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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
    国小的操场上,十多名穿着运动制服的国小生分成三排,面朝篮球框而坐在地上,他们几乎全部都在静候体育老师点名,唯独是那对坐在最后排最右手边的双生子外,而这对双子正窃窃私语的讨论着唯二人才听得懂的话来——
    虽说双子长得像倒模一样,但表情却大逕相庭,不同于最右边小男孩的冷静淡定,坐在靠左边的小男孩一面紧张,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模样。「哥……」
    「没问题的,子轩……」右边小男孩拍了拍左边小男孩的手背安抚道,稚气的脸上有着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沉稳,故他的保证有能让左边小男孩安心。
    「嗯……」不过担忧的目光还是不住落在前方那个高不可攀的篮球框上。
    与此同时,体育老师点名的雄厚声音不偏不倚的传进耳中。
    「莫子杰!」
    「在!」
    「王子骏!」
    「到!」右边小男孩高举右手高亢应声,无论是表情跟语气都充满自信。
    体育老师接着又唤:「王子轩!」
    「有。」左边小男孩故作镇定地高举左手应声,比右边小男孩的表现逊色不少,不仅仅是不够自信,还多了带几分显然是自卑感所致的慌张感——
    场内的国小生都给点名后,体育老师先讲解投篮考试的计分方法跟规则,十球内中六球为合格,后依照学生编号逐一唤出每个学生到场中进行投篮考试。
    眼看着每个同学都能达标合格,十球中六球,左边小男孩两隻早已紧握成拳的小手不但越握越紧,还不断渗出冷汗——
    「莫子杰!」
    耳闻比他前两个号码的同学名字,左边小男孩全身肌肉绷得更紧了。
    「在!」
    瞥见该名字的同学离开座位到场中投篮,这么一来,左边小男孩整个人绷得更紧了,每一下投进的咚声不大,却仿能震断他每一根敏感脆弱的神经,此刻的他临危正坐像橡皮筋一样,压根儿是再往外拉一点点就会断掉的劣况。
    「进了七球。」体育老师记录分数后,便唤下一位学生:「王子骏!」
    「到!」右边小男孩高举右手扯大嗓门应毕便离座,三步作两步走到场中,一手取过篮球箱子里的篮球,便俐落地来了记投篮,咚的一声,球进篮得分,小男孩手法熟练,即使有一次失手,但他周而復始的投了几次,便轻松完成考试,看得体育老师咋舌,并在体育老师反应过来之前,便已跑回原处——
    见状,体育老师才忆起要务,低头将分数记录下来。
    「进了九球。」
    由于体育老师正低头写下分数,而隔邻的同学正忙着跟附近的同学交谈,因此没发现到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小男孩座位互换,原是坐在左边的坐到右边去,而原是坐在右边的则坐到左边去——
    下一瞬,体育老师抬头唤下一位考生的名字。
    「王子轩!」
    「有。」如今坐在左边的小男孩高举左手应话,声浪不算很大,但有能让人听见,淡定的小脸上少了让人眼前一亮的自信,取而代之是带点拘谨的内敛,而右边的小男孩虽看起来从容不迫,但临时堆砌到脸上去的自信却有点快要掛不住的感觉。
    体育老师隐约感到有点怪怪,她盯着看着两个外表如一,但表情不一的双生子好一会才偏着首,暗责自己太过多心。
    「别磨蹭了,快出来考试——」
    左边的小男孩依言起来,但动作慢吞吞,像个小绅士似踩着猫步到场内,两手取过一个篮球,瞄准目标,便俐落地跳投,他动作虽慢,但结果是——
    「进了十球。」
    由始至终都坐着当观眾的小男孩看得目定口呆,直到完成考试的小男孩载誉归来,人已来到他的身旁,他的嘴巴还是没法合上。
    此时,和煦的日光晒来,令背光而站的小男孩身上如披光晕,耀目得教人移不开目光,尤其是那份如影随形的自信光芒。
    呆看着那俱时刻都像堵墙为他遮风挡雨的身躯,小男孩捺不住在不适合的时间地点问了一句:「……为什么?」
    他的问题没头没尾,但另一位小男孩却听懂他的意思,拋下意味深长的一句:「即使是挛生的,亦不代表做什么都要一样呀。」
    他当时不明所意,以为哥哥是怕东窗事发,体育老师会发现他请枪的事,待他人再大一点才明瞭哥哥是在安慰他,要他不用介怀「一样里头的不一样」。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长处,他不是不明白,而是每当面对哥哥就会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皆因他能称得上为长处的地方,哥哥也有,不是跟他一样水平,就是比他来得优胜。只要将所有长处加起来,就会知道哥哥比他优胜许多。
    兄长的存在让他感到气馁,他不但找不到自己的生存意义,还讨厌自己,甚至认为自己是多馀的,他一直寻找一样自己有,但哥哥没有的长处,故当他听见兄长说不喜欢小提琴的时候,内心是雀跃的,即使他知道兄长是为了让他好过一点才撒这种谎,甚至是放弃了学习小提琴,心中仍会冒出狂喜之感——
    所以,他很努力练习小提琴,将整副心力放在这个只属于他的长处上头。
    他一直以为只要自己在音乐上有一番成就,就不会再感到自卑。
    可她的出现却令他明白到只要他的比较心态一天都不肯调整的话,他一天还是会自卑。
    第一次遇见她,是在琴行附近的公园,他正在为一个月后的全国音乐大赛国小a组小提琴比赛而秘密练兵,他原是想在琴行里练习,但这是他首次参加比赛,重点是他不想输,也不想跟无论在哪一方面都比他优胜的哥哥倾诉。
    他的存在意义就只有拉小提琴而已,所以他不可以输,绝对不可以输——要是输了的话,他的人生就会没意义,甚至毁了,他是这样想的,越是想压力越是大,当他快要被沉重的压力压到喘不过的时候,他抱着高度只跟他相距一个头的小提琴盒,奔到平日很少途人会经过的公园,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嗄嗄……」
    小提琴很重……
    不同于哥哥拥有好体力,他光是跑了两三步便有喘气跡象,可怕的自卑感又油然而生,吓得他慌忙把琴放到窄小的膊上,捡起跟他的腿一样长的长弓,熟练地拉奏比赛的指定曲——
    是弗里茨?克莱斯勒的《西西里与利戈顿舞曲》,需要大量揉弦……虽然导师叮嘱他要放松一点,注入感情,不然造出来的揉弦会感觉很刻意……
    但他很怕出错,谨慎地拉奏每个音,微风轻拂,带来了沁人心脾的凉意,也带走了他的紧张,流遍百骸的舒服感觉诱使他闔上双目感受这一切——
    一曲既终,随着尾音随风消逝,清脆的鼓掌声暴起,吓得他两眼发直。
    循声看去,正在拍掌的人是一个比他高上一个头、背着小提琴盒、骤眼看来年纪跟他相约的小……女孩,他原是因为对方的性别抱有高度怀疑,但最终还是因为对方顶着一个清汤掛麵头,而判定对方是小女孩一名。
    「这……」
    「你很会拉小提琴呢!」小女孩热情讚扬道,一双乌黑大眸闪着敬佩。
    「……过奖。」他谦虚地道谢,对于陌生人,即使对方跟他一样是小孩子,还是会表现得有点拘谨,反观对方则表现得熟络,还跟他畅谈起家事来。
    「你真捧,我妈要我学小提琴……」小女孩挠挠脑后的发,一面懊恼道:「我怎样都不会拉,还拉断了几根弦线……气得老师都跑了决定放弃我。」
    不曾料想过有人可以做到这个地步,他整个傻住,慢了三四拍才反应过来,小心斟酌用词问道:「……你是不是太过用力?」
    不然弦线怎会断……
    「不就是拉弓吗?我曾学过射箭的,当然知道要怎样拉——」小女孩一面自豪地道,又把他雷个七晕八素,更感无力。「但……那是两码子的事。」
    「是吗?」小女孩眼露茫然,叹:「难怪我一直觉得哪里不对劲——」
    「……」
    是非常不对劲……她该不会是到现在才发现这个吧?
    还没想出个所以来,近乎命令式的话便迎头而至,杀他一个措手不及。
    「你这么会拉小提琴,那不如你来当我的老师教我拉啦——」小女孩一厢情愿地提议,虽说是一厢情愿,但字里行间偏偏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口吻。
    「这……」
    他下意拒绝,可在那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注视下,他答了一个连自己都感到意想不到的答案。
    「好吧。」
    虽说那口吻说有多无奈就有多无奈,但他还是答应了,心态还没得以调整过来,命令似的话又迎头劈下。
    「太好了,那我们赶快开始吧,我今次一定要让所有人跌眼镜——」
    小女孩干劲十足,行动力也十足,早在他作出反应之前把小提琴拿出来,开着的长盒则被她用脚尖粗鲁地踹到一旁去,从未见过的粗暴行径看得他目定口呆。
    「怎样怎样?你快点教我啦——」小女孩性急地催促道,琴弓直指向他的鼻子,箇中迫力十足,指得他有点手足无措,指导的嗓音无奈又无力之馀,还带颤。
    「那……你先随便拉一首你近来正在学的或是你会拉的给我听听。」
    小女孩火速照办,持弓的小手蛮劲一使,琴弓辗过弦线,磨出无比尖锐刺耳的声响——
    「嘰咧——」
    ?!
    宰猪似的刺耳声音一响,在公园里歇息的雀鸟四散,而他则被雷到整个弹起,零秒出手拉高那隻持弓的恶魔之手,免除了小提琴将要面临的厄运——
    「怎么了?我拉错了吗?我明明记得是这里——」
    「但你太用力了……」若然再迟一秒阻止,弦线恐怕就要与世长辞……
    「我都没用力啊……」小女孩一面无辜地道,又非常成功地雷到他了。
    「……」难道是天生神力?他有点羡慕,不过没忘记要做好老师这个角色,对这位学生……骇人听闻的琴技好生指导一番。「你要温柔一点……」
    「温柔……」小女孩似明非明地呢喃,持弓的小手蠢蠢欲动,似乎又动了虐琴之心的模样,看得他一个激灵,担心她会辣手摧「琴」,他慌忙绕到她身后,一手捡起那隻暴力小手,重复试范几来遍。
    「你要『温柔』一点……」
    直到听见小女孩发出疑似是便秘了几天的不耐烦音节为止。
    「嗯……」
    「明白吗?」他尽责地确认,就怕她又错用拉箭弓的力来拉琴弓……
    小女孩拚命点头如倒蒜,还大放厥词:「这很容易,简直就没难度!」
    他原本只是有点担心而已,可她不知打从哪里来的自信令他更担心——
    而下一瞬,那令人汗毛竖起来抗议的尖锐音节引证他所担忧的都成真了,不过最让人感到无力的是她还要张着充满自信的眼睛问——
    「是这样吧?」
    虽说已经比先前的宰猪声来得好,但怎样听都知道不对劲……难道她是绝对音痴?他满脑疑问,不过还是有耐心指正她的错处。「再温柔一点……」
    小女孩眉头一皱,但仍有再接再励再「温柔」地拉一遍。「这样吧?」
    「再温柔一点……」他不厌其烦地重复,使得小女孩眉峰皱得更紧,兼且又发出像是便秘之类似的烦躁声音。「嗯……」
    虽说她没说她很不耐烦什么,但她把情绪都写到脸上去,就连语气都充斥着不耐烦的味道。「这样呢?」
    敏锐的嗅到火药味,他小心翼翼地再指正:「再温柔一点会更好……」
    小女孩目光凶狠的瞥了眼窄肩上的小提琴,才「很温柔」地再拉一遍。
    当一个正常的琴音落入空气里,小女孩像是抽中转蛋似的兴奋不已,小脸上的不耐烦被灿烂的笑容所取代,握弓的小手很用力地拍打他的后背一记,拍得他险些以为自己会断了几根肋骨。
    「哈!我拉到了!没断弦都拉到!」
    没断弦都拉到……什么意思?她该不会是以为要拉断弦才能拉到吧?
    诡异的联想一成形,不要脸的自讚声音便劈空而来,再一次把他雷个半死。「我果然是个天才!没什么难倒我的她——」
    天才……
    顷刻间,他处于不知该附和还是该否定的尷尬状态,不过他不需要思考太多,皆因小女孩压根儿没给他回应的打算,吱吱喳喳的发表个人言论——
    「你都觉得我很有潜质呢?不过真是很烦,老是要温柔——还是打球好,用蛮力就包准没错!」霹靂啪啦的说了一堆后,小女孩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一面雀跃地提议:「对了,你会打篮球吗?找天约出来一起玩斗牛呀——」
    篮球……无语问青天似的迎上那双闪着期待光芒的大眼睛,他不想要她失望,可那张持续散发着自信光芒的小脸却间接使他心中的自卑感又在滋长。
    「我……」
    「怎样?怎样?」小女孩耐性欠奉的追问:「男生不是都会玩篮球吗?你嫌我是女生不跟我玩吗?我敢说我只要下场的话,我绝对不会输给男生!」
    「……我没有小看你的意思。」他一面无奈地澄清释除误解,怎料用来澄清的话都被曲解成应邀的意思——
    「那就这样说的了,我们后天玩斗牛!」
    没想过会被莫名奇妙的当成是鸭子给赶上架,他错愕不已,反应不来。
    这个时候,他应该要解释,就算她听不懂,他都要花多点耐性解释,让她明白他压根儿没有跟她斗牛的意思,他不是不想,而是根本办不来——
    就算不解释都要拒绝,无论是用软的还是硬的,都要拒邀——
    他不是不知道,但他就是开不了口,当他听见自己的嗓音时已太晚了,皆因嘴巴已违背大脑本愿,答应了她的即兴邀约——
    「……好。」他几乎一开口就后悔了,可还没来得及收回成命,爽朗的女嗓便空袭到台。「对啦,一直忘了问你叫什么名字,我叫佩佩,丁佩佩。」
    他闻言身心皆一凛,盯着她看好良久才带着满腔自卑啟唇,略显艰涩地溢出声音来着:「我叫王子……骏。」
    那天,他撒了一个很大的谎。
    但他从没后悔过。
    即使来到今天,亦然。
    皆因就只有这样,才不会有人失望。
    皆因就只有哥哥,才能满足到其他人的期待。
    所以,这样做才是最妥善的做法,他一直都是这样想的。
    所以,他从没想过自己这样做等同再一次否定自己,甚至乎是变相抹杀掉自己的存在价值。
    即使后来跟她成为了朋友、甚至成为了她的兄弟,他都没坦白。
    即使来到她父母带她移民到外地那天……
    即使她边哭边粗鲁地用手背拭泪兼边跟他说「男儿流血不流泪」也好……他依然没坦白。
    所以,暪着父母跟哥哥,即使明知一跑步身体就会不争气,就会喘气喘得要命,都拚命跑来上演十八相送的他除了得到一个将军令、一个很有力很哥儿们的熊抱之外……
    「我要走了——这个是我送给你的,画了很久,你要好好保管啊——」
    还有一个画了画的橘色篮球。
    「我很不捨得你,你一定要记得我呀——」
    篮球的表面有被油性笔画过的痕跡,上头画了两个火柴人,左边的火柴人一手高举芭蕉扇——
    不,是小提琴才是,右边的火柴人则拍着篮球,但吸引他目光的并不是简陋的画技,而是两隻火柴人中间重叠的粗黑线——
    手牵手啊,是友好的意思,还是喜欢的意思?
    无论是哪一种都够他来得心头一揪,唯一可惜的是……
    目光不意落在火柴人下方写得歪歪斜斜的字,右边火柴人下方写的是她的名字「丁佩佩」三隻字,而左边火柴人下方写的则是——「王子骏」。
    篮球啊……是最让他感到自卑的篮球。
    送机的那天,他除了感到揪心之外,还尝到了被否定的滋味,被她否定的滋味,即使他明瞭这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
    要是他一早选择坦白的话,篮球上写的就不会是哥哥的名字,而是他的名字……
    目送那抹小小的身影逐渐远离他的视线框框,他才恍然大悟,明白到原来真正令他感到自卑的并不是篮球,也不是哥哥,而是「王子轩」三个字——
    他明白到这一点,奈何时光已逝,他再也没法回到从前,没法回到她问他名字的那时,即使他现在再后悔再想坦白亦太晚了,皆因她已走了,他再也没有机会向她坦白。
    对于这件事,他一直耿耿于怀。
    正因为太过在意、太过介怀,他没法原谅自己,甚至偷偷在父亲工作的地方偷了纸皮箱跟牛皮胶纸,将这个会让他感到内疚的篮球放进去,然封箱塞进衣柜的暗格里,从此不见天日——
    随着时光流逝,儿时的记忆像她临别时所赠送的篮球一样,表面蒙上灰尘,一层又一层,渐渐,他忘了那个纸皮箱,也忘了那个别具意义的篮球,更忘了那个含着两泡泪水吸着鼻子送他篮球的小女孩,那个叫丁佩佩的女孩——
    他以为他忘了,殊不知儿时的记忆却因为「丁佩佩」三隻字而被翻开……他从没想过彼此长大后还会重遇,也没想过会在她倒追别人时重遇,更没想过他第二次看对眼的女孩是他第一个喜欢上的女孩——
    她的出现令他觉得是上天巧妙的安排,是上天再给他一次机会。
    所以,他这次没有犹豫,主动出击,以王子轩的身份来接近她,假借爱情导师之名来吻她抱她,暗地里爱她、为她付出,期待她有天会发现他才是最适合她的人,他以为这是属于他表达爱的方式,他是这样以为的,殊不知自己所做的跟儿时所做的没分别,同样是懦夫的行为——
    其实他心里最清楚不过,像她这种直性子的人,不把话说白不行。
    他不是不知道,只是他太怕受伤,太怕坦白会换来拒绝。
    他太习惯躲在别人身后,避开所有有可能发生的正面衝突。
    过往有哥哥做挡箭牌,现在有爱情导师这个身份作挡箭牌。
    他知道只要躲在后头就不会受到伤害,也知道只是一直躲着是不会得到他想要的。
    他通通都知道,但他始终没勇气踏出第一步,更没勇气走出来面对这一切。
    他是懦夫、他胆怯了……
    他怕,怕自己会当面被拒绝……
    他怕,很怕……
    所以他连选择放弃、选择离开她时都没勇气对她坦白——
    无论是过去或是现在,他都是一个懦夫。
    即使明知道这样会失去心爱的女孩,他还是选择了自保,做一个懦夫。
    目光不经意落在草地上那个陪伴他多年的小提琴长盒,他打开盒子。
    小提琴安躺在里头。
    他彷彿能在上头看到自己,看到那个被保护得好好的自己。
    每次看着琴盒里的小提琴,他都会有相同的感受,会不由自主地觉得活着的自己很可悲,那种自卑自怜深植心底,几乎是陪着他长大,挥之不去。
    他会觉得自己就像小提琴一样,即使能在人前发出漂亮的音色,都是经不起风吹雨打的脆弱存在。
    周围的环境稍微转变,琴身就会受损。
    湿气重一点、温度高一点都不行……
    一丁点碰撞都受不起。
    一丁点挫折都受不起。
    他偶尔会自问为什么要继续拉小提琴,他会说那是惟一能带给他成就感、是他的人生目标,他一直都是这样想的,直到现在,他才明瞭不是这回事。
    小心翼翼地将小提琴拿出来,他嫻雅地将琴身夹在颈上,拉弓揉弦,在寧静的大草地上,引导琴弦发出犹如人声般温润甜美的声音。
    于沁凉的风中飘盪的每一音节,跟他的心音组成二重奏,彷彿琴弓揉的不只是琴弦,还有心间每一根极之渴望发声的弦线。
    为什么要拉小提琴?
    无关成就感,亦无关人生目标,而是因为他在不知不觉间爱上了这个会将他心里那些不能宣之于口的情感抒发出来的媒介——
    有很多话不能说,有很多情感不能与人分享,他一直在寻求渠道抒解胸口的抑鬱,而小提琴就是他唯一可以倾诉的对象。
    它给予的不仅仅是认定,还有接纳。
    即使所有人包括他自己在内都离他而去,它都不会离弃他。
    只要他一天还拉小提琴,它一天都不会离他而去。
    即使他再否定自己,即使他决定做一个懦夫,它都不会离弃他——
    早在他在她面前否定自己那一天起,他就注定要抱着永远都不会离弃他的小提琴,继续待在安全的领域里做一个懦夫一辈子。
    ※※※
    另一边厢。
    丁佩佩有生以来都没试过这么挫败的,可她今回真是感到极度挫败,不住为过去与现在的自己感到挫败。
    啊啊……
    她前世究竟是不是姦淫掳掠杀人放火坏事做尽无恶不作的大坏蛋?
    不然,她怎么会喜欢上一个这么纠结的男人?他都跑到哪里风流快活去?她才刚发现真相,正打算待他回家后就大兴问罪之师,可他却像是偏要跟她作对似的,竟然在下一瞬发讯息给伯母说会晚些才回家,晚饭不用预他的份。
    她原是想厚面皮的待在他家等直至他回来为止,可向来耐性欠奉的她等了不够十五分鐘就衝了出去要把他这个犯人逮捕归案——
    她不由分说就直接跑回大学,踩上音乐大楼逮人,却捕获不成,她一时气愤过头,随便找了好几个路过的音乐系生问话,才得悉他早就离开了学校。
    她想继续逮人,可除了学校外,她实在想不出他平时还会跑到哪里去。
    说起来惭愧,他对于她的性情瞭如指掌,可她却……
    发现自己根本一点都不了解这个明明人未到中年,心事却像英文字典一样厚一样难明的男人。
    她茫无头绪的乱奔乱跑乱望,途经一间琴行的时候,一个疯狂的想法自脑中迅速成形,使得她马上凭着儿时的记忆跑去那个位处于琴行附近的公园。
    奈何她平日少用大脑的关係,记忆力非常之强差人意,找了许久都找不着半个公园,更别说找着记忆中那间小小的琴行。
    在她正打算放弃回去他家乾等兼白吃白喝之际,她听见陌生得来又有点莫名其妙熟悉的琴音,那不是她平日爱听的嘻哈音乐或是摇滚乐,而是有点像她从小一听见就会闷到打盹的古典乐。
    小时候,她曾学过小提琴,虽然最终因为小提琴不够命硬无疾而终,不过她都曾被逼听过好几首要学习拉奏的指定曲目。
    究竟是哪一首呢?她拉断了三根弦线那首?还是拉断五根那首?
    她有试着去想,可大脑只给她空白的抱歉。
    她原是想不作理会回去找伯母,可那首不知名的乐曲却越听越耳熟,熟到本是白茫茫一片的脑海里浮现一些久远的儿时记忆。
    「你刚刚拉的曲子叫什么?」小女孩询问,琴弓直指向小男孩的鼻子。
    「……是弗里茨?克莱斯勒的《西西里与利戈顿舞曲》。」小男孩答。
    「是需要非常温柔拉的那种吗?」小女孩又问,好奇地向小男孩讨教。
    「……对,你只要牢记住每一首都要『非常温柔』的拉就准没错了。」
    弗里茨?克莱斯勒的《西西里与利戈顿舞曲》……
    她现在听见的不就是——《西西里与利戈顿舞曲》!
    他的人在这附近——
    想到这,她便循着声源走去,结果她找到琴行,也找到了那个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