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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即便是手下因为他这一百年的放纵而不满,容庭芳也没放在眼里。他是个连自己的性命都可以随手一挥说不要就不要的人,何况区区本心堕魔呢?
但显然余秋远急了。
在炼狱谷时,余秋远不由自主骂出来的话大约都是真心话。
“一个不高兴甩头就走,跳崖说跳就跳,你到底有没有考虑过别人的心情!”他是这么说的。当时容庭芳被骂得一懵,没明白,也没反应过来。如今他懂了。大约是余秋远亲眼见他又撞天雷又跳无尽崖,实在是搞怕了。
所以在他跳下无尽崖去取龙骨的时候,那只大肥鸟才惊惶地扑腾下来。
当年余秋远没赶上,连个龙尾巴也捞不着。
这回就算是死,也要跟着跳下去的了。
哪怕大肥鸟真的只成了鸟,有些东西大约也是刻在骨子里的。
容庭芳就在想,余秋远心里揣了这么多事,是怎么做到若无其事和他插科打诨,故作无事人的。他越品便越觉得,自己以前大约真的是眼睛长在天上,连对方有时眼中隐藏的雀跃和期盼也瞧不见。细细想来,举手投足之间,俱是缱绻。
“也许和你说喜欢是没有用的。”见余秋远还是没反应,容庭芳忽然拍上他的头,冷酷无情道,“毕竟鸟的脑子小,真是为难你不停的算计。”
还沉浸在喜悦中不能相信的余秋远半个字都还没说呢,脑袋上就挨了一下。满腹喜悦顿时胎死腹中。反应都反应不过来:“啊?”
然而下一秒他就被人抗了起来。
余秋远措手不及就倒了个儿:“你干什么?”
“干该干的事。”容庭芳一巴掌拍上不可言说的地方,叫掌山真人憋红了脸。“你当然可以挣扎,毕竟你一个蓬莱的仙人被魔头这样了总是不大体面。”不过挣扎也是没有用的。容庭芳算是想明白了,有的鸟脑子不好使的时候,最好不要讲道理。
算账就行了。
古拔旰还沉浸在大王换了一只鸟的思绪之中,便见天边红光艳艳。魔尊又带了一只鸟回来。这只鸟比先前那只大,更红更艳。他们从天边来,魔界的天空就像是披上了彩霞,一路延绵数十里,叫人叹为观止。
古拔旰呆呆看着,又看了眼自己着人准备的喜色红妆。
顿时觉得太俗气了根本拿不出手。
他把大红缎子往身后一背,摸着下巴点头。
看来大王的鸟终于抢回来了。
魔尊带回来过好几个人,有病怏子,有文弱美人,还有只小凤凰。但没有一个能在大殿内停留半天的。四方城的魔们一度在讨论,怀疑大王可能有的地方不行。在他们心目中,魔尊嘛,应该要有美姬无数,可是容庭芳过往这么多年心静如止水,半点波澜也没有。
就算是再美艳的魔女,能叫人血脉贲张那种,在容庭芳面前跳舞。容庭芳撑着头,看着她们的眼神,和看一棵草没什么区别。连看花都算不上——他看圣湖边的小蓝花还能更有精神一点。最有精神的,就是逢到蓬莱仙尊巡海,拎起鞭子就开始找茬。
没想到这回应验了。
何止十天半个月。
这快二十天了。
古拔旰从一开始为大王的精力骄傲自得,到开始担心精力过头,最后忧心忡忡里面声都没一个的,该不会出什么事了。古拔旰觉得自己也真的是操心的命,明明在一众城主中,他是最年轻的,不能因为他当了城主,他会打架,就得担起不属于他的责任啊。
长嘘短叹中,他一拍脑袋。
不对啊,大王不是还有两个人帮衬吗?
那只小鸟死哪儿去啦!
暴力书生死哪儿去啦!
郝连凤和厉姜在一起。
他们远远呆在洛尔沁山头。
洛尔沁山头太高,厉姜自己上不去,郝连凤带着他上去的。
这里很高,能将平野一并收在眼底,还有远处一些隐隐绰绰的城。底下的湖水盈盈透着蓝,魔界的天是灰暗的,所以这个蓝并不是天倒映在其中的颜色,而是周围那些花,花碎了后,浸染在湖里,瞧着便发蓝。
郝连凤迎风而立,衣衫飘飞。他换了一身衣裳,从前是一身清尘无暇的白,如今染上了墨,墨中透着红。单这样望过去,哪里能想到他是一只凤凰。可他偏是。
厉姜看着郝连凤:“没想到,连蓬莱的小仙人都肯来魔界。”
“厉家的小公子能舍弃荣华富贵,蓬莱如此清贫,我为什么不能来?”
荣华富贵?
厉姜自嘲道:“郝连真人是在讽刺我吗?”
他从几时享受过荣华富贵,年幼时不过是别人穿旧的给他,玩剩的给他,就连饭菜,都和他母亲吃的是冷的,厨房不肯尽心做,是厉母自己亲手做给他吃。怎么说曾经也是魔界骄傲的女魔,舍了一身魔修,倒是学会洗衣做饭了。
厉姜从前不知道,后来知道了,就难以把母亲和这里英姿飒爽或美艳动人的魔联系在一起。他母亲面上的忧色,从未消退过。直到最后才知道所爱非人。
也许最后她将魔血换给儿子,拼死护儿子周全的时候,才像回了魔界时。
她也曾虎虎生威,哪知一腔柔情付流水。
“魔界于我,算是母亲的故乡。在大洲,可是什么都没有。”
“你有,有个朋友,叫萧胜。”郝连凤道,“他来过蓬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