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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邓昆呵呵一笑,道:“小师弟这爽直的性子,最是好!不想那些其他的关门弟子,一个个肚子里十八个弯弯道道的,没意思。”
    那边老人却是摇了摇头,叹道:“是老夫连累了成儿,使他自拘于此。你们来看他,老夫深感欣慰。邓昆,老夫看你身背宝剑前来,可是又有了什么穷凶极恶之徒,或是金兵前来,要你诛除?”
    我这次前来,一是看看小师弟,同时也是有事情,请教小师弟一二。”
    少年在邓昆的对面坐下,道:“师兄请说,小弟一定知无不言。”邓昆哈哈一笑,然后道:“其实也没什么的,只是前些时候,我圣教有两名游侠回山,说了一个人,可离奇的是,两人说的虽是一个人,可却各持着一词,相争不下。师父不能定言,就让我出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听着新鲜,明教中的游侠都是些除恶扬善的人,一个个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但是两个人竟然有南辕北辙般的分歧,实在太奇怪了。看了看同样惊讶的爷爷,少年扭头对邓昆奇道:“师兄,到底是什么事?”
    邓昆道:“师弟可曾听说过……大宋亲王赵榛这个人?”少年微微一顿,笑道:“呵呵,信王赵榛,同徽宗和钦宗一起,被金军掳掠北上,而后逃脱。随后他在五马山起事,转战河东河北之间,坚持抗金。这是谁都知道的。师兄,是不是这信王出了什么事了?”
    “两位师弟回山,巡游而回,一个说这信王血腥残忍,杀戮极端,暴虐少有。他将江南剑客斩杀,还将赵忠的二弟子诸葛候斩杀,这二人都是武林中成名的剑客,都被他残忍杀害。而且,他还说信王勾结番兵,他的军队里有好多的番兵。他还勾结金兵,据说金兵这段时间不与信王军开战,就是因为双方有所勾结。”
    邓昆说着,微微一笑。显然他对于信王勾结金兵这样的话,有些不太信,毕竟信王是出了名的抗金急先锋。当时那位师弟显然在世俗界和明教中也是有背景的,他说的话是有分量的,不可不信。
    在明教中,也是分为三六九等的。任何的平等与平均财富都不可能完全的平等和平均,能相对平等和能救济到穷到揭不开锅的人,就不错了。所以这位师弟背景深厚,也是其在明教有高位看中收为徒弟的原因。
    “但另一人却说信王治民有方,待民宽厚,占领的地盘治下,惠及治下所有民众百姓,是大贤。据说在他的治下,实行的制度是人人有饭吃,人人平等的军管政的法律。与我们圣教教规和想要实现的理想国家一般。”
    说道此时,邓昆苦笑道:“此二人各有一说,谁也不服于谁。我们本来是要和信王接触的,认为信王是抗金勇士,我们是可以与他交流一番的。可两人意见不一,却是为难,我们总不能与暗中勾结金狗的人合作吧。为此,师傅让我出来看看,这个信王的为人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一路打听,却也是知道了一件事,听说这个信王军极为厉害,面临金军援兵将至,竟然还主动对金军发动攻击,不日就要出兵?”
    “这我知道,”少年道:“信王与金军乃是国恨家仇与一身,两军交战血恨,是必然的事情。现在大宋在那狗皇帝赵构的一味逃跑下,已经岌岌可危了。现在百姓在金军、官兵与匪军的糟害下,已经生灵涂炭,民不聊生。信王向金军开战,也是给南方的百姓减少压力。如此,说明信王赵榛这个人比起那狗皇帝赵构来,要强得多。但是,我以为他们的军队刚刚在河东南路和河东北路两路夹攻金军,攻城掠地展开数次大战,此时至少要休养三五个月积蕴力量才可以再次出战,没想到……不日出兵?真是想不到。也不知道是那个高庞还是那个信王的主意。”
    “如果是这样,那足可证明发令者好勇斗狠,与金兵交战不是靠一股狠劲头能打败的!”邓昆下了断语,但他又道:“不过这到底不是小事,关系我们与信王军合作的关系。我们的目的其实有两个,第一个就是扶植信王,最后达到我们圣教让百姓均贫富无贵贱之分的制度。第二个就是想办法抵抗金军。我明教虽然不是中土教派,但是我们也是大宋子民,汉族苗裔,大宋江山可以被我们明教之人起义夺过来,但是绝对不能让我大宋江山落到外族的手里。我听报事的师弟说了,青石城除了官商与居住的百姓之外,外人难入,盘查严格。我想进入青石城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信王作为大宋亲王,手下一定戒备森严,我们很难见到他。只能看看高庞这个人了。如果高庞这人的确是个恶人,我至少要亲眼所见才是,小师弟可不可以帮帮为兄的这个忙?”他说这话,就是因为少年的舅舅,其实正是现在驻守青石城的信王军最高执政官员李玉轩。
    不知道那高庞是不是一个可以拉拢的人,这人万一是一个残忍莽夫,他们自然不会拉拢,甚至还会诛杀。但是在此之前,在决定与信王军的关系之前,他一定要亲眼见证一下那高庞的情况,这才合乎明教的规矩。
    少年听了这话,不由踌躇起来,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邓昆看着着急,便说道:“小师弟可是有不便之处?还请明说。”少年道:“我知师兄勇武过人,有我舅舅在,此行我也的确是可以帮师兄进入青石城,甚至去见那高庞将军,但……师兄有所不知,信王军高庞武勇过人,他力可杀熊伏虎,勇能一力搏万,可非是虚言,而是真的。师兄性子急,万一暴怒而起,却反而是会害了自己的性命,那岂不是小弟害得师兄?”
    邓昆是一个嫉恶如仇到极点的人,有一次他进入河北之地,遇上了一个欺压良善百姓的恶官,当时邓昆登门拜访。在席间与恶官对话,听明对方自夸恶行,不以为耻,反之为荣。当时邓昆大怒,不计后果暴起杀人,在座的护卫剑手,竟不能挡,邓昆杀了对方后,一人一身血衣扬长而去,成就侠勇之名!当然,也成为了官府榜上有名的通缉要犯。
    他的这个性情少年是深深知道的。邓昆这个人喜欢武学,不大喜欢机关制器、医药之学,但比较精于杀人武斗。可惜的是,邓昆的这一手对别人也许管用,他的武艺也的确有独到之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杀人之后,扬长而去,一般人是对付不了他。可他面对的是高庞,少年深深的知道,高庞武功的可怕。少年探望舅舅之时,就听说过,此人武力之高,开亘古先河,达到人之极限!他可是真的能在万马群中取上将首级的强人!
    听到这话,邓昆轩眉一扬,对于自己的武学他可是自负的很。别人说高庞如何如何如之何,说他是大宋第一武士,一切的一切,邓昆是不信的。或者说,邓陵子觉得那高庞甚至信王赵榛也许有一点勇名,但至少却是不能和自己比的。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在彼此不相认的情况下,谁会觉得自己技不如人呢?习武者谁不是有着莫大的自信心,自承自己不如别人?那不是笑话么?
    虽然心中对少年的话颇为不服,但这是小师弟对他的一种关心,所以他自然不能反驳。他说道:“小师弟放心,其实,我这一次,主要不是别的,不论高庞是好是坏,可他要对金兵行刀兵之事却是实实在在的。我这一次,主要是想要劝他加入我明教,实现我明教宏愿的。我们来,是说道理的。有小师弟在,我们至少可以说得上话!”
    这话让少年的心动了,因为他也是一个明教中人,明教中讲的实现光明社会,就是人人平等,财富均分。实现完全的平等和均分,那只要不是傻子,就知道不可能实现。但是最起码的是,在表面上是人人平等的,而人人都有钱粮,饿不死人。
    其实也就是未来的文明社会模式。其实未来的华夏社会,也就实现了这个数千年来,封建王朝和奴隶制度无法实现的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的社会。
    你要说没有,那么我问你你有衣服穿没有?你有饭吃没有?你说没有?穿不上千元以上的衣服?吃不上鲍鱼鱼翅?废话!我还吃不上呢!问题是你只要脑子没问题,身上一定不是光着的,白面大米也是一定能吃上的。其实现代社这也就是实现了古代人人平等,人人有饭吃的思想。至于财富均分?那是哄人的玩意,没人会信,真平均了社会也无法发展或者发展很慢了。
    “师兄有请,小弟本不好辞……但是……”少年为难的说道:“爷爷身体不好,每日都要我亲手煎药,不然身骨发痛,连睡觉也是不能,小弟怎么能轻离?”
    老人说话道:“成儿,圣教如果能与信王千岁联系上,其实是与民有益的大事。老夫这一点小事,何足道哉,你去,你去,快点回来也就是了!”少年道:“爷爷……”
    “哈哈哈哈……”邓昆却是笑了起来,说道:“这些事情,师兄岂能让小师弟为难!长者受苦?”他转脸向外喝道:“冰雪师妹!冰雪师妹!”
    随后,一声娇爽的答应声,黄冰雪进来了。女孩十三四岁,斗笠一去,一张粉嫩娇颜立时露了出来,她皮肤晶莹剔透,秀美姿色,让人知道,什么是钟天地之灵秀,清秀挺鼻,一双细小的棱口,可爱到了极点。两只明眸闪闪发亮,精神明亮,却又柔情似水,似是随时要滴出水来。
    “师兄,董成师兄,爷爷……”小姑娘向众人打招呼。看到这个漂亮清纯的小姑娘,三人不住点头。
    “冰雪小师妹小师弟你是知道的,她在山里精于采药、医药之学,为人心细如发,正好留下,替你照顾你爷爷,你意下如何?”邓昆说道。少年是知道冰雪的,这个小姑娘本来就是教中药师的女儿,当然知道一些药事。
    她出身于冰雪寒天,所以她的父亲给她取名冰雪。可惜她母亲`美丽异常,在她小的时候被一个贪官看上,想霸占而去,结果她母亲为保名节自杀身亡。
    后来明教中人为她母亲报了仇,杀了那贪官,他父亲便加入了明教。但可惜的是,她的父亲在一次采药的时候死了,因为倒霉遇到了黑熊,不是一只,是两只。当时的三名明教药师与一名擅长武技的明教高手都被残害。
    冰雪进入明教之中主要是学习知识的,当然,她也学了采药之学,但真正说来,这里面学的好的有两个人,一个是少年董成,另一个就是冰雪。董成性情温和,冰雪却是俏皮脱跳一些。不同的是,董成不仅精于采药药草,同时也会治病救人。冰雪也会采药煎熬,但她的医术在明教中,并不算是太好的。不过冰雪在明教总部,却学会了一手剑法,她的剑法在同辈女弟子里却是最高的,这也是邓昆带她出来的原因。
    因为在乱世中,万一失散,拥有武技的冰雪至少可以照顾自己,所以邓昆才带她来的。而且她留下来采药的话,至少不用担心给什么野兽吃了。毕竟各种熊类是很少见的,在山中一般也就是毒蛇狼狐比较多,这些东西都奈何不了常在山中采药的冰雪的。
    “董成师兄,爷爷就交给我吧!对了,我要做什么?采集什么?”冰雪天真的问道。她的话让老人和董成都笑了。董成笑道:“这么说来,师兄是一定要兄弟帮这个忙了!”
    邓昆道:“当然,不然的话,小师弟,你还要为兄下跪求你么?”看到董成有些推脱之色,他这话里可有些怒意在里面。
    老人人老成精,立刻察觉到对方的情绪波动,他发话了,老人说道:“成儿,既然冰雪小妹替你帮我煎药,你就陪你师兄走上一趟。有你在,到了青石城信王军那里,一切也好有个照应!”
    这也是话里有话,其意是说,信王军虽然是爱民杀金的真正的义军,但是毕竟是军队,有道是慈不掌兵义不掌财,哪里绝对不是仁慈的地方。
    第114章 诸葛后代
    看到小师弟有所推脱,邓昆声音有些生硬的说道:“当然,不然的话,小师弟,你还要为兄下跪求你么?”看到董成有些推脱之色,他这话里可有些怒意在里面。
    此时,董成的爷爷人老成精,立刻察觉到对方的情绪波动,他发话了。老人说道:“成儿,既然冰雪小妹替你帮我煎药,你就陪你师兄走上一趟。有你在,到了青石城信王军那里,一切也好有个照应!”
    这也是话里有话,其意是说,信王军虽然是爱民杀金的真正的义军,但是毕竟是军队,有道是慈不掌兵义不掌财,那里绝对不是仁慈的地方。所以带兵的将军高庞,虽然爱民,但是杀人无数,遇到刺头自然会好好收拾一番的。对于明教中人来说,高庞其实很危险。如果邓昆去了真的做了愚蠢的事,你在也好阻止一下高庞诛杀与他。毕竟作为李玉轩的外甥,高庞多少是要给些情面的,不然,你岂不是坐视你的师兄去死?
    看到爷爷说话了,董成也知道他的心思,便点了点头,他回头向邓昆说道:“既然如此,小弟就陪师兄走这一趟了!”他复又对冰雪说道:“冰雪师妹,我爷爷可就交给你了,你来,我把我爷爷用的药方给你!”
    明教是一个独特的教派,或者说,它是一个有自己武装力量的并且组织严密的私军。在这个时代,明教中人的军力如果算起来,高峰鼎盛的时候,所有人加起甚至有数万以上,他们多是穷苦出生,对明教的忠心可以说是死心塌地,天下少有。
    按理说,有这样的力量,并且明教中剑侠高手辈出,就是成立一个小国占居化外一方,都不在话下了。可惜的是,在这里,发生了变化,而且是很坏的变化。明教的首领,也就是方腊。是一个有远大志向的人,他不愿占化外小国或岛国,一心想获取大宋的神器。可惜的是,堂堂大宋虽然腐朽,但也不是他一个人率领的数十万百姓组成的军队能对付得了的。在那个时候,起兵的方腊被各路宋军精锐围剿,方腊兵败身死,还间接的让大宋错过了收复燕云的最好时机。
    方腊不仅仅是失败了,还连带着害的宋国失去了北伐的先机。甚至,金军疯狂南下,也有他的一点原因。
    答应之后,董成带着邓昆师兄来到了一家铁匠铺。明教中人出自各各业,而明教和所有组织一样,要钱。这世上有不要钱的组织吗?当然没有。明教要钱,是人谁又能不要钱呢?但这个钱从哪儿来呢?自然是收信徒的钱,明教中人教规的一条,就是明教中人不得有自己的私人财产。也就是说明教恐怕是世上最早的一个共产合作社模型的教派。
    本来,如果教中上层贪污了这笔钱,必然这个教派不长久。但明教创始人是非常人,他定下了规定,所有的明教中人都要吃素食,清淡为主,并且麻衣芒鞋。在上层人物都是如此生活的情况下,那些掏钱的人也就没话说了。正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就是这个道理了。
    再加上明教中人互相帮助,教中还要资助那些实在没钱吃饭的穷人,虽然能得到资助的人数很少,但明教教徒穷苦之人何其之多,所耗银钱自然不少。
    光是这样也是不行的,要钱生钱才可以让明教财政保持住,不至于亏空而让教派长久的传下去。而加入明教中有一些手艺工匠。那么,开铁匠店铺这种生意是又赚钱又好安排探子,所以明教在各地布置了不少这种铁匠铺。
    此时,董成就带着邓昆到这铁匠铺里取了路费,还从里面牵来了两辆马车,一行人才上了车,上路了。
    邓昆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对了,小师弟,那中条山青石城非得有关系难入,你虽说是信王军官员亲戚,但这阎王好见,小鬼难缠,我们这样去,那城门兵恐怕可是要买路钱的,我们能随便叫开门进入吗?”
    董成笑道:“师兄请放心,其实,我舅舅给我来信时,提过高庞。这个人与众不同。他个人武力绰绝,为人果敢,善待百姓,一心抗金。他制定的法令,任何人都不敢违背,他手下的人都是规矩之人。你放心,我舅舅官位高,不好通报,但是除了我舅舅,我还有个精通兵法的朋友在信王军中。这人是我引见进入青石城的,现在当信王军的宣传将军。有她在,加上信王军军纪严明,我去通个名,就可以进入了!”
    “兵法家高手?你和学习兵法的人交朋友?为什么不引见到我们圣教之中,你难道不知道圣教现在急需要学习兵法的人?你那朋友厉害阿,一来之后还当上了什么将军!”邓昆大为不满。
    邓昆的不满,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明教是劳苦人组成的,很少有人会兵法战策,也很需要这样的人,而这样一个军事人才没有进入明教,为明教效力。对于邓昆来说,就很懊恼的。
    “可她是位女子,咱们要她么?而她全家被金狗所害,她身负血海深仇,你能给他要报仇,我们明教能让她领人攻打金国?”
    邓昆立刻就不说话了,他默然不语。董成说的这个女人叫诸葛英,她家本来是军户,家里还有一本据说是诸葛家的先人留下的兵书。所以,从小爱舞刀弄枪的她确是学兵法的。而她酷爱领兵作战,只不过因为女儿身无法真的实现这个愿望。
    可是战争来了,金兵入侵,所有军户全部整编战斗,而从小就梦想木兰从军的诸葛英不顾生死顶替父亲冒入军中,当小兵打仗作战。
    总而言之,冒名顶替的诸葛英是男扮女装的加入到了军队之中了。那时候的军队睡觉的时候都是穿着衣服的,加上她隐藏的好。所以大家也没有发现她是女的。一度她还曾经想自己可以立下一点战功,提升为军官。但打仗哪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大军阵前士兵出战的场面宏大,出征的时候,大军排开,一眼望不到边,旌旗招展,如海似浪。
    开战之时,鼓响号鸣,万千人马吼嘶,声音撕天盖地,战马奔踏,大地震动!一副惊天动地的宏大景象。而诸葛英所在的军队是宋军,他们的对面是金军,所以他们不仅无法胜利,而且面临的是战败和溃退。
    加入了战争,诸葛英尽想着美事了,哪知道战争的残酷!特别在野战中,宋兵面对的是天下最精良的金国铁甲骑军。不仅仅是战败,死伤累累更是再所难免的。
    结果,这一战中,诸葛英所在的军出问题了,面对强大的金军,宋军全面溃退。在溃败后,随大流跟着溃逃的宋军奔逃的诸葛英最后与部队算是失散了。就这样,诸葛英回到了家乡。但是她看到的家乡已经是一片焦土……
    诸葛英的家人全都死在了凶残的金兵手下,一个个全都死了,她陷入了悲愤欲绝中,最后晕了过去。好在这个时候从北面南逃的董家爷孙俩发现了她,便救下了她。后来,董成找中条山的舅舅时,发现周围数百里所有百姓都投奔了信王军,进入并建造了青石城了,他舅舅刘玉轩更成为了信王军的官员。董成到青石城见到舅舅刘玉轩后,问他要了些干粮路费,要继续向南赶路。
    而董成则没让诸葛英与他一起走,董成建议她去加入信王军的部队。对于诸葛英来说,血海深仇要报,而信王军还有女兵女将,在信王军中有一批女将军,专门鼓舞战士的士气,给战士们做思想工作,为战士们战前做动员等。她们的名称叫做动员将军,或者也叫宣传将军和政治委员将军等等,反正就是起后世的政委、指导员作用的。
    所以为了报仇的诸葛英就到了青石城,投靠了信王军。最开始,她除了在信王军学习如何政治宣讲和信王军的制度,还因为看到周围全是果树和鲜花所以便教人养蜂,让信王军有了大量的蜂蜜吃甚至外销。就这样,她成了信王军中有名的让人敬重的人。
    事实上,信王赵榛也是时打时的往她的身边凑!开始两人还都有算计,但是现在,谁都知道谁了。比如现在诸葛英已经知道对面这个高庞竟然是大名鼎鼎的信王赵榛。而赵榛也知道这个诸葛英竟然学过诸葛家的兵法,最重要的是。赵榛特别的发现,这个小娘子,嘿!还是一个带着三分英气七分俏丽的小美人。
    此时,诸葛英正在练剑。她用的是一把青钢剑,剑还是不错的,因为是她诸葛家传下的剑。当然,时间使用的稍微长了一点,还是有点锈。诸葛英每天都要擦上一两回,不然的话,几天之后,剑身就会起锈!
    因为女人力气小,所以诸葛英是双手握剑柄的。现在诸葛英使的这路剑法,主要攻击就是刺击!当然,其它的剑招也是有的,据说是军队中一名最厉害的剑客军官的一套剑法,是她父亲想方设法弄来一套剑谱。
    剑最早相有记载的,是传自轩辕之时,“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也就是最为出名的神器轩辕剑。
    后来到了商代,那时候的剑因为质地的原因,长了容易断,所以比较短,呈柳叶或锐三角形,大多为铜制。春秋战国时期,剑为步战主要兵器,而且因为炼制的原因不断加长。湖北江陵望山一号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全长有五十五点七厘米。
    而后来的秦始皇统一天下的时候,秦队开始拥有了更长的铁质剑。最著名的荆轲刺秦王的时候,秦始皇就是因为背后剑太长,而一时拔不出来的。而到后来,剑成为了兵器之皇。能使用好一柄宝剑的,就叫剑客。人们的理念中,剑客好像要比侠客要厉害一些似的。虽然这个理念是谬论,没有任何一种冷兵器武器能凌驾于任何兵器之上的,但是也足见人们对剑的崇敬。
    而此时在诸葛英的手中的这口剑,乃是长柄剑。双手舞动,可以与气力大的男人对剑拼杀。诸葛英的剑法,以上中下三路刺杀,舞动剑法之时,呼呼挂风,好不凌厉!
    东汉末年,黄巾军起义,张角手下的主力黄巾军就用这路剑法组成了战阵。当然,那个时候这种剑法还没有诸葛英的水准高。
    上中下三路剑法,一是上格的剑式,可以左右挡格敌人的劈斩。二是中刺或左右撩拨敌人的攻击,同时让自己时刻处在随时可以刺击的状态。三就是下沉式,这是防止敌人使出下撩之类的阴招,向下劈砍敌人武器。
    这还是剑法之术,最重要的,配合剑法的还有步法。此时的诸葛英就踏着一种步子,脚下带动腿部,腿部带动腰部使用旋转的力道,使身体在一步踏出的时候呈发力挥动剑法刺击的状态。这样的话,与敌交手,每一次踏步,其实都是一种聚力状态。
    剑,双刃开口,剑是最好用最简单的,一个人只要拿起来就能挥砍刺杀。而剑也是最难用的,你想将精力用在剑法之上,成为一代名剑剑客,没有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努力是不行的。
    剑客高手,可以用剑面拍开敌人重兵器,可以顺势在敌人长兵器上划入攻杀敌人,还可以旋转扭动用巧劲将敌人兵器绞飞。
    在此时,诸葛英就连续发出巧妙的招式,还不时的发出一计重招。所谓重招其实就是利用人体力学重重的挥出一击,或是刺,或是砍,或是劈等等。
    连挥两剑,这时诸葛英的身体陡然法力,他突然腰里用力,下盘飘动,身体突然旋转了起来,而后连环踏步,如风一样斜着挥剑大劈。“嗖”“嗖”“嗖”一秒三劈。
    其实,诸葛英最厉害的时候还可以做到一秒四击,最后,诸葛英身体先后张成弓,然后向前猛的一弹,随后猛的向前狠狠一刺。身体带动着短短的一刺,甚至发出了破开空气的风响。足见这一刺的力量之大!其实这一击对于成名的剑客们来说,也不足为奇,但若然是一个女子刺出的,那就算是厉害的了。
    刺出最后一击之后,诸葛英收了剑,出了一头的汗。一方白巾递到了诸葛英面前,诸葛英不用看就知道是谁。诸葛英所在的地方,是女动员将军们的住所,也算是女军军营了。而这里,出现男人,就只有那假冒高庞的信王赵榛了,也只有信王赵榛能随意进入女军营。
    他已经来了,就在一边看她练剑。诸葛英从前也练,不过是夜里偷偷的练习,现在于这个青堡堡垒后面的女军营花园里,地方大了,人也zi 诱了,诸葛英也就时不时的耍上几招。
    在信王军中,好武成风,练习剑法并不足为奇。再说,自打她知道赵榛发觉自己的兵法家地身份后,就开始注意自己的美貌了。她惹不起这个大宋的亲王,但是也不愿意与这个亲王产生上下级以外的感情或身体上的关系。所以,他在赵榛面前故意表现一下自己的武技,让对方产生一些忌惮,免得信王直接对自己下手,让自己难堪。
    见诸葛英练完剑了,赵榛便举步上前,把自己给薰过香的白手巾给了诸葛英。可能是手巾的白,还有香,诸葛英只是一个犹豫,就用了。她的背已经给汗湿了,头上,脖子上到处都是汗,汗水都湿透了衣服。
    但诸葛英擦完汗后,还给赵榛的时候,她后悔了。赵榛拿过她擦过的白巾,贴着自己的鼻子,吸了一口,邪恶的一笑。此时的赵榛已经卸妆去了假的络腮大胡子,整个一个翩翩公子的摸样,而且还是不足二十的俊俏小公子。
    眼看发兵在即,此时的赵榛已经不怕自己暴露身份了,他已经通告而来所有的将领和官员,自己就是信王赵榛。现在的所有信王军亲卫军的左右军以及禁卫军们,听说要在信王殿下亲自的带领下
    上面诸葛英留下的汗味,赵榛的那种下流和猥亵无耻的令人发指。看到这个王爷如同流氓一般的摸样,诸葛英恨不得就差拿剑劈了过去。但她没有,不仅仅是因为赵榛是大宋亲王,更因为他的蛮横。这样的人,动用武力,永远是下下策。
    事实上,从心底里,诸葛英是害怕了。看看赵榛身边的那个冬余就可以知道了。这么冷的冬季地天气,冬余只能穿一身旗袍衣服。但是旗袍嘛,秀出身材,看上去还算是正经。可冬余脖子上的皮带,就把一切都破坏了。别人也许不知道那是做什么用的,但诸葛英知道,那皮带后面有一条绳子,一般是缠在赵榛的身上,也就是说,她不可以离开赵榛一定的距离。这简直是侮辱人!
    每天,赵榛会给冬余一定的时间练习她的武技,还要给她一定的时间教授刺绣。但别的任何时间,她都要和一条狗一样跟在赵榛的身边,哪怕她每一次上厕所,都要向赵榛请求。心情好时,赵榛会答应,但赵榛如果来了兴趣,就会和她一起去,看她方便。她所在的唯一目的,就是帮赵榛泄火。女人最悲哀的就是这里了,可问题是,她还不敢自杀。
    第115章 女军管
    带着链子像狗一样的带着皮圈,这样的侮辱人,其实也不是因为赵榛就变得有多坏。对于冬余这个坚决效忠于赵构的死硬派,赵榛从开始就当做是发泄工具和牺牲品还有自己的磨练石。所以,赵榛可以对别人好,但是对她却绝对不好。
    每天,赵榛会给冬余一定的时间练习她的武技,还要给她一定的时间教授刺绣。但别的任何时间,她都要跟在赵榛的身边,哪怕她每一次上厕所,都要向赵榛请求。她所在的唯一目的,就是帮赵榛泄火。她最悲哀的就是这里了,可问题是,她还不敢自杀。
    自杀其实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就凭借蝶部出来的女人,一个个都是意志坚定之女。谁怕死?谁不敢自杀?但是如果自杀了,赵榛会毫不客气的扒下皮,用来做皮垫子,血肉喂老鼠,每一块骨头都会给拿去做骨雕,至于头骨,会给做成酒器。还有内脏,赵榛也是不会放过而喂了狗。可以说,一个人如果活着,也许会受点辱,但不至于死后成这样,灵魂都不得安息。
    古代人和现代人的思想是不同的,古代人迷信,自己的皮给人当垫子,千百年后,自己的头骨还在别人的手里当饮酒器具?不是冬余不敢死,她只是不想给落到那样灵魂都要不得安息的下场。
    至少,现在她只要满足赵榛上的欲?望,她还是可以穿得稍微体面一点,她还可以有好吃的食物,可以过得算是比穷苦百姓好多了的日子。
    “你又来了到底是有什么事?”诸葛英没好气的说道。她快步到一株果树的树荫下,那里有一张小几,一个小凳子,上面还有放好的凉茶。
    远处,花香不断。几十个童子已经上手接管了这里的一切,他们学得很好,知道怎么浇水,怎么养护蜂巢,怎么取蜜。所以诸葛英加上一点指导,已经可以退到一边,去军营学习学习,而后过过舒心的日子了。
    学习了信王军的思想军事制度,其实诸葛英还是很佩服信王赵榛的。信王赵榛的想法非常好,他虽然没有想要均田均财富,但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以及人人平等的思想,甚至已经严格的制定了下来。在整个信王军治下,也许穷富不均,但是没有一个饿死的人。
    但是,对信王那个人,她的印象是好坏参半,这个家伙整个就活像是一个大流氓,不!他就是一个大流氓,一点亲王涵养和文雅都没有,十分的厚脸皮,没羞没臊!
    此时,赵榛眼神似笑非笑,仔细的看着诸葛英,说道:“听说你从李玉轩那里要了一批机灵的学武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