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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试看。”里瑟扯了扯西装,又坐了下来。
“说实在的,我失忆了。”
“噢,你是认真的吗,在这种时候——”
“听着听着,在我醒过来之后,我发现自己在精神病院里,那群人管我叫疯子,可我什么都不记得,他们甚至不告诉我,我到底做过些什么,所以我逃了出来。”迪罗激动道。
这事儿讲起来太憋屈了,简直一把辛酸泪。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被人追杀了,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好像谁都认识我是谁,偏偏只有我自己不认识自己。”
里瑟偏过头,在CIA这么久,判断一个人是不是说谎的能力他还是有的。他觉得这位神秘先生肯定还有所隐瞒,但这些话都是真的。
“那你有名字吗?我有一个同伴擅长查找资料,给他一个名字就好。”
“迪罗·格伦。”
里瑟点点头,把这个信息告诉了芬奇,后者在电脑上查找的时候遇到了些麻烦。迪罗的信息是被双重加密过的,但芬奇毕竟是芬奇,是创造出世界上第一台人工智能的电脑天才,大约半个小时后,迪罗·格伦的资料就在他面前展开。
芬奇震惊地看着电脑屏幕上的资料,一目十行地看完了。
“里瑟先生。”他的声音轻轻发抖。
“芬奇?”里瑟觉得奇怪。
“你千万要小心你面前的人,他是个真正恶魔。”芬奇厌恶地说道,“你自己看吧,我把资料发在你手机上,但你要千万小心。”
过了一会儿,里瑟收到了芬奇打包给他的资料。
他以特工速度很快看完了,之后神情复杂地看着迪罗,问道:“你什么都不记得了,嗯哼?”
如果真的什么都不记得,真是便宜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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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前数个二三十年,当时哥谭上流社会有一个和韦恩一样历史悠久、身名显赫的家族,格伦家族。
不过所有的家族都有这样的困境,到了某几代的时候,就会特别人丁凋零。和托马斯·韦恩同时代的格伦家主安东尼只有一个亲兄弟叫布莱尔。
安东尼是最典型的传统上流人士,绅士矜持,又有点古板过头,非常注重门第观念,看不上所有不体面的事情和人。说实在的,这样的人着实有点讨厌。
反倒是他的弟弟布莱尔和所有富贵子弟一样,爱吃爱玩,游戏人生,兴趣和交友面都非常广泛,在社交圈极受欢迎。
安东尼·格伦在二十岁的时候,就遵从父亲的意思,找了个门当户对的贵女订了婚,二十五岁就娶了对方,之后陆续生下一子二女。
长子迪罗,次女安德莉亚,幼女安妮。
作为一个兢兢业业却没什么创意的人,安东尼在工作上一板一眼地遵照公司之前的既有流程。虽然以格伦家族的实力,这样运营也不会破产,但也肯定不会有突破性的进步。
而他在家庭生活上,更是古板无趣到极致。所以人们猜测是不是他和妻子之间根本没有感情,而家庭环境又过于压抑,才会养出迪罗这个天生精神病出来的。
没错,迪罗天生就是个疯子。
这个孩子从小就沉默寡言,长得虽然好看,却总是阴沉沉不说话,倒是他的两个妹妹娇俏可爱,像是在阴暗角落开出的太阳花,总带给人欢笑。
天下所有幸福的家庭都有其相似之处,但天下所有不幸的家庭都各有各的不幸。
格伦家族的灾难发生在一场车祸之后。
坐在车上的格伦夫妇当场身亡,当时迪罗十五岁,安德莉亚八岁,安妮才只有四岁。
在葬礼上,据说迪罗一滴眼泪都没有流,人们这已经显露了他恶魔的本性,他们应该早点警惕的,不然那两个可爱的女孩儿就不会无辜丧命。
葬礼结束三天后,警方接到布莱尔·格伦报警来到大宅,八岁的安德莉亚身中数刀毙命,才四岁的安妮被从楼上扔下,活活摔死。
而罪魁祸首迪罗·格伦,就这么浑身是血地站在那里,等着哥谭警方的来到。在那张逮捕他的照片上,这个恶魔少年竟然还在笑,上扬的嘴角无限讥讽。
什么样的魔鬼会杀死自己的亲妹妹,用这样残忍的手段?
当精神病院诊治出他是天生的精神病,加上未成年,所以不能判重刑时,人们都愤怒了。他们觉得是格伦家族为了保护他,出钱贿赂了医生和警察们。
这种事情在哥谭屡见不鲜,明明是罪大恶极的人,却只要花点钱就可以诊断有病,然后再过几年就能离开精神病院。
不过,后来迪罗却没有很早离开,他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一待就是十年。有种说法是迪罗觉得自己在疯人院才是如鱼得水,仿佛找到了人生乐趣所在,不然怎么会后来还在哥谭闯出了“魔脑”的名号,并被蝙蝠侠抓到阿卡汉姆去?
要知道,魔脑的赫赫大名可不是因为他杀妹妹杀出来的。
他曾挑拨数次哥谭黑帮混战,这个智商见长的疯子即使在精神病院里都能影响外面的世界。他还鼓动那家精神病院的疯子造反,折磨死了精神病院长和自己的主治医生;此外,就在两年前,他杀光了自己叔叔布莱尔一家。
那时候游戏人间的富家公子布莱尔早已经收心很久,他娶了前任市长的独女,并生下了自己的两个女儿,布莱尔的妻子在生第二个孩子的时候难产去世。两年前,他的大女儿露西已经嫁人,小女儿莉迪亚还在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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