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秋鸿·听涛·上】
与世无争的世界适合养老但是没有激情,仙灵地界的这种生活大概得到什么时候她对江湖失去了兴趣才会觉得这样的日子适合。
寻思了一下现在去围观罗喉泡澡估计会被仙灵地界的人当成神经病围观,还是算了。
渡流云蹲在一块石头上,思考着自己该上哪儿去溜一圈儿,既然妙筑玄华已经告知仙灵地界的人她可以自由行动,她也就婉拒了师九如给她做向导的好意,她可以和师九如谈正事,但如果在闲逛的时候身边杵着这位超级教父,还是算了……注意力会被影响到的,她可不想听师九如让世界充满爱的洗脑……会崩溃。
诶嘿,那是……?
“哟,这位土著,请问我们有没有这个缘分,让我请你当向导进行仙灵地界一日游啊~”
拿掉嘴里叼着的草棍儿,渡流云冲着前方左手抱肩右手转着一支毛笔,看似走得很风流潇洒的青年挥手。
仙灵地界来了两位客人的事儿已经全地界人人皆知,毕竟这个地方并不是太大,人数也不是太多,消息传播速度快也是很正常,听闻其中一人已经被带入灵池疗伤,那眼前这个就是传闻中的流云公子渡流云了。
“请我做向导,可是要付出代价的,你想好了没有?”
殷良停下脚步,颇为好奇地打量着渡流云,这个传闻中的流云公子身上隐藏了很多让人惊讶的秘密啊——不用怀疑,她在无聊的时候,早就把仙灵地界保存的古籍全都通读了一遍,如果说其他人通读古籍是为了熟知仙灵地界掌握的一切,那殷良就是单纯的兴趣所致,而正因为这个原因,使得她对天都那段过去更加好奇,就算渡流云不主动开口,她其实也是想凭着运气来找人的,毕竟她也吃不准以渡流云的性子和行事作风会不会对她脾气,现在看来,她似乎从对方身上闻到了和自己相似的气息。
同样的,真·二货气息。
所以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同类总是会不自觉地凑到一起么……
从石头上蹦了下来,渡流云哥俩好似的一胳膊搭上了殷良的肩膀“要什么代价吗,看得顺眼就好了,饮料管够各色小吃如何?酒不是什么好酒,都是我自己酿的,至于口味嘛,大概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我没开发出来的。”
她这话还是谦虚了,谁不知道现在火遍苦境的鹤顶红连锁酒肆卖的酒就是她的方子,而这个魔性名字连锁酒肆的幕后大老板特么是上官邛,强大的后盾是儒门天下,最可怕的是这酒肆是从天都之乱开始前就已经在苦境开始逐渐响起声望,也就是说,这个魔性的酒肆已经在苦境生根发芽,成长了千年之久,已经快成了苦境酒文化的代言……
不过这件事除了当事人之外倒是没人知道她和儒门天下站在鹤顶红背后,连上官邛都隐藏的很好,坐实了幕后大黑手这个称号。
“哦?有酒就够了,走吧,我带你走遍仙灵地界,另外交换个条件,等我有机会去苦境游历,到时候就交给你了。”
殷良扫了一眼渡流云的手,扯扯嘴角,嘿然笑道“就冲着你这个性子,你这朋友,我交定了。”她性子本就和仙灵地界格格不入,这里的人都过于沉稳,温和,而她却是向来言语犀利、不假辞色,在他人眼中看来甚至有些轻佻猖狂,这就导致她成为了仙灵地界第一杠精,而其他人要么为了避免麻烦尽量少与她接触,要么就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让她火烧的反而更大。
能遇上性子差不多的人,实在是太难了。难到让她升起一种感天动地的心情。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先找个地方喝一杯,走走,请带路。”
这两个人意气相投地互相击了一掌,哥俩好一样有说有笑地离开,看得原本想来打个招呼的枫神官一头冷汗,这两个人该不会把仙灵地界掀个底朝天吧。思考到这个可能,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灵之子啊灵之子,你几百年不回一次仙灵地界,一回来就带来神奇的麻烦,也是绝了。
她在做什么?
殷良拎着酒坛,莫名其妙地看着渡流云挖地皮,虽说这里的灵草土生土长的快要泛滥,但她也不用这个样子吧,好像很久很久都没有见过能入眼的好药材一样,难道苦境药材稀缺成这个样子?
察觉到了殷良的目光,渡流云嘿然道“见猎心喜嘛,这些药材对我虽然没什么用,但对我一位绝世医神朋友来说会有大用处,药材长在地里,只能算是罕见的植物,在能够活用它们的医者手中,才能发挥最大的效果,等我回去,压榨那个庸医炼好了灵药,给你们送一批过来。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这种肠子肚子漫天飘的可能性,就算是仙灵地界恐怕也没有办法真正避免,有备无患终究是好的。”
一旦地狱岛开,仙灵地界势必卷入纷争之中,再加上未来的异度魔界之乱,别的不说,就问二哥那个性子,能绕过异度魔界?问二哥卷进来,梅神官也跑不了,嗯……这两位一百来年不见面难道互相都不想的吗,这也是个很神奇的问题。
这个脑子是飘到哪里去了。
殷良一眼就看出来渡流云走神的本事和自己不相上下,嘴里回答着自己的问题,这思维指不定跳跃到了什么地方。
不过她对渡流云的话是万分的赞同“不错,就是因为仙灵地界的气氛过于安宁,才让这些人没了警戒性,有些时候过度的和平并不是什么好事,一个两个脑子和身体一起生锈,我还真想看看这里发生灾祸时,他们要如何面对,不先自乱阵脚都是好的。”
未雨绸缪不是坏事,也不是喜欢把事情都往坏处想,但安逸的生活往往会造就一批没有危机意识的人,仙灵地界可以一年躲过红尘十年百年躲过红尘,却不可能终生不染红尘,有力量的人,永远也逃不过去江湖这个漩涡。
“吃一堑才能长一智,在尸山血海中才能杀出一条血路的人,和从一生下来就活在安逸世界的人不同,这里的人们习惯了和平的生活,除非真的发生大事,否则他们不会明白江湖险恶人心险恶。但身为仙灵地界的原住民,小良你也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吧,你要是能在出现危险的时候对他们袖手旁观,我就能把仙灵地界的草皮生着吃光。”
把一株苦境中绝对罕见,几乎半人高的溶灵草小心翼翼地切了下来,保证不碰到根茎,渡流云快速地将容灵草冰冻保存丢进空间戒指,毫不客气地吐槽道,死鸭子嘴硬嘛,这点她和殷良半斤八两谁也不用嫌弃谁,都是一边说着老子才不管你们的死活,一边挥剑冲上去和敌人拼个你死我活的类型,没办法,她们就是那种说好听的话会死星人。
眼见渡流云采草药全都是不碰根茎保证不断根,殷良越发对这个流云公子表示好感度增加“说的没错,就是因为这里的人全是一群笨蛋,才让人火大啊。”
活的天真就是指这群傻子。
“哎,没办法,有的时候笨蛋反而更受人欢迎,因为没了笨蛋们支撑的生活会无趣很多嘛。”
这世上绝大多数人都是笨蛋,也正因为笨蛋遍地都是,才让生活显得精彩。
这两个人说话就不能小声一点的吗?这个笨蛋论听着让人既无语又想赞同但偏偏还有那么一丝勾火,你们这个笨蛋论,难道也把他算进去了吗?
顺手把手里的石头扔进湖里,这名满脸不耐之色,眉头紧皱的青年长身而起,很有一剑干死这两人的冲动“你们,打扰到吾清净了。”