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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芸记得很清楚,差点没把李王氏气到吐老血,闹得李家上下鸡飞狗跳,她也可以趁乱带女儿偷偷离开。
    一踏进李家院子,李王氏就甩开宋芸,着急忙慌地冲进北屋,看到床上两条光溜溜,气血攻心,头晕眼花,一屁股坐到地上,扯开嗓子开始鬼哭狼嚎,生怕动静闹小了,引不来村里人过来看热闹。
    这就是李王氏对自己女儿深沉的母爱。
    在儿子的利益前面,女儿的名节根本不足挂齿。
    而在李王氏看来,反正木已成舟,无法挽回,还不如狠狠地敲冯年峰一笔竹杠,这样她和三个儿子以后的日子也好过些。
    宋芸太了解李王氏,将女儿放到地上,拍拍她的后脑勺,将人支出去玩,然后跟着听到动静跑过来看热闹的村民一块进去。
    李小花和冯年峰已经穿上衣服,但因为时间太赶,衣衫不整,披头散发,甚至脸上不可描述的情、欲还没褪去,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发生了啥,三两扎堆议论纷纷。
    这咋回事?小冯同志不是一眼看上大花了吗?昨儿个还跟李婶子提亲说要带人回城结婚。
    说你木鱼脑袋还不承认,小花想进城不是一天两天了,好不容易逮着机会那可不得抓死了。
    那也不能没结婚就发生关系吧?姑娘家家的清白多重要,这样嫁过去,婆家肯定会看不起她的。
    李小花却不以为然,清白能当饭吃?只要她一举拿下冯年峰,跟着对方回北城婆家,以后她就是城里人了,才不是你们这群眼皮子浅的乡巴佬。
    那可是北城啊,他们国家最大的省城,冯年峰跟她说那里满街小车,那里的人民吃得好穿得好,随便拉一个出来都是万元户,他们小山村没有一个万元户,嫁过去,她就是万元户太太,出门坐小车,回家红烧肉,那小日子光是想想都觉得美滋滋。
    更重要的是,李大花做梦都想去北城,已经开始自个儿编故事登报了,如果她去了她心心念的北城,她肯定得嫉妒死她。
    李小花从小羡慕李大花,长得漂亮,在学校老师喜欢同学欢迎,回家就连她亲爹也对她更好,长大后还抢走她喜欢了十年的男人,从那以后,李小花就把对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处之而后快,她的一切,她都要抢。
    要死啊,冯年峰你这个喂不饱的白眼狼,老婆子一心想要成全你跟大花,为了劝大花跟你好,老婆子舌头都要说破了,你呢?瞧瞧你都干了啥?你咋不拿把刀砍死老婆子我算了!我就小花这么个闺女,清清白白的黄花大闺女,就这样被你这个畜生给糟蹋了,老婆子我我一头撞死在这儿算了。李王氏撕心裂肺地嚎完,抱住冯年峰的大腿,闷头使劲往上撞,她撞不撞得死不知道,对方的腿倒是快被她撞折了。
    冯年峰面露痛色,赶紧将人从地上搀起来,李婶子,对不起,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冯年峰离婚两年没碰女人,别说李小花长得还不错,娇滴滴欲言又止地看着他,就是一只母狗冲他撅屁股,他都挪不动腿。
    不是故意的?!我闺女的清白,你说声对不起就想完事?李王氏反手扒住冯年峰,拉着给围在门口看热闹的村民展示,乡亲们啊,就是这个臭小子,他不要脸,他耍流氓,大伙赶紧帮老婆子送他去公安局蹲篱笆。
    一听李王氏要报公安,冯年峰立马慌了阵脚,连声求饶,李婶子,我错了,再也不敢了,我赔您钱还不行吗?
    话音未落,李王氏已经竖起五根手指凑到冯年峰面前。
    五十块?冯年峰喜出望外,没想到李婶子还是刀子嘴豆腐心。
    青天白日你做什么春秋大梦?我宝贝闺女的清白就值五十块,你以为自己赶集称猪肉呢?李王氏晃了晃自己的五根手指头,一字一句强调:是五百,不是五十,你给我听清楚了吗?
    冯年峰顿时傻眼,半天回过神,艰难地咽了咽口水,婶子你没有搞错吧?五百?!
    如果非要他花五百块娶李家一闺女,冯年峰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李大花,虽然结过婚生过娃,但抵不过人实在太好看了,就连他也从来没见过长这么漂亮的女人,比他家里三个嫂子强太多了,带回家多有面子,不枉他大老远地跑这么一趟。
    小冯同志,听婶子一句劝,李王氏见人心疼钱,变脸比翻书还快,好言好语地劝道,钱财乃身外之物,你是愿意蹲篱笆还是愿意花点小钱给家里带回这么一水灵的小媳妇?
    冯年峰下意识地望向站在人群里的宋芸,就他们这破地儿养出的姑娘,一个两个面黄肌瘦发育不良,也就宋芸配得上水灵二字。
    李小花将冯年峰的反应看在眼里,心头妒火轰地烧起来,一把亲密无间地挽过对方的手臂,轻飘飘地瞥了眼宋芸,似炫耀,然后跟李王氏说:妈,冯大哥没耍流氓,我们是你情我愿,两情相悦,你就成全我们吧?
    李王氏在心里骂李小花没出息的死丫头,有了男人忘了娘,胳膊肘居然往外拐,还是太年轻,没吃过生活的苦,不知道钱的重要,以后有她哭的时候。
    钱是很重要,李小花当然知道,但她也知道,就算冯年峰给她妈一千块,她也分不到一分钱,都是她三个弟弟的,所以她干嘛要冒着毁自己姻缘的风险跟冯年峰闹不愉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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