劣的针脚放在陶秩的鼻子下,陶秩吞吞吐吐,憋出一句:“严述哥哥才不像你这样笨呢……”
作者有话说:
陶陶:好喜欢严述哥哥呀,希望严述哥哥也能喜欢我(?????)
严述:陶陶一定不会喜欢我,我好难过我好自卑,我能给陶陶什么,我连信息素都满足不了他,我只能眼睁睁看他喜欢上别人QAQ
第78章 隔壁小王
王思宇说陪陶秩练舞,他真的担起了护送陶秩的职责,陶秩练舞的时候他就在舞蹈室的角落坐着,有时候捧着手机玩有时候捧着作业咬笔头。
王思宇那么大一个人坐在角落里也很引人注目,虽然他平时脾气不好,但如果女生要他跑腿什么的,他还是很乐意帮忙的。
古典舞男舞和女舞还是有区别的,陶秩有些动作改不过来,在队伍里看上去有点突兀,王思宇每次都大声喊出来,陶秩气得脸红跺脚,几次之后就不愿意王思宇跟着自己了。
他怀疑王思宇打着自己的名义逃课来了,顺便还能欺负一下自己,这小日子过得实在是太美妙了。
王思宇正处在不知道如何表达喜爱的年纪,淡荷粉色的舞裙穿在陶秩身上也不显得娘气,反而有一种清丽干净的少年感,陶秩的舞姿也没有他嘴中那么难看,反而灵动舒张,修长的的双腿在舞裙下柔缓地舞动,指若柔夷,腰肢纤细柔软,像一朵开在荷塘里娉婷袅娜的荷花,又像一尾活跃灵巧的小锦鲤,王思宇轻易地就被吸引了。
但他不会承认,还要拿不从心的话掩饰自己,但陶秩要他别跟来,他又死皮赖脸地黏着,还主动帮陶秩缝裙子,笨拙地捏着针做精细活。
陶秩翻着自己的衣服,还是勉强接受了这拙劣的针脚,好好把衣服叠好了放进书包里,王思宇看着他的动作,突然说:“严述经常去你家吗?”
“他家就在我家对面呀。”陶秩说出口后,又思考了一下,换了一种更稳妥的说法,“也不算他家吧,小时候他爸妈出国,我不想他也走,就叫他住我家来吧。”
陶秩腼腆一笑,还有点不好意思,“我怪笨的,不过他真的没有走,还搬到我家对面啦。”
王思宇很吃味陶秩现在的笑容,这个笑容完全是为严述绽放的,灿烂又甜蜜,王思宇存心找点不痛快,摁了摁自己的手指关节,故意说:“现在是你要出国了,他知道吗?”
陶秩的笑容一下收敛了,情绪明显失落了下去,下学期陶秩就是高三生了,陶秩这个成绩在国内参加高考,基本没有可能考到什么好学校去,所以父母商量着给他送出国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