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4章 神秘之人,孱弱病态(二更)
她不得不重视!
以前,沈春江在外面养女人,从来都有分寸——不见光,不过夜,不纵容,不耽误正事。
本质上讲,他喜欢那些狐狸精,却更爱自己。
对原配也还算给脸。
在这样的前提下,杨岚才会睁一眼闭一只眼,没有戳破。
可前段时间,沈嫣昏迷不醒,沈春江居然还有那个兴致流连温柔乡,甚至连续一两个星期夜不归宿。
打电话去公司,很少迟到的“沈总”在那段时间破天荒迟到了不止一次两次。
“四不原则”他打破了三个,过夜,纵容,耽误正事!
杨岚有种很强烈的直觉,这个女人跟之前那些被圈养的花瓶不一样!
至少,沈春江对她的态度不同以往。
一种莫名的危机感袭上心头,杨岚开始坐不住了,这才找机会收买了司机老陈,以便探知那个女人的身份。
可惜,老陈看着不怎么灵光,但嘴却不是一般紧。
她几次追问,都没得到想要的回答。
既然如此,就别怪她心狠……
“行了,我有点累,不想跟你吵。”沈春江面露疲惫,转身上楼。
“累?”杨岚冷笑,“你在那个女人床上的时候不喊累,回家倒是累了?”
“懒得跟你说……”
“站住!”女人陡然拔高音调。
沈春江脚下一滞,缓缓回头,记忆中杨岚很少有这般歇斯底里的时候。
就连当初接沈婠回家,也不曾如此失态。
杨岚看着他,一字一顿:“告诉我,那个女人,是谁?”
“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那个让你连续破例,用尽办法藏着掖着的女人!”
沈春江终于被逼烦了,恼羞成怒:“你今晚到底在发什么疯?!”
“我告诉你,其他的,我都可以忍,但谁若肖想‘沈夫人’的位子,就别怪我下手无情!”
“呵,我说你今晚到底在闹什么,原来是因为这个。”男人脸上浮现出一抹凉薄又讽刺的笑。
果然,在杨岚心中,“沈夫人”的头衔才最重要。
但唯秋不同,她把他当成天,当成空气,当成赖以生存的阳光——不可或缺!
有一个这样全心全意爱着自己的女人,再对比杨岚此刻的丑陋面目,沈春江内心温柔地塌陷一角。
夫妻多年,杨岚对他的每个神态动作都了若指掌,如何猜不到他此刻在想什么?
原来痛到麻木,就真的没有感觉了。
“你放心,我暂时还没有离婚的打算。”
硬邦邦丢下一句,沈春江转身上楼。
杨岚如同脱力般,跌坐在沙发上,眼神空洞,表情木然,好似没有灵魂的提线木偶。
直到二楼砰的传来关门声,她才如梦初醒。
眼中无法抑制地滚落晶莹,顺着脸颊蜿蜒而下,最终滑至唇角,轻轻一抿,尝到了苦涩。
杨岚忽然觉得茫然。
当初自己怎么会为了这样一个男人,不惜牺牲一切?
婚姻,骄傲,甚至是……清白。
不知过了多久,泪已风干,淌过的地方却仍然紧绷而咸刺。
“出来。”杨岚哑声开口。
回应她的,是一片沉默。
“我知道你在。”她接着道。
这次,黑暗中传来窸窣声,模糊的人像轮廓随着不断靠近而逐渐清晰,最终一半暴露在灯光下,一半仍藏匿于阴影中。
是周管家。
“都看清楚了吗?”她问。
“您这是?”
“看清楚了就原封不动告诉他,我现在过的是什么日子。”
周庆福一顿,原本低垂的眼皮微微撩起,隐约可见一丝光亮划过:“您想通了?”
杨岚却避而不答,只道:“上次,沈婠进入明达,抢占属于阿谦的资源,他没动作。如今,外面的骚狐狸想要上位,一旦我没了‘沈夫人’这个头衔,阿谦也会名不正言不顺。”
“所以,您想让他怎么做?”
“替我揪出那个狐狸精,最好……”杨岚眼底掠过一道暗芒,透出几许肃杀,“让她永远消失。”
周庆福浑身一震。
杨岚幽凉的视线落到他身上:“你,懂我的意思吗?”
“……夫人想用他的手解决婚姻危机,您觉得现实吗?”
杨岚好看的眉头狠狠一蹙:“为什么不现实?依他的人脉和能力,在宁城找一个人轻而易举。”
“没错,这事儿不难办,可也要那位愿意。”
“什么意思?”
周庆福沉默一瞬:“……他想接您走,离开沈家,离开宁城,这个想法从二十年前到现在始终没变。如今你们婚姻出现问题,于他来说,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不推波助澜就已经很好,您觉得他还会亲自动手帮忙解决问题吗?”
杨岚一怔,定定望向某处,那些深藏在记忆角落的画面被强行翻出,不断在眼前回放。
良久,女人失神般讷讷低喃:“……他竟然还没放弃。”
轻得如同羽毛落下,却还是被周庆福捕捉个正着!
他目光微闪:“不如……让那位接您离开?”
此话一出,杨岚猛地回过神,眼底迷茫尽散,取而代之的是一派冷硬与坚持:“阿谦还没有拿到应该属于他的东西,这个时候离开,只会白白便宜别人。”
“可那位能提供的条件比沈家……”要好千万倍!
周庆福话没说完,就被杨岚开口打断:“不用再说,我不会走的!如果他还念着曾经……”
说到这里,女人眼底浮现一抹难堪,又似不甘与埋怨,咬紧牙关:“那就替我揪出那只狐狸精!”
说完,起身上楼,留给周庆福一个挺直冷绝的背影。
很快,周庆福也转身离开,回了佣人房。
偌大的客厅空无一人,彻底沉寂下来。
壁灯昏黄,窗外夜色浓郁。
……
就在同一片月光之下,华翔金座某间高档公寓。
高唯秋洗完澡从浴室出来,门拉开瞬间,白色水蒸气疯狂往外涌。
而她便在这片朦胧之中,径直出了卧室。
在路过床边的时候,踩到一条白色真丝睡裙,穿在身上服帖又顺滑。
是沈春江最喜欢的款式。
男人每次来,高唯秋都会穿着它,再随手披上一件外套亲自下楼迎接。
只是现在,女人却看都不看一眼,湿漉漉的鞋底从上面踩过,留下一个带水的脚印。
真丝已毁,即便洗干净,也不能再穿。
但是没关系,她衣柜里还有一模一样的,备下了几十条。
高唯秋行至客厅,坐在沙发上,一边扯过干毛巾擦拭长发,另一只手拿起之前沈春江用过的那只茶杯,还剩下小半的茶水。
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茶叶和茶汤的色泽都比最初泡好时深了很多,甚至隐隐泛黑。
高唯秋冷笑一声,交叠起一双长腿。
她不算年轻了,但这个动作由她做来却有种说不出的妩媚风情,与之前纯良无辜的形象判若两人。
这时,放在一旁的手机响了。
她放下茶杯去捞,看了眼来电显示,并不意外。
随手划开通话键,漫不经心开口:“喂,什么事?”
“听你的语气,想必沈春江又没在你这儿过夜。”那头传来一阵轻柔舒缓的女声,格外好听,只是夹杂着沉浊的呼吸声,有些力不从心,呈现出孱弱的病态。
高唯秋笑容一僵,像被踩住尾巴的猫:“你懂什么?!”
“没错,我是不懂,但有一点却必须要提醒你——别被感情冲昏了头,只惦记那点事儿!”
因语气急促,情绪激动,才刚说完就无法抑制地咳嗽起来。
高唯秋眼底闪过暗芒,又夹杂着一丝幸灾乐祸:“你放心,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点规矩我还是懂的。”
那头过了半晌才缓和过来:“你,既然懂,在我打电话追问之前就该主动汇报情况,而不是磨磨蹭蹭,能拖则拖……”
本该严厉凶煞的语气,可说话人有气无力,听着相当绵软。
自然也没什么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