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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个月前,我和布鲁斯交往时最远也不过想到分手可能我会伤心一段时间,第二天就要去酒吧找几个小帅哥哄哄我。
半年前,我在想和一个人交往就等于痛失对其它小帅哥的调情权,因此复合这件事我亏大了,为此我必须多捏两把胸肌。
今天我却要推翻此前的所有想法,和一个人站到证婚人面前发誓。
我们昨晚甚至还打破了First look的习俗,虽然只是连表情都看不清楚的一次会面。
佩珀亲自开车送我去婚礼的举办地哥谭大教堂。
今天这位司机兼职伴娘,穿着小礼服高跟鞋一脚踩下油门,汽车顿时飞出去十几米。
我坐在后座,副驾驶座上是穿着白色小西装的迪克,旁边是戈登家的女儿,也是这次婚礼的另一个花童芭芭拉。
我按耐住咬美甲甲片的冲动,后知后觉感到恐慌和紧张。
“要不我们改天再结婚吧。”
我虚弱地对佩珀提议,“麻烦调转一个方向,我们现在就私奔。”
佩珀冷酷无情,“不,你不想。”
迪克小小声道,“阿福会开着直升机过来追你的,别惹阿福,你不知道他以前是干哪行的。”
我记得阿福很早以前就在韦恩庄园工作了,难道他以前还能是特工不成?
红头发的小姑娘芭芭拉老成地拍拍我的手,“不要紧,很快就过去了,你只要记得点头就行。”
我捂着脸,又怕弄花了脸上的妆容,“别说了,我更害怕了。”
我在认真思考现在逃去卡玛泰姬,被王扔回来的可能性有多大。
但这件事很明显没有我后悔的余地,等我再抬头,教堂大门就在我眼前。
一个有些陌生的人站在门口,西装革履,准备充分。
我都快忘了二叔长什么样,看他的发量至少我不用担心克兰家族有秃头基因。
看到车停在教堂门口,二叔拉开车门,扶衣着累赘的我下车,芭芭拉和迪克赶紧跑下来帮我托好裙摆。
佩珀是伴娘,要先我一步入场。她匆匆跑去和边上站着的两男一女汇合。
斯塔克也在其中,好歹今天老实打了领带,没有卫衣搭西装跑上台。
另外一男一女我不认识,我猜应该是布鲁斯的朋友克拉克和他的女友露易丝。
他们简单寒暄几句,掐着时间进场。
我和二叔、迪克、芭芭拉等在外面,怀疑自己失去了移动能力。
“你发髻里别的花是什么花?”二叔突然开口。
“啊。”
我想了想,花是布鲁斯送来的,特意嘱咐造型师要作为婚礼造型的一部分,“是白色山茶花。”
“哦。”二叔应了一声,不再开口。
他似乎也察觉到这样有些尴尬,又说,“结婚后,好好工作,吞掉韦恩企业,克兰家族就能成为哥谭第一大族。”
只有两个家族成员的第一大族吗?
“……好的。”我露出一个假笑。
二叔看了眼手表,同时教堂顶部的大钟被人敲响,浑厚的钟声回荡在哥谭一如既往灰亮的天空下。
我不安地捏捏手指,二叔抬起胳膊,示意我挽住他,“该入场了。”
迪克托着我如云似雾的沉沉裙摆。芭芭拉踮起脚,帮我把用银线绣出郁金香和山茶的头纱整理好。
大门向我们打开,所有人的目光被头纱隔绝在外。我屏住呼吸,心跳声大过主持人兼证婚人阿福的开场词。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从红毯这头走向另一个人的。胆怯与勇气交织成一张细细的网,劈头盖脸把我笼在婚姻里。
二叔松手的那刻,另一只手接住了我。我的心情奇妙地安定下来,仿佛一只行驶已久的船终于在耗尽力气前找到了停靠的港口。
“你今天很漂亮。”他轻声耳语,“比我想象中更美。”
“你别说话,”我的声音发紧,“我害怕。”
他大概是笑了一下,我听见极轻的叹息声,好像被我迟来的紧张逗笑了。
“如果我不把你带回去,明天阿福就会拎着猎.枪把我赶去后山和兔子睡一窝。”
所以阿福年轻的时候到底在做什么啊,你们的形容也太恐怖了吧?
我们在有一句没一句的悄悄话中走到台上的阿尔弗雷德面前,转身相对。
布鲁斯在阿福的示意下揭开我面上的头纱。
光在那瞬间笼罩了我。我眨了眨眼,撞进布鲁斯深深的眼底。
他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讨厌的人,也是最讨人喜欢的人。
他偏执、阴沉、自说自话,他善良、勇敢、灵魂闪闪发亮。
他马上就要成为我的丈夫,我将是他的妻子。
阿尔弗雷德的声音是从未有过的庄严肃穆。
“韦恩先生,你愿意娶你面前这位美丽的女子为妻吗?”
“与她生活在一起,和她结为人生伴侣,无论何时都安慰她,保护她,爱惜她,视她如珍宝,无论她疾病还是健康、富裕还是贫穷,都能始终如一地待她到永远吗?”*
我捏住自己的手指,他的答复比我想得还要快和稳定,“我愿意。”
阿尔弗雷德微微颔首,转向我,“克兰小姐,你愿意嫁给你面前这位英俊的男士吗?”
“与他生活在一起,和他结为人生伴侣,无论何时都陪伴他、相信他、支持他、依靠他,无论他疾病还是健康、富裕还是贫穷,都能始终如一地和他走到人生尽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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