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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意乖张 第58节

      霍甯婉揉着腰,心里想着委婉一点该怎么说?可你前男友居然是你未婚夫的亲弟这种瓜,就算是委婉着说,效果也一样吧?
    “就是.....嗯....怎么说呢.....乐,你到底知不知道你那小男友是谁啊?”
    沈常乐穿着八厘米的高跟鞋依然踩得稳稳当当,在听见霍甯婉提起路听野时,有一霎那的停顿,又转瞬隐匿,“他.....怎么了吗?”
    霍甯婉掐了一把赵千初的手心,给她一个该怎么办的眼神,赵千初翻了个白眼,“婉婉的意思是,你有没有想过,你的前男友其实并不是什么打工仔。”
    “那他是谁呢?”沈常乐费力勾出一丝笑来,不愿被人看出她在强撑。
    “他是....嗯.....”
    说话间,三人已经走到了晚宴厅门前,服务员推开厅门,金粉浮华的名利场以一种直白的方式在眼前缓缓铺开,灯光太亮了,璀璨得让沈常乐眯了眯眼。
    在这浮翠流丹,云蒸霞蔚的锦绣堆里,沈常乐竟然只用一眼就看见了他。
    他们之间也许存在一种隐形的磁场,把彼此纠缠在一起。
    男人穿一袭考究的黑色西装,矜淡地站着,那永远柔软,像小狗一样垂落的头发往后梳去,露出饱满挺立的额头,起伏的轮廓依然如出窍的刃,锋利,也冷硬。
    耳骨上多了一颗银色的耳钉,闪着幽深的光芒。
    沈常乐不知道这是不是梦,还是她最近太累了,累到出现了幻觉,她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里看见路听野,但的的确确,看见了。
    他被一群宾客围着,簇拥着,宛如意气风发的骄子,也像极了黄金白壁买歌笑的纨绔公子,一举一动都让她觉得陌生至极,
    与此同时,男人似乎感应到了她的目光,偏过头,朝她投来淡淡地一瞥,耳骨上的银光划过一道璀璨。
    毫无滋味的一个眼神,像在看一个陌生人。沈常乐呼吸慢了半拍,喉头微微发干。
    与此同时,身旁的小姐妹慢吞吞的把那句没说完的话补足:“他是傅家二少爷.....乐乐,这事儿....你知道吗?”
    路听野是傅家二少爷?
    路听野?怎么可能?
    沈常乐大脑空白,感觉老天爷给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她就这样呆滞地看着男人朝她的方向走来,直到一方黑色的阴翳将她从头到脚笼罩起来。
    路听野看着沈常乐双眼微滞,额角因为紧张而析出几颗细密的汗珠,喉咙也不自觉地咽着,整一幅手足无措地可怜模样,讽刺的话都到了嘴边,还是硬生生吞了回去,只是淡淡地打招呼:“沈小姐。”
    沈小姐.....
    沈常乐不可置信地抬头,心脏被针扎了下,疼得想把身体蜷缩起来,可四面八方都是眼睛盯着他们,她就算是疯也不能在这里疯。
    “傅少爷。”沈常乐露出一个得体的微笑,静静地看着面前已经不认识的男人。
    傅少爷?
    这话从沈常乐的口中而出,几乎是利剑一样,径直刺穿他的心脏。
    路听野气得想笑,手指紧紧握着手里的香槟杯,讽刺的话脱口而出:“倒是不知道沈小姐这么听话,让穿什么就穿什么。就这么听你未婚夫的话?”
    沈常乐是真被他气到了。
    气得什么顾全大局都管不着了。
    她就这样定了路听野一眼,随后收回目光,转身就走。
    路听野眸色乱了几分,大步跟上去,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抓住她的手腕,把人扯了回来,声音冷硬低沉:“沈小姐,你最好乖乖听话把今晚这流程走了,你不会天真到觉得你还跑的掉吧?”
    “什么意思?路听野。”
    路听野看着沈常乐那双潋滟的眼睛,笑了笑,“只是提醒沈小姐,收着点脾气,以后没人会再惯着你了。”
    —
    作者有话说:
    第40章 爱恨交织
    40 【晋江独家】
    没人会再惯着你。
    至少他不会了。
    路听野语气阴沉, 琥珀色的瞳仁仍旧漂亮得不像话,像波光粼粼的钻石湖,可沈常乐只觉得自己被一把晶莹的冰锥扎了下。
    这双眼睛曾缱绻深情地凝视她, 也曾狠戾决绝地看过她,如今这般不咸不淡地, 更叫人有说不出的苦涩滋味。
    沈常乐心里委屈, 一言不发,只是避开他的视线,偏过头去。也不知是不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举动惹恼了他, 他居然加重力道捏了下她的手掌。
    十根不沾阳春水的纤纤玉指陶瓷一般娇贵又脆弱, 根本经不得力,从前他就是在.床.上,兴起时浑身肌肉紧绷,汗水一颗颗滴下来,恨不得吃了她, 就是这样的境地他也舍不得弄疼她一点点, 顶多十指相扣,发狠地陷进她的指缝, 和她宛如钻石和戒托那般嵌在一起。
    柔弱无骨的手指被他捏得一阵发酸, 连带着肩膀都软了软。
    “怎么,知道你订婚对象换了人,你不高兴的很?”路听野轻嗤, 没打算放开她的手。
    沈常乐垂着眼, 有些失神, 淡淡应:“嗯....是不高兴。”
    路听野咬着后牙槽, 脸色阴沉可怕。
    一整晚订婚宴, 沈常乐都被男人牵着, 两人看上去仿佛是一对正在热恋的小情侣,没人知道,沈常乐的手快要被他捏碎了。
    他像囚犯人似的牢牢握着她的小手,在沈常乐不听话或者不如他意的时候,就会狠狠捏一下,弄得她又痛又酥,心里又堵。
    沈常乐不能对着干,又不能甩掉手,只能笑盈盈地表现出害羞的样子,还要随时应着长辈们的关切问候,她几乎被顾全大局这四个字作茧自缚了。
    路听野装得太礼貌,也过分游刃有余,把裴珊哄得心花怒放,直言这两小朋友谈恋爱就谈恋爱,结婚就结婚,玩什么谍战呢?
    “唉,般般,你是不是拍电影拍太多,把谈恋爱也当电影了?不弄个反转来吓吓人,就怕你爹和我生活太平静是吧?”裴珊本来还忧心沈常乐的这桩婚事,现在好了,一切都是水到渠成,好的不能再好。
    路听野礼貌地敬酒,亲昵地把沈常乐牵到身边,让她靠得再紧一点,“阿姨,之前出于一些私人原因,没有告诉般般我的家庭,是我的错。还请您不要生气,我对般般是真心的。”
    沈常乐明知道这是哄人的话,是假话,是场面话,心里还是荡漾出一丝温柔,她连忙垂下头,挡住自己眼里复杂的情愫。
    裴珊心花怒放,笑着看了眼自己老公,眼神里都掩不住得意,“老公,你这下放心了?小两口好着呢。”
    沈时如面色波澜不惊,看不出过多的情绪,他审视着面前这个即将成为他女婿的青年,散发着不怒自威的严肃,“对般般好点。订婚而已,也不是不可以解除。”
    裴珊当即不乐意了,拿手肘顶了下沈时如,大喜的日子,嘴怎么这么讨人厌?
    “叔叔放心。这婚既然定了,就没有解除的道理,你说呢?般般。”路听野笑着看向沈常乐,手掌不轻不重地捏了下。
    威胁的意味十足十。
    沈常乐忍住酸麻,抬起头,绽放出一个娇艳的笑容:“.....听野说的对....爸爸您....就别担心了。”
    很快,络绎不绝前来寒暄的宾客就把沈时如架走,父亲转背的瞬间,沈常乐感觉自己那只快被捏麻的手也获得了自由,她低头去看,看见两人牵着的手已经松开了。
    “沈小姐应该不会想着解除婚约吧。”
    还没来得及缓一缓,耳边就传来男人嘲讽的话语,沈常乐掀起眼眸看着他,那双神采飞扬的狐狸眼里透出疲惫,“我不会解除。若你只是为了报复我而订这场婚,你可以随时解除。”
    “我.....”沈常乐咽了咽被白葡萄酒弄得发涩的喉咙,声音淡淡地:
    “我会配合你。”
    空气沉默一瞬。
    路听野太阳穴狠狠一跳,他一字一顿:“你做梦。”
    他把脊梁弯下来了,把灵魂出卖了,把尊严抛掉了,把十年的坚持都变成了一个笑话,就是为了得到她的人。
    爱也好,不爱也好,恨也好,折磨她也好,互相折磨也好,总之,他一定要得到她。
    路听野忽然扣住她的手腕,把她的手抬高,目光盯着她无名指上的碎钻戒指,“一小时之后交换戒指,记得把别的男人送你的戒指扔了。”
    相处这么久,他从没见过沈常乐戴这种朴素的碎钻款式戒指。
    她的戒指柜里,最便宜的戒指也是两克拉的钻石,碎钻是看都不会看一眼,更别说买着戴手上。
    沈常乐没有反应过来,顺着他的目光看向自己的无名指上的戒指。
    戴着戴着就习惯了,今晚订婚宴,她居然都忘了取。
    当初送给路听野的那只戒指有一对,是对戒。她的这只是戒指周身嵌满碎钻的款式,他的那只则嵌了一颗只有五十分的小钻石。
    “是你那戏剧学院的小男友送的?你都这么捧他了,他也不对你大方点。”
    说完,路听野松开她的手,转身走了。
    -
    订婚仪式其实很简单,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交换戒指,切了祝福蛋糕,最后就是社交了。
    一群年轻的少爷小姐们聚在一起,玩就要玩热闹的,酒吧和赌场最受欢迎,路听野也被人拉走了。他如今一跃成为圈内最炙手可热的人物,那些想攀傅家门楣的人都抢着和他玩。
    沈常乐和小姐妹们在酒吧里玩了小会儿,借着上洗手间,她溜出来透透气。
    甲板上安静了不少,猎猎海风把沈常乐那头黑绸缎似的长发吹起来,没有城市里灯光霓虹的污染,夜色沉沉,那漫天的星辰就显得格外亮。
    一轮硕大的月亮悬挂在海上,仿佛踮脚就能摘到,温柔的月光洒在海面,泛起无数潋滟的碎光,也照得沈常乐无名指上的那只钻石戒指像黑夜里灼灼的火光。
    共十三颗两克拉的纯净方钻排列成一圈,组成了这枚戒指,不过是作为对戒而已,这种设计几乎是简单到有些粗暴了。一比较起来,她自己选的碎钻对戒确实有些寒酸。
    沈常乐心里堵着一口气。
    哪里就寒酸了?
    那可是她一眼就相中的款式。为了更有纪念意义,她还把自己十五岁那年,自己挣钱买到的一条单钻项链上的钻石拆下来,镶嵌到他的那只戒指上。
    可路听野居然嘲笑寒酸。若真要拼排场,她还输给过谁吗?
    她刚刚观察了,路听野确实没有戴她送的那只戒指,估计分手那天,就被他扔进燕江了吧。
    他果然是坏......
    “你在这做什么?”
    思绪被人打断,沈常乐下意识回过头,看见路听野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她的背后,也不知道站了多久。
    他喝了酒,双颊透着微红,一双眼睛锐利而雪亮,像踱步在迷雾森林中的野兽。
    路听野一夜之间变成了傅听野。
    陌生是毋庸置疑的,沈常乐看着路听野变成了用一身昂贵行头堆出来的富贵公子哥,她并不觉得这样的他更有魅力,只觉得有一层无形的枷锁扣在他身上。
    不再有自由和肆意的热烈。有得只是轻狂傲慢的冷漠。
    也不知道这样的他是变了,还是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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