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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山有榛,隰有苓

      瞿苓醒来时,天色大亮,身边已经没有了瞿榛的身影。
    凌乱的床铺和还有些酸软的身体提醒她昨晚的事并不是一个梦。
    她真的在家里,在自己的卧室里,和自己的亲生哥哥上床了。
    慢吞吞去浴室洗漱过后,瞿苓磨磨蹭蹭来到餐厅。
    她其实醒得不算晚,父母还在吃早饭,瞿榛也在。
    “爸爸妈妈,早。”瞿苓拉开椅子坐下,看上去神色恹恹。
    “苓苓是不是不舒服啊?”裘简兮看着女儿没什么精神的样子,不由有些担心,埋怨般看向瞿榛:“你说你也是,你妹妹昨晚加班完我和你爸都睡了,这么晚的时间,你还带着妹妹出去夜跑,今天能有精神吗?”
    夜跑?
    瞿苓默默看向哥哥,后者正面无表情端着牛奶杯吨吨吨。
    喝完,才把玻璃杯轻轻放在餐桌上,长腿一蹬就站起来,往客厅走去,“谁知道她身体这么差,做点运动就全身酸痛,天天坐办公室的福报。”
    瞿苓含泪背下黑锅。
    她平时下班休息的时候,基本都会练瑜伽,身体素质不说好,但至少比普通白领强点。
    但是她哥说的运动,她实在吃不消。
    可她没有办法解释,因为事实并不能见光。
    裘简兮听得心疼不已,“苓苓啊,要不这段时间就先回家住,妈给你做点好吃的补补身体,你看你这脸色,肯定是气血亏了。”
    倒也不是气血亏,就是觉得有点肾虚。
    瞿苓心不在焉吃着早餐,轻轻摇头,“暂时不回来住,公司最近事情有点多,我那儿离公司近,有时候下班晚了回来也吵你们。”
    “那倒是也没办法······”裘简兮轻叹,但想着想着,火气又转到一边捧着报纸看的瞿父身上,“你就不能帮苓苓分担点吗?”
    老头平白无故被说,委屈得要命:“我今年都六十几了?按理说早该退休了,你看谁家老头这个年纪不是在家里下棋遛鸟?就我还天天去上班。”
    “妈妈,没事的,之前你不也提过吗?我爸在我这个年纪,不也天天忙得不见人影吗?”瞿苓看得好笑,连忙出口劝言。
    裘简兮心疼闺女,满肚子火没地方发,沉默几秒,目光转移到在沙发上无所事事玩手机的儿子身上。
    但瞿榛就像是有第三只眼,明明目光还在手机上,但不等母亲开口,就从口袋里摸出两张票:“妈,我朋友给的,说是最近挺有名气新生代舞团的演出票,就在市里的大剧院,今天下午两点的票,你问问我姥去不去看。”
    手段卑劣,胜在好用。
    裘简兮怔了一下,也忘了自己刚才想说什么,快步来到瞿榛身边,拿过他手上的票。
    “哎哟,你朋友在哪儿抢来的?你姥姥一直说想去看这几个年轻人,我抢了好久都没抢到票。”看清票面上的VIP席位时,裘简兮顿时眼睛一亮。
    她开心得不行,脸上笑容跟朵花儿一样,“那成,我给姥姥打个电话,老瞿啊,你今天自个去玩吧,我陪妈去看舞蹈。”
    瞿榛摆了摆手,深藏功与名,“去吧,下次想看什么跟我说就行,我给你找票。”
    真恐怖。
    瞿苓吃完了早餐,一边收拾碗筷,一边暗自腹诽瞿榛。
    裘简兮的出身在那个年代算是根正苗红,瞿苓姥爷是大学教授,姥姥是文工团的舞蹈家,裘简兮年轻时还留过学,专门学的舞蹈。
    就连裘简兮的名字,也是取自诗经·简兮,对于简兮的解释众说纷纭,但瞿苓姥爷的解读是女子对舞师的爱慕之心,虽说性别调换了一下,但姥爷对姥姥一见钟情,就是文工团去大学演出的时候。
    作为姥姥姥爷爱情的结晶,裘简兮的名字就从那儿来。
    到了瞿苓和瞿榛身上,他们的名字也是从诗经·简兮里取的。
    山有榛,隰有苓。
    因为母亲同样也是一位舞者,瞿父也是在母亲演出时一见钟情。
    瞿榛从小就知道自己名字的来由,所以他简直不要太了解母亲和姥姥的喜好。
    离家一个多月,为了回来不被念叨,他早就准备好了手段。
    但瞿父好不容易能约老婆出去玩,老婆就直接被儿子送走了,一肚子无名火没地方发。
    和刚才一样,瞿榛就像个能洞察人心的神棍,不等老头过来揍他,轻飘飘开口:“哎呀,我朋友叫我去听书法讲座,听说是个什么姓白的大师,怎么办才好啊,我一点都不喜欢书法。”
    毫无感情的棒读,连语气词都没有任何起伏。
    瞿苓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她爹收回了报纸,脸上迅速挂上笑容:“我有空啊!儿子,可不能浪费朋友的心意,这样吧,我勉为其难替你出席一下。”
    “那真是太感谢你了,老爹。”瞿榛收回手机,单手撑着沙发扶手,懒洋洋对老头笑。
    “哎呀,你们年轻人不懂人情世故,朋友的心意怎么能辜负呢?把地址和联系方式发给我,老爹去给你解决。”老头乐得合不拢嘴,赞赏一样拍了拍瞿榛的肩。
    瞿苓默默看着,转身进了厨房,不打算掺和。
    真恐怖。
    这男人真恐怖。
    两句话把老头老太太全安排妥当了。
    瞿苓心不在焉洗着碗,恍然间想起,好像从小到大,所有人对哥哥的风评都是两极分化。
    被哥哥怼得哑口无言的亲戚说,瞿榛这孩子一身反骨,又犟又不懂尊重长辈,不好好管着长大了肯定要坏事。
    但是学校的老师又说,除了在学校态度比较散漫,瞿榛同学没有哪里不好的,老师没有谁不喜欢他,成绩好会来事,思维活跃眼界开阔,是个好苗子。
    他们都没说错,她哥就是那样混乱的人格,极度聪明,但是又全身都是反骨,他想做的事全都能做好,他不想做的事没人能逼他做。
    对比下来,她一直都是别人嘴里的乖乖女,听父母的话,温柔乖巧,成绩优异。
    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太强的主观意识,性子太过温顺,导致她很容易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瞿苓出神间,忽地被高大的身影覆住,男人熟悉的气息蔓延鼻间。
    他垂首,咬住她的耳朵尖,“搞定了,跟我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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