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同学聚会(2)
整个高二和高三,蔡思奇的所有早餐都是童颜买的。
平常连早上都没有的童颜,为了一个男人竟然能早起,就为了给他买早餐。
蔡思奇如果有球赛,童颜永远第一个冲去送水。
就在柳萧潇以为他们会在一起的时候,他却突然跟苏安然在一起了。
苏安然是什么人物?
那可是全年级公认的绿茶表啊,要说这里面没有猫腻,柳萧潇肯定是不相信的。
只是可怜童颜,从那天开始对“喜欢”这个词有了莫名的抵触情绪。
以至于,童颜现在马上就要大四了,却没有谈过恋爱。
二十来岁的人没谈过恋爱,讲出去都会被人笑掉大牙。
听闻蔡思奇高中毕业之后就和苏安然订婚了,听闻他们两个连大学都没有上,靠着苏安然家里的关系,他成了一个小老板。
小老板一年能赚多少?
三四百万?
童颜对工作的事情没有多少研究,毕竟现在还是个学生呢,再加上她也没有非常强烈的上进心,满脑子都是得过且过。
正沉浸在往日回忆里出不来的童颜,忽然听到有人敲门。
是刚刚点的外卖奶茶到了。
算了,男人算什么?
是游戏不好玩了还是奶茶不好喝了,她竟然还会想到男人?
啧。
……
此次同学聚会的场地就在a市,吃饭的地方订在“御临席”。
“御临席”这个酒楼,内部设施可谓是齐全了。
每个包房内还配有ktv设备,酒足饭饱唱唱歌,也算是人生一大乐事嘛。
下了班之后,童颜被柳萧潇带去进行了一番装扮。
在她脸上被抹上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又喊不出来名字的瓶瓶罐罐之后,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女人都爱化妆了。
瞧瞧这镜子里精致妆容的小脸蛋,和平常不修边幅的童颜,简直就是胖若两人!
柳萧潇把童颜的小裙子褶皱抚平,气哼哼道:“就这样,亮瞎他们的狗眼!”
“御临席”某个大包房里,两张大桌子上稀稀落落坐了一些人。
还有人陆陆续续走进包房来,而后熟络的和已经落座的人打着招呼。
“我说,柳美人会来的吧?”其中一个男人问道。
他口中的柳美人就是柳萧潇了。
这里大部分人都已经出来工作了,好些人都结婚生孩子了。
像是童颜和柳萧潇这样二十来岁还没谈过恋爱的,真的是国宝一样的存在了。
坐在他旁边的另一个人听了,微微点点头:“应该会吧。”
“蔡总!蔡总!”邓思超端着酒杯子走过来,笑眯眯道:“蔡总,看来混得不错啊~!”
他看了看坐在蔡思奇一旁的娇艳美人,苏安然这些年来愈来愈有风尘味了。
蔡思奇也笑着和他碰了碰杯:“一般一般。”
邓思超轻轻嘬了一口酒,对着大伙儿道:“瞧瞧,蔡总还谦虚呢!大家都知道你是个老板啦!哪里像我,刚出来实习呢。”
一伙人说说笑笑,倒是有点回到校园的感觉了。
两张大桌子都落座了好些人,唯独在蔡思奇那桌,还留着两个空位。
想来,应该是留给童颜和柳萧潇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