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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彬不想向他解释,在他跑出来的这段时间里,他四处寻找却始终徒劳无获的时候,内心的恐慌是怎样把他一点点吞噬殆尽。
只想紧紧抱着他,直到他无处可逃。
自从那件事发生后,很长时间里他都有着把程小天彻底圈禁在家里的想法。
这个笨蛋在认识他的第一天就傻乎乎地凑上来说想包养他,工作室的同事乐得前俯后仰,问他从哪来钓来这样白嫩水灵的钻石王老五。
在程小天之前,居彬不是没有交过男朋友。那些男人大都知情识趣,无论社会地位还是经济能力都与他可相匹敌。他喜欢趣味品位都对等的伴侣,交流起来轻松愉悦,不用应对意外和突如其来的麻烦。因此程小天莽莽撞撞地闯入他的生活的时候,他真的以为上天跟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他和程小天的相识是在一次秀场上,那次活动的主办方是程氏集团。程小天在后台到处乱窜,被他误以为是哪个不懂规矩的新人,抓住就狠狠训了一顿。
程小天无缘无故被训斥了一番,脸上却毫无难堪愤慨之色,乌溜溜的眼睛晶晶亮地看着他,等他训完,蹦出来一句:“你长得真好看。”
那次乌龙的后果就是程小天从此赖上了他,隔三差五差遣程家的司机往他公司里送名牌衣服手表和各种乱七八糟的零食饮料,甚至有一次居彬从GIVENCHY衬衫的包裹里翻出了一包跳跳糖。弄得全公司上下都知道了程家的小少爷在追求自家老板。
居彬对于这种好吃懒做的富二代一向深恶痛绝。他毕业于美国高等学府,在北欧学习三年后回国,创办了自己的服装品牌和工作室,热爱工作,崇尚无止境地学习和上升。
程小天这种人,在他眼里根本跟社会蛀虫没什么两样。
再不感兴趣的东西,在面前晃久了,也会让人生出一些占有欲来。
他得承认自己不是什么好人,程小天虽然笨得让他毫无兴趣,但是皮相确实不错,皮肤摸上去白皙嫩滑,被程家养得精细白嫩。因此在某次醉酒之后,他蛊惑了程小天,问他要不要履行金主的义务。
程小天傻乎乎地问他什么是金主的义务。
于是居彬就没有客气。
居彬很早就清楚了自己的性向,并且因为很早就出国读书的缘故,向父母出柜坦白的过程也基本没有波折。
那是程小天的第一次,虽然没有出血,昏昏沉沉哭得像被上刑一样,居彬却越来越兴奋。他觉得程小天身上是有一种让人想要占有和欺负的气质的,这在他的情感体验中前所未有。
那之后不久程家就出了事。居彬原本已经习惯了程小天每天小京巴一样围着他前后转悠,忽然有一天周围异常地安静下来,所有人依旧按部就班地工作,听他吩咐工作,听他训话,仿佛什么都没有变。
可他就是觉得别扭。
他察觉不到问题出在哪里。等意识到的时候,那一刻他忽然感觉如临大敌。
他和友人去深巷的私房菜馆喝小小一盅的鸡汁三丝羹,点烹饪精致的乡野小菜喝酒闲聊。闲聊间隙,友人忽然就说起了程小天。
你应该知道吧?友人挟了一筷子烹芽韭吃得津津有味,程家出事了,程海元信任多年的合伙人卷款跑了,上回我们一起见过的,金丝边眼镜人模狗样的那个,逃跑之前还把前几年几笔没算清的账目捅到了上头,现在整个程家火烧屁股自顾不暇,难怪程小天这么多天没来公司找你了。
居彬抓着筷子的手一顿,随即若无其事地低下头继续喝汤,是吗,我倒是没听说。
友人略略惊讶,程小天没告诉你?不会吧?
居彬想反驳程小天的事关我什么事,但又觉得太幼稚,倒像是极力否认些什么,于是喝着汤没吭声。
他后来想的是,程小天在哪里、会想些什么呢?
再后来想的是,程小天为什么没告诉他呢?
他有点想象不出来程小天为了未来担心忧虑会是什么样子,就好像看见一只水母深思熟虑着如何横渡大西洋的路线方向图。
所幸几天后他就见到了程小天,而不用自己再去费神想象。
程小天穿着白色线衫和牛仔裤站在他公司的门口,有点犹豫有点胆怯,不像家中突遭变故倒像无家可归。这是居彬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在他自己都毫无察觉的时候他的心随着程小天的一举一动狠狠地颤动了一下,又一下。
程小天是来跟他告别的。看样子他并不清楚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还是敏锐地感觉到了家里异样的气氛和周围并不寻常的变动。
居彬听他委屈茫然地抱怨父亲的彻夜不归和母亲无缘无故随时随地爆发的怒火,鬼使神差地就问他:“你要吃螃蟹吗。”
程小天愣了一下,立刻点头,眼睛弯弯地笑起来:“要盐烤蟹!”
程小天对于螃蟹的钟爱是居彬始终无法理解的。在他看来,吃这种料理方法有限、难以下嘴、剥起壳来又无比耗费时间的食物完全是浪费生命,只有毫无上进心的人才会把时间花在这种地方。
但程小天每次全神贯注、无比虔诚地对待螃蟹的神态又让他觉得实在很好玩。程小天身上有许多东西是他一开始无法理解的,他不确定是不是好奇心促使他始终没有真正排斥强硬地对待过程小天。
那天程小天在菜馆里吃到很晚,从中午吃到晚上,从长条桌最左边吃到最右边,要不是老板娘亲自出来提醒他们一天之内摄入海产品过多可能会导致食物中毒,程小天可能会一直就这么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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